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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审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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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朔方是长安北边的军镇, 南接壤关中,北尽唐之北境,军屯数量占全国四成之一,算是唐朝最强大、最发达的军镇区了。朔方本该是长安最坚实的堡垒, 可是永徽十二年, 却险些成了覆灭大唐的危难。

    朔方节度使勾结妖道, 意图攻占长安,拥兵自立,因为当年李家就是这么搞的。按理李唐已经统治中原近六十年, 建朝后轻摇赋税,鼓励农耕, 米价从前朝末年一斗三千文, 降到一斗六十文,这时候造李唐的反, 和当年李家反隋截然不同。然而朔方节度使一帆风顺, 势如破竹,近乎摧枯拉朽地逼到了潼关外。

    长安大乱, 皇帝和朝廷匆忙离开长安, 赶往益州。益州沃野千里, 天府之土,再加上周围有天然屏障, 是最适合保存实力的地方。朔方节度使能把皇族逼成这样,并不是朔方的军队如何强盛,或者朝廷的驻军多么腐朽, 而是因为朔方勾结妖道,有鬼兵鬼将助阵。

    据当年幸存的前线将士说,叛军攻过来时本来是正常的, 朝廷军按照阵法抵抗,两军相接时,对方阵营里突然响起幡铃声,一些轻飘飘的纸兵、纸兽飘落在地上,突然变成活物,不怕死也不怕痛,疯了一般攻击朝廷军。这些怪物虽然是纸做的,可是咬合力不比真正的虎兽小,而且被他们咬住的人,伤口会泛出黑气,没过几天就全身而死。

    朝廷军大哗,士气一落千丈,节节败退。很快,潼关就失守了,皇帝带着后妃仓皇南逃。在逃难路上,李朝歌落入叛军和纸兽乱潮中,就此音信全无。

    皇帝当时痛失爱女,又适逢烽烟四起,家国不在,心情十分抑郁。他本以为李唐江山就要断送在他这一代,没想到李朝歌丢失后没多久,那些诡异的纸兵纸兽突然消失了。朔方节度使暴毙帐营,被叛军尊称为国师的妖道也不知下落,朝廷军绝地反击,逐渐开始占领上风。

    从一开始,这次叛乱难缠的便是纸兵纸兽,而不是朔方之军。妖道消失后,叛军群龙无首,没过多久朔方之乱平,李泽带着朝廷后宫,回到长安。

    叛乱平息了,可是他们走丢的女儿,却再也回不来了。多年来皇帝一直心存愧疚,为此他将全部的爱都倾注在李常乐身上,以此弥补对大女儿的亏欠。天后也对李常乐宠溺非常,想来,她和皇帝是一样的。

    一别十年,宫中所有人,包括皇帝也觉得李朝歌已经死了。身强体壮的士兵都在纸兵纸兽手中活不下来,何况一个六岁的孩子呢?没想到,她竟有如此机缘,被一个隐士高人所救,并且隐姓埋名十年,习得了一身好本领。

    皇帝唏嘘当年,并没有注意到天后垂着眸子,不曾表态。皇帝说完后,满身劲儿无处使,一腔父爱蠢蠢欲动:“她这些年流落在外,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她明明是公主,本该锦衣玉食,众星捧月,结果却在民间蹉跎了十年。既然她回来了,那么一切待遇理该比照广宁,甚至还要更高些。她的封号已经有了,继续用安定就好,公主府也是时候修建了。对了,她的封邑是多少,要不要再加点?”

    天后听到这些话,眼神动了动,说:“圣人,公主封邑不过三百五十户,安定这些年累积的食邑已经一千户了。她刚刚回来,正要熟悉人脉,慢慢融入到东都。你若是再封赏她,让其他宗室怎么想?广宁又怎么想?”

    天后处事要比皇帝圆滑的多,皇帝一想也是,李朝歌本就是突然出现的,要是再给她搞特殊,只会替她树敌,不利于让她融入环境。皇帝打消了这个念头,说:“那就从其他地方补偿她吧。如今我们一家团聚,日子还长着呢,不急。”

    天后也这样想,过犹不及,这种事还是循序渐进、春风化雨为好。母亲的关注点到底和男人不同,天后忆起一件事,问:“现在是二十二年,朝歌今年十六岁了?”

