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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逼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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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林村外被黑不见底的森林包围, 故而得名黑林村。这个村子里人不多,靠打猎为生,粮食、衣服自给自足, 如果有什么实在做不出来的东西,比如灯油, 就只能去最近的城镇买。去城镇要穿过黑森林, 十分危险, 所以夜里燃灯, 在黑林村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情。

    黑林村西南角,最靠近黑森林的地方,伫立着一个孤零零的小院子。这个院子不大,围墙也是东补一块西补一块的, 看得出来日子并不富裕。此刻院落正房关着窗,房里黑漆漆的,一点声音都没有。

    今夜无月, 桌子上油灯早已干涸,房间里伸手不见五指。李朝歌躺在床上, 眉毛紧紧颦着, 睫毛剧烈地颤动。她忽然全身一颤,猛地睁开眼睛。

    李朝歌大口大口喘气, 她睁开眼睛瞪了好久,才意识到自己还活着。她慢慢爬起来,眼睛扫过四周,暗暗警惕。

    这是哪里?她被人关押了吗?

    李朝歌本能地调动真气护体,这样一调她吓了一跳,李朝歌连忙运行大周天,发现自己全身无伤, 可是真气却没了。

    也不能说没了,只能说非常微弱。李朝歌伸出手,发现她的手指变细了,上面还有砍柴留下来的细小伤口,根本不是后世那双养尊处优、杀人如麻的手。李朝歌赶紧去地上找镜子,隔着粗糙模糊的铜镜,她看到一张熟悉,却稚嫩的脸。

    李朝歌惊讶,不可置信地抚上自己的脸。这时候她环顾四周,慢慢想起来,这是黑林村,她去东都恢复公主身份之前,和周老头住的地方。

    李朝歌觉得匪夷所思。她是练武之人,死前已经突破至臻境,非常明白裴纪安那一剑刺穿了她的心脏,她绝没有活下来的可能。可是,此刻她又真真切切站在地上,身体、脸庞都变小了,连武功也退回了年少时。

    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她不知道因为什么缘故重新活过来了,而且重生到少女时期。看她体内的真气,估计现在只有十五六岁。

    李朝歌扶着桌子,缓慢地坐到塌上。她怔怔盯着镜子里的人,不无感慨地想着,原来只有十六岁。

    前世十六岁时,她还不知道自己是公主,只以为自己是一个乡野丫头,父母不详,身份不明,没形没状地跑在大山里,成日和黑森林的毒虫野兽打交道。她也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只隐约记得小时候有人在她耳边喊“朝歌”,她便以为,自己叫朝哥。

    周老头没说过她的来历,李朝歌知道自己不是亲生的,也从来不问。小时候有孩子嘲笑她没有爹娘,被李朝歌打了一顿,之后再也没人敢说了。

    她像一个男孩子一样风风火火地长大,从小挑水劈柴,烧火做饭,被周老头磋磨的特别糙。说来也奇怪,她从没有刻意练过武功,可是她八岁起能打的全村小孩子不敢还手,十岁就能跟着大人去森林打猎,十二岁起,就能独自进山了。

    要知道,打猎十来年的行家老手,都不敢一个人进十里大山。可是李朝歌小小年纪就被周老头扔到山里砍柴,她最开始摔得鼻青脸肿,后来,慢慢也就习惯了。

    十四岁那年,李朝歌已经可以独立放倒一头熊。她扛着熊皮回来的时候,发现周老头不见了。家里只留下一本没封皮的书,和十个脏兮兮的铜板。

    周老头消失了。

    李朝歌又被丢下了。

    反正也不是第一次被丢弃,李朝歌难受了两天,很快看开了。日子该怎么过就怎么过,她去黑森林打猎之暇,也会顺便练习周老头留下来的心法。她不知道那本书是什么,但日子闲着也是闲着,顺便练练吧。

    李朝歌就这样粗糙地长到十七岁。十七岁那年,十里大山地动,黑林村被余震波及,房屋倾倒,土地皲裂,受灾非常严重。村民们都是在虎口谋生的,人员倒没有伤亡,可是随着地震,大山中许多猛兽、毒虫被惊动,倾巢而出,朝森林边缘涌去。黑林村没法住了,李朝歌只能跟着村里人,一起横穿黑森林,前往戎州避难。

    那是李朝歌第一次看到外面的世界。戎州城门巍峨雄伟,拔地而起,城门上旌旗猎猎,披甲执矛,李朝歌看着这一幕,彻底被震撼了。

    她明明在山里长大,从没有见过这等世面。可是李朝歌心底里,却奇异地浮现出一副模糊的画面。

    仿佛也是这样工整威武的门楼,也是这样威风凛凛的士兵,但是,比戎州的城门,还要高,还要大。

    那是哪里?她为什么记得这种画面?

