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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二十六章:我叫强尼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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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最新网址:</b>我叫强尼银手,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真是操蛋了老实说听到这个评价的时候,我是很不服气的。

    毕竟要是把时间拨回到过去五十多年前,老子特么的光是往街上那么一站,再随便招一招手,过不了多久就肯定有个妞过来扒拉我的裤子为我服务。

    如果这都算是失败者,那全世界的单身狗就甭活了,找个粪坑把头埋进去憋死得了。

    但很可惜,成功不是这么定义的,最起码对我来说不是这样。

    至于我为什么会突然改变想法?

    呵,你要是有耐心的话,就继续听我唠叨吧。

    首先,请让我再一次介绍下我自己

    ——我,强尼银手,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这个失败者出生在1988年,故乡是夜之城,他在那里活到了成年,然后因为年纪还小,所以脑袋里装的都是屎,简单来说就是特傻逼。

    他傻逼到什么程度呢?

    呵,那时候年轻的他,居然还心存“保家卫国”的爱国理想,加入了旧美的部队,一直到了2003年发生的一场战争中,他才终于看清了那些阴险政客的真面目。

    那场战争没有纯粹的胜利者。

    在那个时候,旧美还是一个超级大国,无数的士兵就像是废品一样被填到了名为“战场”的垃圾堆里。

    紧接着,旧美就因为后勤跟不上,在战争途中抛弃了数千名士兵。

    这个失败者也是被抛弃的一员,他不得不和那些倒霉的士兵一起,灰溜溜地逃离战场。

    之后又过了一段时间,这场战争的真面目终于被一位勇敢的媒体人曝光了

    ——原来从始至终,这场战争都只不过是那些阴险政客与资本家的“游戏”,是他们精心策划了这场骗局!

    真相总是残酷的,但同时也是有用的。

    由于阴谋被揭露,旧美最终输掉了这场战斗,事情到这里似乎就要结束了。

    可万万没想到那些政客们竟然没脸皮到这种程度,他们竟然将战争失败的原因,归咎于被他们抛弃的“逃兵”身上。

    这就是那些政客与资本家们的嘴脸。

    不过顺带在这里提一嘴,哪怕到了2077年也依旧是这个鸟样,新美的总统迈尔斯照样在欺骗大众,还是一样的没脸皮。

    好了,这些内容就是那个失败者当兵时候的故事。

    他最后成功地回到了夜之城,并且还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银手,只因为他有一条银色的义体手臂。

    再然后,他又组建了一支摇滚乐队,乐队名字叫做武侍,他唱了很多首歌,把自己的理念与精神融入到了歌曲里。

    如果你要问他的理念和精神是什么,那么我建议你赶紧退出超梦影片,赶紧去下载或者购买这家伙的专辑。

    听上十几遍,你应该就知道他的理念与精神是什么了。

    我们继续回到正题。

    反正组建乐队之后,这家伙就这么火起来了,成为当时全世界最顶级、最具有人气的摇滚歌星。

    就这样,他每天都有干不完的炮、每天都有喝不完的酒、每天都沉浸在自己可悲的幻想中,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够反抗公司、反抗官方。

    他自以为是,觉得自己的摇滚歌曲特牛叉,能让乐迷们觉醒反抗精神,然后去反抗公司、反抗官方。

    他还很自恋,觉得自己魅力非凡,泡了很多女人,结果大部分都是提起裤子不认人,是个彻头彻尾的渣男。

    他自负自大,不仅觉得自己歌唱的很牛逼,还觉得自己的战斗能力也很牛逼,经常一边唱歌一边拿着把马洛里安公司生产的手枪,唱到嗨的时候就往天空来一枪,那一刻就好像全世界都是他的。

    再然后又发生了很多事,我也懒得讲了,想知道的话就点击这条链接,自个去看他的丢人事迹。

    反正到了最后,他成功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在2023年8月20日那天,把一枚核弹放在了夜之城的荒坂塔上。

