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同行
就在此时,兄弟两人听到身后一声少女的怒斥:“什么人如此大胆,竟敢动我的神鹿?”话音刚落,九彩神鹿已然起身,一路小跑着来到少女身边,乖巧地蹭了蹭少女的衣角。
兄弟二人也起身,循着声音望去,是个看上去十六七岁年纪的小姑娘,一身白衣飘飘,恍若谪仙。小姑娘肤若凝脂,唇似朱丹,不施粉黛,却眉目如画;不加配饰,却美不胜收。只一身白色衣裙,一条白色发带,除此之外,再无任何修饰,如此这般更显得清新脱俗,天生丽质,宛若坠落凡尘的仙子,翩翩然不食人间烟火。
云之平只以为芊芊的容颜已是世间绝色,没想到这世上还有比她更加貌美之人,看上去年纪倒是与芊芊相仿。虽然云之平心中感叹眼前这位少女的容貌绝美,可是这样宛若谪仙般的人儿总会给人一种可望而不可及,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感觉。云之凡虽然也觉得这位姑娘甚是貌美,却是无暇与芊芊之美作比较的。
云氏兄弟看着这位少女的同时,少女也在打量着他们兄弟二人。云之平的容貌倒也英俊,但是少女在看到云之凡的时候明显吃了一惊,没想到这世间的男子也能生的这般俊美,堪称绝代。少女为云之凡的容颜所惊叹,心中的怒火已然去了大半,见他们二人许久不作答,又问道:“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动我的神鹿?”
“这位姑娘勿怪,实是这神鹿自己跑过来的。”云之凡急忙解释道。
“不可能,小九从来不与生人亲近,怎么会无缘无故跑到你的身边去?”少女一脸觉得他们兄弟二人在胡说八道的表情,正欲发火,却见九彩神鹿轻轻地扯着她的衣角。与神鹿的目光对视中,少女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转而问云之凡:“你会兽语?”
云之凡先是一愣,然后慢慢摇了摇头,这种事情他还是第一次听说。兽语他确实不会,只是自小这些动物就格外愿意与他亲近。
少女心中奇怪,一时却也想不到原因,于是问道:“你们来鹿岐山做什么?”
“听说无名门最近在招收新弟子,我们兄弟二人想去碰碰运气。”云之平道:“路过此山而已,歇息片刻就走。”
“你们要去无名?”少女闻言似乎是很惊喜,再次确认自己有没有听错。
云之平轻轻点了点头,“是的,我们要去无名门拜师学艺。”
“太好了,我也正要去无名呢,这下我们可以结伴而行了。”此时的少女似乎已经忘记了刚刚因为九彩神鹿而生气的事情,雀跃着跑到云之平他们跟前,笑靥如花道:“我叫杨则天,交个朋友吧。”
一路有如此绝美佳人相伴,云之平自是求之不得,于是自报姓名道:“在下云之平,这是舍弟云之凡。”
当然,此次同行的还有杨则天那只九彩神鹿。穿过了荒山野林,三人渐渐来到了少有人烟的地方,因为九彩神鹿太过引人注目,所以杨则天便叫它自己先回鹿岐山了。
三人结伴而行,又过了几日,在一日黄昏时分,三人来到了去桑镇。去桑镇是无名山脚下的一座小镇,不敢说繁华富饶,但是镇上人人安居乐业,丰衣足食。由于天色已晚,三人决定先找个客栈住一晚,明日一早再上山。
用过晚饭之后,杨则天玩心大起,见外面夜市热闹,便想拉着他们兄弟二人也去瞧瞧。云之凡推说身困体乏,云之平倒是十分乐意的。因为云之凡的缺席,杨则天心中虽有不悦,但很快便被热闹的夜市吸引住,淡忘了方才的不快。
夜市上灯火通明,车水马龙,彩色花灯琳琅满目,各种新奇的小玩意儿也是杨则天从未见过的。杨则天自小被师父收容,便住在那鹿岐山殷墟洞中,很少下山。那日偶然听闻无名门招收新弟子,便想着来凑个热闹。杨则天从小就有一个仙侠梦,想着求仙问道,御剑飞行,于是偷了师父的九色神鹿下山。对于凡尘俗世虽然并非一窍不通,但是对于那些个逗人的小玩意儿却是十分新奇。
“云大哥,你看这个花灯好漂亮啊!”杨则天趴在一盏彩纸糊的莲花灯前,自顾自地欣赏着,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个样子的花灯。
卖花灯的老板笑着道:“这位小姑娘真是好眼光啊,整个夜市上就属我们家的花灯最好看了,姑娘看上哪一盏灯了?”
