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强者
战斗刚刚结束, 西苑门口已是一片狼藉。刚才打斗的声音那么大,半个洛阳都被惊醒了,裴家绝对不会有人还睡得着。此刻, 各房各院都盯着西苑, 阴影里, 拐弯处,到处都是打探消息的丫鬟奴仆。
内外众人忍不住一眼又一眼偷看李朝歌,目光中既敬畏又害怕,但没有一个人敢上前, 俱默默地注视着李朝歌往外走。没想到李朝歌走到一半,忽然停下, 还转头和表公子寒暄。
要知道, 李朝歌自从进入裴家的门,就没对任何一个人露出好脸, 没想到见了表公子,竟主动问好。这两人一个关心,一个道谢,你来我往都十分客气,竟有股其乐融融的劲儿。
李朝歌看着顾明恪,表面上笑着,心里却十分狐疑。她先前并没有注意到顾明恪, 要不是那只鸟莫名其妙摔了一下, 她还意识不到这里来人了。顾明恪什么时候来的,他看了多久?
李朝歌不动声色扫过顾明恪,见他衣服白净胜雪,不染纤尘,长发亦服服帖帖散在身后, 没有任何运动的痕迹。可是李朝歌依然不信,刚才她抓鸟妖时,鸟妖飞的好好的,突然往下跌了一截,像是撞到什么东西一般。裴府上空一览无余,毫无遮挡,鸟妖能撞到什么?
李朝歌眼神中带着探究,含笑对顾明恪道:“深夜搅扰,打扰了顾郎君休息,十分对不住。刚才,顾郎君一直在这里看着?”
顾明恪轻轻颔首,坦然地回视:“不然呢?”
又和上次一样,李朝歌空有猜测,奈何没有证据。众目睽睽之下,李朝歌也不能对他做什么,只能笑笑,道:“那就好。再过几天就是科举,李朝歌在此预祝顾郎君金榜题名,平步青云。”
顾明恪点点头,声音如冰碎玉,清冷动人:“多谢。”
李朝歌用力盯了顾明恪许久,顾明恪丝毫不为所动,脸上没有露出任何异样。李朝歌窝火却又奈他不得,只能暂时将此事压下。她抬手,对着众多士兵示意道:“我们走。”
“是。”
众兵听命,齐刷刷跟上。李朝歌转身往前走,她一抬头,看到对面,裴纪安站在阶上,默不作声地注视着她。
他的眼神漆黑幽深,欲言又止,似乎比前世多了些她看不懂的东西。李朝歌才没心思探究裴纪安在想什么,她目不斜视,像是没看到裴纪安的存在一般,从他身边一掠而过。
从始至终,她没有向裴纪安投去一眼,和刚才面对顾明恪时判若两人。
一阵夜风卷过,裴纪安衣角拂动,唇色越发苍白。
士兵的脚步声踏踏远去。等羽林军走后,裴家的人一拥而上,大部分人冲到裴纪安身边嘘寒问暖,也有少部分人,围过来询问顾明恪。
“表公子,您没事吧?”
顾明恪摇摇头,说:“无事。”
管家松了口气,带着些不赞同的意思,数落道:“那就好。表公子,你身体不好,这种打打杀杀的场合你就不应该出来。那只怪鸟长得特别恐怖,要是你被吓到了,岂不是给众人添乱?”
管家一副顾明恪手无缚鸡之力、什么都做不了的语气,顾明恪没有解释,平静地点头:“好。”
裴纪安走过来,听到管家的话,他略微皱眉,飞快扫了顾明恪一眼。刚才捉妖时,裴纪安也在不远处看着,李朝歌的能耐他早有预料,并不吃惊,反而顾明恪的表现,让裴纪安大为意外。
顾明恪站在阁楼回廊上,毫无害怕、担心之色,眼神中甚至带着些点评意味。裴纪安前世跟李朝歌结为夫妻,见识了不少妖魔鬼怪,故而不害怕这只鸟妖,但是,顾明恪一个体弱多病、从未接触过鬼怪的凡人,怎么会丝毫不害怕呢?
