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情
国家级植物研究所里的仪器,比刑科所里的要齐全,规格也更高一些,比如那台最新型的环境扫描电子显微镜,刑科所里就没有。而且这台环境扫描电子显微镜,比公安大学里那台普通的扫描电子显微镜,要高端好用一些。
公安大学里那台扫描电子显微镜的样品仓必须处于高度真空密封环境,样品也必须非常干燥,否则扫描出的画面就会因为高能电子束照射样品时,水分突然蒸发而引起变形。而环境扫描电子显微镜,就没有这方面的限制,使用起来更加得心应手一些。
平常查案时,熊途也会偶尔来借用这台显微镜,可以说早就熟门熟路,完全没有陌生感。
“你觉得花盆里会有什么?”
米小谷一边按照熊途较的方法,处理样品,再将样品小心翼翼放进载玻片中,一边跟熊途聊天。
“不知道。”
熊途走进实验室就像变了一个人,整个人都似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冷静专注,说话都变得简短了,“总要试试。”
米小谷没有再继续问,而是专心帮忙。
到了后半夜,米小谷就什么忙都帮不上了,只能在一旁坐着,看熊途忙碌。看着看着,困意袭来,她就那样靠在椅被上睡着了。
等醒来,天已大亮,熊途在电脑前,皱眉看着自己一晚上的成果。
米小谷揉着眼镜,挪动椅子凑上前去,挨着他看电脑,电脑上记得东西很乱,她一时之间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便问:“发现什么了?”
熊途侧头看米小谷还有些迷蒙的睡眼,皱眉说:“有个地方比较古怪。”
说完从一旁拿出已经被剪开的半旧外套,问:“案发前秦大麦有没有清洗过这件外套? ”
米小谷点点头,“当然!我妈很爱干净的。那天白天她跟我去逛街,穿的是一件稍微新一些的绿色外套,接到加班的电话,才去换上这件旧的。这件她头一天晚上下班之后就脱下来洗了,从晾衣杆上拿下来时候,衣服下摆还没有完全干透。”
“外套刚刚洗过,是洁净的,她接下来的路径里虽也有绿化带……”熊途的眉头越拧越紧,“但也不至于有这么丰富的孢粉残留。那天上下班的路上,还有焚尸的路上,她是否曾经摔倒过?”
“没有。”
米小谷摇头,“她没有提到过。”
他说着站了起来,拿了张纸画出那件衣服的草图,一块一块区域圈起来:“孢粉残留非常丰富,我甚至怀疑你妈妈穿着这件衣服去郊外打过滚。前襟、两个袖子上满是凤仙花粉,右侧袖口和右侧下摆位置,有大量凤凰木花粉残留,衣领后背处杜鹃花粉最集中。还有苏铁科的孢子、买麻科、山钳科的某种花,夹竹桃科的蕊木,以及紫葳科的凌霄等等,等等……我在植物园里帮了一年多的忙,对这个城市以及周边植物群落分布有一定的了解,这其中大部分植物都只生活在海市郊区的山林里,市内罕见,从城西新村到殡仪馆这段路程里更加不可能接触到。”
米小谷看着熊途,眼睛亮了起来,“所以说,我妈有可能去了别的地方。并将尸体藏在了那里?”
“有可能是有可能,但是……”熊途放下手里的草图,又拿出一张研究室里自制的海市周边植物分布地图,“这里面大部分植物的生长区域,都离市区太远了,即便她真的去了山里,时间上也对不上……”
“是的……”米小谷看着地图,心中陷入绝望,“太远了……大半夜的,除非我妈带着尸体坐了出租车,否则自首前根本不可能赶回来。如果她真得乘坐了出租车,当初警方调查出租车公司时就一定会有司机出来指认,毕竟大半夜拎着大件行李,打车出城的女人可不多。”
“如果摩托车根本没丢呢?”
熊途提出一个可能,“骑摩托车出城,如果开快一些,还是有可能在天亮前赶回来的。”
“即便摩托车没丢也不可能。”
米小谷的表情看起来有些丧气,“我妈那个摩托车本来就是从修车铺里买的二手车,花了两百块,速度根本开不起来,而且油箱很小,即便是加满了油也不够出城的,更别说一个来回了。”
推理到了这里又陷入了僵局,两人沉默了片刻,熊途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花盆里的纸条,还记得吗?就是放在小玻璃瓶里那张。”
“记得。”
米小谷说。
“我在纸条上发现了些有意思的东西。不过,我们要先从头说起。”
熊途将自己标注好的样品放在托盘里,一个托盘代表一个房间,上面标注了门牌号。“虽然时间久远,花盆里的根叶有的已经腐烂了,但是有些残存的枯叶还相对完好,且都是常见的植物,所以十分容易辨别。1031家里当年种的月季、茉莉、石蒜、还有长寿花。1032种植了丁香、紫罗兰、薰衣草、薄荷、君子兰。那个玻璃瓶就是从君子兰中挖出来的,确实有些讽刺。1033家应该并不怎么养花,只是跟风,种得都是芦荟、仙人掌、海棠这些比较好养活的植物。1034门前没有花盆。1035门前只种了一些栀子花和矢车菊。1036没有人住,自然不会有人养花。”
米小谷一边听,一边回忆,深藏在意识深处的回忆慢慢涌现出来,她几乎能够看到自己背着书包走过长长的走廊,脚边的花盆里花朵盛开。另一边一扇扇打开的门窗里,传来笑闹的声音、姐妹的争吵声、夫妻的低语、老太太吆喝着喊老头吃饭的声音。
杂乱、琐碎,确是她脑海里关于家庭的记忆中,最温暖的一段。
她叹了口气,“那有意思的东西是指什么?”
