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萍水相逢
世人皆知,大仁王朝境内有两条波澜壮阔的大江,其中一条起于王朝最北的极州,从极州境内昆仑山奔腾而下,蜿蜒流经二十一州,最后过乾州而入南海。 相传人类的祖先本来是这条大江中的游鱼,后来经仙人点化才变化为人。 这条举世闻名的大江叫龙江。 关于龙江名字的由来,众说纷纭,其中一说,很多很多年前,有青龙从南海潜入这条大江,直闯大陆腹地,兴风作浪,为祸人间,因此事,先祖才给这条大江取名为龙江。 在众多说法里,这个说法最是离奇荒诞,却最为世人传诵。 李青石早就听过龙江之名,如今到了景州城,知道这条举世闻名的大江就从城外经过,当然要去见识一番。 这两天他们没有进入白玉山庄,而是悄悄摸到外围查看情况,然而一连两日观察下来,白玉山庄除了不如以往热闹,显得格外冷清外,并没有发现其他异常,更没发现敌人的踪迹。 莫非山庄已经被青鱼堂控制? 他们不由做出这样的猜测,但紧接着又发现一个不同寻常的地方,这两天竟没看见一个人从白玉山庄出来。 这就显得更加怪异,就算山庄被青鱼堂控制,山庄里的人被圈禁无法自由行动,却总不能连青鱼堂的人都不出来一个。 思来想去,都参不透其中缘由,秦伯文心里的担忧越来越重,决定明天冒险些,摸到山庄近前去看看。 论修为,李青石和秦伯文都已洞开七十一处大窍,景州没有鸿蒙境的宗师级人物,照理说他们大可不用这么小心,毕竟整个景州都没有人比他们修为更高。 但动手搏命,可不单单只看修为高低。 有话说得好,双拳难敌四手,修为再高,哪怕强如三山五岳十二洞天里那些隐世不出的神仙人物,即使面对的敌人修为不如自己,可只要人手足够,一样会被困死。 何况青鱼堂堂主风剑安,同样洞开七十一处大窍,要是对上他的话,不管李青石还是秦伯文,八成都必败无疑,因为无论是对敌经验,还是对招式的研究,他们都差太多。 李青石更是只会一套拳法一套剑法,一点都不花里胡哨。 开窍越多,力量就会越强,速度也会越快。 修行武道的人之所以追求开窍数量,便是这个原因,而在力量与速度中,速度无疑是对敌取胜更重要的一个因素,毕竟力量再大,终归有被四两拨千斤的可能,而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李青石独自一人来到城外,想散散心。 离开白头村后,无论是杀红阳真人,还是陆远庭,其实都不算顺利,都没能避开对方的陷阱暗算,以致深陷死局,如果不是侥幸,现在小命已经不在。 师父说的果然没错,江湖凶险,人心难测,诡计难防。 事后回想,不管是面对红阳真人,还是面对陆远庭的时候,已经万分小心,可还是没能避开危险,可见人力有时尽,他不可能预料到一切,从而避开所有危险。 行走江湖,果然是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买卖。 如今面对实力堪与白玉山庄抗衡的青鱼堂,可想而知必然会更加凶险,尤其在眼下形势不明的情况下就打算摸到白玉山庄近前,这么做不知道会遇到什么麻烦,但李青石还是决定跟秦伯文一起冒险。 于理,要是没有白玉山庄作为助力,他绝不可能对付的了青鱼堂,于情,他做不到让秦伯文去孤身犯险,自己却袖手旁观。 李青石长出口气,既然已经做出决定,又何必磨磨唧唧跟个娘们一样瞻前顾后。 正这么想着,眼前忽然出现一条气势雄浑的大江,浩浩荡荡的江水,在阳光照射下,就像一条金鳞巨龙一般,翻滚着,呼啸着,奔腾而去。 站在江边,望着宽阔割裂大地的江面,望着一眼看不到尽头的汹涌江水,李青石只觉胸腹间突然变得万分通畅,压在心头的那些担忧与烦恼,悉数被带着潮润味道的江风吹去。 他的思绪在这一刻变得无比通透,既然决定踏入江湖,又怎么会没有危险?要是怕这些,缩在白头村过完一辈子岂不是最好的选择? 李青石念头通达,想起刘北斗的那句话,富贵险中求,闯荡江湖也是同样的道理。 他望着江面怔怔出神,没留意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文士来到他身侧不远处,负手而立,与他一样静静欣赏江景。 中年文士身后跟着一个老奴,老奴走到文士身边,花白发丝被江风拂乱,小声说道:“老爷,朝廷此番派您来主事景州,显然是对您的考验,若是办好这差事,等回到朝野中枢,必定会更进一步,咱们既已到了景州城,不去做正事,来江边干什么,这龙江您又不是没见过。”
中年文士微笑道:“不急,治大国如烹小鲜,治理一州之地同样适用,急不来的。”
李青石就像个没见过半点世面的土包子,心神完全被气势磅礴的大江吸引,根本没注意到身边已经多了两个游客。 他蓦然想起师父曾经唱过的一首小曲,只觉与此情此景相得益彰,于是低沉了声音,颇有些东施效颦嫌疑的纵声高歌起来。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是非成败转头空。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 一壶浊酒喜相逢。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中年文士听见歌声,一双浓眉轻轻挑起,转头看来,然后就看见一个衣衫普通,手持一柄破陋长剑的年轻人。 让他感到惊艳的不是这曲子的曲调,而是曲子里的词。 而让他感到意外的是,唱出这种词的人,竟然是一个落魄江湖客。 他走到李青石近前,作揖道:“冒昧打扰,我叫方文鼎,不知小哥怎么称呼?”
李青石唱完曲后就已经发现这两人,倒也没因人前献丑觉得丢人,毕竟跟着老刘的这些年,脸皮厚度与日俱增,千锤百炼。 他回了一礼,心里提起一些戒备,说道:“李青石。”
说完朝周遭扫了一眼。 中年文士依旧保持着微笑,说道:“以小哥的文采,理应读书,未必不能考取功名,学那少年热血闯荡江湖,难免有些可惜。”
李青石愣了愣,这才知道他误会了,摇头道:“那曲子是跟别人学的,我可写不出来,再说我觉得闯荡江湖也没什么不好。”
中年文士听说那首曲子不是他自己所作,半信半疑,又听他说闯荡江湖没什么不好,忍不住轻轻皱了皱眉头。 他自幼苦读,满腹经纶,一向认为只有读书才是正道,只有把学问做好才能经世济国,而那些江湖武人,就算修为再高,就算侠名再盛,一辈子在江湖里打滚,能有什么出息? 所以他最喜欢做的,就是打碎身边后辈仗剑江湖的侠客梦,他有这个资格,也有这个底气,因为他的身份摆在那里,他的成就摆在那里。 他觉得天底下,最可怕,是书生热衷于江湖,最可敬,是江湖客捧起圣贤书。 说到底,屁股决定脑袋,就算他学识再高,因为所处的立场,看待问题也难免会有些局限。 他对李青石笑问道:“那你觉得,什么是侠?”
李青石觉得这人多少有点毛病,大家萍水相逢,有必要讨论这些么? 不过这题他会,干瘪老头曾给过他答案。 只是想到那句话,他又想那个皮包骨头的老头了,他转过身去,望向滔滔江水,轻声道:“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新任景州州牧的中年文士听了这话,呆呆愣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