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看书小说 > 都市小说 > 重生七零种田忙 > 第95章 县城行

第95章 县城行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第一次来县城,两辈子都没这么折腾过,劝着她喝了点稀饭:“二姐你别觉得难受就不吃,待会儿饿起来更难受。也不吃别的,喝点稀饭下去胃里也能舒服点。待会儿我们还要去跑各个供销社,事情还多,不吃点东西遭不住的。”

    关键你不在国营饭店吃,出去你也找不到地方买吃的,又没带什么零食零嘴啥的。想到要办正事儿,杨妙华也是逼着自己喝了稀饭。下午就是去各个供销社看。没错,各个供销社。如今的陵县县城自然是不可能跟几十年后相比的,还比较小,没有百货大楼,也没有什么别的商城商场啥的,但毕竟也是县城,比起公社街道都要多好多,自然也有好几个供销社。理论上来说,都是同级的供销社,不管是商品还是定价,应该是一样的。但实际上,真去看了才会发现,不一样,不说完全不一样吧,但也有很多地方是不一样的。就单说布料和成衣,几个供销社都有各自不同的地方。也是来了这一趟,杨妙华那些来自前世的优越感受到了完全的打击。她自以为自己有很多突破,自以为自己带着上辈子的记忆,有几十年后的服装印象,肯定比这个时代超前。可实际上,也仅仅是针对她所在的山旮旯而已,那本身在任何时代都落后于城市的地方,她那一点小聪明小心思才显现了出来。到了城里才会发现,城市里好看衣服其实还是很多的,她以为的那些个设计什么的,其实早就有了,虽然是更贵了一点,没有那么多鲜艳色彩,但也并不妨碍那衣服好看有新意。只不过是这种好看昂贵的衣服,还传不到他们山里人那里去罢了。这个认知让她非常沮丧,甚至一度觉得果然,普通人就是普通人,底层农民就是底层农民,她上辈子辛劳了一辈子都没走出大山,就凭借重生一次想要彻底翻盘,想要搞大动作,想要迎来自己人生的逆袭与风光,简直就像痴人说梦。实际上,离了别人的帮助,她杨妙华啥都不是。与她相反的是孙菁菁,在她内心失望倍感挫败的同时,孙菁菁却分外高兴。“啊,真的有这样的,跟我想的差不多哎!”

    “二姐二姐,你看这件,是不是我之前说过的?”

    “多少钱?三块?太坑了吧?我们做的都比这好看!”

    类似的嘀咕不少,当然,她们这样挑拣的行为往往都会招致售货员的不满。且不说这年代售货员就是一个很牛叉的职业,可没有什么顾客就是上帝的说法,更不可能微笑服务,说的是为人民服务,实际上啊,有啥好东西,这些售货员自己就先截留了。想买好东西,你还得跟售货员打好关系。人家给你白眼态度不佳都是常规操作了。尤其杨妙华和孙菁菁一看就农村来的,没错,售货员的眼睛多尖啊,哪怕孙菁菁白净秀丽举止大方就不像个农村人,可她的穿着打扮始终也还是山里的习惯,那补丁打补丁的,售货员瞟一眼都懒得看,还得是把布票把钱都摆出来了,叫她拿出最时兴的衣服出来,人家才稍微有点好脸色。但也就是那么片刻,毕竟她们又不是真来摆阔买衣服的,也不过就是看看样式,能真正买下的很少,都是孙菁菁自己做主:“这个怎么弄的,买回去拆了看看?”

