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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徒(以恶制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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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劭听闻, 丝毫不为所动:“什么选择?”

    李朝歌掸了下袖缘上的灰尘,双手负在背后,说道:“人生在世短短数十载, 生不由己, 死不由己, 唯有怎么活掌握在自己手里。听闻周大当家天生神力, 仅凭一双赤手空拳便能打死猛虎,当年也是道上威名赫赫的人物。我在朝堂, 而大当家在野,虽然立场迥异, 但我私心里依然敬大当家是个人物。只可惜如今大当家锒铛入狱,阶下为囚, 若是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死了, 总觉得窝囊。”

    周劭冷笑一声, 嗤道:“你想说什么直说吧,对我使激将法没用的。”

    “大当家爽快。”李朝歌回身,目光穿过栏栅和黑暗,直直落在周劭身上,“我和周大当家做个交易如何?我放你出去, 你为我办事。只要你听我的号令, 日后将功折罪, 免除死刑,甚至恢复自由身,亦非难事。”

    说了这么久, 终于说到正题了。周劭不屑地笑了一声, 问:“朝廷富有天下,能人辈出, 还缺我这一个打手不成?”

    “军中勇士自然不缺,但是像周大当家这样力能拔山,拳能碎石的人,却少有。”李朝歌侧脸一半隐没在黑暗中,一半映照在灯光下,目光漆黑平静,直直看着周劭说道,“我要去的地方有妖物作祟,凶险非常,普通人去了只能送命。寻常士兵无法胜任,但是你可以。”

    周劭明白了,反问道:“也就说是,这个地方很凶险,去了会死?”

    “没错。”

    “那我不去会怎么样?”

    “罪无可恕,秋后问斩。”

    周劭嗤了一声,说:“去是死,不去也是死。一样是死,我为何要听你的安排?你们这些政客各个披着人面,长着鬼心,你的话,我一个字都不信。”

    周劭曾经混匪道,和江湖人一样,对官府天生有恶感,根本不肯接受李朝歌的招揽。李朝歌轻轻叹了口气,她本来想好好说话,可惜他们总是不听,一定要她祭出真格来。李朝歌低头,轻轻拉平袖口上的褶子,忽的道:“你不怕死,那你的妻子呢?”

    周劭顿住,他猛地回头,眼神中一瞬间迸发出杀气:“你们对她做了什么?”

    “没做什么。轻薄她的是晋州刺史的儿子,又不是我,我能对她做什么呢?”李朝歌放下手,不紧不慢地踱到栅栏面前,直视着周劭的眼睛,“你以为将她送回娘家,她就真的安全了吗?你为她金盆洗手,为她掩埋自己的过去,又为了她再度杀人,锒铛入狱。你在世时她都被地痞流氓纠缠,你若是死了,她真的逃得过吗?你是杀了晋州刺史的儿子,可是一方父母官不是说着玩的,刺史若想报仇,有的是办法为难她。”

    周劭一动不动盯着李朝歌,李朝歌也坦然回视。周劭突然发难,抡起一拳朝李朝歌冲来。他力气太大,都把固定铁链的墙壁拽倒,灰尘混着碎石一起迸溅。李朝歌站在木栅栏外,从始至终身形没动过一下,唯独在周劭拳头袭来的时候,她握着剑横在身前,稳稳接住周劭这一拳。

    拳头撞在剑鞘上,发出一声闷响。周劭挺着直拳不动,李朝歌握着剑鞘,也没有移位。外面狱卒听到动静,吓了一跳,慌里慌张跑过来:“怎么了,那个狂徒又发疯了吗?安定公主,您怎么样了?”

    李朝歌眼睛注视着周劭,头都没回,淡淡说:“我在里面。这里无事,你们出去吧。”

    外面的脚步声逐渐密集,众人徘徊在门口,似乎拿不准该不该进去。李朝歌和周劭对视,他们两人看似是静止的,然而周劭拳头上的青筋一直高高隆起,李朝歌小臂上的线条也始终紧绷着。

    狱卒们商量片刻,最终害怕被圣上天后追责的恐惧压过了对地牢的惧怕,他们抱在一起,提着灯,哆哆嗦嗦走下来:“安定公主,您在哪里?”