    那真是一场漂亮的烟花啊,冲天的蘑菇云摧毁了一切,漆黑的夜空被毁灭的光焰照亮,荒坂公司的走狗到处尖叫,大楼洒下砂石与尘埃,其中仿佛夹杂着人的鲜血与肉块

    当时,那个傻逼的家伙心想着自己干了这么一件轰轰烈烈的事情,这下就算是死也值了。

    不过他也的确是死了,残存的意识还被【灵魂杀手】复制成了印迹,以另一种方式苟活在虚拟的世界中。

    死亡是没有时间概念的,关押在数据牢狱的日子也是一样,你只能感受到漫无边际的黑暗与空洞。

    于是一晃就是五十多年过去了,夜之城也大变样了。

    这座城市现在是什么鸟样,夜之城的居民应该也看到了吧真是血吗乱。

    夜之城的荒坂塔也重建了,那个大煞笔抛弃了自己的人生、抛弃了所有,一辈子就干了这么一件轰轰烈烈的事情,结果到头来却是白忙活。

    那座大楼依旧在那杵着,公司还是那么牛逼,全世界有那么多歌迷爱上了他的摇滚乐,结果到头来却只是为了听个

    乐。

    他的歌也不再出名了,人也被忘记了,现在这个世界上还认识他的人没剩多少了。

    他的心血、他的付出、他的一切都变得毫无价值,死后更是连块碑都没有。

    他的死,毫无意义。

    而这就是强尼银手的故事,这个失败者的故事。

    (长久的沉默)

    再让我介绍一下自己吧。

    我叫强尼银手,一具从地狱里爬出来的尸体。

    因为一些解释不清的原因,我现在复活了。

    复活的第一天,我又一次仔细地欣赏了一遍这座城市。

    高楼林立,车来车往,天空飞过的浮空车就像苍蝇一样嗡嗡叫。

    人们麻木地路过、麻木地工作、麻木地活着,街边有混混在打架,有枪声在不远处响起,也有女郎在邀请我花点钱就能玩一玩,可我心累没兴致。

    把我重新救活的人说让我重新熟悉一下这座城市,可我觉得自己明明离开了五十多年,却好像从来没离开过那样。

    这座城市依旧是五十年前的那座城市,只是穿上了漂亮灿烂的外衣。

    过去的朋友已经没剩下多少了,那个人和我一起找到了罗格,曾经的前女友兼并肩作战的队友。

    她以前就很棒,现在更棒了,已经成了夜之城的中间人之王,同时也是来生酒吧的女王。

    旧人相见,自然要聊很多东西,我们两人也不例外。

    罗格变了很多,起码在我的眼中,她已经没有办法和过去的暴躁小妞对上号了。

    她更加成熟、更加稳重,做起事来总是会考虑各种利益的得失,不过还是和以前一样干脆。

    呵,她已经有点像一个啰啰嗦嗦、喜欢斤斤计较的老太婆了。

    聊了没多久,那小子又带着我跑去了沃森区北边,带着我参观了一遍强尼银手的坟墓。

    依稀记得那是一片空旷的地带,早就被人遗忘、被公司荒废,整片天空都是灰灰暗暗的,到处都是空空荡荡的,那个失败者就躺在了这里,具体位置无人知晓,恐怕早已经和淤泥混在一起了。

    我吸了根烟,心情有点浮躁,莫名有点哀伤。

    英雄迟暮吗?还是功败垂成呢?

    我想不明白,但大抵是觉得不甘吧,不甘心自己到头来什么事也没做成,不甘心自己死的毫无价值。

    那个人似乎察觉到了我的情绪,于是沉默了一会后,他开始邀请我去参加一场葬礼。

    什么葬礼?

    荒坂三郎的葬礼!

    就和你们在新闻里看到的那样,我确实是参与了三郎的葬礼,顺带在他的尸体上拍了几张合影,还把照片发给了媒体,为的就是让全世界的人好好看看这条老狗的死样。

    你们也看到了吧。

    ——无论是什么档次的大人物,只要是死了,都和路边的野狗没有任何区别,和那个被埋在污泥里的强尼银手没有任何区别!

