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思今昔
“放心,我暂时不会走的。真的。”
于书彬给他们吃了颗定心丸。顺带还解释了一句,“要走我上个月就走了,错过机会,下次估计还得等段时间,放心吧。我还等着抱外甥呢!”
他这是自顾自就跟杨来娣拉成姐弟了。杨来娣倒没多想,主要这小于就是个大大咧咧甚至嘴上没把门儿的,心情好了随口说几句漂亮话,好听是好听,她还不至于就真的要这么跟人套近乎拉关系。“好,不说那些了。反正你不管啥时候回去,提前说一声嘛,你照顾我们这么久,到时候怎么也得给你办个饯别宴,也送送你。”
“哎哟,二姐你都知道饯别了,进步了啊!”
于书彬挑眉。杨妙华也不扭捏,她以前确实是没文化:“那不是跟着你们学习了,一点进步都没有的话,也对不起你们啊!”
如今的杨妙华在生产队社员眼中还是个纯粹的文盲,生活逼迫他们这些老农所学会的也不过就是一些简单的数字和计算,都不是很精通,连写自己名字都写不大清楚。这在生产队并不是个例。山旮旯里,扫盲的队伍都很少进来,便是来了,大家忙着农活,又有几个能静心去学的?不过重活一世的杨妙华还是有了些进步的,毕竟上辈子九十年代后期她去镇上摆摊做过些小生意,要记账什么的,慢慢地也就学会了一些基础简单的文字。不然之前她也不会去看工分簿了。后来她也意识到了这个bug,正愁该怎么解释自己从文盲进化成只能算是半文盲,这不孙菁菁和于书彬就送上门来了。她也就寻找机会见缝插针地请教,给自己增加这么一个“学习”的过程,以后也不至于太让人生疑。又说了一会儿,于书彬吃好喝好就走了。离开前杨妙华还准备给他把没吃完的排骨打包,于书彬家教挺好,吃东西也不乱翻筷子,即便是剩下的东西卖相也并不差。知青点知青们都跟社员搭伙吃饭,一般生活水平也高不到哪里去,这些东西他们绝对不会嫌弃的。然而于书彬直接拒绝了:“不用,他们都吃了饭的,那儿还用得着我带回去?”
他其实知道杨来娣的意思,是想他跟那些知青打好关系,就跟送他来的家里人一样。但他的性格就这样,看顺眼合得来的再说,合不来他从来不强求自己,更不会去讨好谁。当然,他也不是要人讨好他。不入他眼的人,越是刻意逢迎讨好他越是讨厌。“带回去人家还不稀罕,唧唧歪歪的我也懒得听。”
那些人也是奇怪,好像觉得都是知青他的东西就该分给他们似的,不分给他们也不能分给别人。真是搞笑,他的东西他爱给谁给谁,这些人替他操心替他决定实在是想多了点。杨妙华拗不过他,也只能谢了他的好意,把人送出门去,她收拣了碗筷,把饭菜放在小铁锅里,趁着天还没黑她开始缝布。当然没有新布料,是旧衣服改的,准备给婴儿做包被的。赵兰珍蹲在一边用小树枝在地上比划着,嘴里念念有词,“一、二、三……”她还小,便是有笔都不一定能拿稳,这时候用树枝正好,也只能学这些非常基础的东西,她倒也肯学,现在孙菁菁都家去了,她还自己练的有模有样的。杨妙华看了就还挺欣慰的,她挺担心兰珍会像前世那样笨笨的,这么看倒也还好,可能是越小学越好?她也不太懂,反正如今有机会,能让兰珍跟着孙菁菁和于知青这样的文化人学习一下,熏陶熏陶也挺好。想到于知青提的回城的事,她又有些感慨。前世她跟知青接触的少,完全不知道于书彬的存在,或许是自己没注意,也或许他根本就没来这里,这谁说的清呢?重活一世,好像很多事都没变,但好像隐隐中又有很多事都已经变了。也或者,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前世的他来了但很快就走了,所以她才会一点都没注意过。毕竟这样一个张扬的人,上辈子的杨妙华不可能没有一点印象。就看他出手这么大方,提到回城的也那么随意,在别的知青那里等十年八年都难等到的回城机会,在他口中仿佛大白菜似的。饶是杨妙华没见识,也知道这绝非一般人。哦,对了,他还提到打枪,说自己枪法很准。杨妙华对打枪这种事儿其实没多大印象,就是很小的时候有点乱,好像听说有土匪啥的,但经过土改,又加强民兵训练,这穷山沟也就还好,算得上比较安稳。稍微记忆深刻的也就是她那个死了的亲爹还是民兵队长,有枪,可到如今,农村集中力量搞生产搞农业建设,她这一辈乃至于往下的人,其实都没怎么摸过枪,内陆山区,又不在边疆,说穷是真的穷,说安稳,也算是真的安稳。就生产队现在还有些人家里有枪,也都是一些土猎枪火药枪,非常落后的,譬如孙大山家那样的,用于进山打猎。平时基本都用不上。可这个小于才多大,竟然能摸到枪,还说自己枪法精准,说明还是能经常摸到的,这啥条件啊这得是?这么想了一会儿,杨妙华到底是没啥见识,说白了,她连公社大门往哪边开都不知道的人,你让她去想那些更高级更上层的人和事,她也凭空想不出来啊!反正确定这的确不是一般人就对了。也难怪这么快就要走,也是,他们这穷山旮旯,凭啥留住人啊?杨妙华又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往好处想,人家肯留到那个时候,贴补她也够够的了,这样一直补营养,兰珠生下来指定不能再像上辈子那般让人操心了。“妈妈,弟弟动了吗?”