    地牢里逐渐亮起灯光,脚步声离这里近了。在狱卒们转过拐角前,周劭收了拳头,李朝歌也放下剑。

    狱卒们抱着团走入直道,他们终于看到了李朝歌,也看到了牢狱中一地狼藉。

    地牢的墙壁被拽塌一个口子,牢中满是灰尘和碎石,那个最为人忌惮的恶徒喘着粗气站在尘埃中,随着他的动作,铁链哗啦啦直响。而那位苗条、美丽,看起来娇滴滴的公主,却好整以暇站在不远处。除了衣服荡上些许尘土,其他地方没有任何不妥。

    这副景象太过反常,都把狱卒们看懵了。他们震惊半晌,不可置信道:“公主,这是怎么了?”

    “没事,只是你们大牢的地基不够牢固,随随便便一扯就坏了。大理寺狱名声在外,可惜看起来,质量不太好。”

    这是建在地下,终年不见天日,号称神仙进来了也无法活着出去的死牢,安定公主居然说质量不好?狱卒们一时没接上话,讷讷道:“是卑职疏忽了,公主没被石头砸到吧?幸好公主无事,卑职这就让人来修大牢,绝不让他们有机会逃跑。”

    “不必了。”李朝歌微微抬了下手,淡然道,“他的牢房不用修了,之后,他归我管。”

    狱卒们愣怔半晌,齐齐发问:“什么?”

    “开锁,我要将他带走。”

    戌时三点,宵禁的鼓声准时响起,执金吾敲着锣,在街上高声呵道:“宵禁,即刻回家,关闭坊门,任何人不得通行!”

    街上零零散散的百姓们连忙疾跑,趁闭门鼓还没结束赶紧回家。要是鼓声结束后还在街上,那就是犯夜,要打二十大板的。

    何况除了宵禁,最近东都还闹妖怪,天一黑谁还敢留在路上。不出片刻,洛阳街上已经是空空荡荡,唯有巡逻的士兵列队走过,长矛撞在铠甲上,发出冷冰冰的撞击声。

    一队执金吾从路上走过,警惕地检查四周。他们看了看,见四周无人,说:“你们去那边看看。北市人多,不要让人蒙混过去。”

    “是。”

    执金吾铿锵地走远了,白千鹤躺在树上,无趣地将嘴里的叶子吐出去:“无聊。我不是被她耍了吧,都这么久了,别说人,连个鬼影都没有。”

    白千鹤坐起来看了眼时间,戌时五点,已经到约定的时间了。白千鹤颇觉无趣,正要跳下树开溜,忽然眼睛一凝,瞧见街道尽头转过来一个紫色身影,看身形是女子,手里握着剑,是李朝歌无疑。

    白千鹤蹭的一声跳下树,无声无息落在南门前,挑眉道:“呦,安定公主,好久不见。”

    李朝歌微微点头,说:“路上发生了一点意外,比预计来迟了一些,不过时间应当是正好的。我上次和你说的事情,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白千鹤挑挑眉,不回答。他目光扫过李朝歌,含笑道:“公主,要是我没记错,晚上宫门要落锁的吧。都这个点儿,洛阳城都宵禁了,恐怕皇宫早就关门了。夜深人静,公主不在你的皇宫好好待着,来北市晃荡什么?”

    李朝歌笑了一下,轻飘飘道:“你对皇宫了解倒是多,连什么时候锁门都知道。”

    白千鹤谦虚:“过奖过奖,毕竟是干这行的。公主,你还没说呢,你来这里做什么?”

    李朝歌左右看了看,轻声道:“等一个人。”

    等人?白千鹤挑眉,越发好奇:“等谁?”