    死亡是这个世界上最公平的东西,再多再大的权势也带不进地狱,在那漫无边际的黑暗中,死后的世界里众生平等。

    我是死过一次的人,所以我有资格说这些话,你们若是听进去了,以后就不该有人站在你们的头上拉屎拉尿。

    三郎死了,我也算是完成了一个心愿,但还远远不够。

    为了躲避风头,我隐姓埋名了一段时间,协同一名叫做v的佣兵跑到了狗镇,在那里闹出了不少事。

    随后便发生了坠机事件,我又临时加入了一支边缘人小队,和他们一起破坏新美特工的计划与阴谋。

    再之后,我完成了该做的事情,就离开了狗镇,打算去找克里。

    他是我昔日乐队的同伴,当今世界上摇滚界的音乐学教父,超人气摇滚歌手。

    刚见面的时候,他表现得非常惊讶,也非常激动,甚至还掏出枪对准了我的脑袋当然,那是一把填满弹匣的手枪,扣动扳机就能射出子弹的那种,绝不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手枪”。

    不过,他是不可能开枪的,我们两人当了这么多年朋友,从来都只有老子才能辱骂与指责,他是不可能还手的,只能憋屈地受着。

    就算这是一场梦,他也会用手枪敲打自己的脑袋好让自己清醒过来,而不是击毙我这个银手的伪冒者。

    我也理解他的心情,毕竟死去多年的友人突然出现在眼前,换做是谁都会觉得是撞鬼了。

    于是我毫不客气地骂了他一句:你他妈的过去还偷老子的裤衩子去穿,现在本人就站在你面前,你眼睛瞎但鼻子没坏吧,这都闻不出来?

    他愣住了,很快反应过来我应该就是正版的强尼银手,不然怎么知道这些事。

    他一边哈哈大笑,一边拉着我走去别墅大厅喝酒。

    我们一起看了过去乐队的影片,看了一些老古董的东西,又聊了很多过去的事情。

    最后,我向克里提出了一个提议,让他找回过去的乐队伙伴,尝试重建过去的武侍乐队,再开一场演唱会。

    克里没有辜负我的期待,他很爽快地答应了这个请求,说他早就有这种想法了。

    于是我们花了点时间,把过去

    的乐队伙伴重新召集回来了,打算在一个低调的酒吧里好好唱个遍。

    只可惜计划赶不上变化,我们的演唱会最终被搁置了——那个把我救活过来的混蛋又找到了我,要求我把演唱会暂时推迟一段时间。

    我问他为什么推迟。

    他说,演唱会既是开始,也是谢幕,应该放在最耀眼的舞台上。

    而那个舞台,就是公司广场!

    约定好的时间终于到了。

    克里利用他的人脉与社会资源,最终在公司广场的中央圆盘上搭建好了演唱会的舞台。

    无数媒体蜂拥而至,数不清的乐迷与群众开始围绕在广场圆盘上。

    是夜,我重新站在了舞台上,拿起了麦克风与吉他,这一刻仿佛回到了五十多年前,曾经的摇滚小子“真正”地复活了,他不再是一具尸体,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我高歌演唱,曾经的曲目在脑海里历历在目,我只要一闭眼,就能清晰地捕捉到最精确的歌词与节律。

    现场嗨爆了,真正意义上的“人声鼎沸”,我激情澎湃、激情高涨、激情宣泄!

    草他妈的公司,草他妈的乐队,草他妈的sh体制!

    我手捧麦克风,对着音头吼出了最后一个歌词,刹那间世界变得安静起来,天空不知道什么时候布满了乌云。

    下雨了,雨水冲刷着整个世界,冰凉的水滴落在了我的头上、手上与脸上,我停下了歌唱,仰起头展开双手享受着这天地的静谧,旋即天边便有隐雷响起,打破了这短暂的静寂。

    我扔掉了麦克风,从怀里掏出手枪向天射击,枪声盖过雷声,大雨倾盆。

    我把话筒扔给了克里,让他接替我演唱。

    “记住!要么我死了,要么我从大楼里走出来,否则你别给我停下演奏!”我对着他嘶声呐喊道。

    他皱着眉头问我,又要抛下乐迷去干嘛?

    “又”这个字竟是如此的熟悉。

    我愣住了,过去的一幕幕再度涌上心头。

    是啊,眼前的场景一如从前。

    而我也要去做该做的事情了。

    只不过这次,我不会再败。

    我拿起了放在台上的武器,默默地走下了台,和台下那些当年的伙伴碰面,缓缓地走向了军用科技的大楼。

    我叫强尼银手,永不妥协的摇滚小子,今日我重新归来只为了做一件事——那就是让你们所有人,从今往后都不用再向任何东西跪拜!

    我们,永不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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