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求我
天上一日, 地下一年,秦恪从捉拿到审判不过是四天的事情,而人间已过了整整四年。秦恪第一站去了屏山, 昔日温馨的小院此刻早已衰败不堪, 秦恪在牡丹的居所扫了一遍, 并没有发现培元丹的痕迹。
秦恪在屋前的花坪上站了一会, 感受到细微的仙丹清气, 以及些许妖气。
牡丹毕竟是百花之长, 有她日日浇水照料,凡花很快生出灵智,变成了精怪。秦恪注意到院子里那条黑狗也不见了,多半, 混元仙丹是被这些小妖精带走了。
低级妖怪是消化不了仙丹的,秦恪并不怕他们对仙丹做什么,只不过,这样一来他又要绕路,有些麻烦。
秦恪顺着仙丹气息,一路往大山深处走去。大山里的精怪猛兽对秦恪来说形同虚设,就算他修为只有十分之一, 也不是区区凡物能挑衅的。
秦恪很快找到了混元仙丹。不过,除了那条狗, 还有一个女子在。
巧了, 正是熟人。
秦恪一会还要去裴家执行任务,他这次下凡就是为了帮助裴纪安渡劫,以及保护裴纪安不受李朝歌的魔爪荼毒。以他在人间的身份,日后少不了要和李朝歌打照面,若是在这里就被认出来, 恐怕有些麻烦。
秦恪只好临时给自己捏了个面具,顺便挡住李朝歌的攻击。这个女子,杀气是真的重。
她杀妖秦恪倒没什么意见,但是,她那一剑下去,要是把混元仙丹砍坏了,仙界可就损失大了。
秦恪拦住李朝歌,先行把混元仙丹收走,然后就打算离开。秦恪向来不管闲事,李朝歌杀妖是她的事,秦恪收仙丹是天庭的事,等他把东西取走后,李朝歌爱怎么打怎么打。
没想到,刚才还气势汹汹的李朝歌不杀妖了,反而一心一意跟在秦恪身后,怎么甩都甩不掉。秦恪意识到她并不是一个普通凡人,看她的身法,分明练过仙术。
秦恪心道难怪,看来前世贪狼被坑的那么惨,也不能完全怪贪狼无用。不过,她一个凡人,为什么学过仙家法术呢?
秦恪心中浮出些许猜测。为着这个缘故,他没有立刻离开,而是难得问了一句:“你为何跟着我?”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李朝歌从小就被周老头扔进深山老林里训练,此刻虽然吃力,但也并不是完全跟不上,她不依不饶,问,“永徽十八年,在屏山,你是不是出现过?”
秦恪换算了一下凡人的时间,永徽十八年,那就是四年前,天庭的四天前。那个时候他带着天兵天将缉拿牡丹仙子,如果李朝歌居住在屏山,凑巧看到他倒也有可能。
秦恪虽然性子冷,但是并不否认事实。他点头,道:“是我。”
李朝歌惊讶地睁大眼,果真是他!
永徽十八年,李朝歌十二岁,懵懵懂懂,没心没肺,浑然不知男女有什么区别。那天,她被周老头扔到山上砍柴,忽然感受到森林中寒气涌动,李朝歌跳到树梢,看到对面山头,一个衣带当风、冰姿玉骨的仙人站在云端,云层下,隐约有白甲执剑的人影上上下下。
那一眼给李朝歌的冲击太大了。云雾涌动,一切很快消失不见,仿佛刚才只是山市蜃景。连李朝歌自己也不知道,她看到的景象是真的,还只是她的幻觉。
她看不清云端之人的长相,然而那种清华凛然、宝相庄严的气息,从此牢牢萦绕在李朝歌心头。似乎就是从这一天起,李朝歌猛然发觉,她和村里的小伙伴不一样,她和周老头,也不一样。
她头一次意识到,她是个女孩子。
也是因为这一眼,李朝歌此后下意识地偏好长相带仙气的人,连她挑驸马都难以幸免。李朝歌一眼相中裴纪安,此后八年跟中了邪一样喜欢他,和十二岁时那惊鸿一眼,有很大关系。
李朝歌重生后,本来都打算放下执念了,没想到,却在这里遇到了前世那个人。
李朝歌心中无限唏嘘,如果前世她也能再遇此人,她何至于对裴纪安念念不忘?可是李朝歌转念再想,前世十六岁时她根本没能力独闯黑森林,就算此人同样出现在这里,她也无缘得见。
想来这一切,皆是因果。
李朝歌想通后,也不再执着于前世了。因为这是前世惊鸿一现的白月光,李朝歌说话时,不知不觉变得很客气:“你那天消失得好快,我还以为自己做梦,出现幻觉了。我果然并没有记错,那个死老头又骗我。”
秦恪不动声色,问:“你既然居住在屏山,现在为何在这里?”
