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一家欢喜几家愁
第二天中午,毛琳和马小倩吃午饭时,同时收到林朝生的信息,邀请她们晚上八点到他家聚餐。所有人都会来。说是有重要的事通知大家。
毛琳和马小倩提前了半小时。李秋风,谭小落,柳飘飘竟比她们还早。三人围坐在一起玩牌,看到她们,立即挥手热情打招呼,她们也客气回应。
花卷迈着小短腿快步跑到马小倩脚下,亲昵地碰她的腿。她弯腰把花卷抱入怀中,使劲揉了揉它的脑袋,花卷挣扎着发出尖利的叫声。马小倩嗔骂道:“还记得我啊,小混球,两天没回去了!”
马小倩抱着花卷和毛琳落座,林朝生站起来,笑道:“大家都来得好早,既然都到了,那我们就提前开饭吧。”
马小倩问道:“什么重要的事啊?还得把大家聚起来说。”
林朝生道:“一会儿再说,其实也没什么重要的事,许久没碰面了,想把大家拉出来聚一聚。”
“菜都做好了?”毛琳问。
林朝生道:“为了不耽误大家时间,已经提前做好了,热一下就行,你们稍等一下,我这就去热。”林朝生绕出茶几走向厨房。
毛琳脱下外套搭到沙发靠背上,道:“我来帮你。”她绕过马小倩,同林朝生一起进厨房。
厨台上摆满炒好的菜,鸡鸭鱼肉,瓜果蔬菜,大大小小十几盘,丰盛无比。林朝生拿出一副干净的锅铲用清水冲一下,递给毛琳,“你热蔬菜,我热荤菜。”
毛琳应声答应,林朝生打开油烟机,两人拧开炉子上的火,一左一右,颠锅挥铲,像大厨一样忙碌起来,菜在油锅里噼里啪啦响着。
柳飘飘时不时朝厨房瞟一眼,毛琳喜欢林朝生,让他们独处,她心里有些不舒服。她知道林朝生和毛琳不会有什么,自己不应该这么小气,可就是控制不了。
菜热好了,林朝生和毛琳陆续将菜端出,众人围上餐桌。林朝生进书房取出两瓶酒,一瓶白酒,一瓶红酒。对众人道:“难得欢聚一堂,小饮几杯。”他看向毛琳和马小倩,“知道你们喝不了白酒,这次特意为你们准备了一瓶红酒。”
“这是什么酒?我还是第一次见这么大瓶的红酒。”谭小落好奇地盯着那瓶红酒,那瓶酒酒瓶出奇的大,比他平常见的红酒大好几倍。
李秋风眼尖,一眼便通过瓶身上的标签认出酒的身份,“这是……09年的玛歌。好酒啊!”
“玛歌?”马小倩想了想,道:“这个牌子听说过,好像是和拉菲一样的名酒,这酒应该很贵吧?”林朝生上次拿出了一瓶1000多万的茅台,当时直接惊掉她的下巴,她猜想这瓶酒价值一定很惊人。
李秋风道:“玛歌是与拉菲,拉图,木桐,奥比昂,齐名的法国波尔多五大一级酒庄之一,历史悠久,最早可以追溯到12世纪,是世界文明的红酒品牌。玛歌2009,是有史以来最大的瓶装红酒,我记得好像是12l,售价将近20万美元。”
“20万美元?”马小倩在心里换算了一下,不由凿舌。
林朝生笑道:“这酒容量大,性价比高。”
他把酒摆到桌上,转身从酒柜里将十二月花神杯端上桌,又回去用盘子端来六个葡萄酒杯。拧开酒瓶塞子,先为他们倒上了半杯红酒,“我不怎么喝红酒,你们尝尝怎么样?”
