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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十一章 一笑倾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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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那次在学校门口被同学们“包围后,徐一笑平时上课再也不提前到校了。

    上课时踩着铃声走进教室,除非必要,他连课间厕所都不去上。

    下课也是抢在第一波人群到来之前,骑着自行车开溜。

    如此周而复始的度过几个星期。

    这天,代金发告诉他,正式离职了,可以着手新公司的工作。

    徐一笑很高兴,人家一经批准离职,马不停蹄地就开始新事业,确实有上进心。

    另外,徐一笑估计,老代马上开工,也是向家里人证明,自己并没有“误入歧途”,离开老东家,立即开始人生的新篇章。

    他让老代去注册新公司,挑选合适的办公场所,以及熟悉相关工作的人员。

    老代按徐一笑的吩咐,一一照办。

    人员方面,老代有自己的“派系”。在出版社摸爬打滚十多年,人脉不算太差,加上他做事风格很得人心,也算有自己的班底。

    这次离职期间,他就私下跟几个老部下谈过,明确自己的目标,愿意跟他出来的,就一起干。

    包括之前签售会充当过徐一笑助理一角的美女张欣怡。

    草创公司,肯定得有经验的人来更好。

    徐一笑考虑过,什么“鸠占鹊巢”之类的问题,那都是公司走上正轨之后的事情。

    本来就需要代金发的专业出版发行的能力,把人家从一个“铁饭碗”的实权位置上“哄来”,若连招募几个骨干的权利都不给,谁会来帮你?

    世人都是逐利的,如果出现问题,那就用钱解决,如果还是解决不了,那可能是你钱没到位……

    至于公司名字,徐一笑也懒得“创新”。

    直接用自己的名字,就是现成的词汇。

    一笑倾城文化传媒公司。

    代金发要将《少年的你》,第二次印刷的50万册分成,接近一百七十万元转给徐一笑。

    徐一笑只叫他转六十万,剩下的留着注册公司,租赁办公室,及公司日常生活开支。

    因此,一笑倾城文化公司,应运而生。公司不大,代金发一人任总经理,管理平时出版发行的工作。

    徐一笑作为法务代表人,也是幕后老板。公司注册资金一百万,认缴一百万整,徐一笑百分百控股。

    至于股份激励什么的,得等公司盈利,发展壮大再说。

    注册公司不是马上就办好,需要去工商管理部门印制公章、税务报到、缴纳印花税之类的。

    但挑选办公场所、注册公司的过程中,新公司业务也可以同时展开。

    徐一笑先安排代金发去办一件事或者说签一个人。

    也是他们魔都的老乡,静安区的“新概念”一代目,韩韩。

    韩某自去年在作文大赛上获得一等奖后,开始创作他人生的第一部小说《三重门》。

    徐一笑不确定,这个时间点人家签约了没有。

    让代金发顺路去看看情况,有机会就果断签下。最好是签长约,三年五年都可以,约定好每年作品不得低于多少,然后花钱买断他这期间创作的作品。

    对于这位,徐一笑还是很佩服的。当年有人用一句话很好的概括了当时韩某的人生:“不会写作的赛车手不是好导演。”

    而且他的话题、作品,热度都很高,签下来是妥妥的一颗“摇钱树”。

    徐一笑甚至在想,未来的某一天,两个同样被称为“天才作家”的年轻人聚在一起,会是什么样的体验呢?

    单论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徐一笑可定玩不过韩某,人家在文化领域的知识储备量远不是徐一笑这个“西贝货”能比的。

    就说人家十七岁“舌战群儒”而不落下成,就能看出是真有能耐的。

    赛车韩某应该会喜欢,那到时徐一笑就跟他聊一下音乐创作?貌似这哥们回来也发过专辑呀,而且质量还不错,只是比较小众……

    纽约,一家不起眼的出版商公司。

    老板是一个白白胖胖的中年白人男子,今年已经四十五岁了,名叫布兰登·菲尔。

    他公司平常业务就是从纽约当地的杂志报刊上找寻有潜力的文章或小说,以便宜的价格买下来出版发行,通过此操作,他很是挣了不少刀了。

    最近他无意中发现一部连载的小说。作者是一个来自古老遥远的东方民族,叫作“ishuhsu”的作家,很绕口的名字。

    故事是讲一个17岁华裔少女,与吸血鬼、狼人之间的奇幻故事。

    他已经追读几日了,每天上班,第一件事情就是拿起订购的报纸阅读当天连载的《twilight》(暮色)。

    这部小说如今连载几个星期,已经从最开始的无人问津,到现在培养出一批热爱该故事的青少年群体。

    当下,阿梅利卡最畅销的小说,要数jkrowling(jk罗琳)的《harry potter and the prisoner of azkaban》(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延续上作《哈利波特与密室》,本土狂销数百万册。

    直觉告诉他,这本小说会火,即使没有《哈利波特》系列那样恐怖的销量。如果他买下来运作一番,出版实体书,肯定能狠狠赚上一笔。

    主要是,作家是外国不知名的,那么版权就不用多少钱,自己只要卖出去,不论多少,都有得赚。

    想到这里,他立马拨通电话联系报刊。

    几番打探下来得知,原作者确实如他所想。

    当时,报刊也只是通过境外出版行业的同行推荐,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连载出来,因为该报刊日常销量也不高,也没有高质量的文章发布。

    纯粹把《暮色》当作凑数的,甚至连载许久,作家本人都没有联系过。

    布兰登要到作家版权负责人的电话,打过去。

    该死的,长途电话漫游费真贵,希望能对得起我付出的话费,布兰登心下咒骂道。

    几分钟之后,对方告诉他,买断免谈,不过可以使用版权分成的方式来结算。

    对方要百分之二十五的版税分成,如果图书发行销售量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超过二十万册,将以十万美元卖断版权给布兰登。

    开始,布兰登听对方狮子大开口,险些挂断电话,后来一听有销量保障,他才听下去。

    这么一思索,自己好像不亏。不管销量如何,自己都能赚大头。二十万册以下,十万美元买断版权,也不算贵。

    一个多小时的拉锯战后,布兰登答应下来,并让对方联系律师起草合同,签字。

    “空手套白狼”,与他而言。在小说书卖出去二十万册之前,他都不需要向原作者支付哪怕一分美刀,何乐而不为呢?

    于是在对方委托的律师到来之际,双方白纸黑字签下合同。

    他马上叫来工作人员,安排出版事宜,他要通过这部不知名作家的小说再次大赚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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