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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6章 一纸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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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匡胤无奈地说:“丈夫殴打妻子,其实并不是一件值得称颂的事情,可朝廷如何能约束世间男子都尊重妻子呢?”

    夫为妻纲,丈夫对妻子有着很大的支配权,即使是朝廷,也不可能修改法律条文,禁止丈夫殴打妻子。

    其实部分朝代对于丈夫殴打妻子,是有明确的处罚规定的,但需要有一定的门槛,比如妻子的受伤情况,只有达到了某种程度,才可以判刑。

    即使真的判刑,也只是处以耐刑,即剃光胡须和头发,不可能伤筋动骨。可妻子若是殴打丈夫,那罪名就会比丈夫殴打妻子更严重,刑罚也会更严苛。

    刘彻不屑地说:“张汝舟不过欺软怕硬罢了!他怎么不打自己的上司?富人那么多,他怎么不去抢,偏偏抢女人?”

    皇宫里头钱最多,也不见张汝舟打它的主意,之所以敢殴打李清照,不过是因为她是女子,无论是在法律还是个人上,都无法与张汝舟对抗。

    李格非悲观地说:“女子想要离婚,哪里是这么简单的?不仅无法主动和离,还要被判处两年拘禁,那里是什么容易的事情?”

    他叹了口气,还是道:“只盼她能够得偿所愿吧!”

    苏轼对李清照很是同情,可他也知道女子主动离婚会很难,但也只是说:“试试吧,总比挨打强啊!”

    【李清照想要离开张汝舟,实在是一个明智的选择,既然所嫁非人,那便抽身离去,这才是女子面对丈夫侵害的最好办法。只不过,李清照想要离婚,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宋代的妇女想要离婚,将会面临种种阻碍,宋朝男子如果想要休妻,虽然有种种条件,但并不是不能达成,但宋朝的女子想要离婚,却是难上加难。有时候在现代,男女想要离婚也不是这么简单的,可能要进行很久的拉扯,更不用说古代处于弱势地位的女子。宋朝法律有相关规定,女子如果想要主动离婚,那么会被判为期两年的拘禁,即使受到惩罚,相关人士也未必会同意李清照离婚的请求,除非男方犯了罪。】

    【因此,李清照想要以遭受丈夫欺辱为理由与张汝舟离异,显然是不可能的。有句话大致是这么说的,婚姻如同女人的第二次投胎,这句话放在李清照身上再合适不过,闺阁时期,李清照是才华横溢的官家小姐,嫁给赵明诚以后,她是书香门第的夫人,结果嫁给张汝舟,就成了被丈夫殴打的苦命女人,更让人痛苦的是,她很难离婚。】

    李世民犹疑地说:“女子主动提出离婚,反倒要受到处罚?这就有些没道理了。”

    既然女子所嫁非人,为何不能离婚呢?

    李治含笑道:“我大唐女子离婚,可不需要经受牢狱之灾。”

    《唐律疏义》中记载:“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如果妻子婚后与丈夫不和,便可以离婚,也不会受到处罚。

    平心而论,这比宋朝的规定好上不少。

    武则天道:“宋朝律法确实苛刻了,女子离婚,为何要被处罚?”

    难道要李清照被张汝舟活活打死,才能摆脱这一切么?那这何其不公!

    李格非捶胸顿足:“我的女儿,我何尝舍得对她动手,竟让张汝舟这么一个无耻之徒欺辱!”

    他气得不行,若他能够活到那个时候,说不定还可以为女儿奔走。

    【不过,有些事无法直接达到目的,还可以灵活一些,譬如李清照无法直接离婚,但她可以用迂回的办法——状告张汝舟犯罪。如果想要控诉某个人违法乱纪,并让其得到惩罚,并不是一张嘴就可以做到的,李清照敢这么做,是因为张汝舟确实有问题,李清照控告张汝舟的罪名为“妄增举数入官”,这是什么意思呢?宋朝有一个特殊的规定,如果有人屡考不中,又到了特定的年龄,那么皇帝可以格外开恩,给予对方“特奏名”的殊荣,得到这项殊荣的人,便可以被授予官职。】

    【打个比方,有人考了七次都没有考中,本身又已经四十岁,那么他可以在考前填写自己的考试次数,即使考不中,也有可能做官。如此宽容的条款,免不了会吸引一些心术不正的人,譬如张汝舟,他修改了自己的考试次数,并成功瞒过了朝廷,通过一个谎言获得了官职。按理说这么隐秘的事情,李清照不可能知道,估计是张汝舟太猖狂,把此事泄露给了李清照,可能是在她面前炫耀了吧,只能说纯属活该。】

    李清照笑道:“幸好张汝舟是个蠢货,得志便猖狂,竟敢把他的把柄送到我这里,我倒要感谢他呢!”

    邓绥松了口气,欣然道:“若这位大才女受尽委屈还无法离开,我怕是要睡不着了!”

    她虽然与李清照身处不同的朝代,可也是真的同情她的遭遇,李清照不该被这样对待。

    刘娥对赵恒说道:“本朝律法确实有些苛刻,如张汝舟这般欺骗朝廷之人,易安居士状告他并无不可。”

    “若丈夫有罪,妻子揭发,并无不对之处。”

    她并没有直接让赵恒取消妻子状告丈夫要被判刑这一条法律废去,因为她知道,有些事情并非一蹴而就的。

    赵恒为难地说:“想要修改律法,这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前朝大臣未必会同意……”

    【李清照控诉的罪名成立,张汝舟不仅被罢免官职,还被流放到柳州,但李清照本人也被监禁。这是为什么呢?明明是李清照揭露了张汝舟的罪行,这应该是大义灭亲才对,为何李清照也要受到惩罚呢?这就不得不提到古代社会的一种特性了,古代讲究伦理纲常,子女应该孝顺父母,妻子应该侍奉丈夫。】

    【一旦违反这种准则,就是错误的,因此宋朝律法规定,如果有人敢状告自己的父母长辈或是丈夫有罪,即使罪名成立,那么状告方也要面临长达两年的拘禁。正因如此,即使李清照的控告字字属实,但依旧逃不了牢狱之灾,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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