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主角登场,男人的话题永远离不开女人
d9527次列车。
一名穿着休闲装,背着黑色背包的年轻男子登上了这趟前往沪上南站的列车,高大英俊的相貌,气度不凡。
他正是小说的男主,叶一凡,18岁,沪上大学的大一新生,再过几天就开学了,他也提前去学校准备。
坐到自己的座位上,观察着车厢内的路人。
他喜欢研究人的心理,这是他比较特殊的兴趣爱好,通过人的行为动作、言谈举止判断出性格。
这是心理学方面的知识,同一件事每个人的看法不同,这也是造就了性格迥异。
他喜欢高智商或者有深度的文学巨著,比如《福尔摩斯》《名侦探柯南》之类,利用智商犯罪或者破案。
还有《鲁迅全集》《时间简史》等等。
坐在他对面的是一名肥胖的中年男人,穿着白背心的农民工打扮,身上有股怪味。
看样子是到沪上的务工人员,端着泡面嗦嗦的,现在才10点就饿了显然没吃早餐。
应该是赶火车没来得及吃,叶一凡有过目不忘的本事,从列车时刻表大概能推断这人的上车地点。
他的旁边坐着一名少妇带着几岁的孩子,身上的衣服挺精致,皮肤保养的也好,家境应该不错。
上班是可不能带上孩子,旅游也应该跟老公一起,所以他推断这人是去看望老公或者亲戚之类。
坐在他斜对面的是一名穿着西装的年轻男人,此时报纸盖着脸呼呼大睡。
大白天的光线这么刺眼也睡得着,显然是半夜上车,因为不确定具体上车时间,他也判断不了地点。
过道对面有一对学生模样的男女,与他年纪相仿,两人嘻嘻哈哈的聊着天,显然是早就认识。
坐同一趟车也证明两人考上了同一个城市的大学,或者是顺路途经。
好无聊,他看着窗外不断后退的风景发呆。
对面那名中年男人打量着他,“你是大学生吗?”
“沪上大学。”
“重点大学的高材生啊,我儿子就不行了,考了个二本。”
中年男人嘴上这么说,脸上可是一股得意劲。
叶一凡随口敷衍,“也不错。”
他可不想跟陌生人聊些没有营养的话,下了火车谁都不认识谁,以后也不会见面。
还不如一个人静静的发发呆,看看风景。
中年男人吃完泡面又拿出卤鸡爪和啤酒,招呼他一起吃,“喝点酒不,吃点东西不?”
叶一凡摆摆手,“多谢,不会喝酒。”
不吃陌生人的东西,这是最基本的常识,尽管知道对方是好意,他也客气的拒绝。
短暂的几小时旅途结束,叶一凡下了火车,打车直奔学校,他不知道的是,远处的树荫下有人正盯着他的一举一动。
这人正是秦守仁派来盯梢的,“少爷,叶一凡出现了,要不要我继续跟踪?”
