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4章:熔岩的小算盘
啪地一声响。
迷迷糊糊的熔岩睁开眼睛,感受着有些刺目的阳光,口里喃喃自语:
“咦,我还没有死吗?”
“我在想,或许我们有机会不用死。”
月影的声音在他的耳边响起,熔岩打量了一下战场,顿时目瞪口呆,眼珠子瞪得像铜铃一样:
“这……这是怎么回事?
你快告诉我,那边那个浑身是血的家伙是谁,该不会是……”
他根本不敢说出这个名字。
在他心中的震惊,简直如同一夜之间沧海枯竭。
月影点点头:
“你没有猜错,那个人族方信,好像赢了,而且一招就赢了。”
这怎么可能!
熔岩一时情绪激动,又呕出一大口鲜血。
“了不起,了不起啊!
人族时隔千百年,又出了这样一位天才人物,难不成他们又到了要崛起的时候?”
他依稀记得家里的长辈曾经和他说过,在千百年前,人族也有一位非常强大的武道强者,只修武道不练法则。
居然硬生生打得所有异族抬不起头。
这才有了后来的人族幸存之城。
但很可惜,终究是孤掌难鸣,那位人族至强者身边的战友实在太少,再加上他修炼得太多武道对于身体也有所损伤。
英年早逝。
否则的话,这天底下的格局必然又要变上一遍。
这才过了多久。
人族居然又要出一位这样绝世天才,凭借s级的境界,硬生生击败超凡级的强者。
一旦成长起来,是天下异族的灾难。
传说在无尽岁月之前,整个世界还没有异化,那个时候没有什么天赋神通,也没有什么武道灵力。
在那个年代,人族是这片天地唯一的主宰。
所有的异族都只是他们的食物或者宠物。
相信没有一个异族愿意回到那段黑暗的时光。
熔岩的心中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个消息通报回去,让家族的长辈知道这件事情,联合其他各大异族,想办法斩杀方信。
这么天才的人物,绝不允许他成长起来!
但是,此刻的熔岩,非常巧妙的掩饰住内心的杀意,因为他的性命还掌握在方信手上,此刻露出一丝敌意,都是找死的行为。
旁边的月影丝毫没有注意到他表情的变化,全部的心思都放在方信身上。
忍不住感慨:
“或许人族真的是上天庇佑的种族,虽然受到万族的打压,但总能够出现惊才艳艳的人物,撑起大局。”
不知道什么时候,苏御和雷进还有洛月月出现在月影他们身后。
雷进拍拍两人的肩膀:
“怎么样?我们方哥是不是很厉害?”
两人现在身受重伤,几乎没有反抗的余地,只能苦笑着连连点头:
“确实厉害,英雄之姿!”
“没错没错,简直是冠绝古今啊!”
看他们这么识趣,苏御也哈哈大笑:
“那还愣着干什么,赶紧给我大声加油啊,拉拉队都不会当吗?”
当拉拉队?
两人稍微愣了一下,瞬间一股羞耻感涌上心头。
但对上苏御威胁的目光,只能吞了一口唾沫,然后强行支撑起自己受伤的身躯。
月影立即扯着嗓子大喊:
“人族方信,天下无敌,打爆牛魔,伸张正义!”
我去,口号喊得这么溜吗?
苏御把威胁的目光集中在熔岩的身上,似乎下一秒就可能动手,把这个家伙的大脑袋给拧下来。
为了活命,熔岩也只能清清嗓子。
但他没有月影那么高的文化水平,想了半天,只憋出几个字:
“人族方信,牛逼!”
还不错,言简意赅。
把旁边的洛月月逗得捂嘴轻笑。
看着同样脸带笑意的苏御和雷进,洛月月心中暗想,如果不是遇见方信,她或许永远也没有机会体会这样的友谊。
跟随方信,最大的改变并不是实力的提升。
而是方信总有一种一切尽在掌握的自信,能够让他们彻底放松下来,彻底相信他。
渐渐的,大家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密切,性格也越来越开朗。
每个人之间没有一星半点的勾心斗角。
这种感觉,是从未有过的。
她看着战场之中身披黄金铠甲的方信,用低不可闻的声音呢喃道:
“谢谢你,方信。”
……
此时的方信,可没有心思管这些旁观观众。
他身披金色的龙鳞铠甲,缓缓走到金角的面前,居高临下看着他。
“现在,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抬起头,直视着方信那对耀眼的双目,金角惨然一笑。
他知道自己今天是活不了了。
才刚刚拥有躯体一天,都还没有好好享受,还没有晒过太阳,没有去小溪里面泡过澡,就又要死去。
真的好不甘心啊。
他用沙哑的声音说:
“人族方信,恭喜你继承了那头老龙的传承,你和他不一样。
他是一个只知道持强凌弱的卑鄙东西,而你是一个真正英勇的战士,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对手。”
方信没有回答这句话,因为他觉得这两句表扬的话他受之有愧。
我可真不是什么英勇的战士。
事实上,我一直偷偷窃取你的劳动果实。
如果把卑鄙这个形容词放在我的头上,或许更加贴切。
金角也没有等他回答。
目光逐渐变得炽热起来,眼神之中的信仰正在熊熊燃烧。
“如果可以,我真不想就这样放弃好不容易得到的身躯。
但是,我是大角魔人一族残留下来的希望,肩负着全族人民的希望。
所以,我必须这样做。
人族方信,你给我看好了!”
说完之后,金角的双手迅速生长出锋利的爪子,如同是刀剑一般,径直插进双腿之中。
原本就深深陷入地下的双腿,齐根而断。
大量鲜红的血液开始在地下流淌。
诡异的现象发生了,这片大地似乎活了过来,鲜血流淌在大地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顺着泥土缝隙被吸收。
就好像这片大地正在吮吸可口的饮料一般。
金角的身躯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变得萎靡,刚刚膨胀到快要爆炸的肌肉,像是被放了气的气球,越缩越小。
甚至最后瘦的只剩皮包骨。
他的笑声变得更加沙哑,似乎声带都开始萎缩。
“嘿嘿嘿,人族方信,准备迎接我大角魔人一族的降生吧!
你们这次进入天坑森林的队伍一共有两千多人,但现在全都死了。
你知道他们的力量流淌到哪里去了吗?
哈哈哈哈,当然是被沉寂在这天坑之下的大角磨人一族全部吸收了!
只要我族的大军出世,你也只能像玩具一样被戏耍。
可怜你天姿卓越,最后也不过是在这地下化为一捧黄土,与我长眠。
哈哈哈!”
他全身所有的力量,皆融入鲜血之中,缓缓注入地下。
这是在用自己的生命献祭。
方信不得不佩服,每一个异族都有自己的信仰,愿意为了族人与信仰奉献出自己的一切,哪怕是生命。
这方面恰好是人族所欠缺的。
人族如果一直这样内斗,怎么可能会斗得过这些团结一心又天赋异禀的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