“纸条上沾了一块浅米色的污渍,我将污渍剪下来放在显微镜下看,才发现那是一小片茉莉花粉。”
熊途说着,手指停在标有1031门牌号的托盘上,“只有1031家里种了茉莉。不止如此,也只有1031用的种植土与1032家里一样,里面埋有同样的中药渣,应该是四君子汤,里面有党参、白术、茯苓和甘草。这两户人家关系应该非常亲密。”
“不对。”
米小谷摇摇头,“我听我妈说过,这两户人家关系并不好,那对老夫妻特别烦1032的电焊工,经常对他骂骂咧咧,电焊工脾气倒是挺好,被骂了也不还嘴,他媳妇说他窝囊,经常替他跟老夫妻吵架。对了,电焊工确实一直喝四君子汤补身子,我见他媳妇给他熬过,据说是想再要个孩子,但是一直要不上。现在看来,不是想要孩子,才补的身子,是被掏空了,力不从心。可怜他媳妇还什么都不知道,费心费力给他调理身体。”
“药渣可以当肥料使用,电焊工养护自己的花没问题,但为什么要将自己的药渣埋进经常辱骂他的老夫妻的花盆?老夫妻的女儿与他关系很好吗?”
“老夫妻的女儿结婚搬走的时候,电焊工一家还没搬来呢,应该不熟。倒是老夫妻的儿子跟电焊工关系挺好,我妈说,老夫妻的儿子没结婚的时候,经常去电焊工家里串门,两人经常一起在社区的球场上打球……”米小谷的声音越来越轻,表情越来越惊愕,最后张大嘴巴,半天没合上,“难道……电焊工出轨的对象是……”
熊途缓缓点头,“只有这个可能。”
老夫妻对电焊工的敌意;电焊工的逆来顺受;电焊工老婆熬给他的补药;还有老夫妻儿子结婚后,电焊工依旧悉心照料着老夫妻家门口的花……
米小谷的嘴巴终于合上了,不屑地咬了咬牙,“这个卑鄙的家伙。不过,这样也好。他越卑鄙,我用他的把柄换取真话的时候,心理负担就越轻。”
说着,她拄着拐杖站了起来,“你去睡一会儿,我要去找电焊工聊聊。我一直觉得,那天晚上,三楼的邻居们肯定听到了什么,只是没人肯跟我说实话,这下有了把柄就好聊多了。”
“你有他的新地址?”
熊途问。
米小谷坏坏一笑,“以前小区里开杂货店的奶奶是个百事通,哪家搬家哪家娶媳妇,她都知道,我一直跟她老人家有联络,消息都是实时更新的。电焊工家为了让孩子上个好学校,五年前,买了莲花小学莲花中学的双学区房,现在算一下,他家孩子今年才十五,初中还没毕业,是不可能搬走的。”
她的门路还真多。
熊途笑了笑,起身收拾东西,“你等一下,我跟你一起去。”
“你熬了一夜,还是先回去睡觉吧。”
米小谷拄着拐,走过来帮他收拾,“我可不想你熬坏身体。到时候,熊叔非追杀我不可。”
“我的睡眠习惯没你想象的那么好,熬夜对我来说才是日常。”
熊途还是不放心她一个人外出,但说得也是实话,“而且有谜题没解开,我即便躺下,也是睡不着的。”
米小谷拗不过他,只好答应。
“谜题不过夜的学神先生,您这边请。”
3
“把柄”这个东西确实好用,特别是为了隐藏自己的“把柄”,在生活中拼命伪装,将自己活成“最佳男演员”的人,精准的几句话,就能击溃他的心理防线,让他陷入恐慌之中,失去理智。
电焊工如今已年过四十,但跟其他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不同,他身型保持的很好,看起来干净整洁、斯文有礼,每日接孩子放学,送老婆上班,模版式好爸爸、好丈夫的形象。
当他看到熊途拿出来的玻璃瓶与纸条时,他先是装傻,随后开始怒斥二人污蔑诽谤。
米小谷轻蔑地笑了笑,问:“你知不知道,笔迹是可以鉴定的?而且这张纸上还有清晰的指纹,想要确认瓶子的主人是谁,一点也不难。然后我把瓶子和纸条拿给你的夫人,不知她会作何反应?与你同床共枕那么多年,她难道就没有怀疑过自己的老公其实根本就不喜欢女人?”