    这话当然是跟杨妙华小声说的。其余也不过就是买了些布料意思意思一下,如此那售货员能给啥好脸?两天下来,她们倒是把供销社的售货员都得罪得差不多了。幸亏两人也有自知之明,每次都看得极认真,保证一次就行绝不去二次,不然二回再去人肯定根本都不带搭理她们的。第三天一大早,孙菁菁就在招待所退了房,说来新鲜,两辈子杨妙华也是头次住旅馆,嗯,虽然住招待所需要介绍信,但那也就差不多等于后世的身份证,和旅馆也没多少差别。总之就是不在亲戚家在外面花钱住,对杨妙华是个完全新奇的体验,天可怜见,上辈子她死了后,老头子还死皮赖脸到城里老三家住过几天,而她自己别说住旅馆住酒店了,正儿八经在城里亲戚家都没去住过一次。说真的,要不是想着以后肯定能赚回来,她哪能舍得去住这个招待所啊!当然,她心里也发誓,一定不能把这个钱亏了,要努力至少把这些钱给赚回来,不然那才叫亏大了。孙建业并没跟她们一起住招待所,说是在城里有朋友,还有自己的事,杨妙华知道人家比自己有见识,且不是第一次来县城,用不着她管,因而也没怎么过问。就听孙菁菁提过几句,知道孙建业其实也是在到处跑,也是,在乡下倒腾买卖,哪可能真的就跟县城没关系。至于说担心她们两个女的不安全?完全想多了。这年头安全得很,走到哪儿都要查介绍信,只要你是个正经人,不干坏事儿,走哪儿都不用担心,尤其是县城里,光天化日你还明显山里人打扮,抢劫的都不会找你好吗?说句实在话,因着跟老大哥闹翻,前几年国内都紧张得很,那是全民皆兵全民抓间谍的时候,哪怕最紧张的时刻过去了,可国内紧张的氛围也并没有完全松弛,这年头连从不断绝的人贩子都少,至于别的作奸犯科的,呵呵,谁有那么大的胆子?总之,不管是孙菁菁还是杨妙华,根本都没有过什么担心。反倒是他们还比较担心孙建业,毕竟他多半是要去黑市的,那被抓住可惨了。好在没那么差的运气,谁都没出问题,等从招待所出来的时候,杨妙华的背篓已经差不多装满了,她们一起到之前说好的地方跟孙建业汇合,孙建业提了个大蛇皮口袋,比杨妙华背的东西多多了。她们过去的时候,孙建业身边还有个男青年,正跟孙建业说什么,等她们走近了,那人只说了几句就走了,遮着头都没跟她们打招呼什么的。杨妙华也只隐约听到他说什么下次有帮他多拿点来。可说的是什么她就完全不知道了。找孙建业带东西?带什么?孙建业的确是带了东西来的,她当然不可能去翻看询问,但来的时候她还记得自己瞥到了几朵斗鸡公【1】,因为印象比较深刻也觉得比较稀奇,当时还以为孙建业是带到黑市上来卖的——斗鸡公这东西,那才是真正的天生天养,有很强的季节性,口味又美,还富有营养,加上拣斗鸡公也是一个专业与运气并存的事情,因而不管在什么年代,都算是特别好的东西。当然也是山里人走亲送礼都很能拿出手的特产。但谁都知道孙家是没什么亲戚的,杨妙华也没往这方面来想,现在看来,难道就是说的送斗鸡公?这年头一闪而逝,马上就被杨妙华否定了。不可能,斗鸡公是非常娇气的,如果是带斗鸡公,不可能拖到现在才给。而且这东西谁也不能保证多少,有没有都是个问题,哪可能还多带点来?那会是什么?孙家除了倒腾城里的东西到乡下去,是不是也会倒腾乡下的东西到城里来?除去鸡鸭肉蛋那种太明显的,那又会是什么呢?杨妙华脑子里无法自控地猜测着——她的确是受了大刺激,虽然还没有真正去尝试,但是她已经意识到,通过裁剪衣裳这条路想赚钱,对她来说估计是没那么容易行得通的。因为自己到底有没有那个能力和实力,她还是有自知之明的。所以她迫切的想要寻求更多的赚钱之道。哪怕明知道孙家的路子她不该窥探,可就是控制不住地去想。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