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短兵相接
第二天,我们去了县局档案室,调阅当年的卷宗。
查阅卷宗需要手续,至少得派出所所长签字,但当时管理没有这么规范,遇到突发事件,事后补齐也行。
档案室值班的是个老民警,叫刘德来。
我说:“老刘同志,所里需要调查一个卷宗!”
“申请单!”
“没有!”
“你逗我呢?”
“事发紧急,事后我再给你补上呗!”
“算了吧!没有申请单,看不了卷宗!”
我说:“刘叔,别这样嘛,我给你做个详细登记不就完了吗?我又跑不了!”
老刘一笑:“甭来这套!到时候出了事,全是我担着,我还想安全退休呢!”
我从兜里掏出两盒玉溪烟,塞过去:“刘叔——行个方便喽。”
“别别别!你这是干什么啊?”老刘赶忙推脱。
“没人看见,就两包烟,算不了什么。”
此刻,走廊里走过来一个人,正是县刑侦大队长高天雷,腰杆笔直,一身整洁的警服:“怎么了,老刘?”
老刘赶忙说:“高队,这两位要查卷宗,可手续不全。”
高天雷大踏步走过来,冲我一笑:“许小山?”
我们之前见过面,当初我拿着档案来警局报道,办理入职,局长赵国忠举行了简单的欢迎仪式,高天雷也在场。
我赶忙说:“高队,您好,您好!”
高天雷拍了拍我的肩膀:“小子,真精神!”说完,转头看了看魏勇军,“小魏也来了?”
魏勇军憨厚一笑:“高队好!”
高天雷又转头看了看老刘:“老刘,他们缺什么手续?”
老刘说:“什么也没有!咱局里三令五申,不能随便调阅档案,我不能开这个口子啊!”
高天雷点点头:“这样吧!特殊情况,特殊处理,我签字可以不?”
老刘一脸谄媚:“当然可以!您的字,比万所长管事!”
“别这么说!都一样,都是为了工作!”说罢,高天雷在登记簿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你们要调取哪个卷宗?”
我说:“98年赵唤娟失踪案,也就是‘625失踪案’!”
本以为他会大惊失色,不料他却豪爽地说:“噢——这个案子啊,有年数了!局领导非常重视,刑侦队一直没放弃,你们有什么新发现?”
我说:“还没有。只是听说这个案子最初在道留镇派出所立案,悬而未破,我们也想尽一份力!”
“非常好!你们好好研究研究,如果有新的线索、新的想法,欢迎提供给我们!年轻人想法多、点子多,也许能为我们提供新的办案思路!”
那一刻,我发现我就是个小白,他一口一个“年轻人”,其实他才三十多岁,但“年轻人”三个字,已经把我们打入第二梯队了。
我真佩服他的面厚心黑,赵唤娟案多半就是他在背后捣鬼,他竟面不改色心不跳。
我赶忙说:“谢谢领导支持!”
“行了,赶快去查卷宗吧!”说完,高天雷转身走了。
其实,来查卷宗,也是没有办法,是个人就能想到,卷宗里肯定没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早就被洗干净了。
但我不死心,要想查案,必须先看卷宗。
翻开卷宗,一张张笔录赫然在目。
赵唤娟失踪那天,是6月25号,当天大雨,傍晚6点40分,她从理发店出来,穿着雨衣,骑车一辆崭新的橘红色女式二六自行车,沿北外环路回家,而后就消失了。
二十多天后,警方在一个废品收购站,发现了赵唤娟所骑自行车的零部件,包括车把、车前叉子、车大架和一个车轱辘。
这是关键物证,因为每辆自行车都有一个“钢印”,也就是产品代码,注明生产年份、流水号,这个“钢印”一般印在车把的下方。
幸运的是,这排钢印没有被破坏,后经赵唤娟母亲拿出购买发票仔细核对,确定就是赵唤娟失踪时所骑的那辆自行车。
警方立马传唤了废品收购站老板,经讯问,老板说这辆自行车是一个放羊的老头卖给他的,警方顺藤摸瓜,找到了这个老头。
老头叫冯大圣,60岁,是个老光棍,人称“瞎圣”,左眼是好眼,右眼畸形,白眼球和黑眼球混在一起,浑浊不堪,据说是小时候和伙伴们玩耍时,不小心被小伙伴用树枝捅瞎的。