李秋风举杯抿一口,闭眼细细品味,片刻,点评道:“好酒,入口时苦涩,少顷,酒香慢慢散开,又有种甘甜,细腻,丝滑的感觉,酒香浓郁,让人回味无穷。”
其她人纷纷举杯品尝,她们咂吧着舌头,品了半天,也没品尝出什么特殊的味道,只觉得比普通的葡萄酒好喝。
品完红酒,李秋风将目光放到那瓶白酒身上,白酒包装朴素,用得是普通玻璃瓶,泛黄的标签上,印着三个显眼的红色大字“五粮液”,酒水已挥发一些,还剩大半瓶。
李秋风拿起酒,仔细瞧了瞧,喜道:“这是1960年的五粮液!”
李朝生笑道:“李兄真是见多识广。”
马小倩道:“这酒,一定也很贵吧?”
李秋风把酒放回去,说道:“这款酒12年在杭州拍卖过一瓶,拍卖价为98万。”
林朝生将五粮液的瓶盖打开,推到桌子中央,笑道:“大家想喝的自己倒,吃好喝好,都别客气。”说完在柳飘飘身旁落座,众人纷纷动起碗筷。
李秋风取出一只花神杯,倒满白酒,端到鼻下嗅嗅,呷一口,片刻,大笑道:“好酒!入口甘美,绵甜悠长。”说完举杯一饮而尽。
马小倩吃一口菜,看向林朝生,忍不住问道:“你到到底多有钱啊?随随便便一瓶酒都这么贵。”上次拿了一瓶1000多万的,这次拿了两瓶100多万的,简直壕无人性。她知道林朝生活了这么久,一定身家不菲,到底多有钱?这些钱财是从哪儿来的?她很好奇。
林朝生讪笑道:“我也不清楚,应该挺多的吧!”他这些年存了不少钱,具体多少,倒没注意过。
马小倩道:“别开玩笑了,自己有多少存款会不知道?”
林朝生无奈笑道:“真不知道!”他隐约记得好像是一串挺长的数字。
“你哪来的这么多钱?卖古董?”马小倩问。
林朝生摇头道:“收藏室里的东西,是我好不容易得来,可舍不得买,平常用的那些钱财,其实是我在一个山洞里得来的。“
众人面露诧异。
“山洞中得到的?”马小倩思索道:“难道你发现宝藏了?”
“嗯!”林朝生颔首。
马小倩只是胡乱猜测,没想到竟是真的,她迫不及待地道:“快说说是怎么回事?”其他人也投来好奇的目光。
林朝生回忆道:“大概是成化年间的事,那时我居住在南直属淮安府境内的一片深山中。一日我在山林中与虎游耍,路过一处山沟时,发现一只受伤的白狐,它后腿染血,大腿处被一只箭矢贯穿,匍匐在地,掩掩一息,甚是可怜。我于心不忍,便将它带回住处包扎疗伤,小狐狸意外的乖巧懂事,很是配合。”
“它恢复得很快,不到两月伤势就痊愈了。我想将它放回丛林,谁想这小家伙赖上了我,不肯离去,我便留它在身边。小家伙很机灵,不哪儿我去哪儿,它都跟着我,吃饭睡觉也一直守在我身边。大概过了半年,一日清晨,它突然鸣叫不止,将我从梦中吵醒,起床后它跑出草屋,三步一回头地看我,似在为我引路。我急忙跟上,它领着我穿过一片山林,来到一处断崖下,寻寻觅觅,停在一片灌木丛前,在原地徘徊许久,对着我叫了几声,一头钻入丛中。我上前查看,扒开浓密的灌木,发现后面有一个隐秘的山洞。”
“小狐狸在洞口回头看我几眼,钻入洞中,我穿过荆棘,紧随其后。洞里空间挺大,有许多分支,它带着我弯弯绕绕,走了一里左右,突见远处有亮光,复行数十步,周围大亮,高耸的洞壁上,惊现一个一丈长,两寸宽的洞口,洞口无遮掩,面朝天空,连接天光。”
“小狐狸又往里走了十几米,突然停下,回头冲我鸣叫,我看过去,大吃一惊,那里竟堆放着数十个木箱。箱子上积了指头厚的灰尘,许多箱木已腐烂。我一一打开,发现里面竟是各种各样的金银珠宝和古玩玉器,其中还有大量钱币。
“那些钱币我在古籍里看到过,是东汉中期至晚期流通于市面的各类五铢币,我猜测这批财宝应是东汉末年之人所藏。我身上没有钱财,之后每次重返人世,便去洞中取一些财宝,下山置换钱物。”
“竟有这么离奇的事!”马小问道:“那堆财宝,现在全在你这儿?”