不知道是不是裴纪安多心,他甚至觉得李朝歌临走前停下和顾明恪说话,话语里也颇有些意味深长。裴纪安不动声色,问:“表兄,刚才听人说妖怪把你的大丫鬟打伤了。她怎么样了?”
鸟妖伪装成人形时,为取得他们信任,说过妖怪把绿绮打伤了。绿绮和顾裴氏确实撞到了鸟妖,差点遭遇毒手,幸而顾明恪来得及时,她们只是被吓晕,身上并没有外伤。顾明恪已经将两人送回各自房间,并抹除了她们对他的记忆,等顾明恪做完这一切,回来时,甚至还有时间观赏李朝歌降妖。
顾明恪牢记着自己的病弱人设,说:“并没有人受伤。那只鸟妖为了逃跑,故意说这些话迷惑安定公主视线。”
裴府管家听说没有人受伤,无疑长长松了口气。他拍了拍心口,道:“那就好。好在只是有惊无险,虚惊一场,我这就去和相公禀报。话说回来,我们府里竟然真的有妖怪。安定公主闯门的时候,我还以为她在故意找茬。”
顾明恪抬眸 ,望向一片狼藉、被砸得七零八落的裴家园子,说道:“确实,她可真是秉公执法。”
裴府管家高高兴兴,一口应道:“可不是么。安定公主看起来和小娘子差不多大,没想到,竟有如此能耐。那么大一只怪鸟,她一点不怕,握着剑就往前冲。地上站了那么多羽林军,和安定公主一比,羽林军呆头呆脑,都显得有些蠢了。她的那两个侍卫也不错,其中一个人像长了翅膀一样在怪鸟身上流窜,另一个人力气惊人,竟然能将那么大的怪鸟拉下来。看来圣人为了保护安定公主,当真下了大功夫。”
顾明恪垂下视线,笑而不语。裴纪安皱着眉,片刻后,犹豫道:“那好像,不是侍卫。”
“嗯?”
“要是我没记错,这两个人都是犯人。一个是杀人如麻的关西匪头周劭,一个是江洋大盗白千鹤,都是合该被判斩刑的人物。”
裴府管家愣住了,过了一会,他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我就说他们看着不太像官府之人,原来,竟是恶贯满盈的亡命之徒……大郎君,您没有看错吗?”
裴纪安摇头,他刚开始也怀疑,李朝歌就算再大胆,也不至于如此无法无天。招揽囚徒做事,简直惊世骇俗。然而裴纪安辨认了许久,无奈地发现,他没有看错。
李朝歌就是这么大胆。
裴纪安记得前世,镇妖司虽然恶名远播,但镇妖司里除了李朝歌,其余都是些投机取巧、逞凶斗恶的乌合之众,一旦离了李朝歌,这群人立刻作鸟兽散,根本不成气候。所以朝廷众官虽然厌恶镇妖司,但心底也没把他们当回事。
显而易见,镇妖司只是女皇手里的一把刀,狡兔杀完了,刀就该扔了。李朝歌和镇妖司愈猖狂,他们的死亡日期就愈近。
可是如今,李朝歌却从地牢里提人,还光明正大带到台面上用。裴纪安不由地想,李朝歌到底想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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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歌离开裴府后,望了望空荡荡的街道,有条不紊地吩咐:“霍景州,你带着两队人,往城东查。周劭,你对市井熟悉,去城西。白千鹤,你去北里。”
白千鹤一听到地名,立刻哎了一声,脸上花都笑开了。李朝歌笑了一声,抬眼,黑白分明的眸子定定望着他:“你要是敢玩忽职守,以公谋私,我一定让你后悔来这世上走一遭。”
白千鹤垮了脸,挥挥手,说道:“说什么见外的话呢,我是这种人吗?”