此人劣迹斑斑,年轻时在生产队,就有过猥亵公社女社员的前科,后来严打期间,他因对着一个女性裸露下体,公然撒尿,被判处流氓罪,服刑三年,如今老了,养了二十多只绵羊,天天漫山遍野地放羊。
警方立即传唤了冯大圣,冯大圣交待,他是放羊的时候,在一个道沟里发现的这辆自行车,当时已经少了一个车轱辘,车架子也散了,他捡回家,第二天卖给了废品收购站。
警方提取自行车上的指纹,发现只有赵唤娟、冯大圣、废品收购站老板三人的指纹,于是马上做出判断,冯大圣有重大作案嫌疑,立即刑拘。
经过两天两夜突审,冯大圣“承认”了杀害赵唤娟的过程:
雨后傍晚,他在路边放羊,见赵唤娟独自骑一辆自行车而来,他色心顿起,拦路骚扰,赵唤娟大喊大叫,他惊恐之下,失手掐死了赵唤娟,随后侮辱尸体。
问及尸体藏在哪里,冯大圣一会儿说偷偷拉到火葬场烧成灰了,一会儿说放入化粪池化掉了,前言不搭后语。
最终在警方的多次“提醒”下,他终于“指认”现场,在一片坟地的土丘旁,挖出了部分尸骨。
当时没有dna检测技术,法医只能判定尸骨为女性,年龄在18岁到25岁之间,死亡时间为两个月之内。
警方完美收官,立即将整个案件移交检察院起诉。
可检方看过卷宗后,觉得有些不合逻辑,甚至有些荒诞。
比如那几块尸骨并不能证明就是赵唤娟的,而且尸骨颜色陈旧,不像新死之人。
再比如冯大圣的供词中说道:他是在傍晚7点半,看到赵唤娟一个人骑着橘红色自行车路过,所以心生歹意。
冯大圣可是个半瞎子啊,更是六十岁的老人,老眼昏花,暮色降临,他怎么能一眼看出是“橘红色”的自行车?
他眼神有那么好吗?
他虽然叫“大圣”,但他不是孙悟空啊?
诸如此番不合逻辑之处,比比皆是,也就是说除了冯大圣的口供外,再无其他有力证据,根本形成不了证据链。
最终,检方将案件退了回来,要求补充侦查。
后来警方又折腾了两个多月,也没有实质进展,最终还是定性为失踪案,冯大圣被准予取保候审。
大圣返回家中,逢人就磕头,大呼:“人是我杀的,人是我杀的!”弄得村民感觉很滑稽。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老流氓在里面肯定挨了不少揍,打糊涂了。
此事,不了了之。
除了冯大圣,警方当时还传唤了包括侯杰在内的二十多个嫌疑人,最终都排除了。
但卷宗上有一个人,引起了我的高度注意,就是在县城开拳馆的教练,当年一脚把我踢晕的“钳子”。
我大为诧异,钳子当年竟然也追求过赵唤娟?
这是赵唤娟的表姐罗红梅提供的证词,钳子也被调查了,搞得鸡飞狗跳,他媳妇差点跟他离婚。
钳子是已婚之人,我上高中时他就结婚了,媳妇是省柔道队的队员,十分彪悍,像孙二娘,估计天长日久,钳子没有了激情,所以搞外遇了。
为了争夺赵唤娟,钳子还和侯杰还险些干起来,这些询问笔录都夹在卷宗之中。
钳子是拳馆馆长,侯杰是社会混子,都是实战高手,大战一触即发。
但这仗最终没打起来,调和人就是钳子的表哥,也就是人称“四哥”的杨卫东。
杨卫东毕竟老一代“瓢把子”,将二人叫到一起,摆了一桌:“为了一个女孩,没必要!钳子,你是有家有室的人,搞这套,丢人,你退出!侯杰兄弟是单身,他追求那个女孩是人家的权利!”
钳子只得点头。
杨卫东又对侯杰说:“兄弟,你也别得理不饶人!给老哥个面子,都是街上混的,相互帮衬,别相互拆台!”
侯杰认可:“四哥说话了,当兄弟的必然要听,难得四哥这么忙,还倒出时间来给我们撮合,这个情,我记下了!”
三人举杯,一饮而尽,这个事算撂下了。
我有思路了,从钳子身上入手,也许能探出一些端倪。
而且看完卷宗后,我觉得钳子的嫌疑更大,赵唤娟失踪当天傍晚,北环工商银行门口唯一一个摄像头记录下两人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