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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章 雨中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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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行这个词,对于这方世界的人并不陌生。

    只要年龄不超过35岁,所有有天赋的人,都有资格进行修行。

    修行这个词,对于这方世界的人并不陌生。

    就像夜葬心前世所在的世界,所有人都知道习武能够强身健体,但普通人练武的依旧很少。

    所谓穷文富武,习武所花费的资源太多,不仅需要名师指点,还需要各种各样的肉食或者药物搭配,普通家庭根本负担不起。

    至于修道成仙,则属于未知层次,只存在于传说之中,一般人只听过没见过,见过得道仙人的人,基本上也属于神话传说中的人。

    而这方世界,修行与习武一样,甚至比起更为苛刻,因为它不仅需要天赋,还需要名师指点与适配自身的修行法门。

    金身白骨圣教之所以能够如此迅猛的发展,自是因为其宣扬修行容易,得到的好处也很多,种种例子在前,不由得人们不信。

    实际上,这个世界上真正能够达到超凡境界的人或是超越超凡境往更上一层迈进的人却并不多。

    或许十万人中才会出现一个。

    佛、道二教有着自己的择徒之法,他们秉承着贵精二不贵多的原则,弟子虽然不多,但各个都是精英高手。

    八处则不然,它正好与之相反,贵多而不贵精,毕竟他们需要无数人手来掌控这个世界,量变产生质变,八处顶尖的高手并不比二教差。

    ······

    待雨势稍缓,五人分作两组,林明与潘帅骑一辆自行车,马堂、范平、夜葬心三人则骑三轮车。

    一开始马堂蹬车,因为他健壮,有一把子力气。

    即使不做巡捕,在外面当脚力拉客,也肯定饿不着肚子,毕竟他的速度快,且不用怎么休息。

    即使车厢里面坐着两个成年人,也没有与林明蹬着的自行车拉开多少距离。

    范平,这个年轻人有点人来疯,且是个十足的话唠。

    他口中的废话就和脸上的青春痘一样,密密麻麻,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每当他开口,唾沫横飞讲述着,道听途说的有关道教中人的一些八卦的时候,夜葬心总是想给他那喋喋不休的嘴巴来一记狠的。

    最后夜葬心以年轻人应该多锻炼身体而不是锻炼嘴巴的由头,将马堂换了上来。

    这下子世界安静了,即使范平偶尔回过头来说话,也被马堂与夜葬心两人无视。

    到了后来,范平便不再回头说话,不是因为他不想说,而是要憋着胸中一口气,赶上前头的林明两人。

    夜葬心还是喜欢和马堂坐在车厢里,因为他很安静,除了烟瘾大,目前来看没什么缺点。

    雨淅淅沥沥的下着,整个天地一片灰蒙蒙,显得十分压抑,天地间除了风声只剩下雨声。

    大雨使得本就难行的土路再添三分泥泞,最终导致林明与潘帅两人轮流推着自行车缓慢前进。

    马堂重新蹬上了三轮车,范平和夜葬心跟在后面,迎着渐渐停歇的小雨和湿冷的秋风一脚深一脚浅的埋头赶路。

    行了大半日,约莫临近下午2-3点的样子,风停雨歇,一行人终于看到了不远处的乱葬岗。

    大雨冲刷过后,乱葬岗看起来更加荒凉,就像个小山丘,准确来说,应该算是一个巨大的坟头。

    一阵风从乱葬岗上刮过,吹到人的身上,能够明显感受到其中夹杂的阴冷。

    四人麻利的从三轮车上取出用油布防水布层层包裹的长枪,熟练的拉动枪栓,检查枪支性能有没有因为湿冷的天气而出现故障。

    事实证明,他们将自己的保命家伙防护的比自己都要好,枪支上面连一丝潮气都不曾出现。

    夜葬心发现,林明总是将目光若有若无的看向自己。

    大雨能掩盖一切杀人的痕迹,此处的确是个杀人越货的好地方,连坟头都不用找,前面乱葬岗就是个现成的埋骨地。

    马堂从怀中的布袋中摸出四个馒头,递给林明几人,当递给夜葬心的时候,他很是犹豫良久,最终又从布袋中取了一个馒头递给他。

    赶了大半天的路,大家都有些饥饿,吃着干巴巴的馒头,就着水往肚子里送。

    林明边吃,边朝当初埋叶心的地方寻摸,可惜一场大雨掩盖了所有痕迹。

    雨水带着从乱葬岗山丘上冲刷下来的泥土,不仅将一旁的道路掩埋,甚至连远处的枯草小径都被山丘上流下来的淤泥覆盖。

    这些淤泥之中偶尔能看到一片片干枯腐朽的骸骨碎片。

    越靠近乱葬岗,周遭的气温便愈发阴寒,加上潮湿的天气,令人感觉身体略带几分不适,静默的四周,有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意味萦绕心尖。

    “林哥,你说的食尸狗出现了!”

    范平冷不丁的叫了一声。

    啪!

    潘帅狠狠的在他的后脑勺上扇了一巴掌,沉声骂道:“小兔崽子,你这一声可把我们害惨了。”

    乱葬岗的一处凹陷土坑,有三只全身湿漉漉好似落汤鸡一样的畜生,本来正在专心的刨着坑洞,洞外面杂草密布,若非仔细观察,根本发现不了这三只在土里找食的家伙。

    可惜它们的动静还是被仔细观察四周动静的范平发现,更不妙的是,范平的一声大喊,直接将它们的目光尽数吸引过来。

    林明听到范平的喊声,直接咬住半块还未吃完的馒头,双手麻利的从背后掏出威力巨大的长杆步枪,稍一瞄准,直接举枪射击。

    其余三人,包括挨了一巴掌的范平,手上的动作也是迅捷无比,在林明边射击边朝后退的时候。

    砰!砰!砰!

    掩护他往后撤退的枪声亦是不断响起。

    当那三头狗猛的从凹坑中扑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是眼皮狂跳。

    但见它们除了头颅完整,能看出狗的模样外,整个腹部下面都是空荡荡的,能明显看出里面紧贴在皮肉肋骨上面不断蠕动爬行的肉嘟嘟白色虫子。

    这些密密麻麻的白色虫子,在野狗狂奔跑动的时候,不断簌簌朝地上掉落,像极了一颗颗白晶晶的大米。

    它们的身上到处都是腐烂的皮毛血肉,在奔腾中,那些血肉皮毛随风舞动,隔着老远都能闻到它们身上传来的扑鼻尸臭。

    子弹轰击在它们身上,就好似打在一张破布上,除了穿上几个孔洞外,并没有对这三条尸狗造成任何影响,甚至连迟滞脚步都没有做到。

    “换银柄驱魔枪!”

    马堂眯着眼,沉声朝众人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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