赵兰珍看到她摸肚子,兴冲冲跑过来,把手轻轻放在她肚子上还不算,干脆把头也轻轻靠了过来,“没动呢?弟弟,弟弟!你动一下!”
这幼稚的言语逗得杨妙华眼睛弯弯,连带听到那个“弟弟”也没多在意。她知道这一胎是女儿,是她的兰珠,但她也懒得纠正。兰珍还这么小,哪里就知道什么弟弟妹妹的,不过都是周围那些大人说的话影响了而已。有的譬如赵福安和之前的杨妙华,是真的一心想要儿子,农村就是这样重男轻女。世道如此,就是伟人说了妇女能顶半边天也没用,就他们这山旮旯,什么都纯靠人力,男性劳动力就是比女性强,更别说女人每个月都还有那几天,有的血太多流不干净甚至不能出门干活。而且女儿都是要嫁出去的,给别人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去了,就算顶住压力招赘也还是得女人自己生孩子过鬼门关,过不去还不是就没了……总之哪有儿子靠得住?——也就是重活了这一遭,杨妙华才算是想开了一点,俗称,认命了。可若真是能自己选择,杨妙华仍旧想要儿子。这是她刻在骨子里的念想。而更多外人嘛,则是看热闹。杨妙华她亲妈就只生了两个女儿人就没了,她大姐上辈子虽然养活了七个儿女,而且后头三个都是儿子,可目前她大姐也是两女一儿,再加上她自己现在也就养活了兰珍一个,之前生个儿子都没能立住,外人背地里就难免嘀咕,说她们姐妹都随了亲娘生不出儿子啥的。所以他们当着赵兰珍的面教她喊杨妙华肚子里的“弟弟”的时候,更多是抱着一种讽刺的心态。心窄一点的,都能被这些人的嘲讽气死。事实也确实如此,上辈子的杨妙华在生了兰珠后,发现是女儿也是很失望的。那些外人对着兰珍一句句刻意的“弟弟”更是扎她的心。想到那些事儿,说不在意杨妙华又有些心气儿不顺——哪怕她已经认命了,可还是会生气,觉得上苍不公,她这辈子都没做过什么恶事,怎么就连罗小梅那样的都能生四个儿子给立住了,反倒是她只能养活三个女儿?要是说她只能生女儿也就罢了,她上辈子可是生了五个孩子,偏偏两个儿子都夭折了,简直是剜她的心。这不是老天爷不公是什么?“妈妈?”
赵兰珍仰起小脸,小脑袋在杨妙华肚子上轻轻蹭了蹭。她的心瞬间又暖了起来。罢了,既然都已经认命了,还去想那些做什么?何况,罗小梅便是有四个儿子又怎样?还不如她呢!上辈子她再怎么讨厌女儿们不出息,至少女儿们都还是孝顺的。她摸了摸兰珍的脑袋,女儿像爹真不是乱说的,上辈子三个女儿都随了赵福安,个个都很好看,大眼睛双眼皮,头发软软的还带点自来卷,摸着就很舒服。“兰珍喜欢认字不?”
赵兰珍眨眨眼睛,抬起头来:“喜欢。”
“菁菁嬢嬢好厉害,会好多!我都会写一二三了,妈妈,你看!”
她说着就随地捡了根树枝,比划着写起来。杨妙华早就见识过了,看到还是忍不住笑了:“好,兰珍也厉害,那跟着菁菁嬢嬢好好学,以后妈妈送你去上小学。”
“可以吗?真的可以吗?我要上小学!”
“当然可以,我们兰珍不仅可以去上小学,只要用心,好好学习,以后还可以读初中,念高中,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