    “是。”皇帝点头,感慨道,“岁月不等人,都十年了。”

    天后见皇帝还是没听到点子上,只能再一次提醒:“圣人,国法有规,女子十七岁当嫁,她今年已十六岁了。”

    这回皇帝终于想起来了:“对啊,她都十六了,该招驸马了。”

    按照唐律,女子十七岁必须婚嫁,要不然朝廷就会遣派官媒,强行给未婚男女婚配。到时候嫁给瞎眼的瘸腿的,可由不着自己。自然,没有官媒敢指点公主,可是李朝歌年纪已经不小,是时候考虑婚嫁的事情了。

    正巧今日裴大夫人向李常乐提亲,天后一起说给皇帝,道:“刚才裴大夫人也在,和我说了裴大郎君和常乐的事情。依我看,她们姐妹俩没差几岁,干脆好事成双,将朝歌的婚事也一起办了吧。”

    皇帝一听到两个女儿都要出嫁,本能地皱眉:“怎么两人都要嫁人?她们才多大?”

    “常乐今年十四,朝歌更是十六岁了,是时候筹备了。要不然等十七八还嫁不出去,岂不是叫百姓笑话?”

    行吧,家里的事皇帝一向听皇后的,于是点头道:“好,这些事,天后你来安排吧。裴大郎和常乐一起长大,品行信得过,反倒是朝歌,你一定要好好把关,务必给她挑个十全十美的驸马。”

    天后应下,笑道:“天底下哪有十全十美的人。圣人,你只叮嘱朝歌却不管常乐,要是被孩子们听到,恐怕要说你偏心了。”

    皇帝摇头。他自然对小女儿更有感情,可是李朝歌刚刚找回来,还在民间受了许多挫折,他这个做父亲的自然要加倍补偿。他没能护着她无忧无虑长大,那给她找一个好夫婿,保护她下半生安稳无忧,便是他这个父亲唯一能做的了。

    皇帝说:“朝歌和常乐不同,常乐心地纯善,仁义大方,她会明白的。再说,裴纪安是长安洛阳数一数二的人物,常乐招了他做驸马,日后有裴家帮衬,婚后已经比朝歌强了一大截。如此,更要给朝歌好好挑一个驸马,就算比不上裴纪安,也不能差太远。要不然以后姐妹两人越差越大,那才是真的埋下祸患、离间姐妹感情呢。”

    “我明白。”天后说道,“圣人担心的这些我都懂,我定好好把关,给朝歌挑一个不逊于裴纪安的驸马出来。”

    皇帝道:“朕自然相信你。朕刚才那些话,不过是有感而发、言之所至罢了。这么多年来,你办事滴水不漏,面面俱到,从无一次偏差。朕就是不相信自己,也不会不放心你。”

    天后抿唇轻笑,道:“我们夫妻多年,哪还用说这些。圣人,时候不早了,过一会该开宴了。你快去前面忙吧,我去看看朝歌。”

    皇帝十分放心天后,当即如释重负,毫无忧虑地出门了。天后静静在千秋殿中坐了一会,叫来宫女,问:“大公主呢?”

    “公主在后殿更衣。”

    天后轻轻点头,吩咐道:“你们好生侍奉,勿要怠慢了公主。”

    “奴婢遵命。”

    千秋殿后殿,宫女们鱼贯跟在李朝歌身后,手里捧着瓶瓶罐罐,要为李朝歌沐浴更衣。女官知道这位刚回来的安定公主是江湖人士,恐怕不喜欢别人近身侍奉,为此特意说:“公主,一会有晚宴,礼服复杂繁琐,须得多人配合才能穿好。奴婢等人奉天后之命侍奉公主沐浴,之后,再伺候公主更衣。”

    李朝歌明白宫廷的规矩,就算她不在乎形象,也不可能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粗布青衣去参加宫廷宴会。她点点头,说:“我明白。我初来乍到,不懂规矩,你们按最常用的章程安排就好。”