    都不等李朝歌想明白,入城的队伍排到他们了。守城士兵盘问来源,村长在前面回话,李朝歌一抬头,在城门的告示墙上,看到了一幅画像。

    画像旁边的皇榜说,圣上和天后从泰山封禅归来,天后以儿媳的身份供奉文德皇后,之后忽然勾动心事,想起自己的女儿来。

    天后是当今圣上的皇后,她永徽十三年被立为皇后,永徽十六年和圣上一起上朝,号称二圣临朝,永徽十八年自封天后,尊荣无匹,平步青云。这样的人生按道理没什么事可遗憾了,偏偏天后万事顺遂,独有一桩心病。

    永徽十二年,天后还在做昭仪的时候,朔方兵变,王孙贵族匆忙逃离长安。在南逃路上,武昭仪的长女,年仅六岁的安定公主李朝歌,走丢了。

    其实也不是丢了,是被王皇后抛下了。据说当时追兵在后,安定公主跌跌撞撞跟在王皇后和武昭仪的马车后,王皇后怕被追兵追上,就发狠心将绳子斩断。绳子断裂,安定公主掉落在乱兵潮中,从此生死不知。

    一个六岁的孩子,掉到叛军堆里,哪还能活得下来呢?所有人都默认安定公主已经死了,武昭仪悲痛难忍,皇帝也震怒,斥责王皇后蛇蝎心肠,没多久就废了王氏的皇后之位。第二年,朔方之乱平,皇帝及后妃搬回长安,同年,皇帝力排众议,立武昭仪为后。

    武昭仪称后之后,大肆追封长女安定公主,食邑、财帛像不要钱一样加。后来小女儿逐渐长大,武昭仪才终于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

    有了小公主,命运不幸的大公主似乎成了过去式,宫中许多年都没有人再提起她。没想到这次封禅,倒勾起了天后的思女之痛。

    天后回到东都后,命人画出安定公主画像,派给各级州府县衙,敕令在最显眼的地方张贴。天后还向全天下公布了安定公主的名字和走失时的年龄、衣服、配饰,悬赏安定公主的下落,并允诺提供安定公主消息的人,只要核实无误,一律赏金千两,加官进爵。

    悬赏令一出,揭榜者蜂拥而至。然而三年过去了,没一个消息是真的,渐渐的,人们就淡忘了这件事。直到李朝歌十七岁逃难的时候,站在戎州城门口,看到了自己的画像。

    她看到上面“李朝歌”三个字,尘封的记忆霍然复苏。她想起来了,她根本不是山野蛮女,不是剑南人氏,更不叫朝哥。她的名字,是李朝歌。

    李朝歌被这个认知砸得回不了神,她闷不做声想了三天,终于揭下皇榜,敲响了府衙门前的鼓。

    这三年府衙见了太多类似的人,早已见怪不怪。戎州刺史口头应下,但实际没当回事,打发李朝歌出去了。李朝歌苦等了一年,直到第二年换刺史,新刺史怕天后清算他,试探性地给洛阳递了消息,李朝歌才终于进入东都视线。

    前世景明元年,李朝歌年已十八,被刺史护送着来到洛阳,见到了那位传说中的天后。天后一见到李朝歌就落泪了,之后李朝歌恢复公主身份,加封安定公主,食邑千户。也就是在那一年,她在自己的回归宴会上,见到了裴纪安。

    从此她就和魔障了一样喜欢裴纪安,她为了和李常乐抢裴纪安,不惜成为朝廷鹰爪,替天后排除异己。李朝歌先前一直觉得自己普普通通,虽然打架老赢,但也没什么不得了。直到去了洛阳,李朝歌慢慢发现,她好像和普通人不一样。

    原来黑林村外面的人,武力都很废。

    李朝歌轻而易举就能干倒宫廷里的侍卫,困扰朝廷很久的精怪妖邪,在李朝歌手下不堪一击。周老头留下的心法越练越深,李朝歌也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

    镇妖司指挥使李朝歌之名,彻底打响。

    李朝歌最开始只是杀作孽的妖怪,索命的恶鬼;后面变成查巫蛊邪术,查朝廷大臣有没有和道尼之流往来;再后来,镇妖司变成了一个万能的罪名,天后需要谁死,李朝歌就去谁家府上,杀妖除孽。

    东都卧虎藏龙,百鬼夜行,隐藏着不少妖精鬼怪。可是妖鬼再可怕,怎么能比得上人心里的鬼。

    李朝歌渐渐走到绝路上,后来,已经容不得她回头了。她为了自保,不得不杀更多的人,后来,她连母亲也杀了,自立为帝。

    可惜她机关算计,却在登基前一刻,死于裴纪安剑下。

    李朝歌倏地回神,她又仔细看了镜面中的女子一眼,镜中的人柳眉杏目,红唇雪肤,一双眼睛清极澈极,没有沾染任何风霜。李朝歌扣下镜子,毅然决然地站起身。

    见过高山,如何能安于丘壑?这一世,她自然还是要回洛阳的。

    只不过,不必等戎州刺史派人送了,十六岁的李朝歌不认识去东都的路,镇妖司指挥使却认得。

    东都,她自己去;失去的公主之位,她自己拿;前世失之交臂的皇位,她自己抢。

    至于裴纪安,哪儿凉快就滚哪儿吧。李朝歌一想起前世就气得心梗,大好江山在手,她不好好当自己的女皇,执着于一个男人做什么?