李朝歌冷冷扫了他一眼,不做理会。她坐在马上,对着下方众多士兵说道:“那个妖怪被我砍伤,已经失去攻击能力,一时半会无法害人。但是这只妖魅擅长变形,男女老少,垂髫老朽,都有可能是它的化形。你们挨家挨户去搜,遇到右臂上有伤口的,无论对方是什么人,一律捉拿回来。”
羽林军一齐抱拳,回话声嘹亮有力,在寂静的街道上反复回响:“是。”
李朝歌又交待了些注意事项,就示意他们散开,赶紧去捉妖怪。这些人明明是霍景州的属下,但是片刻间,指挥权就转移到李朝歌手里,并且没一个人觉得不妥。
李朝歌安排他们去这些地方,自然也是经过考量的。城东多权贵,霍景州是荫蔽出身,和各家各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由他去敲各官员的门刚刚好。周劭是混道上的,就算金盆洗手,在三教九流中的影响力也不容小觑,别看城西全是市井小民,但是高手在民间,乞丐地痞的信息网,一点不比朝廷正规军的差。
至于白千鹤去花街酒坊,那就更不用说了。青楼的老鸨姑娘们,消息的灵通程度可不容小觑。
霍景州带着人走了,周劭抱拳后,也闷不做声离开。白千鹤骑着马走出两步,见李朝歌不动,又勒着马回来。
“公主,已经半夜了,那只妖怪不成气候,剩下的就是水磨工夫,慢慢把它逼出来就行。接下来交给我们,你一个小姑娘家不能熬夜,快回去休息吧。”
李朝歌摇摇头,道:“这么多士兵都能熬,我为什么不能?一起出来捉妖,别人都忙着,我回去休息算怎么回事。你去北里吧,不用管我,我去南城看看。”
白千鹤惊讶,脱口而出:“但你是公主,还是个小姑娘。”
“姑娘怎么了?”李朝歌手里握着缰绳,眉目间浑不在意,说,“我是女子,更是这次捉妖的总指挥。我身为负责人,更应该以身作则,下面士兵都红着眼睛硬熬,我怎么就不行?你去办事吧,再过一会,人家青楼都要歇业了。”
李朝歌勒着马朝前走去,丝毫不觉得这些话有什么不对,仿佛天经地义,理该如此。白千鹤落在后面,默默望着李朝歌的背影,第一次对面前这个女子生出敬畏之情。
她很早就展露出强大的武力,白千鹤虽然嘴上求饶,其实心里并没有当回事。江湖上强手有很多,打不过别人更是家常便饭,在白千鹤心里,李朝歌只是一个不太好惹的女子,除了很能打架这一点外,和其他女子也没什么不同。但是现在,白千鹤意识到,她和那些女子是不同的。
并不在于她的武力,而在于她的心。她有一颗真正强者的心。
东都一晚上不安生,五更三点,一轮红日从地平线上喷薄而出,洛阳城中响起激昂的鼓点,青衣和尚也走上塔楼,缓慢推响晨钟。鼓声和钟声交错,百姓们等在坊门前,交头接耳,纷纷交谈昨天晚上的事。
“你听说了吗,昨天东都里抓到一只妖怪!”
“昨夜那么大的动静,谁不知道?外面的马蹄声足足响了半宿,快天明才停歇。”
另一人听到他们的对话,也加入道:“可不是么,听说,妖怪是安定公主带人抓起来的。”
京城百姓住在天子脚下,天生热衷政治八卦。两边的人越来越多地围过来,七嘴八舌道:“竟然是个公主抓起来的?我还以为是哪位得道高僧呢。安定公主是谁?以前好像没听过这个名字。”
“正是早年圣人和天后走丢的那个女儿,安定公主,李朝歌。”
这样一说,两边的人都露出恍然之色:“我就说听着耳熟,原来是她。当初天后找人搞得大张旗鼓,现在寻找公主的皇榜还在城门口贴着呢。两三年都没人报案,为什么现在,安定公主突然回来了?”
“不知道,好像是圣人去行宫狩猎,凑巧碰到的。天下的缘分就是巧,如果命里有缘,走丢十年也能遇到;如果命里无缘,恐怕父女对面都不识。”
如今佛法盛行,这种宿命轮回的说法在洛阳百姓中极为流行,众人一起应和。东都百姓热衷八卦,他们关心的事要么是鬼怪奇谈,要么是皇室八卦,昨夜的事同时集齐两个热点,瞬间引燃了洛阳所有百姓的话题。
一时间有普及安定公主走丢始末的,有讲述圣人和天后传奇经历的,也有人大谈特谈昨夜的妖怪。坊门口唾沫横飞,所有人都热切地交谈,连什么时候开坊门都没人关心了。
“你们听说了吗,那只妖怪好像叫罗刹鸟,长在阴司墓地,以吃死人肉为生。这只修成了道行,飞到城里挖人心脏,听说只要吃够了九十九个心脏,就能白日飞升,只手遮天!”
