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我是修仙的!不稀罕!
朱翊钧解释道:“太祖爷,这玉米也是一种产量很大的农作物,原产自中南美洲。改良玉米种子亩产可达一千斤左右。”
朱元璋轻轻点头:“和杂交水稻一样?产量大,味道一般?”
“不。”
朱翊钧摇头:“和杂交水稻不同,玉米煮熟后口感很不错,软软糯糯,味美甘甜。”
一开始的玉米和杂草差不多,经过一代代改良,后世的玉米味道和口味已经非常好了。
朱棣和朱祁钰听闻不仅感慨,朱元璋更是仰天长叹:“有了杂交水稻和玉米,我大明百姓算是苦尽甘来了。”
“太宗,景泰帝,你们的奖励是什么?”
“我的奖励是红衣大炮制造工艺方法,似乎比起勇虎雄镇铜炮要强许多,你给讲解讲解?”
朱翊钧微微摇头,朱棣的奖励居然只是红衣大炮。
红衣大炮是大明后期传入的,经过大明数次改进,被称之为十七世纪全世界最好的火炮之一,比永乐时期的大炮还是强不少的。
“太宗,红衣大炮是两百多年后世界上最好的火炮之一,炮管长,管壁厚,口径大,精度很高,威力远超勇虎雄镇铜炮,这奖励对你来说还不错。”
朱翊钧解释了一番,朱棣顿时精神一振,虽然这玩意没有玉米种子那么好,但对于一个早就意识到火器威力,并且在几年后组建了世界上第一支火器部队的皇帝,他立刻意识到有了红衣大炮,征讨鞑靼会更容易。
“我的奖励是一把无限子弹沙漠之鹰?这是什么玩意?”
朱祁钰苦着脸,手中多了一把银色沙漠之鹰。
啥玩意?
无限子弹沙漠之鹰?
朱翊钧忽然觉得朱祁钰的任务奖励都很清奇,有别于他们三人。
他和朱元璋、朱棣的奖励都是现实中可以研制,培育出来的东西,而朱祁钰的奖励‘大还丹’
‘无限子弹沙漠之鹰’那是现实中可以出现的东西?
朱翊钧下意识的忽略了自己的‘先天道体’和‘长春功’。
“别!别别别!”
眼看朱祁钰枪头指着自己,朱翊钧亡魂大冒,连忙低头迅速换了个方向躲避枪口。
他可不觉得自己的身体可以抵挡住沙漠之鹰的子弹。
几颗子弹射来他可能就要半道崩殂。
“给我。”
朱翊钧半抢的接过沙漠之鹰,发现这玩意没有换弹夹的地方,不过保险还是有的,确保不会误发子弹。
三人见朱翊钧慎重的样子,也意识到这玩意不简单。
“火枪你们都知道,这玩意和火枪的性质差不多,只不过比你们所知的火枪领先了几百年,被称为手枪,可以随身携带,不占地方,威力很大,射程可以达到两百米。”
到了校场,让人立好了靶子,靶子上套了一副重甲。
砰砰砰砰砰砰砰!!!!
朱翊钧连开十枪,前面三枪子弹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后面七枪都射中了重甲,越到后面,射的越准。
沙漠之鹰的强大反作用力对他来说微不足道。
朱高煦从靶子旁边跑来禀报,目光羡慕的落在沙漠之鹰上:“重甲上有七个空洞,全部都被射穿了。”
朱元璋,朱棣,朱祁钰三人倒吸一口凉气,那靶子可是立在一百五十米之外,这枪居然可以射穿重甲,而且可以连续射击,并且可以贴身收藏,太变态了吧。
如果拥有这把沙漠之鹰,想想那种场景,有人忽然刺杀冲到他们身边,没想到皇帝反手掏出沙漠之鹰一枪就毙了刺客。
在这沙漠之鹰面前就算拥有霸王之力都白费。
朱翊钧微笑道:“最重要的是这把沙漠之鹰子弹无限,不管射多少枪都不需要考虑子弹问题,用来防身最好了。”
朱元璋、朱棣纷纷尝试射击,一时间爱不释手。
但君子不夺人所爱,这把枪是朱祁钰的,没人开口索要。
男人哪有不喜欢枪的,朱翊钧也很喜欢这把无限子弹沙漠之鹰,但还没到爱不释手的地步。
因为他是修仙的!
咱有法术!
朱祁钰最后尝试射击,尽管有朱翊钧提醒,但还是第一枪就脱手了。
朱翊钧摇摇头:“你这身子骨太弱了,不然多射几枪手臂都要震废了,大还丹你还没吃么?”
大还丹有洗髓伐骨的功效,吃了之后至少也会身体强壮。
“需要处理的事情太多,还没来得及吃呢。”
朱祁钰苦笑一声:“等我回去立刻就吃。”
“太宗,后世你被称之为永乐大帝,可你知道永乐真正的意思吗?”朱翊钧问一旁的朱棣。
朱棣一愣,犹豫了一下:“莫非有什么不好的含义?永乐,不就是国家安平,百姓安乐吗?”
“北宋时期反贼方腊的年号就是永乐。”
“什么?”
朱棣勃然大怒。
朱元璋嗤笑一声:“老四啊老四,你被臣子们糊弄了,他们几乎是指着你的鼻子骂你是反贼,而你却一点都不知道,老四啊,小时候咱就让你多读点书,你偏偏只喜欢舞刀弄枪,现在被人家指着鼻子骂自己还蒙在鼓里。”
“很好!很好!!!很好!”
朱棣气喘如牛,虽然他刚刚造反成功,还没改号永乐,但已经代入未来的自己,一时间怒火冲天,杀气腾腾。
“等我登基之后就立刻改号,我看有谁敢建议‘永乐’,老子抄了他全家!”
在朱翊钧提醒之前,他还对自己‘永乐大帝’的尊称颇为喜欢。
这种被人指着鼻子骂,而自己却沾沾自喜的感觉太耻辱了。
“老四,朱允炆那边,咱已经承诺了他做个逍遥王爷,你派人盯着他可以,但咱可不想有一一天听到他病逝,溺亡的消息。”
回归之前,朱元璋不忘敲打朱棣。
朱棣严肃保证:“爹您放心!我一定让允炆侄儿富贵一生。”
完成任务,获得奖励,大功告成,各回各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