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高顺来投
曹休来到这个时代已经超过一个月了,期间曹休呼叫了好多次系统,可是都没有回应,不知道系统同志是不是光荣牺牲了。
算了,不想它了,没有它我也能在这个时代闯出一片天。
现在夏侯家和曹休都很高兴。
光这一批货物甄家就先行付了超百万的钱粮。
按照他们商议好的,一家一半。
曹休出技术,参与制造,夏侯家利用在当地的势力提供保护,也参与制造,并且还会负责销售渠道。
常山郡有很多店铺都是在夏侯家掌控之下,可以消化不少货物,而且还可以用这些稀罕物件,跟当地豪强打好关系,何乐而不为?
甄家也是看在夏侯家的面子上才先行支付那么多钱粮,并承诺后期还会补偿。
夏侯家也不怕他们毁诺,先不说已经支付的百万钱粮,已经不亏本了。
就算甄家真敢玩什么花样,那夏侯家也不怕他,那样的后果就是,以后甄家商队就别想从常山郡过路了。
而要绕道南下北上的话可就费劲大了。
所以总的来说,曹休很满意,赵家现在还不行,底子太薄,有好东西也保不住,等以后自己有一定势力了才有可能考虑拿出来更多的好东西。
现在这四样差不多够用了。
剩下一个茶也得等以后再说了。
后天就是到了和夏侯兰的赌约之日了,希望到时候夏侯兰不会哭的很有节奏感吧。
看着眼前吃饱喝足,精神抖擞的村庄护卫队,曹休非常满意。按照他的估计,这些人的武力值应该在50-60之间,比起两个月以前的赵雨也不遑多让了。
那个时候的赵雨毕竟是小女孩,力气太小,再加上那些土匪也是见色起意,没认真对敌,才让赵雨有机可乘,靠着家传的枪法出其不意杀了几个土匪。
如果是真刀实枪的对阵,估计能杀两三个就顶天了,毕竟当时土匪太多了。
不过现在的赵雨在曹休的教导下,学习了一些适合女子的枪法和剑法,再加上有钱之后买了一些药材,改善提高了身体素质,现在的赵雨武力值已经超70了,跟夏侯兰对上都有一定的胜率。
毕竟夏侯兰会的刀法招式,赵雨都一清二楚,十来年都一起切磋过多少次了,但是赵雨新学的枪法招式,夏侯兰可是见都没见过。
正当中午,曹休和赵风赵雨刚开始吃饭的时候,突然在村口的执勤的岗哨带着一个25岁左右的壮年男子,过来找曹休。
村外几个要地,曹休都让赵风安排了岗哨,可不能让土匪之类的大麻烦,都进村了才知道,那可就太晚了。
像上次那帮没长脑子的土匪居然停在村口,大喊让村民主动出去送给他们钱粮的事毕竟是个例,要是直接冲进来抢就麻烦了。
曹休起身行了一礼:“这位壮士请了,不知找我有什么事?”
“你就是曹休曹文烈?”
大汉上下打量着曹休,好像非常意外。
现在曹休才14岁,而且看似非常瘦弱,再加上有些文质彬彬,还有英俊的脸庞,很容易让人误会成一个小白脸,文弱书生。
但是真打起来也许才会发现曹休天生神力,现在的武力值已经直逼90大关了。
大汉犹豫了一下,还是从衣衫内拿出一封书信递给了曹休,说道:“你看后便知……”
曹休大概猜到了,连忙接过来,撕开,打开里面的黄纸,只看了开头称呼就知道是颜良文丑写给自己的,然后后面的字用眼一扫,敏锐的寻找着人名。
其他都不重要,只要确定是谁来投奔自己就够了。
果然发现了两个大字:高顺。
曹休假装很平静的问道:“你就是高顺?”
虽然得到高顺的投奔,欣喜若狂,但是却不能表示出太激动。
因为从正常角度来说,你一个从来没见过高顺的人,如何知道高顺的能力?
上来就说你擅长什么什么,我给你安排什么样的职位,不可能。
别提什么王霸之气,其实在古人眼里,你就是个行为举止异常的疯癫之人罢了。
就连拜托颜良文丑帮忙寻人,也只是让他们探听到那些人以后,想办法把他们忽悠过来。
而不是说知道你的能力,到这里可以尽展所学。
要是有名气之人还好,那些无名之辈怕是把你当成人贩子。
“我是高顺,字伯平……”
随着高顺的自我介绍,再结合手中的书信,曹休了解了高顺的来历。
原来几月前高顺刚刚守孝期满,孤身一人想着去各地拜访一下名师,然后去投军。
毕竟投军至少可以吃饱饭。
正巧李彦和童渊都在拜访之列。
所以在李彦处和颜良文丑切磋惨败,后得知他们的武艺除了李彦的教导之外,还得到过曹休的指点。
所以李彦及颜良文丑都建议他来投奔曹休,至少不会比投军差。
“高大哥,我这样称呼你可以吧?”