“哦,因为我们搬家了。”李朝歌想到十二岁的事,口气无意间变得柔软,“那天我兴致勃勃地回家,和周老头说我看到了仙人。周老头说我脑子坏了,出现了幻觉,不光不让我继续想,还连夜带着我搬家。”
周?秦恪面具下眉梢轻轻一动,他静静看了李朝歌一眼,泠然问:“你的抚养人,姓周?”
李朝歌就算见了前世的白月光心怀好感,也不至于警惕全无。她眼神慢慢锋利起来,打量了秦恪一眼,问:“你问这个做什么?”
出乎李朝歌意料的,对方并没有追问下去,反而轻轻笑了声:“没什么。”
李朝歌不肯说,但是秦恪已经得到答案了。难怪,原来如此。
周长庚。怪不得这么多年天庭布下天罗地网都找不到他,原来他躲到凡间来了。其实秦恪应该早些想到的,周长庚是江湖人士飞升,说得好听些一身侠气,说不好听的那叫一身匪气。他不耐烦天规束缚,偷偷跑回人间,其实完全可以预料。
世上的事就是这么巧,周长庚捡到了李朝歌,将其抚养成人,并且在多年后,狠狠坑了他的天界同僚一把。导致秦恪不得不下凡,帮他们收拾烂摊子。
李朝歌记得周老头说过,他是为了躲避仇家追杀,才躲在深山老林里。能追杀周老头的不会是普通人,而这个男子武力深不可测,他莫名出现在这里,到底是为了什么?
李朝歌怀着警惕,问:“我们村子穷山恶水,黑森林也不是什么名胜之地。公子为何深夜出现在这里,还带着面具,不肯示人?”
秦恪轻轻碰了碰脸上的遮挡,说:“无他,避免麻烦而已。”
“麻烦?”李朝歌依然怀疑地看着他,“有什么麻烦,值得劳烦公子来我们这等穷乡僻壤呢?”
“一个女子引发的麻烦。”
李朝歌听到这里,轻嗤了一声,说:“我知道了。我本以为公子仙人之姿,会和其他人不一样,没想到,你也抱有这种想法。红颜祸水是女人的错,牝鸡司晨是女人的错,连麻烦,也是女人的错。”
秦恪记得在须弥镜中,李朝歌穿着帝王冕服死于宫殿。秦恪不知道她经历了什么,为何要夺位,但是让李朝歌和裴纪安重生是他和萧陵决定的,既然给了她第二次生命,秦恪就必须承担一部分责任。秦恪怀着长辈的善意,对李朝歌说:“自古高位能者居之,衡量一个领导者好坏的,绝非男女,而是能力。若有能力,史书自然会给予她公道;若无能力,仅为了自己的私欲滥杀无辜,只会被天下抛弃。”
李朝歌沉默了。她不知道秦恪为什么说这些话,可是无疑,正说到了她的心坎上。李朝歌前世杀了很多人,最开始是为了正义,后来为了自保,等到最后,她已经停不下来,只能以杀止杀。她杀了很多反对她的臣子,可是对于东都脍炙人口的童谣,偷偷指点她不忠不孝的百姓,她一个都没杀过。
她其实一直很后悔。她承认,她是有私心,是想要登上那无上高位,可是,她也想做一个好皇帝。
但是她没有做到。杀李怀和李常乐的时候,李朝歌一直在想,她是不是做错了。如果让李怀当皇帝,是不是确实比她更好?