林朝生摇头,“没有,太多了,搬不完,况且我也用不了这么多。我只取走古玩玉器,和少量的金银珠宝。”
“这么说,那些财宝还在洞里?”
“不知道,我有差不多一百年没去那个地方了。”
“你还找得到地址吗?”
“应该找得到吧,你对那些财宝有兴趣?”
马小倩咽了口唾沫,如实道:“说不心动是假的,谁不喜欢钱?如果找到那批宝物,以后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不过仔细想想,我现在虽算不上大富大贵,但也不愁吃穿,可以知足了。”
很快她又打消寻宝念头,她的生活质量已远高于大多数人,足够了,不应该那么贪心。
“江苏淮安?东汉五铢币?”是谁藏得呢?比起宝藏所在,李秋风更好奇是谁人所藏,他摸着下巴沉思,片刻,终于找到线索,兴奋道:“李兄发现的,莫非是‘铁山寺古刹宝藏’?”
“我也是这么猜测的。”林朝生喜道:“李兄竟也知道这个宝藏的故事。”
“听到过一些传闻。”李秋风道:“不知林兄所说的洞穴,距铁山寺多远?”
林朝生道:“不远,不超过百里。”
李秋风肯定道:“那定然就是传闻中的铁山寺古刹宝藏了。”
其她人面面相觑,听得云里雾里。谭小落插话道:“等等,什么铁山寺古刹宝藏,能说清楚点儿吗?”
李秋风道:“铁山寺古刹宝藏,是历史传闻中的著名宝藏之一,传闻是东汉末年黄巾起义军首领张角所藏。”
“还有这事,快详细说说。”谭小落来了兴趣。她就喜欢这些充满奇幻色彩的历史异闻。
“有酒就应当有故事,今天就给你们好好说说。”李秋风呷一口酒,徐徐道:“东汉末年,朝廷腐败,汉室衰微,地方豪族横征暴敛,强娶豪夺,弄得百姓怨声载道,民不聊生。张角不满汉王朝统治,暗中谋划,创立太平道笼络人心,于各州郡宣传教义,广纳信众,预谋起事。中平元年,时间成熟,张角煽动广大信众,发动了一场声势浩大农民起义,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黄巾起义。”
“太平道扎根已久,信众遍布各地州郡,张角一呼百应,迅速集结了三十余万黄巾军。黄巾军声势浩大,揭竿而起,向朝廷发起猛攻,攻城夺邑,势如破竹。他们烧杀抢掠,焚烧官府,收缴金银财宝无数。张角为日后登基称帝做准备,决定先妥善收藏这批财宝。他与铁山寺主持交好,十分信任此人。便命人将这批宝藏送至铁山寺藏匿,由主持看管。”
“黄巾军虽声势浩大,但毕竟是底层民众,缺乏管理和战斗经验,加上将领各怀异心,各自为营,朝廷反应过来后,迅速集中兵力,全力围剿,很快将其逐一击溃。起义最后以失败告终,张角也在行军途中病故。之后,这批财宝的消息也不了了之。传闻张角一手下,败逃后,潜回铁山寺。从主持手中骗得藏宝图,企图私吞宝藏,但在寻宝途中突遇天雷被劈死了。天雷燃木,在森林里引发一场大火,将这个手下手中唯一的藏宝图烧为了灰烬。自此,这批宝藏便没了下落,在后世留下一段传说。”
“关于铁山寺古刹宝藏的传闻,众说纷纭,大多数人认为是虚构的,如今看来,应该是真的,还恰巧被林兄找到了。”
“原来还有这么个传说。”谭小落问林朝生。“这堆财宝放到现在能值多少钱?”
