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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看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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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南风不知道信了没有,脸色稍稍缓和,给她夹了一块鱼肚子,顺便没收了梁诗尔的手机。

    “快吃吧,刚才还闹着说饿,现在有力气玩手机?”

    “没有没有,我这不是在吃吗?”

    空调柜机的冷风穿过客厅往这边飘,他们闹得久,硬是把中饭晚饭两顿合一了,放下筷子的时候挂钟指向四点,梁诗尔盘腿坐在椅子上打了个嗝,摸着肚子说:“得把厨房里的垃圾拿下去扔了,天气热,放久了会有味。”

    楼道里的垃圾间刚入夏就关闭了,因为天热不通风容易返味生虫,从那时起,沈南风每天早上还多一项任务,就是把家里前一天的垃圾带下楼去扔。

    他站起来:“外面热,我去吧。”

    “你洗碗。”梁诗尔指了指一片狼藉的厨房打着哈欠说:“我扔完垃圾上来想睡一会。”

    “那我跟你一起去,上来你睡觉,我洗碗。”

    这可真是黏人精本精了,梁诗尔本来就黏人,沈南风今天不知抽什么风比她更黏,现在他俩就像是两块狗皮膏药紧紧黏在一起,这辈子大概是分不开了。

    “坐电梯来回五分钟的事情,你至于跟着吗?”

    沈南风已经拎起垃圾袋在穿鞋:“有人上次下去一趟就扎了耳洞哭着回来的。”

    梁诗尔当即就跳了起来:“啊啊啊啊!我要施个什么魔法才能把你脑袋里关于这件事的记忆消掉?!”

    沈南风点了点自己的脸颊:“很容易,亲一口就好了。”

    “呸!”梁诗尔拉开门跑了出去,远远朝他做鬼脸:“你想得美!”

    沈南风有点后悔为什么没在梁诗尔断腿的时候就跟她告白,这样她就哪都去不了,只能被自己圈在怀里这样那样。

    不像现在跟只小兔子似的,一摸屁股不仅要蹿出去三米,起跳之前还得踹自己一脚。

    梁诗尔按着电梯偷笑,躲在电梯门后跟捉迷藏似的,沈南风一把将人框在胳膊弯里,狠狠揉了把头发。

    “回家再让你知道我是不是想的美。”

    “你就会吓唬我。”梁诗尔挠他痒:“原来你也有怕的啊,有本事别躲啊!”

    年轻人的精力仿佛永不枯竭,上一秒还哈欠连天的说要睡觉,下一秒就追着人打闹,力气多的好像一口气能跑五公里。

    沈南风把垃圾扔进垃圾桶,腾出手来捉她:“你知道被我捉到是什么后果吗?”

    梁诗尔一边笑一边跑,汗水被甩出发梢,阳光一点没减弱,他们隔着一条低矮的灌木丛对峙,明明这动作又傻又蠢,两人却都在笑,在他们眼里,做什么事都是次要,重要的是身边的那个人是谁。

    梁诗尔抬腿一跃跳出灌木丛,脚还没落地,不远处“砰砰砰”几声吓得她直缩脖子,一时间忘了逃跑,被沈南风抓了满怀。

    “抓到你了。”沈南风捏着她的脸,问:“看什么呢?”

    “礼花的声音。”

    梁诗尔环顾四周,伸出指尖遥遥一指:“那栋楼下面有人在求婚!”

    凑热闹小天王上线,梁诗尔拉着他的手:“咱们去看看呗!”

    沈南风很多时候不能理解梁诗尔的脑回路,就比如现在,他不懂一个男人为什么要顶着三十七度的高温西装革履,打着领带穿着长袜,拉着横幅抱着玫瑰,在刺目的太阳光下、在一堆亲朋好友的起哄下对一个女生深情表白,更不懂这种几乎每天都会在世界各地上演的事情梁诗尔为什么喜欢看。

    他只看到了求婚的男人满头大汗,玫瑰花也被晒蔫了,要是女生多害羞扭捏几下,男人估计要中暑倒地。

    梁诗尔还想往人群里凑,沈南风眼疾手快把她拉住了,只允许她站在阴凉地远远围观。

    “中午拎袋东西就要死要活,现在往人堆里挤反而不热了是吧?”

    “那不一样。”梁诗尔踮着脚张望:“拎东西的时候注意力都在自己身上,现在注意力都去看别人了。”

    “原来是这样。”沈南风若有所思:“那下回你多拎点东西,一路看着我走回来,是不是就不会嫌热嫌累了?”

    “你这是偷换概念!”梁诗尔一拍手:“那个女生终于答应了!”

    沈南风心想要是再不答应,明天新闻上就能看见“康雅家园一男子求婚时中暑倒地被送医”的消息了。

    “都看完了,是不是了能回去了?”

    “没呢!你看那男的掏钻戒了!”

    梁诗尔不知道是喜欢求婚还是喜欢钻戒,眼睛一眨也不眨,一直坚持到人家把戒指套到女方手上,然后两人相视一笑,在如此闷热的天气里拥抱接吻,亲朋好友手里的礼花再次响起才算完。

    “好了,看完了。”梁诗尔用手背遮着嘴打哈欠,天气热到眼泪花才刚冒出来就几近干涸:“真的好困,感觉自己两天没睡觉。”

    她转过身倒着走,用潮湿的眼睛看沈南风:“待会我睡觉你不许闹我。”

    沈南风刚拎过垃圾袋没洗手,不好去摸她眼睛,只能跟在她后面走,直到电梯门缓缓合上,红色的楼层显示屏开始变化的时候,忽然问:“你想要戒指吗?”

    “嗯?”梁诗尔脑袋一歪,杵着下巴说:“戒指是两个人要结婚的时候才能戴的吧?”

    “也不一定,你要是喜欢明天咱们就去买一个。”

    “啊?等会你别激动啊!”梁诗尔连忙挥手:“你不觉得咱们现在戴戒指太早了吗?就算已经成年了,但还没到法定结婚年纪吧?等等……咱们这……也不是说结婚就能结婚的吧?”

    他们顺其自然的在一起,又甜甜蜜蜜连次架都没真的吵过,幸福到连他们自己都快忘了,“结婚”这个对普罗大众来说无比正常的一件事,对他们却是一件多么难以实现的事情。

    “哎,总之你先别急,也别慌,什么都不要买,等到咱们真的……那天再说吧……”

    梁诗尔低头揉了揉眼睛,结婚毕竟只是理想,不结婚才是现实,好在她并不是一个把婚姻关系看得多么重的人,其实如果他们能保持现在这种关系过一辈子,已经好过世界上很多婚姻不幸的人了。

    送戒指的想法是一时冲动,自从认识梁诗尔之后沈南风就总容易突发奇想的去做某件事,从前自己做事只考虑“时候必须要做”,而现在却成了“我想这么做”。

    梁诗尔好像是根火柴,把他埋藏在心底的那些少年血性全给点燃了。

    而且说到结婚,他又冒出了“我这辈子一定要娶梁诗尔”的念头。

    这想法一点也不荒诞、一点也不诡异,从它一冒出来,沈南风就顺理成章的接受了它,并在心中默默把它当成一种信念要坚守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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