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采金之城
“你知道啥是海吗?还想吃海鲜?”
“那娘子,你知道吗?”
“我当然知道。【】”苏杉杉原来在现代当厨师的时候,还专门跑去海边的大酒店里学怎么烹制海鲜。
身为一个出色的厨师,各种食材,她都得会烹制,且烹制的好吃。
“以后也带我去看海吧。”
“这个得要看你表现。不对,你都没看过海,还惦记海鲜?你知道啥味吗?”
“昨晚娘子做梦。我听到娘子说想要吃海鲜来着。”
“你怎么还偷听我说梦话?”
“娘子,不是我故意偷听,是你梦话说的太大声了。”
“我才不说梦话。”
陆翊不同苏杉杉争执这一点。他打了个哈欠。“昨晚没睡好,我今天还有点困。”
陆翊顺势躺进了苏杉杉的怀里。
“你不要有事没事就占我便宜。”
“那没有海鲜,不如吃个河鲜吧。”
“想的倒挺美。”
正好苏杉杉也有点饿了。她让马车夫停车,在原地等着他们后,她找了条小河,准备边钓鱼边烤鱼。
在她前前后后忙活得飞起时,望了眼躺在河边懒散晒太阳的陆翊,苏杉杉不由捏拳头。
要不是看着他受伤没好的份上,她绝对要好好的教训他。
怎么能她一直在这边忙活,他就在那边慢悠悠晒太阳?
心不会痛吗?
良心过得去吗?
陆翊注意到苏杉杉看着他的目光,不由厚脸皮的咧嘴笑,“杉杉,你可真像一个田螺姑娘。”
“你还懂田螺姑娘呢。”
“那当然,我也是读过书的。”
“我可不信。看看你的所作所为,哪一点像读书人?”
“我证明给你看。”陆翊捡了根小树枝,开始在河滩柔软的沙子上写字。
苏杉杉凑过去,看到他写了句,河边人似月。
苏杉杉怕他接下去要写什么酸掉牙的情诗,赶忙伸脚把他写的字给抹掉了。
这个土匪向来不知羞。
“我相信你会写字了。不过像你这样的性格,夫子肯定不喜欢你。”
“娘子,你又猜错了。夫子可喜欢我了。他还盼着我去考状元。毕竟名师出高徒,我中了状元,他也有面子。”
想到原先小时候发生的事,陆翊眼含笑意。
苏杉杉看着这样子的陆翊,不由问道,“那你为啥落草为寇?”
陆翊敛了笑,“后来起了变故。”
他瞥见苏杉杉刚才甩进河里的鱼竿在动,连忙喊道,“杉杉,有大鱼咬钩了。”
苏杉杉连忙去看,果然看见她的竿子在动。
这条鱼还真不小,她连忙去拉竿。
却发现以她一人之力还有些小费劲。
“陆翊,快来帮我。”
“好嘞。”陆翊也赶忙走上前,两人合力把河中的大鱼给钓了起来。
“鱼啊鱼啊,今天你碰到我们,算你倒霉。”
陆翊笑着用石头把鱼给砸晕。“杉杉,接下来就劳烦你了。”
“哼,不劳烦。等你的伤好了,看我怎么使唤你。”
“能被娘子使唤,我的荣幸。”
趁着苏杉杉杀鱼的功夫,陆翊突然想到了什么,慢悠悠的往河滩走去。
等苏杉杉把叫花鱼烤好的时候,发现陆翊正兴致勃勃的在河滩里面挖着什么。
她走过去,看见在他的脚旁已经堆了好多的河蚌。
“你想吃河蚌?河蚌也可以烤,就是麻烦了些。但味道鲜美。”苏杉杉说着怎么才能把河蚌烤得嫩而不焦。
陆翊看了眼他家娘子,“杉杉,你好像懂好多吃的,你原来的村子里有河蚌吗?还有海鲜……我们这儿,没有海。”陆翊试探着问苏杉杉。
他们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不知道杉杉愿不愿意告诉他,她其实不是来自于这个世界的事情。
苏杉杉的神情僵了一瞬。“嗯……我……毕竟啊……”这个谎,不太好圆。
“没事,等杉杉你准备好了再告诉我。也许是你小时候去过海边,也去过湖边。”
“对对对,可能是小时候。”
“杉杉,其实河蚌除了吃之外,还有另外一个作用。”陆翊转移了话题。
他从腰间抽出匕首,然后利落的开了个河蚌,从里头翻翻捡捡,当着苏杉杉的面,挖出了一颗珍珠。“送你。”
珍珠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看到十毫米左右宽的珍珠,苏杉杉的眼睛都直了。
她伸出手,把珍珠给接了过来。看上去爱不释手。
对此,陆翊很欣慰,“杉杉你要是喜欢,我再多开几个河蚌。里头的珍珠,都送你。”
“再多开几个!”苏杉杉把珍珠放在阳光下照了照。眼睛笑得跟个月牙似的。
“这个珍珠,如果拿去卖,肯定能卖好价钱。”
听到苏杉杉的话,兴高采烈开蚌壳的陆翊丧了气,“杉杉,这可是我送你的珍珠,你就只想着要卖吗?”
苏杉杉理所当然地点头,“我们去找地方重新生活,哪都要钱,当然得要想办法赚钱了。说起这个,你想好去哪了吗?”
“去西采城。”
陆翊往西边指去。“西采城和东阳城一西一东,相信申屠岭他们找不到我们。”
何况他只是个前土匪头子。瓦当寨都已经被收编了,找他没有意义。
按照陆翊的想法,他只是一个前土匪头子,申屠岭位高权重,应该闲到花费时间去找他。
他只是一个小角色罢了。
某种意义上,陆翊的想法很正确。如果真的只是为了陆翊,申屠岭的确不会大动干戈找他们。
只不过,陆翊不知道申屠岭和苏杉杉认识,有小铜牛的这一份交情。
加了苏杉杉这个因素,搜捕他们变成了必然。
后来,陆翊发现申屠岭在大肆搜捕他们的时候,庆幸他们当初选择了离东阳城极远的西采城。
他们被找到的时间被推迟了很多。
“西采城,那是个什么地方?”
陆翊凭着自己的印象,形容道,“西采城是劳动致富的城,被称作金矿之乡,他们那边的人们以采矿为生,采矿的人也被称作为采金人,当然,一般来说,外人都叫他们蚂蚁子,因为他们的金矿大部分是在山里面,靠人力开采,而采金人就像蚂蚁搬家一样,一点一点的把金子从山里搬出去,
金子又分马蹄筋、橄榄金、瓜子金,我之前抢劫的时候最喜欢抢马蹄金,既贵重又抢的很有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