两人静默地走在丛林中,背后黑森林传来沙沙的风声。李朝歌过了一会,轻声问:“怎么样才可以做一个好皇帝、好女儿呢?”
秦恪冷冰冰地提醒她:“慎言。在凡间,说这些话罪该斩首。”
李朝歌正沉浸在情绪中,听到他这些话,情绪顿时被打断,心中颇觉无语。她不知道这个男子面貌如何,但是看他的身形和手指,无疑漂亮极了。好好的一个人,说话为何如此无趣?
李朝歌以为自己已经够无趣了,没想到,天底下竟然有比她还不会聊天的人。
李朝歌说:“我只是打个比方,想探寻如何在做好一个女儿、妻子的情况下,还能成为一个好官……算了,好妻子和好官是矛盾的,只要平步青云,仕途亨通,要婚姻做什么?我这一生最大的错误,就是喜欢上一个男子,还和他结成了夫妻。害人害己,最后果真不得好死。”
秦恪再一次纠正她:“你仕途失败是因为错估了自己能力,和丈夫有什么关系?”
李朝歌不在乎秦恪批评她,但是他替裴纪安说话,那就不行。李朝歌冷笑一声,挑眉道:“没关系那又如何?我就是看他不顺眼。之前他刺我一剑,我回他一掌,算是扯平;但是他和别的女人搞上床,故意恶心我的事,我还没和他算账呢。我哪里对不起他,他凭什么如此对我?”
秦恪不由回想之前从萧陵那里看到的画面,李朝歌似乎杀了裴纪安的外祖父、舅舅、妹妹、外甥、心上人,还间接害死了对方的堂弟、表哥、祖母,裴纪安恨她,大概是很正常的事。但是一码归一码,裴纪安可以报复李朝歌,但是不能在未和离时和别的女人苟合,秦恪抱着刺探敌情的心态,问:“那之后你准备如何?”
“一刀两断,从此便是政敌。”李朝歌冷冷道,“他爱找谁找谁,反正我今生不准备成婚,我和他,彻底结束了。”
秦恪无疑松了口气,她愿意放手,这再好不过。只要李朝歌不再执意强抢裴纪安,这个死局就解开一半,秦恪也能早些完成任务,重返天界。天庭还有许多案宗等着他,秦恪并不想在人间耽误太久。
秦恪长袖在风中浮动,他墨发如瀑,长袖猎猎,宛如仙人即将迎风而起。他微微侧脸,对李朝歌说:“百年之后红颜皆是枯骨,情爱不过虚妄。你能早日放下执着,于己于人都好。”
李朝歌再一次挑眉,此人的声音明明很年轻,为何口气如此淡漠?不像是这个年纪的年轻人,倒像是看破红尘的出家人一样。
李朝歌笑着,故意试探问:“你为何说百年之后皆是枯骨?莫非,你活过一百岁?”
秦恪没有再回答,他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没必要再陪李朝歌过家家了。他的身周卷起清风,将他的长发吹得四散飞舞,面具在黑发中若隐若现。李朝歌意识到他又要消失了,心中一紧,慌忙道:“你到底是何人?你真的是仙人吗?”
李朝歌没有等到答案,平地突然一阵大风卷过,吹得人站立不稳。李朝歌不由后退两步,捂住眼睛,等她再放下手,面前已经没人了。
森林依然幽深沉默,黑不见底,面前的地面整整洁洁,哪有丝毫大风的痕迹。
他走了。
李朝歌的肩膀无力地松下来,和十二岁那次一样,他又消失了。两次生死,十四年时光,她连他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这世上,真的有仙人吗?
