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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孝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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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果和肉摆了满满一桌,顾母现在见到这么多的东西不会再像过去那么抗拒了。

    之前她抗拒的原因是不想让儿媳妇儿乱花钱,但是经过老头子的开导之后,顾母已经逐渐想开了。

    她的一些老姐妹整天帮衬着儿子儿媳家,到头来得不到一丁点孝敬,还被当成是理所当然。

    而她家云溪则是时常惦记着他们老两口,平时做一点好吃的,就想着给他们盛一些端过来。

    她再啰啰嗦嗦使劲往外推,确实有点不好,恐怕会寒了云溪的心,毕竟这是多少人都羡慕不来的。

    有这么一个孝顺的儿媳妇儿,顾母现在在一众老姐妹中最能昂得起头,是众人羡慕的对象。

    平时吃的水果和肉那些的她都可以收下,只是今天怎么还给他们带了一罐麦乳精。

    实不相瞒,顾母活了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喝过麦乳精。

    这东西很贵,听人家说一罐就需要四十好几。

    像他们在乡下种地赚工分的,一年到到头挣不了几个钱。

    正常劳动力每个月撑死也才能挣6块钱,就这还要供着一家子人吃喝拉撒。

    若是家里孩子比较多,那么一个月挣来的钱可能还不够开支,因此很少有家庭能喝得起麦乳精。

    也有例外的情况,有些家庭狠狠心买麦乳精是为了给家里没断奶的小孩子喝的。

    他们老两口已经这么大岁数了,喝这么精贵的东西不是浪费吗。

    “云溪,这些肉和水果妈就收下了,这罐子麦乳精你带回去给言言喝。”

    “我跟你爸都这么大岁数了,喝了也是浪费,给我们言言喝,还能长身体呢。”

    林云溪早就知道是这样的情况,老一辈人就是这样,一辈子默默奉献。

    就算忙活了一辈子,有点好吃的、好用的还是想着留给家里的小辈。

    “妈,看您说的,您和我爸就是年纪大了,才要注意养好身体。”

    “言言您不用操心,我屋里还有,这一罐您就留着,和我爸你们两个人每天喝上一杯。”

    林云溪的仓库里以前存过几箱奶粉,从幼儿时期到青少年时期的奶粉都有。

    除此之外,她空间里面还养着几头奶牛,完全经过灵泉水和空间里的优质牧草喂养,奶质非常好。

    只是牛奶不能直接被人体吸收,所以林云溪都是在做小零食的时候添一点,增加口感和味道。

    但经过现代技术加工出来的奶粉就不同了,里面添加了钙、铁、磷、锌、铜等人体不可缺少的成分。

    含钙丰富,且钙磷比例合理,吸收率高,能够及时补充人体所需的矿物质。

    所以,她这次去过县城之后,也算是走了明面,以后像奶粉这样的东西可以直接拿出来用了。

    毕竟,谁都不知道她这次去县城都买了什么东西回来。

    别说她为什么不给顾父顾母拿奶粉,而是经时代淘汰的麦乳精。

    问就是麦乳精在这个时候都不常见,更别说是奶粉了,贸然拿出来只会给家里带来危险。

    顾母知道林云溪的性格,表面上看着很软,实则她决定了的事情就算是两头牛都拉不回来。

    因此,她也不再想着往外推。

    “云溪,你等一下。”说着,顾母抬脚快走进卧室里。

    出来时,手里拿着一个布包和两张大团结。

    “云溪,你是个孝顺的,我跟你爸心里都门儿清,但是这钱你真得收下。”

    他们老两口子这么多年也省吃俭用攒了点钱,加上二儿子每个月寄回来的五块钱,因此手里也有些小钱。

    而且小峥一年到头回来不了几次,平时都是云溪在家里帮着照看老人和小孩。

    农忙的时候还要上工干活,其中的辛苦可想而知。

    现在在顾母的心里,林云溪占据的地位怕是已经超过了顾峥。

    “妈,您这不是折煞我吗,这是我孝敬您和我爸的,怎么能收钱呢。”

    说话间,林云溪把钱重新塞进林母的手里。

    “儿媳妇儿也算是您半个女儿,您要是再这么跟我生分,下次我可不敢再送吃的过来了。”

    林云溪略有些撒娇般地说道。

    见过现代那些复杂的婆媳关系,她还是很喜欢和顾母这个婆婆相处的。

    在顾母心里,自然是拿她当女儿的,因此只得收下。

    只是有些无奈道:“行,这次妈就收下了,下次可别买了,我跟你爸身体还硬朗着呢。”

    “你多给你自己和言言买点东西。”

    “知道了妈。”林云溪笑着应允,心里想着先把这次糊弄过去再说。

    顾母见林云溪答应下来,便也放下心来,接着把手上的布包递了过去。

    “你上次不是说在家穿皮鞋不舒服吗,我这两天给你勾了双拖鞋,你试试合不合脚。”

    林云溪没想到自己只是闲聊的时候随口一说,自家婆婆竟然记在心里,还给她做了一双。

    她自小在孤儿院长大,这还是第一次收到家中长辈给做的鞋子。

    因此颇为感动:“谢谢妈。”

    林云溪把鞋子掏了出来,一眼便喜欢上了,颜色和款式都很日常,很有家的感觉。

    鞋底用的是厚厚的千层底,鞋面是用粗毛线勾成的。

    颜色选用的是粉蓝色,就算以一个现代人的审美来看,也十分耐看。

    接着,她上脚试了一下,千层底的鞋底很舒服,透气吸汗,脚感非常好。

    而且鞋子还专门留大了一码,等到冬天穿一双厚袜子,也不会觉得挤脚。

    林云溪站起身,试着走了两步:“非常合适,谢谢妈。”

    如果说做饭,种地,培养作物新品种,她十分在行,堪称专家。

    织毛衣她倒是学过,但是像做衣服,鞋子这样的技术活,她还真的从来没有尝试过。

    一方是因为她很忙,每天要处理公司和农庄里的各种文件。

    另一方面,现代的制造业十分发达,像这类日用品都是买的,很方便,不需要自己做。

    顾母看着林云溪脸上露出的笑容,就知道她十分喜欢。

    “不用谢,我做鞋子最在行了,之前家里大大小小的鞋子都是我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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