没等高顺回答,曹休继续说道:
“一路劳累,还没吃呢吧,正所谓来的早不如来的巧,坐下一起尝尝我的手艺。
娘子,去拿碗筷。”
赵雨听话的去拿了一副新碗筷。
被曹休热情的拉着坐下的高顺还有点懵。
“这刚见面就拉着吃饭?而且他们居然有女眷在桌?还有,这个饭菜怎么会如此之香?”
“来,别客气,我先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娘子赵雨,这是她大哥赵风。
行了都认识了,来吃吧……”
高顺继续懵,但还是很快反应过来起身抱拳一礼:“赵兄弟好,赵小姐好。”
刚抱拳到一半,曹休就把他拉着坐下了:
“行了,没外人,别这么客气,来,尝尝这个肉,看看合不合高大哥的口味。”
旁边的赵风和赵雨则在看戏,貌似曹休对这位高顺十分看重啊,有些热情太过头了,不过他们也没说什么,不过大概能猜到高顺此人有才,需要拉拢。
而此时高顺的内心可是不那么平静,刚才自己抱拳一半被中断,然后被强拉着坐下的时候,他下意识的用力企图反抗来着,但貌似一点作用都没有,就这样轻易的被眼前这个弱不禁风的文弱书生给按在了座位上。
看似这个弱冠少年不简单啊。
还有自己现在坐的是什么东西?以前怎么都没见过?
他当然没见过,这是曹休十天前刚找木匠打造出来桌椅。这些天跪坐可是把曹休累惨了。
关键是腿实在太受罪了啊。
有钱人家有软榻还有垫子,穷苦人家有很多就干脆坐在木头上和石头上。
自从桌椅出现以后,常山郡就出现了一股潮流,大户人家都喜爱上了这款新家具,实在是舒服的很。
不再像跪坐一样,时间用不了多久就腿疼,还得起身活动,现在坐在椅子上很长时间都没感到累,而且还可以坐着直接挪挪屁股伸伸腿。
高顺还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曹休已经把肉菜夹到了他的碗里。
今天吃的是小米饭,然后两荤两素一汤,可谓是奢侈已极。
高顺下意识的把肉夹到了嘴里,马上一愣,然后大口开始咀嚼。
把口中的肉咽了下去,高顺问道:“这是何物,为何如此好吃?”
“肉啊,好吃吧?”
“我是问这肉为何如此好吃?不怕你们笑话,高某三年前曾吃过烤肉和煮肉,但都没有这种味道。”
“没事,以后天天都能吃到。
来,再来一块……
多吃点,自己夹啊……
都一家人,别客气。”
面对热情的曹休,高顺也不好拒绝,下意识的就听话,跟着三人开始夹菜吃饭。
但是在快吃完的时候,高顺才反应过来,自己还没答应留下来呢,怎么就天天都能吃到肉了?
不过这三个人貌似都挺好相处,饭菜也确实香,要是天天能吃到那真是神仙般的日子。
毕竟去参军顶多吃饱饭,而且里面不知道有多少沙石,至于想吃肉那可就难了,更别说天天吃肉了。
吃完饭,赵雨负责收拾,曹休则和大舅哥赵风,拉着高顺去看赵家村护卫队饭后的训练。
护卫队上午和下午训练,有的时候晚上睡觉前还要加训一次,毕竟早中晚他们还要下地干活,只好在劳作之余的空闲时间训练。
村子的那片空地上,赵风看了眼天上的太阳,差不多到训练的时间了。
于是把旁边的一口小铜钟敲响。
高顺看的是莫名其妙。
但是很快他就愣住了,然后张开嘴巴,越张越大。
从村子里各个方向跑过来四五十名大汉,手里拿着铁刀木盾,迅速排列成一个方阵。
然后开始稍息,立正,向右看齐,向前看,报数,齐步走等高顺根本看不懂的行动。
虽然看不懂,但是作为有满级练兵天赋的他,却能看出很多门道。
集中列队的速度,还有整齐划一的动作,令行禁止的纪律,再加上后面他看懂的劈砍挡撩刺等战斗动作,一个个精神抖擞充满力量感的壮汉,以及一声声震耳的喊杀声。
这些都体现出一个精兵队伍的特性。
但是高顺还是发现了一些不对劲,然后开口问道:“这些不是官军吧?”
曹休满意的一笑:
“当然不是,我可请不到那些兵老爷,这只是我们赵家村的护卫队,负责保卫村子的。
怎么样?还可以吧?能否入高大哥的眼?”
高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