山里不同于城镇,一到入夜就没有声音了。唯有几盏星星点点的灯光散落在山脚下,那是十里大山仅有的村子,黑林村。
黑林村外被黑不见底的森林包围,故而得名黑林村。这个村子里人不多,靠打猎为生,粮食、衣服自给自足,如果有什么实在做不出来的东西,比如灯油,就只能去最近的城镇买。去城镇要穿过黑森林,十分危险,所以夜里燃灯,在黑林村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情。
黑林村西南角,最靠近黑森林的地方,伫立着一个孤零零的小院子。这个院子不大,围墙也是东补一块西补一块的,看得出来日子并不富裕。此刻院落正房关着窗,房里黑漆漆的,一点声音都没有。
今夜无月,桌子上油灯早已干涸,房间里伸手不见五指。李朝歌躺在床上,眉毛紧紧颦着,睫毛剧烈地颤动。她忽然全身一颤,猛地睁开眼睛。
李朝歌大口大口喘气,她睁开眼睛瞪了好久,才意识到自己还活着。她慢慢爬起来,眼睛扫过四周,暗暗警惕。
这是哪里?她被人关押了吗?
李朝歌本能地调动真气护体,这样一调她吓了一跳,李朝歌连忙运行大周天,发现自己全身无伤,可是真气却没了。
也不能说没了,只能说非常微弱。李朝歌伸出手,发现她的手指变细了,上面还有砍柴留下来的细小伤口,根本不是后世那双养尊处优、杀人如麻的手。李朝歌赶紧去地上找镜子,隔着粗糙模糊的铜镜,她看到一张熟悉,却稚嫩的脸。
李朝歌惊讶,不可置信地抚上自己的脸。这时候她环顾四周,慢慢想起来,这是黑林村,她去东都恢复公主身份之前,和周老头住的地方。
李朝歌觉得匪夷所思。她是练武之人,死前已经突破至臻境,非常明白裴纪安那一剑刺穿了她的心脏,她绝没有活下来的可能。可是,此刻她又真真切切站在地上,身体、脸庞都变小了,连武功也退回了年少时。
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她不知道因为什么缘故重新活过来了,而且重生到少女时期。看她体内的真气,估计现在只有十五六岁。
李朝歌扶着桌子,缓慢地坐到塌上。她怔怔盯着镜子里的人,不无感慨地想着,原来只有十六岁。
前世十六岁时,她还不知道自己是公主,只以为自己是一个乡野丫头,父母不详,身份不明,没形没状地跑在大山里,成日和黑森林的毒虫野兽打交道。她也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只隐约记得小时候有人在她耳边喊“朝歌”,她便以为,自己叫朝哥。
周老头没说过她的来历,李朝歌知道自己不是亲生的,也从来不问。小时候有孩子嘲笑她没有爹娘,被李朝歌打了一顿,之后再也没人敢说了。
她像一个男孩子一样风风火火地长大,从小挑水劈柴,烧火做饭,被周老头磋磨的特别糙。说来也奇怪,她从没有刻意练过武功,可是她八岁起能打的全村小孩子不敢还手,十岁就能跟着大人去黑森林打猎,十二岁起,就能独自进山了。
要知道,打猎十来年的行家老手,都不敢一个人进十里大山。可是李朝歌小小年纪就被周老头扔到山里砍柴,她最开始摔得鼻青脸肿,后来,慢慢也就习惯了。
十四岁那年,李朝歌已经可以独立放倒一头熊。她扛着熊皮回来的时候,发现周老头不见了。家里只留下一本没封皮的书,和十个脏兮兮的铜板。
周老头消失了。
李朝歌又被丢下了。
反正也不是第一次被丢弃,李朝歌难受了两天,很快看开了。日子该怎么过就怎么过,她去黑森林打猎之暇,也会顺便练习周老头留下来的心法。她不知道那本书是什么,但日子闲着也是闲着,顺便练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