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三十六章 佣人的女儿一
苏青霓听到开门关门的声音,知晓这具身体的便宜姐姐出门去了。肯定是去安慰在宴会上被人打脸退婚的少爷了。 苏青霓这具身体的原身是一对佣人的女儿。 两夫妻都是老实憨厚的性子,从乡下来城里打工。 一是没有学历二是性子老实,两人找不到什么好工作,沦为给富豪人家做下人。 苏父在家乡的时候学过开车修车,给主家做了司机。苏母则在厨房帮忙给厨师打下手,二十年下来,在一旁看着厨师工作,苏母也学会了一两手,做出的饭菜比一般人做的要美味。 两人在这户姓夏的人家工作了二十年了,而作为两人的女儿,原身和原身的姐姐也几乎是在这家里长大的。 夏家当家人的大儿子夏博义跟原身的姐姐苏青霞同龄,两个人虽然上的学校不是同一个学校——夏博义上的都是贵族学校,苏青霞只是上普通学校——但两个人放学后经常一起交流功课一起玩耍,也算是青梅竹马了。 青梅竹马的感情是很容易变为爱情的。 苏青霞和夏博义相互喜欢对方,但因为身份差距,两人没有一个先表露出自己的情感。 原身做为苏青霞的妹妹,看得很清楚,只是她也不赞成姐姐跟夏博义在一起。 还是那句话,身份不搭配,夏家绝对不会要一个佣人的女儿成为自家继承人的妻子的。 然而虽然知道不相配,两个人的感情却不是想不要就不要的。 两人虽然没有向对方表白,但都一致地决定要努力尝试。 苏青霞要努力让自己变得更优秀,让自己有资格站在夏博义的身边。 夏博义也努力让自己更优秀,他进入自家公司,脚踏实地、做出优异的成绩。他想早一点儿获得公司和家中的话语权,想要让父母知道,即便不联姻,他也能够让自家公司变得更好。 然而,他越优秀,父母对他的期望就更大,就更想将最好的东西给他。 选择最优秀的女孩子便是其中一项。 夏父和夏母认为只有家世最好本人也最优秀的女孩子才能够配得上他们的儿子,成为他们的儿媳妇。 于是在夏博义还没有成长到可以摆脱父母安排的时候,夏父夏母给夏博义选好了妻子人选,并且安排了订婚舞会。 夏博义能反抗吗? 现在的他根本无法反抗,而且若是让父母知晓他喜欢的是家中佣人的女儿,苏青霞的下场会很惨的,不止她,还会连累苏家的其他人。 苏青霞也知道这一点儿,只能够默默地看着喜欢的人跟别人订婚。 就在订婚舞会举办的前一天,苏青霞和夏博义偷偷见面,两个年轻人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靠坐在一起,在外面吹了一夜的冷风。 原身是个好奇又无聊的家伙,偷偷跟在自己姐姐后面。结果在独自回家的时候跌落到被偷了井盖的排水井中,后脑勺朝下,就这么丢掉了性命,将身体让给了苏青霓。 苏青霓好笑又无奈地将原身送进地府,给这姑娘开了后门,让她插队,立刻就投胎了。 投胎的家庭跟苏家有些关系,是苏父的堂哥家,给苏父的堂哥做了孙女。 苏父的堂哥在老家乡下生活,跟苏父一家已经很少联系了。 苏青霞是第二天凌晨回来的,她跟苏青霓一个房间。 他们一家都住在夏家。 夏家很大,除了主人住的三层楼的大房子外,还修建了专门给佣人住的二层小楼。苏父苏母做为老员工,拥有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房子的面积不大,加起来不到五十平米。苏青霓和苏青霞住一间屋子,两人中谁有一点儿动作,另外一个人都能够知道。 苏青霞以为自己发出的声音很小,不会被妹妹察觉。却不知道她的妹妹早就知道了她经常晚上出去的事情,更知晓了她和夏博义之间的事情。 苏青霞瞒不住原身,更瞒不住苏青霓了。 第二天,苏青霞以身体为由没有出席夏博义的订婚舞会,而苏青霓则被苏父苏母抓了壮丁,成为舞会上的服务员之一。 苏青霓有幸看到了有人闯入舞会,带走了订婚的女方。 这是一场平民屌丝打脸富豪公子的戏码。 夏父夏母确实选择了最优秀的女性,但优秀的女性有自己的思想、有着非一般人的眼光啊!人家瞧不上靠着父母家族上位的二代三代,人家瞧上的是潜力巨大的潜力股。虽然潜力股目前只是一个屌丝。但这屌丝不一般啊。人家有着极为厉害的鉴宝能力,有着百发百中的赌石能力,还有极其敏锐的商业嗅觉。 有着这么多的长处,这个屌丝的前途那是光明无量。 优秀女性觉得自己就是发掘千里马的伯乐,自己在对方未发迹前就选择对方,以后对方一举成名天下知,自己也被会众人称赞眼光独到。 苏青霓:自己似乎进入了点家都市世界。 优秀女性有眼光,但她父母却没有她这样的眼光啊! 相比起一个还没有发迹的屌丝潜力股,他们更愿意要一个家世富豪且个人也优秀的女婿,于是他们就逼着女儿跟人定亲。 屌丝男怎么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跟别的男人定亲呢?当然是勇闯订婚现场,与优秀女性上演了一场“可歌可泣”的爱情告白。然后屌丝男对着夏博义发出挑衅的言论。 屌丝男以为夏博义会怒发冲冠失去理智,会降智做出不理性的行为,在自己的衬托下显得丑态毕露,就如同他之前遇到的好些男人一样。 那些男人在他面前高高在上,最后还不是被他踩在了脚下。 然而让屌丝男惊奇的是,夏博义根本就没有失去理智也没有智商降低,他的反应很冷淡很平静,只淡淡地丢下一句“祝福你们”,便转身离开,上楼回了自己的房间。 屌丝男:…… 拳头打在棉花上的感觉真不好受! 这男人怎么回事儿? 未婚妻被抢了,他却毫不生气,还是不是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