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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灵牛之泪,荡魂金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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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山底下再乱,和待在清风陵上的余琛,也没半点儿关系。【】

    毕竟他只是个看坟的少年,不满二十,手无缚鸡之力之力,还是个罪户,城南的黑水帮死了人,能跟他有什么瓜葛呢?

    一切照旧,清早起来,烧火做饭。

    窗外风雪纷飞,屋里暖意融融。

    填了五脏庙,收拾了锅碗瓢盆,余琛站在那面破旧的铜镜前,端详着自己。

    只见那镜中之人的脑门儿上,隐隐鲜红,仿若轻烟,环绕不散。

    ——血气。

    这是它的名字。

    放在凡人俗事之间,这玩意儿也叫煞气,杀气。

    许多话本故事里,那些战场上血雨腥风拼杀过来的老兵,能一个眼神惊到寻常人,吓退狂吠得狗子,便是因为这玩意儿。

    杀生越多,血气越浓。

    而余琛杀了那大虫,又杀了季家三兄弟和城南的五个黑水帮众,脑门儿上也出现了这所谓的血气。

    ——只不过他能够以森罗脸谱,来一并掩盖住就是了。

    如今特意放出来,只不过是想试一下之前完成了王海遗愿后,从度人经中得到的其中一桩好处罢了。

    【灵牛泪】

    这是完成了那【未竟之事】后,度人经给余琛的珍宝。

    相传,在缘故的年代,有一种灵牛,能观善恶,判是非,明查黑白。

    而这灵牛之泪滴在眼里,便能使人分辨那穷凶极恶之徒——杀生越多,头上的血气也就越浓。

    当然,它也并不能像传说中的灵牛那样,准确地辨别一个人得是非善恶。

    毕竟,杀生多,并不一定代表是恶人。

    就像屠宰场的屠户,杀的牛羊多了,血气一样冲天。

    甚至不提这些,哪怕是人命呢,那遵从命令的刽子手也砍了不少脑袋,头顶红云漫天。

    可这些,自然也不能说他们就多么凶恶,多么罪不可恕。

    还有余琛,虽然他脑门儿上也有血气,也杀了人,但他一直坚定地认为,自个儿是个好人。

    但虽说如此,血气越浓,杀生越多,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至于王海遗愿的第二桩好处嘛,则是一枚眼珠子大小得金色古拙铃铛,用一根红绳拴着,唤作【荡魂铃】。

    它的作用,也如其名一般,只要铃声一荡,可使听者魂不守舍,呆如木鸡。

    精神越弱,越是容易被其影响。

    倒是一件厮杀战斗中出其不意的致胜法宝。

    ——你想想,倘若俩高手正打得难分难解,如火如荼,其中一个突然被荡魂铃所摄,呆滞了一瞬,另一人铁定趁胜追击,甚至直接取了敌人脑袋也说不准。

    毕竟高手之间的厮杀,一瞬间的变故,就完全足以奠定生死胜负了。

    对这两桩好处,余琛都甚为满意。

    收起铃铛后,他再用森罗脸谱将自身的“血气”掩盖,推开屋门,打扫起陵园来。

    没过多久,这冷清的清风陵便有了来客。

    余琛打眼一看,熟人!

    伴随着那粗犷的、抑扬顿挫的小调儿声,几天没来的搬尸人拖着五具烧焦了的尸体,送上山来。

    甚至不用看,余琛就晓得,这正是黑水帮的五个帮众的尸首。

    虽然都和黑水帮牵扯不清,道这五个家伙可没季家三兄弟那么好命,也不是什么黑水帮大人物的亲戚。

    他们这活着还有点用处,死了就只是尸体一具,自然不会有人出钱给他们送到那明月陵上去,只有让搬尸人拉上这名为“陵”实际上和乱葬岗没多大区别的清风陵了。

    “看坟的!今儿是大活儿!来搭把手噶!”搬尸人咧开嘴,大嗓门儿招呼道。

    卸下板车,搬尸人忙碌起来,扛起铲子就开始挖土,一边干活儿,一边嘀咕。

    “你猜怎么着?又死人了!和上次一样,被人弄死后烧了,亲娘都不认识!听说尸体被发现的时候还是跪着的,不知和那摘头鬼有没关系。”

    不过听说这几个都是黑水帮的恶棍儿,死了好!只是这杀人的恶事儿,还是有违天伦啊!咱听说人杀多了,死了后魂魄是要被下油锅炸的!”

    搬尸人仿佛有说不完的话,嘀嘀咕咕个不停。

    余琛有一搭没一搭地接话,一边帮着他挖坑,一边好奇之下,用那灵牛泪带来的神异之眼瞥了眼搬尸人。

    这不看不要紧,一看直接让余琛差点儿没绷住!

    这他娘好似憨厚的搬尸人脑门儿上,漫天红云犹如庞大树冠,浩荡氤氲,如茵如盖!

    先前得了那灵牛泪后,余琛曾下山看过诸多百姓,大部分人脑门儿上都是空无一物,活着只有如轻烟一般的红雾,这些个脑门儿上有东西的,要么是杀猪杀羊的屠夫,要么就是酒楼厨房宰鱼杀鸡的。

    真正手上有人命的,少的很。

    余琛见过最离谱的,也就那干了十多年的刽子手,头顶红云,仿若一柄巨伞。

    但,也远远没有眼前这个搬尸人那般离谱!

    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真正的……杀人如麻!

    余琛翻了个白眼。

    这没几百条人命,能生出这样的血气的?

    关键最离谱的是,就这样一个杀人屠夫还悲天悯人地说,杀人害命,有违天伦,要下地狱!

    您搁这儿装您亲娘呢?

    “我也觉得。”

    余琛咳了一声,回道:“惩罚恶人这种事儿,就交给衙门来办是最好的,私刑可要不得!咱们老百姓,还是安安分分过日子就是了。”

    搬尸人抬头,表示深有同感。

    要不清楚他俩底细的人来听了这些话,谁能不感叹一声淳朴良民呢?

    不过有一说一啊,一开始打算完成王海那【入骨之恨】的第二遗愿的时候,余琛是想过报官的。

    但奈何王海尸体被烧得不成人样,这个世界的刑侦技术又不像上辈子那么发达,一块骨头都能给你把人找出来,也没有那种名为摄像头的记录犯罪过程的天眼。

    别说证据,衙门到现在还不晓得第一具焦尸是王海咧!

    哪怕故技重施,向衙门的谁托梦而去,捕房怕是也找不到证据,定不了罪。

    加上那几个家伙背后的黑水帮,手眼通天,哪怕是定了罪,那几个人渣也不一定能噶了脑袋。

    索性,余琛就自个儿动手了。

    为民除害嘛,不寒碜。

    埋了尸体,填上土,搬尸人就下山去了。

    而余琛无所事事,在屋里打了一套拳,待到夜深时分,也下了山。

    前些天托谢青查的事儿,也该有点消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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