    女官微微吃惊,听说这位公主一身匪气,能孤身杀熊,她本以为这是个蛮横凶悍的主,没想到,竟意外的好说话。女官应是,招呼宫女们放水、熏香,引着李朝歌沐浴净身。

    李朝歌沐浴出来时,宫女们为她拿来中衣,要亲手为她穿上。李朝歌没有拒绝,由着她们在自己身边忙来忙去,将她身体胎记看个明明白白。

    李朝歌前世和天后相处了那么久,最是明白这位女皇的秉性。李朝歌知道天后已经相信她就是李朝歌了,但是这并不影响天后会再三取证,屡次试探。这些宫女里必然有天后的眼线,查看她身体上的胎记或者小痣,回去和天后禀报。天后自己生的孩子,当然知道一些细微特征,到底是不是真的,一对就知。

    而且,天后也会派人去剑南,和当地人核查李朝歌的身份。不过,天后势必要无功而返了。这些年周老头怕被人找到,行踪格外小心,除非天后的人能穿过黑森林,找到黑林村,不然,必然什么痕迹都找不到。

    李朝歌对此并不担心。她是真的李朝歌,查千遍万遍也不怕。她和小时候一模一样的五官,肖似武家女子的脸,便是最好的证据。

    宫女们给李朝歌换衣服时,发现这位公主虽然看起来纤细,其实脱了衣服后身材特别窈窕。该细的地方细,该鼓的地方鼓,而且因为多年习武,皮肤紧致,双腿又细又长又直,腰腹处甚至有漂亮的线条。

    换衣的宫女们默默红了脸。两个宫女给李朝歌系襦裙,她们一低头,见李朝歌胸口处有一道疤,长度将近有两寸。虽然颜色不深,不仔细看根本注意不到,可是放在李朝歌白皙紧致的皮肤上,还是很刺眼。

    宫女见李朝歌从头到尾非常配合,看起来很好脾气的样子,于是壮着胆子问:“公主,这道疤是什么?”

    李朝歌低头瞥了一眼,这道疤是前世裴纪安穿心那一剑留下的,这一世重生,她身上很多痕迹没有了,唯独这道疤,跟着她来到了新世界。

    李朝歌浑不在意,淡淡道:“以前不小心受伤,留下的教训。”

    这些宫女们虽然是奴婢,但也过着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生活,她们听到李朝歌的话,纷纷叹道:“这么长的伤口,那该有多疼啊?公主,您以后可要小心,不能再受伤了。”

    李朝歌对喊疼的话置若罔闻,唯独听到后一句,她很认真地点头:“以后再不会了。”

    吃一堑长一智,以前可以说不懂情爱,年少无知,这一世她要是再轻信男人,被男人害死,那就活该她死无葬身之地。

    其他人端来托盘,宫女环住李朝歌的腰,将叮叮当当的玉佩系到腰带上,面红耳赤地退下,俯首道:“公主,礼服换好了。”

    “嗯。”李朝歌慢慢放下双臂,习以为常。她前世当了许多年的公主,刚回来时还不适应,后面时间久了,也能习惯由侍女帮她换衣。毕竟朝廷许多礼服,真的不是一个人能穿好的。

    另一波宫女上前,行礼道:“公主,奴婢给您梳发。”

    李朝歌坐在镜子前,眼神微微一错,扫到一个宫女悄悄出去了。李朝歌了然,不动声色地收回视线,就当自己没看到。

    千秋殿前殿,天后听完宫女的禀报后,彻底放下心。接下来,派人去剑南查一查,这件事便可以敲定了。天后心里其实已经认定,然而多年习惯使然,小心些总没错。

    另一边,李朝歌换好衣服,梳好妆容,镜子中的人如同拭去灰尘的明珠一般,散发出耀眼的光辉。宫女们被李朝歌的容光所摄,纷纷赞道:“公主真美。”

    类似的话李朝歌实在听腻了,她随意点头,说:“我累了,想一个人休息一会。你们先退下吧。”

    宫女们齐齐拜首:“遵命。”