“你净胡说,那只妖怪吃的明明是脑子,怎么变成了心脏?你别是从说书人那里听来了故事,在这里胡编吧?”
“不是!挖心可能是我记错了,但妖怪真的叫罗刹鸟。我媳妇的远房侄儿在羽林军打杂,安定公主亲口和他们说,那只妖叫罗刹。”
另一个穿着褐衣的男子加入对话,接道:“没错,是叫这个名字。我外甥女在裴家当奴婢,昨夜安定公主捉妖的时候,她就在不远处看着。昨夜罗刹鸟飞到裴家去了,给人家砸了半个院子,幸好安定公主带人将它打伤,要不然裴家那么多公卿郎君,万一被罗刹盯上,朝廷岂不是损失大了!”
“什么,打伤了?那只怪鸟没被抓起来?”
“没有,它伤了右半边翅膀,带着伤逃走了。昨夜羽林军闹了半宿,就是在捉它。你们最近可小心些,不要给不认识的人开门,尤其注意右胳膊上有伤的人。说不定,对方就是妖怪变的。”
众人听到齐齐惊呼,纷纷向家人街坊扩散这个消息。褐衣男子条理清晰,煞有其事,再加上大家都知道他确实有个外甥女在裴家做工,故而对他的话十分信服。众人又凑过来,问:“那个妖怪有什么特点?怎么辨认?”
“对啊,我家里好几个孩子呢,挂菖蒲能防范吗?”
褐衣男子摇头,说:“我也不清楚,只知道罗刹鸟专吃男子,尤其喜欢阳气充裕的男郎。你们家里要是有年轻儿郎,这几日不要让他们出门,多躲几天吧。看外面羽林军的架势,要不了几天,罗刹鸟就被搜出来了。”
众人纷纷应是,一时间七嘴八舌,极其热闹。这时候坊门开了,坊正在前面喊话,让他们赶快走,不要推搡,不要拥挤。人群像开了闸的河水一般,缓慢地往外流动。
众人意犹未尽,依然在激烈讨论刚才的话题。一个身材圆润的娘子一低头,见一个瘦弱的小姑娘混在人群里,艰难地往外挤。赵娘子认出来这是莫家的小娘子,名唤琳琅。
赵娘子知道莫家情况复杂,琳琅小小年纪就没了母亲,她爹和后娘又是个不着调的,平时没少虐待琳琅。街坊邻居都十分怜惜,他们倒有心照应莫家小娘子,但莫琳琅那双眼睛不知道怎么回事,看着极其渗人。和她对视时,她总是虚虚看着人身后,仿佛后面有什么东西一样。众人被她的表现吓得不行,渐渐的,也没人敢搭理莫琳琅了。
然而她又实在可怜。赵娘子叹了口气,问莫琳琅道:“你娘又支使你出来干活?”
莫琳琅点头:“是。赵婶,我要买柴火,一会还要去挑水,如果回去的晚了,大娘又要发火。我不陪你说了,先走了。”
赵娘子叹气,连忙道:“快去吧。”
莫琳琅去外面买了最便宜的薪柴,又去井口,吃力地挑着和她腰差不多高的水桶回来。然而即便如此,还是耽误弟弟吃饭了。莫刘氏十分生气,抄起鸡毛掸子抽了莫琳琅好几下,尤不解气,骂道:“没用的东西,站着干什么,还不快去喂鸡!”
莫琳琅一言不发,仿佛被打的人不是她一般,出门拿起鸡食篓,去栅栏旁喂鸡。
她将粟粒撒向鸡圈,忽然眼神一凝,看到一个东西。
圈里多了一只鸡,右翅有伤,还在渗着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