    李朝歌没有回答,她的视线落向另外一边,用眼神示意道:“他来了。”

    白千鹤回头,见黑沉沉的的街道中,缓缓走来一个人影。他身形高大,肩膀宽阔,手臂尤其粗壮,隔着这么远都能看到他的肌肉线条。白千鹤身为江湖人士,见惯了彪形大汉,此刻都不由紧绷起来。

    光看着就让人心生压迫。这个人一拳头下去,那可了不得。

    李朝歌对周劭点点头,说:“你来了,这是白千鹤,一会和我们一起行动。白千鹤,这是周劭。”

    李朝歌刚把周劭从牢里捞出来,他原来的衣服破破烂烂,不适合上街行动,所以李朝歌给他找了身短打衣服,让他自己找地方换好,然后来北市南门和她会合。

    李朝歌压根不担心周劭逃跑,好歹是道上赫赫有名的人物,不至于做这种没皮没脸的事。何况,就算周劭能跑,他的妻子荀思瑜也跑不了。

    李朝歌知道周劭,还是前世翻阅卷宗时,在永徽二十二年的志异录上看到的。那时候周劭已经死了,可是录中记载,行刑时,周劭不知道看到了什么,突然挣脱枷锁,打伤了数十个士兵,执着地想要冲出去。神武军很快赶来,警告无果后,神武军下令放箭,周劭被万箭穿心而死。曾经叱咤风云的匪盗大当家,就这样仓促又狼狈地死于东都刑场。

    李朝歌后来查访,得知那日周劭突然发狂,是因为他的妻子荀思瑜来了。荀思瑜不知怎么得知了他的消息,千里迢迢赶来刑场。周劭大概想最后和荀思瑜说一句话,可惜,这一句话终究没说成,他被朝廷军当着荀思瑜的面射杀,之后没过多久,荀思瑜亦郁郁而终。

    李朝歌当时颇为唏嘘,因为这件事,她还特意去查了周劭的入狱原因,得知他之所以被判斩首,是因为杀了朝廷官员的儿子。自古民告官都要重罚,何况他直接杀了官员的儿子,所以,周劭毫无悬念被判了死刑,秋后问斩。

    然而他杀人,却是因为那个官家子弟手脚不干净,几次调戏他的妻子,后面还派人将荀思瑜迷晕,意图染指。要不是周劭回来得及时,根本不敢想象会发生什么。

    周劭安顿好荀思瑜,给荀思瑜写了和离书,远远送回娘家后,便重新拿起尘封的刀,闯进酒楼,活活打死了刺史之子。再然后,就是卷宗里记录的事情了。

    李朝歌前世就很惋惜这个人,今生重生时,周劭还没有死,正巧李朝歌也缺人手,便去寺狱里提走了周劭。

    李朝歌给白千鹤和周劭简单做了介绍。白千鹤和周劭彼此打量对方,心里各自怀着警惕,等听到对方的名字后,两人都露出惊讶、恍然、怀疑之色。

    惊讶是对于眼前人,恍然是对于接下来要做的事,怀疑,则是对着李朝歌。

    他们两人虽然从未见过,但彼此都听说过对方名号。李朝歌不惜起复前科累累的杀人重犯周劭,还招来了江湖上臭名昭著的神偷白千鹤,她此举无异于与虎谋皮,引狼入室,她到底想做什么?

    李朝歌清咳一声,将这两人的注意力吸引回来后,利落说道:“事态紧急,没时间寒暄,我们便长话短说,直接进入正题吧。我今日叫你们来,是为了一桩异事。东都城里的妖怪,你们都听说了吧?”

    周劭面无表情,他刚刚从地牢出来,别说妖怪,就算改朝换代他也不知道。李朝歌体谅周劭情况特殊,没有强求,她将视线转向白千鹤,没想到,白千鹤也对她摇头。

    白千鹤甚至有些好奇地问:“有妖怪?”