    宫娥像是棋子一样整齐有序地退下。等人走后,李朝歌坐到塌上,给自己倒了杯茶,不紧不慢道:“下来吧。”

    李朝歌没有问黑衣人的身份,她确定对方不敢轻举妄动后,就收回剑,冷冷道:“安静,要不然我就把你扔下去。”

    黑衣人忙不迭点头。他们这里刚稳定下来,树林深处就传来重重的脚步声,无须交流,李朝歌和黑衣人一起屏住呼吸。

    李朝歌练过心法,黑暗中依然可以如常视物。隔着幢幢树影,她看到一个浑身漆黑、身形庞大的黑影逼近,它毛极长,都耷拉到地上,根本看不清长相。可是它的眼睛却和铜铃一样,从浓浓的毛发后,散发出危险的气息。

    它走路缓慢,跌跌撞撞,看起来很没有章法。黑毛怪物渐渐朝他们这个方向逼近,李朝歌手指握紧剑柄,黑衣人屏住呼吸,全身都紧绷起来。

    黑毛怪物呼哧呼哧喘着气,继续往前走,似乎并没有发现他们。黑衣人悄悄松了口气,然而李朝歌眼神猛地变亮,毫无预兆地跳下树,高喝道:“跑!”

    黑衣人被吓了一跳,可是他行走江湖多年,全靠机敏和轻功过活。他在李朝歌行动的那一瞬间也跟着跃起,他刚刚离开树杈,就看到他们刚才所在的位置缠上来许多藤蔓。藤蔓上长着红色的刺,像是有自主意识一样轻轻蠕动,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黑衣人心都凉了,他千手神偷白千鹤行走江湖这么多年,没有死在官府和仇家手里,竟然要折在这个深山老林?白千鹤还没有落地,那只黑色的长毛怪物就呼啸着扑来了,白千鹤只能中途换气,在半空中硬生生拐了个弯,险险躲开长毛怪的攻击。

    白千鹤狼狈落地,他落在地上后都不敢喘气,赶紧又往后撤。他以轻功闻名,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狼狈地逃过了,然而那只毛乎乎看不清什么模样的怪物像是认准了他一般,嗷呜一声,猛扑着朝白千鹤追来。

    长毛怪物张开血盆大口,白千鹤都能看到里面的尖牙。他本以为自己此命休矣,这时上方忽然划过一阵冷风,一个女子从他头顶掠过,重重踹在怪物的毛脸上。

    怪物被一脚踹开,李朝歌借着反弹的势头,在树干轻轻一踏,反身跃上树梢:“它是条狗,干扰它的嗅觉。”

    白千鹤站在后面,重重换了两次气,才反应过来李朝歌在说什么。他不知道这个女子为什么能辨认出这是狗妖,就像他不知道为什么李朝歌躲在树上可以不被发现一样,白千鹤没有多问,赶紧拿出一包香粉,施展轻功,兜着圈洒在树林中。

    这只狗不是自然修炼成妖的,虽然体型、力量增大许多,可是依然保留着兽的神志。黑暗中它看不清那两个猎物躲在哪里,鼻子被香粉干扰,赖以谋生的嗅觉也失效了。黑狗妖越来越暴躁,压低身形刨地,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白千鹤一动不敢动地躲在树上,心脏现在还砰砰直跳,久久无法平息。寂静中,他察觉到对面的树叶动了动,一柄泛着冷光的箭矢探出来,猛然向黑狗妖疾驰而去。

    对方箭法极准,穿过沉甸甸的长毛,精准地射入黑狗妖后颈。黑狗妖剧烈地吼叫一声,在地上乱冲乱撞,想要将躲起来的猎物赶出来。然而它没有狂暴太久,麻药很快发作,黑狗妖动作变缓,轰隆一声摔倒在地。

    不消李朝歌交代,白千鹤立刻从树上跃下,没命一般往前跑。他轻功了得,几个回合就已经跃出黑狗妖的攻击范围。这时候他发现身后的人没有跟上来,白千鹤回头,见那个青衣女子站在地上,手里握着剑,静静盯着黑狗妖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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