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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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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车启动,没有想象中的警笛,透过车窗,我看到楼上窗口处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是秦璐,不知这个时候,她会怎么看我。

    我想,要不了多久,“1v2杀了个人而已”就会传遍整个校园。

    在警察局的传讯室里,坐着一男一女两个警官,我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男警官时不时的问我一些细节,旁边的女警官,则用笔记录着我的供词。

    等一切交代完毕,我找准机会问了个问题。

    “警官,请问那两个人现在怎么样了。”

    这是我最担心的问题,因为他们两个人的情况直接决定我未来的命运。

    那个女警官停下手中的笔,抬起头看着我,

    “他们伤的很重,有一个昏迷了两天,今天才醒过来,他的头部受到撞击,估计以后会对智力造成影响。另一个脸上的伤很重,鼻梁骨骨折,估计会影响容颜。”

    听他们没死,我心里输了口气,可未来的命运还是要问清楚的好。

    “那…我会被判多少年?”

    “这个要看怎么定性的,如果属于恶意伤人,估计是三年起步,但是你拿了人家的钱,如果定性为暴力抢劫,那就是七年起步。如果受害人以后有什么影响,还会牵涉到经济赔偿。”

    我的心吓出了一身的冷汗,就算判三年,我才刚刚过完十八岁的生日,正是人生最美好的年龄,难道这三年就这么浪费了吗?三年以后能干什么,上学是不可能了,进入社会以后没有学历,档案有污点,根本找不到工作。

    而且他们伤这么重,医疗费什么的肯定要我赔偿,可我的家庭并不富裕,如何拿得出这么一笔钱。明明我是受害者,为什么要面对这样的遭遇,难道遇到抢劫只能维诺顺从吗?

    “我不服,是他们抢劫在先,我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我的情绪有些激动,说话的声音很大,我想站起来,可身体被固定在这种特质的座椅里,根本动弹不得。

    两个警察似乎见惯了这种场面,看上去脸上并没有波澜,那个男警官说,

    “你的情况我们都清楚了,我们会核实情况,如果属实,可以作为减刑条件,可你的行为并不是正当防卫。”

    “为什么?”

    我很诧异,明明是拿回自己被抢劫的东西,为什么就不是正当防卫了?

    男警官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的说道,

    “我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是当犯罪分子在实施不法侵害时,当事人做出反抗的行为,才能叫做正当防卫。”

    “可我正在被抢劫啊。”

    我努力争辩。

    男警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继续说,

    “这么给你解释吧,如果有一个人拿着刀对着你,你打了他,你有罪,因为犯罪嫌疑人还没有实施犯罪行为。如果他捅了你之后你打了他,你有罪,因为犯罪嫌疑人的侵害行为在刀子拔出的那一刻已经终止。”

    我头一次听说这样的解释,于是问道,

    “那…什么时候才能叫正当防卫?”

    “就是他拿刀捅你开始,一直到拔出刀子这段时间,你作出的行为才叫正当防卫。”

    他的这波解释,我彻底无语了,可接下来的话,让我更加无语。

    “不过,你反抗造成的伤害不能超过他对你造成的伤害,如果超过了,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需负刑事责任。”

    这意思不就是说,在你没受伤之前,做出的任何反抗行为都是违法的。

    “那,如果对方拿的是枪,什么时候算正当防卫?”

    这个警官显然没想到我会问这样的问题,不觉的皱起眉头。

    “这个嘛…”

    他略微思索,又说道,

    “应该是从子弹出膛的瞬间开始,到子弹穿过你的身体或停留在你的身体之内的这段时间,大约有001秒的反抗时间。”

    我大脑瞬间短路,可男警官继续说,

    “不过,前提是子弹要能打中你的身体,如果打偏了,就不能证明犯罪分子正在对你实施侵害,也许,人家的主观意识就不是打你的。”

    我彻底无语了,想想我的行为,哪里还敢称得上正当防卫。最后唯一的希望破灭了,我不想再力争什么,开始沉默不语。

    女警官看到我的情绪低落,就换了一个问题。

    “你为什么要去饭店打工?”

    我不知如何回答,如果我把事实说出去,估计小黄毛,大虎哥那群人都得受牵连,甚至还会波及王胖子和张卫。

    俗话说社会上的事情社会解决,把白道引进来,是一种无能的表现,虽然我不是混社会的,可一但把事情弄大,以后走在路上,不知道会不会被人给捅死。

    “家境不好,想打工挣点钱减轻负担。”

    我说了一个理由,这个理由虽然简单但也符合逻辑。

    两个人结束问话,我被关在了一个单独的牢房里,这个牢房黑黢黢的,只有一扇巴掌大的窗口透着外面的亮光。

    房间里放着一张床,铺着脏兮兮的铺盖,被子上还沾着血渍。

    我感觉浑身无力,内心充满了彷徨,不知道未来在哪里。

    天渐渐暗了下来,躺在脏兮兮的床上,慢慢进入梦乡。

    第二天一天,没有人再搭理我,只是到了饭点,会有人通过门上的窗口给我送点粥饭。旁边的马桶,散发着难闻的气味,让人有一种作呕的感觉,我完全吃不下去,送的饭也基本没怎么动。

    到了第三天,一上午过去,依旧没有人搭理我,我有些坐不住了,心说这事到底怎么判,总得有个说法吧,总不能把我晾在这里不闻不问。

    通常,警察的传讯时间都不会超过二十四小时,如果超过了,那性质就变了很可能会由传讯变成拘留,我在这里已经快四十八小时了,还没人搭理我,就算拘留也的给我一个明确的说法吧。

    下午的时候,房间门开了,进来一个警察对我说。

    “任宇翔,你姐来看你了。”

    “姐姐?”

    我是家中的独子,哪来的姐姐,难道是老家隔壁胖妞的二姐?不对啊。我在燕京也没有什么亲戚,这个姐姐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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