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你猫大爷带你看点有趣的
中道和志拿着手中的乒乓球,额头冒出了细密的汗珠。
这是最后一球了。
这一球要是再输。
自己就彻底的输了。
万万没想到。
打了三局。
除了第一局,自己通过耍赖赢下一球得了个11:1之外,后两局到现在,自己愣是一球没赢。
现在这已经是第三局的最后一球了。
镇定了一下心神,他终于发出了那一球。
这一球,他紧张之下,手一抖,竟然将球发的特别诡异,轨迹竟然带着特别大的侧方弧度。
大弧度?
那不得给你来一手削球。
汤木一个切削。
那球带着弧度飞了过去。
中道和志见状,赶忙去挡。
然而,就在他的球拍触碰到球的那一刻,球竟然没有被挡回去,反而开始向上飞行。
啪的一声。
那飞起来的球,竟然砸在了他的脸上。
他摸了摸自己发疼的脸颊,一脸的呆滞。
任由那乒乓球在地上弹跳也不去管。
我……
就这样输给了一只猫?
不可接受!
他挥舞着球拍,就想要来到汤木跟前,给汤木一个教训。
汤木:???
玩不起想要动手是吧?
可惜了。
动手你也不行。
汤木刚想行动。
毛利小五郎却是挡在了他的身前,一脸严肃的看着中道和志。
“我说你是不是太不像话了,打球输给一只猫算是多大的事情?你想要干什么?难道现在的你已经堕落到了这个地步了吗,你还记不记得,你是一个刑警?”
这时,绫城纪子也凑了过来,阴阳怪气的说道,“是呀,中道你也太逊了吧,那只是一只猫而已,现在的你已经变成这样了吗?”
中道和志这才停了下来。
“怎么会,我刚刚只是连续输球,有些昏了头而已。”
他一脸憨厚的笑着,暗地里却紧紧的握住了自己的拳头:这只死猫,给我等着!等我今天先收拾了崛越由美再说!
“原来是这样子啊,”绫城行雄走了过来,“那和志你和小五郎再打上两局,找找自信,然后咱俩再真真正正的战上一场。”
毛利小五郎顿时一脑门黑线,他翻着白眼说道:“行雄,你这么说,它礼貌吗?说的好像我是最菜的一样。”
“你本来就是最菜的。”绫城行雄一脸理所当然的样子,“你虽然一直鼓吹你的乒乓球技术,但就像你的柔道技术一样,你经常说自己最厉害,最天才,然而比赛中,你却是唯一因为怯场没参赛,而输掉比赛的。”
毛利小五郎:……
你这么说,好像我完全无法反驳啊~
……
两个多小时之后。
柯南还在盯着中道和志的光头看,还在想着到底在什么地方见过这熟悉的光亮。
汤木见到柯南发呆的样子,也不想去撩拨他。
少年嘛。
总是有许多的梦想。
这时候,绫城行雄擦了一下汗,看了一下窗外,用手挡了一下眼睛,道:“已经是夕阳了,还是有一些刺眼呢,看这时间,应该快到放烟花的时间了,我们过去吧?”
“好的,这就出发。”
于是几人就开始收拾用具。
此刻。
一道灵光射穿了柯南的脑海。
夕阳?
阳光!
那明晃晃的大光头。
当时在追那个银行劫匪的时候,那个小巷里莫名闪过的闪光。
该不会是……
这家伙的大光头,在太阳下的反光,射了过来吧?
这么说……
这家伙也去过那个小巷?
……
打乒乓球的用具终于被收拾妥当。
毛利小五郎当即就出发。
中道和志道:“我先去把租借的用具还了。”
毛利兰也准备拉上柯南去站位置,看了一圈,却并没有找到柯南。
而柯南呢~
此刻正好被汤木扑倒在了球桌下面。
汤木的整个猫压在柯南身上,两爪还死死地按着柯南的嘴。
“呜呜呜~”
柯南想要叫喊,却一点儿也喊不出声。
他疯狂的挣扎,想要弄出一些动静,却没有丝毫的效果。
以前抱着的时候不觉得,现在这只死猫压在自己的身上的时候,自己才发现,这只死猫怎么就这么重!
这猫,量子重量,可以随时改变的吗?
毛利兰半天找不到自己,竟然直接跑了出去,或许以为自己已经跟着毛利叔叔去往烟火现场了吧~
柯南在自己的内心狂吼:别走啊,小兰姐姐,你往球桌下面一看,就可以看到我了。
不多时。
乒乓球室的众人,全都离开了,除了号称要去还设备的中道和志。
汤木这才从柯南的身上下来,也 不再封口。
柯南皱着眉头看着汤木,刚想喝问。
却见到那只猫在自己的嘴唇跟前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然后伸出猫爪指了指还留在乒乓球室的中道和志。
于是。
柯南和汤木,一人一猫开始相互在对方的手臂上敲击摩斯电码交流。
柯南:你把我留在这里干什么?(-------/------/-----/---------/-------/----------/-------/---------/------/------/-------------)
汤木:你猫大爷带你看点有趣的(-------/---------/--------/---------/--------/-------/---------/--------/-------/--------/-------)
柯南:什么事情能比我和小兰一起看烟花还有趣?(电码省略,后同。)
汤木:我敢保证,一定是你最感兴趣的事情。
我最感兴趣的事情?
柯南的眼前一亮。
难道说……
这里将要有案件发生吗?
柯南:你是指中道和志?
汤木:就是他。
柯南:我也觉得他不对劲,当初在那银行劫匪的追击现场,我曾见到一抹刺眼的光芒,现在想来,应该就是这家伙的大光头的反光。
汤木:你是说,那家伙去过现场?
柯南:嗯!那家伙既然也去过那个现场,还是毛利叔叔的同学,按理说,他怎么都应该出来打个招呼,可他当时并没有出现,这其中一定有问题。
汤木顿时无语了。
这小鬼头,也太离谱了吧
就这么一点点的蛛丝马迹,他就推断出了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