电焊工脸上的表情变了,伸手想抢瓶子,被熊途挡开了,熊途挡在米小谷身前,冷冷的看着他,“瓶子可以给你,但你要拿东西来交换。”
“拿什么交换?”
电焊工脸色苍白,眼神慌乱,声音里充满了恐惧,“你们想要什么?要钱吗?我卡里还有二十万,我可以给你……都能给你。”
“我们不要钱。”
熊途摇头。
米小谷接过话来,“我们要一句实话。十年前,1034的秦大麦杀她丈夫孙民的那个晚上,你半夜与你出差提前归来的情人偷偷幽会时,有没有听到什么?看到什么?”
米小谷的话让电焊工打了个寒战,似乎想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面如土色,额头上冒出大颗的汗珠,他使劲摇头, “没……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看见……”
可他的表情看起来可不像是什么都没看见的。
米小谷拿出手机来,当着他的面拨了个号码,号码拨通后,对面传来一个疲惫的女声,“哪位?”
电焊工听到老婆的声音,几乎跳起来,扑过来要抢米小谷的电话。熊途钳制住他的手,没让他得逞,他只能咬着牙使劲对着米小谷点了点头。
米小谷将电话挂了。
“说吧。”
米小谷收起手机,“你害怕的东西远在天边,而我却能立刻毁了你辛苦经营出的美好假象。”
电焊工肩膀垂了下来,声音沙哑地慢慢说。
那天晚上,确实如米小谷所说,老夫妻的儿子出差提前回来,躲在1031,只为了晚上能与他幽会。
那天晚上,老婆哄着儿子早早睡了,他给老婆热了牛奶端到床头,牛奶里照例加了安眠药。老婆喝完牛奶很快就进入梦乡,他晃了晃老婆的肩膀,确认她睡熟了,才悄悄走出家门,敲了敲隔壁的门。
他搬来第一天,在楼道里遇见隔壁家的儿子的那一刻,就知道,他们是一个世界的人。
近水楼台,两人一拍即合,时常混在一起,白天一起聊天、打球,晚上,电焊工便给老婆下安眠药,方便情人偷偷溜进家里厮混。
直到两年后的某一天,两人站在走廊上聊天,情人情不自禁亲了他一下,被出来浇花的老头看见。
第二天,情人便被送去了姐姐家暂住,频繁相亲,直至婚期敲定,成了新郎。
即便是这样,两人也没断了来往,他们将约会的时间和地点写在纸条上,装进玻璃瓶,埋在君子兰的花盆里。
案发之前,情人确实出差了,并以照顾孕期为借口,要求父母去他家暂住,自己则偷偷提前回来,藏在老房子里,与老情人重温旧梦。
他们几乎是入夜便在一起,厮混一夜,第二天,电焊工在老婆醒来前溜回去,作出从未离开过的假象。
那天幽会之初,也如之前一样,让人满意,但是很快,他们便听到远处传来撞击声,电焊工以为是老婆醒了,赶紧停止动作,披衣下床,小心翼翼走到窗边查看。
门外并没有人,只有1034的酒鬼在发酒疯,他放下心来,正打算回到床上,便听那边又传来开门声,接着是扭打的声响,之后又恢复了宁静。
“估计酒鬼又在闹了,不关咱们的事啦。快回来……”情人在催促。
他放下窗帘,走回床边,继续投入未完成的“幽会”中。
等到他们累了,靠在一起说着情话,交流要怎样隐瞒妻子,走廊就又有了声响。
脚步声,开门声,压抑的哭声……
情人躺在他怀里不满地嘟囔:“今天这酒鬼闹得也太凶了。”
他还是觉得稳妥些好,起身看是不是妻子醒了,撩起窗帘就看见秦大麦拎着个大箱子从走廊上经过,她的身边,跟着个男人。
难道是秦大麦终于厌弃了那个酒鬼,跟别的男人私奔了?
这么想着,他趁着夜色,走出房门,走到走廊上,远远往下看,便看见秦大麦拎着箱子在前面走,那个男人则跨上秦大麦的摩托车,慢慢跟在后面。
让女人自己拎着行李走路,自己骑车,这恐怕也不是好男人。
秦大麦这个傻女人,还真是从一个火坑跳进了另外一个火坑。
他讥笑着,正准备回房间,就见骑在摩托上的男人突然抬头往这边看了一眼。
月光照在帽檐下,黑漆漆一片,似乎那帽子是悬浮的,没有头,没有脸。
他吓得“嗷”一声跌坐在地,又立刻紧紧捂住了嘴,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冒出来,胯下一阵温热,过了许久,他才意识到,自己失禁了。
最要命的是第二天警察上门,说孙民被秦大麦杀害,他才回过味来,意识到,秦大麦那晚拎着的行李里装的是孙民的尸体。
可那个男人呢?警察没提,他也不敢提,更加不敢再答应情人的约会请求,怕被别人发现,那天晚上,他与情人在一起。
就这么日复一日,直到他搬走。
也许情人受够了他的拒绝,在花盆里埋下了分手信。
只不过,那天后,他再没有勇气翻开那盆君子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