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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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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节课是数学,她先给那四个孩子布置预习任务,然后过来教杨诺初一的新知识。

    路悠悠觉得自己根本就不用教他,她只是给他解释一下一些基础的定义、讲述一遍课本上的习题,他就能立刻解出答案。

    她给他布置课后习题,然后去教那四个孩子。那四个孩子不是调皮打岔、喜笑颜开,就是闷头看书,不做回答。路悠悠很有挫败感,只能按照自己的进度教完之后,再去看杨诺的情况。

    他已经全部解完了课后习题,只是假装歉意地说:“不好意思,路老师,我忘了写‘答’了。”路悠悠知道他是在偷懒,那些题他全都会,只是懒得把时间放在写最后那一串文字上。

    面对这样聪明的孩子,她根本舍不得责骂,只能说:“仅此一次。考试的时候,你如果不写这些,是要扣分的。你要明确地告诉阅卷老师你的答案,而不是要让阅卷老师去找。”

    他点着头说:“知道了。”调皮地笑着。

    本来小学就不注重英语,上初中才会真正系统地再次学习。就算杨诺会一些,路悠悠也想要给他打好基础。一遍一遍地教他音标、发音,告诉他拼读规则。有了好的基础,他的英语学习更是进步飞快,那些单词,他平均读两遍就会正确地拼写、背诵,那些语法知识,他更是讲一遍就能理解,正确使用。

    路悠悠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优秀、擅长学习的人。她甚至开始疑惑这样一个孩子,他的父母为什么还给他送来补习,他甚至完全可以跳级。

    每次在那四个孩子那里得到无数的挫败感,就会立刻从杨诺身上找到自信。她非常乐于将自己知道的一切对于学习有用的知识告诉他、教给他,在他的身上完全可以得到那种作为老师的成就感。

    暑期补习班一共是五十天的时间,才过去两个多星期,她就已经给杨诺教完了初一上学期的全部内容。

    同时,她的录取通知到达。如她所预料的,稳稳当当地被省内排名第一、全国排名前十的那所985院校录取。

    第二天正好也是她的生日,她带着录取通知书高兴地来“上班”,跟杨诺分享这份喜悦,还偷偷送给他一个草莓蛋糕。

    “今天是我的生日,也是我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日子。请你吃蛋糕,但是只给你一个人,不要告诉其他人。补习班一共二十多个人,我可请不起。”

    他问她那所大学是什么样,路悠悠给他描述:它的第一任校长是大名鼎鼎的文学家,它曾经汇集了中国最著名的数学家、两弹一星元勋、物理学家等等。它在中国科技力量和综合国力最薄弱的时候应运而生,原子核、物理学、力学、化学、天文学方面在全国都排列在前。它一直站在中国科技的第一线,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

    杨诺第一次在一个人的眼睛里看到了光。

    在不到三个星期的时间结束了初一上半学期的课程后,她又开始继续给他讲述初一下半学期的课,甚至也开始给他讲政治、历史、生物、地理。不管是什么课,她都如数家珍、不在话下。

    因为不同于以往老师的教学方法,她以讲故事的形式给他讲述、教导和理解,使得杨诺兴致满满,听得认真专注,第一次对学习产生了真正的兴趣。

    在补习班结束前十天左右的时间,她忽然试探性地问,你想不想学初二的物理。杨诺开心地点点头。她直接在十天的时间里给他教完了初二上半学期的物理,和下班学期的第一章。

    路悠悠打心眼里喜欢这个孩子。他太优秀了,太有学习的天赋了。

    她不是个职业教师,但是当得到一个优秀学生认可的时候,那种感足感她至今都记得。

    很多年后,路悠悠早就忘记那个男孩子的模样了,只记得他长得好看、乖巧。

    她曾经开玩笑说:“你长这么漂亮啊,长大以后肯定是迷倒很多小姑娘的类型。”

    她也说过:“做人应该信守誓言,就像你名字的寓意一样,一诺千金。”

    补习班结束的那一天,所有人拍了一张大合照,路悠悠揽着杨诺的肩头,对着镜头开心地笑着,留下了他们唯一的一张合照。

    他鼓足了勇气说:“路老师,我很喜欢你。你明年还能来教我吗?你可以一直做我的老师吗?”

    路悠悠听到这样的话,心中更是被一种满足感和幸福感充盈。她没有丝毫的犹豫,笑得明艳灿烂:“好哇。”

    可是她食言了。

    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见到过她。

    杨诺在六年级的那个暑假学完了所有初一的知识。入学考试的时候,让母亲带着他向学校去申请跳级。他没有上过初一,直接进入初二,学习也一直没有落下。他知道她上的是那所代表着国家尖端科技和未来希望的大学,他也想去那里,成为中国的未来。

    时间已经过去五年了。这五年,他的心里像是有个执念。他始终记得那个人,在他懵懂无知,对一切都不感兴趣的时候,她给他打开了一扇门,给他指明了方向,让他看见了前方和希望。

    五年后,杨诺考入这所大学。其实没有想过会再次遇见她,可是就是这么巧。开学才两个多月,他竟然再次遇见了她。

    他在此之前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喜欢她,只是想追随她的步伐前行。遇见她后,他立即追到她的面前,一开口,自己都被吓到,心里的那种感觉真的是“喜欢”吗?他以为自己只是向往那个光芒、希望一样的存在,没想到那种向往的感觉,会是喜欢?

    他可以完全肯定这一点,是在她的屋里看到那些男士衣服和拖鞋的时候。他一向聪明,就算在感情上没有任何经验,也知道爱情的定义是什么。

    看见她的时候会开心,看不见她的时候会想她。想牵她的手,拥抱他,甚至想亲吻她。就算只是待着她的身边,什么都不做,呆呆地看着她,也会很满足。

    是这样,没错。从重新见到她的那一刻开始,对于她就是这样子的感觉。

    他可以肯定,结论就是: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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