杨则天指着一盏莲花灯,问道:“老板,这个花灯怎么卖的?”
“五文钱一盏。”卖花灯的老板笑着道。
“我就要这个了。”杨则天抱着花灯,满心欢喜。
话落,云之平立刻从钱袋里掏出五文钱交给老板。看着如此笑靥如花的杨则天,云之平心里说不出的开心。
杨则天在花灯的喜悦里不过沉浸了片刻,然后转头看到了其他的新鲜玩意儿,然后就把刚刚才买来的莲花灯甩手给了云之平。“云大哥,我想吃那个!”
“那个是冰糖葫芦。”未等云之平解释完,杨则天已经兴冲冲地跑了过去。云之平无奈地摇了摇头,也提着花灯跟了上去。
“老板,这个多少钱?”
“三文钱一串。”
“我要两串。”说着,杨则天就自己拔了两串下来,然后又跑去了别处。
云之平急忙付了钱,然后继续跟上去。
只见杨则天挤进了人群,云之平便也跟着挤了进去。原来此处围了这么多人,是有人在表演杂技,时不时的有人在欢呼喝彩。
云之平却是没有心思观看表演的,他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挤到杨则天身边。
“喏,这个给你吃。”说着,杨则天把自己吃剩下的另一串糖葫芦递给云之平。
“给,给我的?”云之平受宠若惊,急忙接过来。那味道吃起来是格外的美味,毕竟在云之平看来,里面还夹杂了其他的意味。
云之平一路陪着杨则天逛吃逛吃,他堂堂一个挈云山庄的少庄主,给女孩子买些小玩意儿的钱还是有的。看着杨则天笑得那么开心,云之平心里也十分高兴。
两人在夜市上疯玩儿了近两个时辰,觉得有些疲累了才开始往回走,杨则天还好心地叫云之平买了些好吃的糕点给云之凡带回去。
结果在回去的路上,两人遇到一伙人起了争执。云之平本不是多事的人,但杨则天想去看看热闹,云之平便也由着她去了。
挤进围观的人群一看,原来是有人不小心打破了一个店家摆放在外面,用来装点门面的花瓶。那人连连道歉,有心赔偿,店主人却不依不饶,索要天价。那人拿不出,所以才起了争执,引来众人围观。说起来,倒也不是什么大事。
店主人脑满肠肥,一脸的油光满面,怒气冲冲地揪着那人的衣领道:“我这可是上等的白瓷,出自帝都官窑的,价值三千两白银,你可得照原价赔给我。”
“这位店家,实在是抱歉,我身上真的没有钱了,等我明天再来把钱还你好不好?”那人是个文弱书生的打扮,素衣素衫,看起来十分秀气,背上还背着一个书箱,书箱里的书似乎还不少,看上去有点儿沉。
“不行,谁知道你小子明天会跑到哪里去,我去哪儿找你啊?既然你身上没钱,那就把你这个书箱子给我留下。我看里边儿东西挺沉的,虽然抵不上我的宝贝花瓶,却也能换点儿银两。”当今皇帝推行文治,古人圣贤所著书籍贵如金斗,但凡是识得几个字的人都能比那些个文盲高人一等。偏偏这个店主人家目不识丁,因为这个,他生平最讨厌的就是这些穷酸书生。看这书箱挺沉的,应该有不少书,也许倒倒手能卖个好价钱。
“不行,这个书箱我今晚必须要带回去。”书生死死地护着自己的书箱,仿佛里面装着比自己性命更加要紧的东西。
杨则天见此,心中气愤不已,哪有这样咄咄逼人的,不就是三千两白银嘛,有什么了不起的。心中这样想着,杨则天伸手问云之平要钱,打算管一管这闲事。
云之平却是尴尬地笑了笑,那可是三千两哎,他也没有这么多。出门的时候总共就带了不到一千两,一路上虽然花销不大,但是就算现在加上云之凡身上的盘缠,最多也就还剩下六百两了。
见杨则天有些失落,云之平打算上前给这位可怜的书生解围。店主人看云之平随手从地上捡起了一块瓷瓶的碎片,生怕他瞧出什么端倪,又见是个生面孔,应当不是本地人,于是恶狠狠地道:“看什么看,哪儿来的毛头小子,想多管闲事儿吗?”