    李朝歌别的能耐没有,唯独说话算话。她说了不再喜欢裴纪安,就绝不会回头看他一眼。

    今生,她的视线,属于万里河山。

    去裴家之前,他得先解决牡丹仙子遗留的问题。牡丹曾经是百花之首,负责保管百花会相关的财物,混元仙丹便是其中之一。

    十四天前,秦恪亲自下凡,将牡丹捉拿归案。但是没想到牡丹竟然把混元仙丹带在身上,牡丹被捉回天庭后,天兵天将核查财物,发现混元丹不见踪迹。

    混元仙丹可以固本培元、提升修为,是仙人冲击境界的不二法宝。这算不上什么要紧宝贝,但毕竟在天庭宝物册上记过名,贸然弄丢了也不算事。秦恪本打算派天兵下来寻找混元丹,后来萧陵和他说了辅助贪狼渡劫的事,秦恪便没有派下属,而是打算自己走一趟,去裴家的路上顺便将混元丹找回来。

    牡丹仙子先前和杨华隐居在屏山,家里有木屋三座,屋前有一陇地,屋后有一塘水,除了夫妻二人外,还养着一条黑狗,一丛野花,日子过得倒也轻松自在。可惜,一切美好截止至天兵到来前。秦恪得知牡丹触犯天条,亲自下凡,将牡丹和杨华捉拿回天牢。

    天上一日,地下一年,秦恪从捉拿到审判不过是十四天的事情,而人间已过了整整十四年。秦恪第一站去了屏山,昔日温馨的小院此刻早已衰败不堪,秦恪在牡丹的居所扫了一遍,并没有发现培元丹的痕迹。

    秦恪在屋前的花坪上站了一会,感受到细微的仙丹清气,以及些许妖气。

    牡丹毕竟是百花之长,有她日日浇水照料,凡花很快生出灵智,变成了精怪。秦恪注意到院子里那条黑狗也不见了,多半,混元仙丹是被这些小妖精带走了。

    低级妖怪是消化不了仙丹的,秦恪并不怕他们对仙丹做什么,只不过,这样一来他又要绕路,有些麻烦。

    秦恪顺着仙丹气息,一路往大山深处走去。大山里的精怪猛兽对秦恪来说形同虚设,就算他修为只有十分之一,也不是区区凡物能挑衅的。

    秦恪很快找到了混元仙丹。不过,除了那条狗,还有一个女子在。

    巧了,正是熟人。

    秦恪一会还要去裴家执行任务,他这次下凡就是为了帮助裴纪安渡劫,以及保护裴纪安不受李朝歌的魔爪荼毒。以他在人间的身份,日后少不了要和李朝歌打照面,若是在这里就被认出来,恐怕有些麻烦。

    秦恪只好临时给自己捏了个面具,顺便挡住李朝歌的攻击。这个女子,杀气是真的重。

    她杀妖秦恪倒没什么意见,但是,她那一剑下去,要是把混元仙丹砍坏了,仙界可就损失大了。

    秦恪拦住李朝歌,先行把混元仙丹收走,然后就打算离开。秦恪向来不管闲事,李朝歌杀妖是她的事,秦恪收仙丹是天庭的事,等他把东西取走后,李朝歌爱怎么打怎么打。

    没想到,刚才还气势汹汹的李朝歌不杀妖了,反而一心一意跟在秦恪身后,怎么甩都甩不掉。秦恪意识到她并不是一个普通凡人,看她的身法,分明练过仙术。

    秦恪心道难怪,看来前世贪狼被坑的那么惨,也不能完全怪贪狼无用。不过,她一个凡人,为什么学过仙家法术呢?

    秦恪心中浮出些许猜测。为着这个缘故,他没有立刻离开,而是难得问了一句:“你为何跟着我?”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李朝歌从小就被周老头扔进深山老林里训练,此刻虽然吃力,但也并不是完全跟不上,她不依不饶,问,“永徽十八年,在屏山,你是不是出现过?”

    秦恪换算了一下凡人的时间,永徽十八年,这一世的四年前,天庭的十四天前。那个时候他带着天兵天将缉拿牡丹仙子,如果李朝歌居住在屏山,凑巧看到他倒也有可能。

    秦恪虽然性子冷,但是并不否认事实。他点头,道:“是我。”

    李朝歌惊讶地睁大眼,果真是他!