林朝生道:“若全部取出,以现在的行情置卖,价值不可估量。”
“那个小狐狸好有灵性,它后来怎么样了?一直在你身边吗?”毛琳问。比起宝藏,她对这个通人性的小狐狸更感兴趣。
林朝生惋惜地摇头:“带我找到宝藏后没多久,它就突然消失了,我在山里找了一段时间也没找到。”
毛琳道:“它应该是想借宝藏报答你的救命之恩,这么通人性,估计已经修炼成精了。”
林朝生笑道:“这个我倒没感觉,我在山里遇到的动物都很懂事,很有灵性。”
李秋风感喟道:“万物皆有灵!”
谭小落看着李秋风,突然想到一件重要的事,说道:“老李,你接下来要小心了,昨晚我从张合那儿打听到消息,说是姜仁已掌握你的行踪,很快会对你展开捕杀。”她一脸严肃,甚是认真。
李秋风饮一口酒,把玩着酒杯,笑道:“他肚子里那点小心思,我早就看出来了,谁掌握谁的行踪还不一定呢。证明我诚意的大礼马上就到了,好戏即将开场,各位就等着看吧!”
众人吃惊。林朝生忧心道:“李兄是想独自对付姜仁?”
李秋风神秘地笑笑,“这是个不能说的秘密,等我好消息。”
谭小落忧虑道:“姜仁心狠手辣,城府极深,你可别乱来。”
柳飘飘道:“姜仁虽没有特殊能力,但也是三代僵尸,智商高,异常狡猾,没那么容易对付,你要三思而后行啊。”
毛琳和马小倩思索着不说话。上次李秋风就说过这话,他不愿透露,她们也没办法。
林朝生沉思片刻,说道:“李兄活了千载岁月,历经了无数人世沧桑,心境眼界非一般人能比,相信你不会轻易将自己置于险地,不过我还是想提醒一句,万事小心,需要帮助便联系我们。”
李秋风笑道:“各位尽管放心,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
众人不再说话,继续吃东西。半晌,马小倩忽地抬头看向林朝生,“对了,你说的重要的事到底是什么?现在可以说了吧。”
马小倩,李秋风不约而同看向林朝生,谭小落自顾自的吃东西,一副了然于胸的样子。林朝生看向柳飘飘,柳飘飘也看向林朝生,两人相视而笑,手牵着手站了起来。众人顿住,奇怪地看着他们。看着两人,毛琳隐隐感觉到了什么,心下骤然忐忑不安。
林朝生笑道:“今天把大家叫出来。其实是想分享一下自己的喜悦。”他握着柳飘飘的手,缓缓举出桌面,“我和飘飘,在一起了!”
毛愣神色一愣,手中的筷子猝然落地,弹跳着发出啪塔的声响。马小倩怔了两秒,一种莫名难受的感觉如电流般袭上心头。
毛琳反应过来,急忙弯腰下去捡筷子。李秋风先是一惊,后露出喜悦的笑容,“我就感觉你们两个今天怪怪的,什么时候的事啊?”前天林朝生还在为这事烦恼,现在竟在一起了,这个消息实在突然。
林朝生笑道:“就这两天的事,还要多谢李兄开导,若不是你,我现在估计还做不了决定。”
“太好了!”李秋风拱手祝福道:“有情人终成眷属,恭喜!恭喜!”
毛琳看着两人,努力克制着,强笑了笑,道:“恭喜了,祝你们……白头偕老……百年好合!”
李秋风道:“他们是僵尸,可不止百年,千年,万年,亿年,无穷无尽。”说完哈哈大笑起来。
马小倩强挤出一丝笑容,轻声道:“恭喜!”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难受。她不应该难受,不能难受。
李秋风起哄道;“为了表达爱意,这个时候,是不是该亲一个!”
谭小落拍手附和,“对,亲一个。”她和李秋风起哄着喊起来。
毛琳和马小倩默不作声,脸上挂着不自然的笑容,皮笑肉不笑。
林朝生不好意思,腼腆地笑笑,柳飘飘一脸娇羞,片晌,主动搂住林朝生的脖子,踮起脚,对着林朝生的嘴唇,慢慢凑过去。
林朝生也不再拘谨,侧着头,迎上去,两张红唇,轻轻贴合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