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明公馆
罗马。
机场的氛围格外的诡异。
今日的罗马机场,出现了很多的黑衣人。
他们身高体壮,统一的着装,一看就是训练有素的团队。
旅客们从他们身边路过的时候都不敢大声的喘气,生怕被他们当场击毙。
傅家的私人飞机滑行降落,立刻就有一群人涌了上来。
“三爷!”
为首的络腮胡男人说的是中文,可以听出来他讲得很不顺嘴。
傅景砚拉着明染的手,视线粗略一扫,落回了络腮胡男人的脸上,“罗迦,我说的那行人,有没有看见他们?”
“回三爷,看见了!但是他们有人接应,都是全副武装的模样,我们只好派人悄悄跟在后面,发现他们去了罗马郊外的废墟城堡。”
傅景砚微微点头,“将剩下的人集结一下,去明公馆。”
明公馆就是明老爷子住的地方。
乘上车之后,明染的手紧紧握住傅景砚,“废墟城堡,那里是无人之地,他们带小迟去那里做什么?”
“应该是不想让我们发现他们是谁,所以去了那里。”
傅景砚握紧她的小手,柔声安抚她,“别慌,先去找大伯,大伯认识哈维家族的人,可以先问清楚。”
一排黑色的车辆停在了明公馆的门前。
巍峨庄严的大门前,立刻涌出来一群保镖将车辆给围住了。
“这里是明公馆,请诸位速速离开!”
阿乐打开车门,明染立刻从车上下来,“是我。”
“见过染小姐!”
一群人立刻收了枪,齐刷刷的朝着明染鞠躬。
明染挽住傅景砚的手臂,两人迈步进了大门,傅家的保镖则全都留在了外面。
明公馆戒备森严,几乎是十步一个保镖。
他们各个持枪,站姿笔挺,见到明染过来,才会乖乖的行礼。
待人接客的正厅,金发碧眼的男人正端坐在雕花的宽椅中,同一人说着什么。
明染进门,清亮的嗓音带上了乖巧,“大伯!”
男人侧头,深邃的眉眼瞬间带上了笑意,“小染!”
明染快步走过去,倾身环住了他的肩膀,“好久不见,大伯还是这么英俊帅气!”
“小染还是这么嘴甜,哈哈”明高政笑眯眯的拍了拍明染的脊背,与她进行了贴面吻。
他是明高朗的哥哥,却与明高朗完全不像兄弟。
明高政继承了明奶奶的所有基因,看起来就是欧洲的深邃五官,并且眼睛和明奶奶一样,是碧绿的颜色。
明染小时候没少羡慕大伯家的孩子,她做梦都想拥有碧绿的眼珠珠。
无奈,她没有隔代遗传到奶奶的基因。
明高政拉着明染的手打量她,“小染又长高了,也成熟了。”
“哪有长高!我们也才一年不见呢,我早就不长个子了~”明染转头看向傅景砚,“大伯,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我的丈夫,傅景砚。”
傅景砚上前冲着明高政微微点头,“大伯。”
明高政松开明染的手,缓缓起了身,他走到傅景砚的面前盯着他看,“怎么好像在哪见过你?”
“大伯,他是傅家的,跟我们家是世交,你肯定见过的。”
明染感觉大伯是太久没有见过傅景砚,把他给忘了。
明高政微微摇头,眯着眼将傅景砚仔细打量了一遍,“不对,不是那种熟悉,我知道他是傅家那小子”
他思考了一会儿,也没有想起来,便作罢了。
“小染,大伯还说等过段时间,去京城给你们送上新婚贺礼的,没想到你们倒是先过来了。”明高政重新坐回椅子上,冲着他们抬了抬手,“都坐下。”
两人坐下之后,明高政继续说道:“你爷爷说,你这次来是找哈维家族的,他们抓走了你收养的弟弟?”
明染神色微微凛寒,“是,小迟是我收养的弟弟,昨天我见到了哈维家族的太子爷弗拉米特·哈维,发现小迟跟他长得很像,弗拉米特也发现了这件事,他前脚刚回到罗马,后脚小迟就被一群人从京城抓走了。”
“对了,那群人现在将小迟带到了郊外的废墟城堡,”
明高政指尖微微摩挲着食指上的戒指,“这么看来,应该是弗拉米特跟家里人说了什么,我现在给洛夫斯基打个电话,问个清楚。”
他朝着一旁的管家扬了扬下巴,“给洛夫斯基去电。”
管家从房间里拿出来一台很老旧的拨号电话,他拨通了电话,随后将话筒递给了明高政。
明高政将话筒贴在耳边,过了好大一会儿才说话。
意大利语被他念得有股官腔,“你好,洛夫斯基。”
那边的人兴许是打了个招呼,明高政继续说道:“弗拉米特回去跟你提起了一个男孩的事情,你将人抓走了?”
“你不知道?弗拉米特没有跟你说?”
“那个男孩,应该是你流落在外的孩子,现在他被人抓走了,你觉得会是谁?”
“好,我知道了,你现在带人去郊外的废墟城堡,我也会过去。”
“先这样,见面说。”
明高政挂断了电话,微微皱眉说道:“洛夫斯基与我虽算不上好友,但是也有过合作,他这人不算坏,对暗部与皇室的斗争不参与,一心只想将哈维家族的企业做大做强。”
“听他的语气,弗拉米特根本没有告诉他这件事”明高政微微眯眼,分析道,“如果不是洛夫斯基派的人,那应该是他的妻子派人将那孩子抓走了。”
明染立刻紧张起来,“妻子对待私生子,肯定是要立刻处死的!我们必须赶紧去救小迟!”
明高政也点点头,“洛夫斯基曾经提起过,他的妻子十分的强势,即便是两人的夫妻关系已经有名无实,妻子依旧会对他的那些情人进行打压,绝对不允许她们生下孩子,暗部的太子爷,只能是她的儿子弗拉米特。”
“所以,弗拉米特应该是将这件事告诉了他的母亲,那孩子现在确实危险。”
明染现在怀疑弗拉米特是别有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