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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 采金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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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知道啥是海吗?还想吃海鲜?”

    “那娘子,你知道吗?”

    “我当然知道。【】”苏杉杉原来在现代当厨师的时候,还专门跑去海边的大酒店里学怎么烹制海鲜。

    身为一个出色的厨师,各种食材,她都得会烹制,且烹制的好吃。

    “以后也带我去看海吧。”

    “这个得要看你表现。不对,你都没看过海,还惦记海鲜?你知道啥味吗?”

    “昨晚娘子做梦。我听到娘子说想要吃海鲜来着。”

    “你怎么还偷听我说梦话?”

    “娘子,不是我故意偷听,是你梦话说的太大声了。”

    “我才不说梦话。”

    陆翊不同苏杉杉争执这一点。他打了个哈欠。“昨晚没睡好,我今天还有点困。”

    陆翊顺势躺进了苏杉杉的怀里。

    “你不要有事没事就占我便宜。”

    “那没有海鲜,不如吃个河鲜吧。”

    “想的倒挺美。”

    正好苏杉杉也有点饿了。她让马车夫停车,在原地等着他们后,她找了条小河,准备边钓鱼边烤鱼。

    在她前前后后忙活得飞起时,望了眼躺在河边懒散晒太阳的陆翊,苏杉杉不由捏拳头。

    要不是看着他受伤没好的份上,她绝对要好好的教训他。

    怎么能她一直在这边忙活,他就在那边慢悠悠晒太阳?

    心不会痛吗?

    良心过得去吗?

    陆翊注意到苏杉杉看着他的目光,不由厚脸皮的咧嘴笑,“杉杉,你可真像一个田螺姑娘。”

    “你还懂田螺姑娘呢。”

    “那当然,我也是读过书的。”

    “我可不信。看看你的所作所为,哪一点像读书人?”

    “我证明给你看。”陆翊捡了根小树枝,开始在河滩柔软的沙子上写字。

    苏杉杉凑过去,看到他写了句,河边人似月。

    苏杉杉怕他接下去要写什么酸掉牙的情诗,赶忙伸脚把他写的字给抹掉了。

    这个土匪向来不知羞。

    “我相信你会写字了。不过像你这样的性格,夫子肯定不喜欢你。”

    “娘子,你又猜错了。夫子可喜欢我了。他还盼着我去考状元。毕竟名师出高徒,我中了状元,他也有面子。”

    想到原先小时候发生的事,陆翊眼含笑意。

    苏杉杉看着这样子的陆翊,不由问道,“那你为啥落草为寇?”

    陆翊敛了笑,“后来起了变故。”

    他瞥见苏杉杉刚才甩进河里的鱼竿在动,连忙喊道,“杉杉,有大鱼咬钩了。”

    苏杉杉连忙去看,果然看见她的竿子在动。

    这条鱼还真不小,她连忙去拉竿。

    却发现以她一人之力还有些小费劲。

    “陆翊,快来帮我。”

    “好嘞。”陆翊也赶忙走上前,两人合力把河中的大鱼给钓了起来。

    “鱼啊鱼啊,今天你碰到我们,算你倒霉。”

    陆翊笑着用石头把鱼给砸晕。“杉杉,接下来就劳烦你了。”

    “哼,不劳烦。等你的伤好了,看我怎么使唤你。”

    “能被娘子使唤,我的荣幸。”

    趁着苏杉杉杀鱼的功夫,陆翊突然想到了什么,慢悠悠的往河滩走去。

    等苏杉杉把叫花鱼烤好的时候,发现陆翊正兴致勃勃的在河滩里面挖着什么。

    她走过去,看见在他的脚旁已经堆了好多的河蚌。

    “你想吃河蚌?河蚌也可以烤,就是麻烦了些。但味道鲜美。”苏杉杉说着怎么才能把河蚌烤得嫩而不焦。

    陆翊看了眼他家娘子,“杉杉,你好像懂好多吃的,你原来的村子里有河蚌吗?还有海鲜……我们这儿,没有海。”陆翊试探着问苏杉杉。

    他们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不知道杉杉愿不愿意告诉他,她其实不是来自于这个世界的事情。

    苏杉杉的神情僵了一瞬。“嗯……我……毕竟啊……”这个谎,不太好圆。

    “没事,等杉杉你准备好了再告诉我。也许是你小时候去过海边,也去过湖边。”

    “对对对,可能是小时候。”

    “杉杉,其实河蚌除了吃之外,还有另外一个作用。”陆翊转移了话题。

    他从腰间抽出匕首,然后利落的开了个河蚌,从里头翻翻捡捡,当着苏杉杉的面,挖出了一颗珍珠。“送你。”

    珍珠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看到十毫米左右宽的珍珠,苏杉杉的眼睛都直了。

    她伸出手,把珍珠给接了过来。看上去爱不释手。

    对此,陆翊很欣慰,“杉杉你要是喜欢,我再多开几个河蚌。里头的珍珠,都送你。”

    “再多开几个!”苏杉杉把珍珠放在阳光下照了照。眼睛笑得跟个月牙似的。

    “这个珍珠,如果拿去卖,肯定能卖好价钱。”

    听到苏杉杉的话,兴高采烈开蚌壳的陆翊丧了气,“杉杉,这可是我送你的珍珠,你就只想着要卖吗?”

    苏杉杉理所当然地点头,“我们去找地方重新生活,哪都要钱,当然得要想办法赚钱了。说起这个,你想好去哪了吗?”

    “去西采城。”

    陆翊往西边指去。“西采城和东阳城一西一东,相信申屠岭他们找不到我们。”

    何况他只是个前土匪头子。瓦当寨都已经被收编了,找他没有意义。

    按照陆翊的想法,他只是一个前土匪头子,申屠岭位高权重,应该闲到花费时间去找他。

    他只是一个小角色罢了。

    某种意义上,陆翊的想法很正确。如果真的只是为了陆翊,申屠岭的确不会大动干戈找他们。

    只不过,陆翊不知道申屠岭和苏杉杉认识,有小铜牛的这一份交情。

    加了苏杉杉这个因素,搜捕他们变成了必然。

    后来,陆翊发现申屠岭在大肆搜捕他们的时候,庆幸他们当初选择了离东阳城极远的西采城。

    他们被找到的时间被推迟了很多。

    “西采城,那是个什么地方?”

    陆翊凭着自己的印象,形容道,“西采城是劳动致富的城,被称作金矿之乡,他们那边的人们以采矿为生,采矿的人也被称作为采金人,当然,一般来说,外人都叫他们蚂蚁子,因为他们的金矿大部分是在山里面,靠人力开采,而采金人就像蚂蚁搬家一样,一点一点的把金子从山里搬出去,

    金子又分马蹄筋、橄榄金、瓜子金,我之前抢劫的时候最喜欢抢马蹄金,既贵重又抢的很有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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