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从前从前
夏日的阳光洒在脸上,伸开懒洋洋的双手,打了一个响亮的哈欠,引来周围人异样的眼光,我怯怯的放下双手,投去抱歉的眼光,然后继续躺下,默默地发呆;天空掠过几只小鸟,曾几何时,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像小鸟一样自由自在地飞翔,没有羁绊的飞翔,多好。
我戴上耳机,远离喧嚣的吵闹声,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往事一幕幕,依然是周杰伦的歌,“我会发着呆然后微微笑,接着紧紧闭上眼,又想了一遍你温柔的脸……”
微风习习,吹起我的发,这生活让人好不惬意。我的名字叫白筱陌,鄙人姓白,但可惜肤色一点都不白,甚至夏天的时候就容易晒得很黑,上学时得一外号叫“小黑”,至今仍然有同学这样喊我,真的是梦想与现实的差距啊,特别是大老远冲我嚷嚷“小黑”的时候,真的很想扔一块大石头过去把他砸死,然后逃离现场;当我意识到我需要美白护肤的时候,甚至需要物理防晒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不管用什么护肤品都没有用,真的是糟心透了。大学军训的时候我是全连里面晒得最黑的,拍大合影时刚好站在一肤色比较白的妹子身边,更加显得突兀了,因此至今我的军训照片压在箱底,不敢拿出来看,更加不敢给他看了,不然又要被调侃一番,然后让我自卑而死。本人刚好赶上国家教育改革第一年,没错,就是小学改为六年制,所以比别人多上了一年小学。
其实我以前的名字不叫白筱陌,是高二下学期那年去改的名字,我的好朋友晖子说改了名字人的性格就会变的,我那时候满不在意,我觉得不会的,人的性格在16岁之前就已经定型了,而我是16岁的时候去改的名字;后来渐渐地我感觉到了自己性格的变化,以前我做什么事都特别怂,胆小怕事,老师点名回答问题都不敢回答,脸涨得通红,连看老师的勇气都没有;还记得初中那会英语老师点名要站起来做自我介绍,初中时候的英语对我来说简直一点困难都没有,因为那时候我英语可是年级第一,所以自我介绍对我来说简直再简单不过了,但我那时候是个闷葫芦,就会闷在那里死读书,要站起来开口讲英语,还真是没有那个胆;英语老师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女老师,那时候我就特别佩服她,敢说敢做,说话还很大声,一点都不怯场,我自然就在那里小声地说,“hi,my name”被她喝令一声“声音太小了,好像蚊子在叫,都听不到你在说什么,请大声一点。”从此以后的每堂英语课,为了锻炼我的胆量,她都会叫我起来回答问题,所以直到今天,我依然记得她,感激她,是她潜移默化的改变了我的性格,所以并不是名字的原因吧。还有我的语文老师也是在初中改变了我,她发现我胆小怕事,说话声音细小又温柔,也为了锻炼我的胆量,每节课都会喊我起来背课文念书;那时候我的语文也是很好尤其是作文,每次都当做范文在全班同学面前念出来。我呢,那时候自然是不好意思的,每次语文老师一念我的作文,我就把头埋得低低的,脸红扑扑的,耳朵也涨得通红,好像大家都在看着我,更加不好意思了;后面语文老师索性让我上讲台读课文,锻炼我的胆量,刚刚开始上去的时候我怕得直哆嗦,更加别说念课文了,牙齿在那里打颤;不过还是硬着头皮去完成了,后面就变得越来越放得开,所以我初中遇到的两位老师,都是改变了我胆小懦弱的性格,我真的非常感谢她们。
时光走得如此之快,仿佛昨日我还在老师们的课堂中唯唯诺诺,畏畏惧惧不敢大声说话,也不敢抬头,与老师对视一下脸都会涨得通红;如今却也是站在讲台看着一群学生奋笔疾书努力学习的老师了;看着胆小的学生,我也会如我曾经的老师般让她大胆说话。
春夏秋冬一轮回,你如果想要问我喜欢哪个季节,我一定会告诉你,我最喜欢夏天,喜欢夏天的火热,喜欢夏天的水果,喜欢夏天的课堂,喜欢夏天的校园,喜欢夏天的味道,喜欢夏天的烂漫,喜欢夏天的周杰伦,喜欢夏天的冰淇淋,当然,更喜欢夏天的他,而我遇见他,却不是在炎热的盛夏,而是在秋风萧瑟的初秋,容易思念的季节,异地恋那几年也都是沉浸在思念中,仿徨又难受;每到夏天,多想跟他在校园门口的美食街一起手挽手,吃着原味的冰淇淋,说着小情话,逗彼此开心。其实在大学四年,我都是在浑浑噩噩匆匆忙忙的日子里度过,每天抠脚抠鼻屎,活像个女屌丝,到大三的时候,每个人都开始为未来发愁,为工作发愁,我也不例外,我在读研究生与工作这两个方向犹豫不决,踌躇不定;就在大三那年的初夏,我找到了自己的目标,找到了自己的方向,就是我要考研究生,而且是考外省的研究生,我要弥补高中的遗憾;人就是很奇怪,当有了目标,就会努力去奋斗,并为此孜孜不倦,备考研究生那段时间我很努力,可以说每天废寝忘食,早出晚归,与舍友经常碰不到面,我回来她们都睡了,我出门的时候她们都还没起来。那时候好像并不觉得累,总觉我要考的那座城市有我追求的那美丽的烟花,我要考的那个学校在汉城,最后我也终于如愿地考上了。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那是我梦想开始的地方,也是我感情绽放的港湾,我的初恋也在这座城市出现了,因为遇见了他,我爱上了那座城,即使那座城市夏日炎热,冬天很冷,又经常堵车,但只要有他在身边,便觉得快乐与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