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白月光
泡完澡,柳飘飘裹上浴巾,哼着小曲,舒服的走出浴室。原本空旷的客厅里突然多了两个人,一个穿着灰色夹克,留着平头,相貌平平。一个穿着黑色皮衣,头发浓密,容貌英俊。他们悠闲的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
柳飘飘一愣,不满道:“都不知道敲门的吗?这样很没礼貌欸!”她走过去坐到了右边的沙发。
平头男问道:“怎么样?有没有试探出什么?”
柳飘飘翘着二郎腿,边擦着湿漉漉的头发,边道:“他叫林朝生,住在马小倩隔壁,在东阳路开了家书店。接触一天下来,感觉这家伙挺本分,也挺有意思的。不过,也可能是在伪装。”
“居然是邻居,这家伙想干嘛呢?有意思。”平头男思索着,露出耐人寻味的笑容,又问:“他和马小倩认识吗?”
柳飘飘将毛巾扔到一旁,道:“还不清楚,感觉应该没什么交集吧。”
皮衣男不耐烦道:“管他想干嘛?一个僵尸,一个道士,能有什么联系?我看我直接去把马小倩解决得了。”
平头男端起茶几上盛了半杯鲜血的红酒杯喝了一口,微微一笑,道:“别着急,先观察观察。”他好奇林朝生的动机,好奇身为天敌的两个人能擦出什么火花。
马小倩打了个嗝,摸着圆滚滚的肚子,心满意足的躺到了沙发上,“你的手艺又有长进了!”
毛琳收拾着餐桌上的残羹剩饭,奚落道:“你就是太懒了,自己做个饭有什么麻烦的?天天去外面吃,也不怕吃出问题。。”
她没去咖啡店,一整天都待在马小倩家。马小倩受的伤不重,可行动起来还是有些不便,她打算这两天都住在这里照料马小倩。
马小倩嬉笑道:“没事儿,不是还有你吗?在外面吃一阵,再让你帮我做一阵,刚好。”
毛琳白了她一眼,“你想得美,你当我是你保姆啊!”她将剩菜剩饭陆续端进厨房。
“花卷!花卷!”马小倩大声呼唤。酒足饭饱再撸撸猫,生活快乐又逍遥。
连叫几声也不见花卷回应,她立马打直身体寻找,看了一周也没见到猫影,“这小东西又跑去哪儿了?”
毛琳收拾好餐具从厨房走出来,“怎么了?花卷不见了吗?刚才不是还在吃东西吗?”
马小倩站起身,突然想起刚才去阳台吹风好像没关门。她看向阳台,玻璃门果然是开着的,“遭了,这小东西肯定又跑去隔壁家了。”
“隔壁?你是说他从阳台跑到隔壁邻居家去了?”毛琳走过来站到马小倩身旁,看向阳台。
马小倩点头,痛心道:“这个吃里扒外的小东西,就喜欢往人家跑,我前两次找它,它还不想回来了。”马小倩越想越气。
毛琳不解的问:“怎么回事?花卷不认家吗?”
马小倩道:“也不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它老喜欢往隔壁新搬来那户人家跑,似乎很喜欢那个男主人。”
毛琳觉得挺神奇,“还有这这种事,我想,这个人一定挺特别的。”
马小倩思索道:“也没什么特别的,长得文质彬彬,挺礼貌的一个人吧。”
毛琳笑道:“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喜欢动物的人,往往很温柔。被动物喜欢的人,一定很善良。”
马小倩切了一声,不屑道:“这种鬼话你也信,你看我温柔吗?”
毛琳不假思索道:“当然温柔,和常人不一样,你是外钢内柔。”她眼眸一转,调笑道:“依我看呐,花卷是看你孤单,想找个爸爸来陪你了。”
马小倩脸色骤变,恼道:“好啊!才恢复两天就开始调侃我了!我看你是皮痒欠收拾了。”她撸起袖子,作势准备找毛琳算账。
难得让马小倩吃瘪,毛琳心里一阵舒畅,她笑道:“别闹,你可还受着伤。”
经毛琳提醒,马小倩才感觉后背还在隐隐作痛。她难得妥协了,“不和你扯了,先去找花卷。”
马小倩刚走到门口,门铃就响了。她随手开门,林朝生竟抱着花卷站在门口。
“你家猫又跑来我家了。”林朝生把花卷抱给马小倩,花卷喵喵叫,两只后脚不安分的划动着。
他刚回家走进卧室,就看见了睡在他床头的花卷。趁着时间早,立马把花卷抱了过来。
“谢谢!”马小倩接过花卷,面无表情,语气清冷。受毛宁那番话影响,她不想和眼前这个陌生人有任何牵连。
林朝生一怔,露出了一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笑容,转身回屋。
“谁啊?”毛琳在客厅问。
马小倩抱着花卷回到客厅,“就是那个邻居,来还花卷的。”
毛琳笑道:“人呢?走了吗?我还挺想看看长什么样。 ”
她笑得别有意味,马小倩气道:“想看就过去看,没人拦着你。”说完把矛头转向花卷。提起小家伙后脖颈,骂道:“你这个养不家的坏东西,看我怎么收拾你。”说完直接上手给了花卷几个大脑嘣。花卷挣扎的挥舞着四只短小的小爪子,疼得喵喵叫。
毛琳上前阻止,把花卷抱到自己怀中,温柔抚摸,“好啦,好啦,它什么都不懂。你跟它计较什么?”说完她像哄孩子一样继续抚摸花卷的头,边摸边道:“下次别乱跑了,你妈妈会担心的。”花卷温顺的卷缩在毛琳怀里,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
看着笑逐颜开的毛琳,回想起她几天前失魂落魄的样子,马小倩疑上心头,忍不住开口道:“没想到你恢复的这么快,这几天你经历了什么?这么快就把那家伙忘了吗?”
毛琳怔了怔,笑容由深变浅,“没忘,只是……慢慢的释怀了。”
忘记一个特别的人,哪有那么容易!这几天来,她对林朝生的思念依旧没断过,只是那种回忆从滔滔江水,化为了涓涓细流,不再猛烈,更为绵长。闲暇时她会想起他,看到《挪威的森林》时她会想起他,经过贴着门面转让的书店时她会想起他,出门看见家门对面505的门牌号时她也会想起他。他的微笑,他说话时儒雅的样子,他身上那股淡淡的、如同清茶一样的味道,仍时常在她脑海里徘徊 。
她从未对别人有过这种感觉。她渐渐明白了,这,或许就是真正的喜欢吧!也慢慢想通了,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如果执着没有结果,不如留下一些期许和念想,让心中那道白月光长埋心底,永远皎洁无暇。
一念花开,一念花落。一念放下,万般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