电话那头,“不用了,你回来吧,没事了。”
在小说里,叶一凡也是今天到,与剧情走向一致,没有偏离轨道,这让秦守仁放心不少。
沪上大学。
由于还有几天开学,诺大的校园只有零星的一些学生,显得有些冷清。
大门口有几名学校的工作人员在接待新生,因为这几天陆续会有新生来报名。
叶一凡拿着录取通知书,工作人员登记好信息,安排一名学长带他去宿舍。
沪大的宿舍楼有两栋,男女宿舍各一栋,对面而立,两楼之间是休闲娱乐的场地,有一些简易的健身器材和一个凉亭。
供学生们日常的游玩散心。
宿舍是标准的四人间,他到的时候另外三个室友早就到了,各自收拾着床铺。
这种床位是上下铺的设计,下面是书桌衣柜,上面睡觉。
房间有些脏乱,地上积了一层灰,随处可见的空烟盒,空酒瓶,不要的东西到处乱丢。
叶一凡拿出玉溪散给他们,介绍认识下,毕竟是室友,这四年时间都住在一起。
陆明的身高不高,1米7不到,皮肤有点黑,他的外号叫“六子”,因为陆和六是近音。
胡四华的个子也不算高,不过身体强壮,皮肤挺白,国字脸,有点小帅。
还有一个叫严玉峰,高高瘦瘦的样子,性格有些孤僻,不善言语。
四人先是收拾好各自的床铺,接着一起打扫房间卫生,清理垃圾,一直忙到傍晚时分。
因为还没开学的缘故,学校的食堂自然不开放,吃饭问题由学生自行解决。
叶一凡说,“相聚是缘,我请你们吃饭吧。”
反正一顿饭也花不了多少钱。
胡四华说,“今天我来吧,一凡,下次你请。”
陆明中肯的提议,“大家第一次见面,aa,谁都不占谁便宜,等混熟了再请客。”
学校对面就有一条商业街,主要做学生的生意,卖的都是跟学生有关,服装店,小饰品,手机,文具用品,餐饮美食等等。
他们随便找了家饭馆,先是叫了一箱冰镇啤酒,陆明说,“今天不醉不归,谁都别想跑!”
反正还没开学,在宿舍睡一天都没人管。
男人的话题永远离不开女人,胡四华属于“闷骚型”,别看他一副老实人的样子,一口一个黄段子。
他是沪上本地人,家在郊区,前几天就到学校来了,四处打听漂亮妹子,真让他见到了几个漂亮的学妹。
由于叶一凡他们没见过,对他的品味持有怀疑态度。
陆明有女朋友,高中谈的,考上了沪上财经大学,两所大学距离几十公里,不远不近。
叶一凡搂着他的肩膀打趣的说,“六子,你这是异地恋嘛,想见你女朋友一面都难,干脆在学校找一个,脚踏两只船美滋滋。”
他解析过三人的性格,陆明和胡四华都是开朗大方的人,经得起玩笑话,而严玉峰沉默寡言,话都没几句,从开始就一直闷头吃饭。
性格孤僻内向,这种人很极端,有可能你的一句玩笑话他会当真,所以叶一凡也懒得搭理他,性格不合聊不到一块去。
“卧槽,你在开玩笑,要是让她知道了就事大了,来,喝酒喝酒。”
陆明端着酒杯跟他们碰杯。
胡四华也掺和进来,“一凡,你这想法很好啊,我们可以深入交流经验~”
后面几个字故意加重了语气。
叶一凡气笑了,“滚!两个大男人击剑啊,我要找也是找妹子深入交流。”
吃完饭已经是晚上,夜幕降临,他们在街上闲逛着。
秦守仁也来到了这条街,当然他只是过来刷个经验,并不准备跟叶一凡正面交锋,也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
这时,身后传来一阵女人的叫喊声:
“抢劫啊!来人拦住他啊!”
来了。
秦守仁转过头,看到一个混混一手拿着红色的女人包,一手拿着匕首,周围的路人都不敢阻拦,主动让出一条道。
混混的身后还有一名年轻女子在追赶。
在小说里,叶一凡见义勇为制服了混混,当然这是纯路人事件,并没有特殊的含义。
只是单纯的想突出主角的人设。
秦守仁等混混路过身边时,伸出一只脚绊倒了他,女包和匕首随之脱手而出,掉在地上。
没有了凶器的坏人就像没有牙齿的老虎,一点都不可怕,路人们蜂拥而上制服了混混。
【叮,改变剧情走向,叶一凡的气运值-100,反派值+100。目前反派值:996。】
他也消失在人海中。
此时,叶一凡闻声赶来,见到歹徒已经被制服,但那种感觉又来了,轻微的刺痛感。
就好像有人抽丝剥茧般,从他脑袋里抽出了什么东西。
尽管不知道这是什么,更不知道对方是怎么做到的,他只知道这是不好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