    李朝歌皱眉,怀疑地扫了白千鹤一眼:“你这几日不是一直在东都吗,这么大的事,你竟然不知道?”

    白千鹤无辜地摊手:“这半个月我忙着赏酒赏美人,哪有空打听其他事?洛阳怎么了?”

    李朝歌想到她是在北里找到的白千鹤,一时颇为无语。她叹了口气,说道:“正好,一起说了吧。今年的春闱即将开始,然而这几日,东都里却冒出来一个妖怪,喜好深夜行凶,食人脑髓,而且专挑读书人下手。”

    李朝歌说着扫了眼白千鹤,道:“对,就是你这种文弱又好色的小白脸。”

    白千鹤摸了摸自己的脸,咋舌道:“如此说来,这是个女妖精?”

    “说不上妖精,只是一只小小的魅罢了。”李朝歌面色冷静,明明声音没多高,可是咬字清晰,语气果决,充满了说一不二的领导气场,“科举在即,每个学子都是国家的财富,不容有失。我们的任务,便是杀了这只妖魅,稳定民心,并保证科举顺利进行。你们可有疑问?”

    周劭没说话,白千鹤弱弱举起手,问:“我有。它为什么吃人脑子?”

    李朝歌说:“天地造万物,妖魔鬼怪,飞禽走兽,皆存于世,而造化独钟人。世间唯有人生而有灵,妖兽修行多年才能生出意识,然而想要真正成精,却需要开启灵智。开启灵智的方法有很多,大部分妖物是自己修炼,但也有些心术不正的妖怪,想要走捷径。”

    白千鹤露出些了悟之色,李朝歌点头,说:“没错,正是吃人。天下灵气集中于人,而人的灵气,又集中于脑。读书人有才气,吃了这些人的脑子,可以助他们快速进化,尽快开启灵智。”

    白千鹤懂了,反问道:“也就是说,这只妖魅会越来越聪明,越来越像人?”

    “是。”李朝歌颔首,“它已经吃了五个人的脑子,能力进步很快。几日前它还只能偷偷摸摸下手,昨夜便能同时吸食两个人的脑子,并且一个是偷袭,另一个是强攻。它尝到了甜头,接下来必然不甘心收手,今夜,它多半还会行动。”

    周劭听明白了,他活动活动手腕,说道:“一只妖而已,杀了就行了,哪容它猖狂?它在哪儿?”

    “这正是问题所在。”李朝歌微微叹了口气,说,“我不知它原型是什么,但是看前几例案子,它应当是擅长隐藏、变形那一类的妖魅。它只在深夜行动,尤擅伪装,并不好捉拿。但是相应的,擅长魅惑的妖怪,攻击力都不会高,所以我们只要找到它,就已经成功了一半。”

    随着李朝歌说话,白千鹤不住点头,颇有大开眼界之感。他之前只和江湖人来往,功夫高低过两招就知,还从没接触过这些妖魔鬼怪。他正稀奇着,忽然发觉李朝歌将目光投向他。白千鹤挑眉,莫名觉得不对劲:“你为什么这样看我?”

    李朝歌从上而下扫过白千鹤,如实点评道:“才气不足,胜在足够小白脸,短时间装读书人应该可以。就你吧,你来当诱饵,周劭埋伏,我在高处支援。若遇到妖怪,立刻示警,我过来救你。”

    白千鹤都来不及反对,李朝歌已经拍板:“好了,就这样说定了。走吧,去洛河,河边是杀人藏尸的最佳场所,容易勾引妖怪出来。”

    李朝歌说着就要走,周劭亦闷不吭声跟上,一眨眼就只剩白千鹤站在原地。白千鹤慌了,连忙道:“等等,我没说同意啊!你们怎么连计划都安排好了?”

    李朝歌倏地回头,目露凶光,恶狠狠示意白千鹤闭嘴。然而还是太迟了,白千鹤的声音吸引了执金吾,很快街道边便传来马蹄声:“何人在此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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