    永徽十八年,李朝歌十二岁,懵懵懂懂,没心没肺,浑然不知男女有什么区别。那天,她被周老头扔到山上砍柴,忽然感受到森林中寒气涌动,李朝歌跳到树梢,看到对面山头,一个衣带当风、冰姿玉骨的仙人站在云端,云层下,隐约有白甲执剑的人影上上下下。

    那一眼给李朝歌的冲击太大了。云雾涌动,一切很快消失不见,仿佛刚才只是山市蜃景。连李朝歌自己也不知道,她看到的景象是真的,还只是她的幻觉。

    她看不清云端之人的长相,然而那种清华凛然、宝相庄严的气息,从此牢牢萦绕在李朝歌心头。似乎就是从这一天起,李朝歌猛然发觉,她和村里的小伙伴不一样,她和周老头,也不一样。

    她头一次意识到,她是个女孩子。

    也是因为这一眼,李朝歌此后下意识地偏好长相带仙气的人,连她挑驸马都难以幸免。李朝歌一眼相中裴纪安,此后八年跟中了邪一样喜欢他,和十二岁时那惊鸿一眼,有很大关系。

    李朝歌重生后,本来都打算放下执念了,没想到,却在这里遇到了前世那个人。

    李朝歌心中无限唏嘘,如果前世她也能再遇此人,她何至于对裴纪安念念不忘?可是李朝歌转念再想,前世十六岁时她根本没能力独闯黑森林,就算此人同样出现在这里,她也无缘得见。

    想来这一切,皆是因果。

    李朝歌想通后,也不再执着于前世了。因为这是前世惊鸿一现的白月光,李朝歌说话时,不知不觉变得很客气:“你那天消失得好快,我还以为自己做梦,出现幻觉了。我果然并没有记错,那个死老头又骗我。”

    秦恪不动声色,问:“你既然居住在屏山,现在为何在这里?”

    “哦,因为我们搬家了。”李朝歌想到十二岁的事,口气无意间变得柔软,“那天我兴致勃勃地回家,和周老头说我看到了仙人。周老头说我脑子坏了,出现了幻觉,不光不让我继续想,还连夜带着我搬家。”

    周?秦恪面具下眉梢轻轻一动,他静静看了李朝歌一眼,泠然问:“你的抚养人,姓周?”

    李朝歌就算见了前世的白月光心怀好感,也不至于警惕全无。她眼神慢慢锋利起来,打量了秦恪一眼,问:“你问这个做什么?”

    出乎李朝歌意料的,对方并没有追问下去,反而轻轻笑了声:“没什么。”

    李朝歌不肯说,但是秦恪已经得到答案了。难怪,原来如此。

    周长庚。怪不得这么多年天庭布下天罗地网都找不到他,原来他躲到凡间来了。其实秦恪应该早些想到的,周长庚是江湖人士飞升,说得好听些一身侠气,说不好听的那叫一身匪气。他不耐烦天规束缚,偷偷跑回人间,其实完全可以预料。

    世上的事就是这么巧,周长庚捡到了李朝歌,将其抚养成人,并且在多年后,狠狠坑了他的天界同僚一把。导致秦恪不得不下凡,帮他们收拾烂摊子。

    李朝歌记得周老头说过,他是为了躲避仇家追杀,才躲在深山老林里。能追杀周老头的不会是普通人,而这个男子武力深不可测,他莫名出现在这里,到底是为了什么?

    李朝歌怀着警惕,问:“我们村子穷山恶水,黑森林也不是什么名胜之地。公子为何深夜出现在这里,还带着面具,不肯示人?”

    秦恪轻轻碰了碰脸上的遮挡,说:“无他,避免麻烦而已。”

    “麻烦?”李朝歌依然怀疑地看着他,“有什么麻烦,值得劳烦公子来我们这等穷乡僻壤呢?”

    “一个女子引发的麻烦。”

    李朝歌听到这里,轻嗤了一声,说:“我知道了。我本以为公子仙人之姿,会和其他人不一样,没想到,你也抱有这种想法。红颜祸水是女人的错,牝鸡司晨是女人的错,连麻烦,也是女人的错。”

    秦恪记得在须弥镜中,李朝歌穿着帝王冕服死于宫殿。秦恪不知道她经历了什么,为何要夺位,但是让李朝歌和裴纪安重生是他和萧陵决定的,既然给了她第二次生命,秦恪就必须承担一部分责任。秦恪怀着长辈的善意,对李朝歌说:“自古高位能者居之,衡量一个领导者好坏的,绝非男女,而是能力。若有能力,史书自然会给予她公道;若无能力,仅为了自己的私欲滥杀无辜,只会被天下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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