云之平看了半天,然后随手扔在了地上,随着一声脆响,那块本就不大的瓷片又碎成了好几块。然后,云之平缓缓开口道:“这哪里是上等的白瓷,里面掺杂着清浊色的杂质,乍一看之下是白瓷,但其色不纯;仔细看其纹理,分明质地粗糙,帝都的官窑怎么可能会出这种残次品?依我看,这多半是附近的哪个民窑里出来的货吧,最多也就值个三两银子。就算是帝都官窑里出来的白瓷,在市场上也卖不到三千两这个天价,最多五百两罢了。”
“你,你是哪来儿的小子,要你多管闲事?”店主人被揭了短,有心继续隐瞒,但又怕骗不下去,顿时恼羞成怒,道:“我这分明就是帝都官窑里出来的货,你不要在这里胡说八道,扰乱视听。我看你像是他的同伙,小心我抓你一块儿告官。”
“告官我自是不怕的,只是这白瓷瓶到底是真是假,你比我心里清楚。”云之平也算是跟着公孙启仁走南闯北,见过不少世面。公孙世家如今经营商道,对于这种白瓷的品质好坏,云之平一眼就能瞧得出来。就算那当官儿的已经被这店主人收买,可作为去桑镇的地方官,不过是个芝麻大小的官位。而挈云山庄的江湖地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虽说江湖与朝廷很少有什么瓜葛,但挈云山庄素来与公孙世家交好,而且即将结为亲家,这事儿被公孙芊芊一闹,搞的大家都知道,冲着公孙世家的面子,这地方官也不敢把云之平怎么样。
书生向云之平投来了感激的目光,云之平对他道:“这位兄台,他要是定要你赔偿,你便给他三两白银;若是他想告官,那就更好了,估计到时候你一分都不用赔了,因为他这根本就是假货。”
店主人被云之平说得满脸通红,咬牙切齿道:“就当你说的是真的,那他还要赔我三两白银。银子呢,给我拿来。”
书生摊了摊双手,面色尴尬道:“我身上真的一文钱都没有了。”看书生的样子憨厚老实,不像说假话。
正所谓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最后还是云之平拿了三两银子摆平此事。
终于摆脱了烦人的店主人,书生连连道谢:“临川感谢这位兄弟拔刀相助,敢问恩人姓名,家住何处,来日定要将这三两白银双倍奉上。”
“恩人不敢当,那三两白银你也不必还我。你即身无分文,如今夜已深,不如随我们先去客栈住一晚,明日一早再上路吧。”云之平好言相劝道。
“不行的,这些东西必须在今天晚上送回去。方才已然耽搁了时间,回去晚了又该挨骂了。”临川紧紧地抱着书箱,看上去呆头呆脑,傻傻的,“恩人即不肯留下姓名,那我们就有缘再见吧,告辞。”
杨则天见这书生傻的可爱,笑着与他挥手作别,然而——
临川早已跑的无影无踪了。杨则天呆在当场,笑容僵在脸上。看来箱子里的东西真的很要紧,片刻也耽误不得。整件事情自始至终,那个呆头呆脑的傻书生似乎都没有注意到杨则天是跟云之平一块儿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