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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升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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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河公主,直播间中刚刚出现的这个词汇王锦也听说过。

    严格来说,是上学的时候学过。

    实际上也没学多少,因为这个清河公主史记上也没记载多少,寥寥两句话的事情就记录了其一生。

    “清河公主,姓李,名清河,字韶华。封地清河县,食禄一千户,唐朝李玉起兵之时,作为李玉的嫡长女,清河公主年仅十四岁就开始跟着他爹戎马生活,十八岁就领十万兵攻城伐地,几乎打下了大唐的半壁江山。

    可惜天妒英才,李韶华在大唐初立之时突发恶疾离世,年仅二十二岁。因戎马一生,甚至到死都未婚配。”

    这是目前史书正传的记载。

    作为一个打下大唐半壁江山的奇女子,按道理来说,于公于私关于这李韶华的记载都不该这么少的,但偏偏她就这么少,甚至连后续李韶华的陵墓配置,李玉赐予谥号等都没有记载。

    不过史书上没有记载,野史上倒有不少。

    比如清河公主领兵之时采用的军旗图案就是青鸾,比如清河公主葬地乃是极西之地。

    按照野史中的说法,清河公主在临危之际告诉大唐皇帝,也就是自己的父亲,李玉。

    “彼西战乱,儿毙葬之,以示镇压!”(将就看,不会文言文)

    这句话什么意思?这句话的意思就是:现在西北之地战乱严重,在儿死后把我葬在那里,以此来镇压叛乱。(古代儿女对父母自称都称儿)

    也正是因为如此,清河公主陵墓未在皇陵,甚至按照当年的记载也未在大唐。

    没错,清河公主在野史上野史如此的伟光正,甚至记载有清河公主的十二卷野史,没有一个对她有过任何的批判,所有的一切全都是夸奖。

    而这样战功赫赫,名留千古又鲜有记载的人物,自然是一大考古热点。

    甚至可以说,今天大光头直播间里的情况一出,这个盗墓贼基本上就成为了香饽饽了。

    将会有无数的考古学者蜂拥而至,将这个盗墓贼给带走领路。

    虽然现在社会动荡,诡异频出,但对这些醉心于研究的人员来说,就是朝闻道,夕死可矣。

    当然,这些跟王锦没什么关系,他也就是学过清河公主的历史,想到了这一点罢了。

    直播间关闭了,王锦看短视频的欲望也消失了。

    他从躺椅上站了起来,缓缓地伸了个懒腰,随后又坐了回去,点上了一根烟。

    他的眼神随着烟雾的弥漫缓缓变得呆滞,好像是神游天外一般。

    而此时,远在冬日国内。

    冬日国人口已经全部撤离,外加上其余各国的敢死队进去关闭了所有的核动力装置,导致冬日国的能源基本上暂停。

    所以进入夜晚,冬日国全国上下一片黑暗,除了个别太阳能灯或者风力带动能源还暂时工作着,其余的基本上别想看见个亮光。

    冬日国人口巨大,占地面积又小,所以他们的高楼大厦一般建的很高。

    而此时,在冬日国沿海城市最高的一栋大厦之上,密密麻麻的肉须利用身上的吸盘在大厦光洁的玻璃幕墙上爬行着,如果现在有人看到这一幕,恐怕会直接吓死。

    因为整个大厦的表面全是密密麻麻的肉须,这些肉须将整个大厦四面八方全部围满,向着大厦的顶端爬了过去。

    覆盖整个百米高的大厦表面的肉须数量能有多少?反正单单看着,就让人心里发凉。

    这些肉须仿佛像是有主心骨一般,在大厦的顶层汇聚。

    密密麻麻的肉须交织在一起,彼此互相融合,互相纠缠,缓缓地凝聚出了一个人形。

    当最后一个触须缓缓地爬了过来,王锦一伸手,触须从地上弹起,爬到了他的手掌中,随后蠕动着身躯缓缓凝结成了一个眼球。

    王锦手指捏着手中的眼球,将它给塞进了自己的右眼眶中。

    伴随着眼球的转动,一个完完整整,且自己凝聚出来了一套衣服的王锦站立在大厦的顶端,女儿墙的边缘。

    漆黑的兜帽和风衣使得王锦和黑暗融为一体,甚至就连高清卫星影像都难以拍到王锦的身影。

    凝聚衣服,这是王锦吞噬了几十万鬼婴凝聚出来的能力。

    实际上不单单是衣服,他的身体现在基本上随心所欲,当然,还是那么脆。

    不过王锦现在已经可以通过增加血肉密度和骨骼密度来稍微增强血肉强度,虽然顶不上红毛这种指甲能抓透钢铁的存在,但最起码凝聚出来一个翅膀来辅助滑行还是可以的。

    除了血肉随心所欲之外,意识转移,外加能够无视神像上的愿力也是其最新的进化能力。

    意识转移,可以理解成冥河的血滴子能力,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王锦的血肉不再是主体和副体的关系,而是每一份爆裂出来的血肉都是他的主体,简单来说,就是他能将意识给转移到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须上,也可以转移到自己数十万条,数百万条的触须上。

    再简而言之,这就是神的技能,王锦现在进化的程度有点趋近于向着“神”进化。

    而相比之下,无视愿力,反倒像是王锦朝着神进化的时候自然而然产生的附属被动能力。

    “神吗?”

    王锦看着自己的右手,总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升维了。

    没错,就是升维了!

    这种感觉很奇妙,就好像是自己的视角从先开始操控自己一个人,变成了自己的视角可以操控所有。

    当然,这种只是感觉,实际上他依旧是一个人。

    实际上,仔细想想,神好像确实可以理解成另一个维度的生物。

    如果这样一来的话,升仙要渡雷劫倒是也可以理解了。

    因为你可以将其看成雷劫劈散了你的肉体,使你的灵魂扩散在世界,以此来完成升维。

    而升维之后,一个四维生物或者更高维的生物对于三维生物无疑是降维打击,甚至低维生物根本就观测不到高维生物。

    王锦看着眼下的黑暗笼罩的璞玉市默然无语。

    他不想升维,因为升维之后就没办法打游戏跟女鬼玩了。

    所以他不想。

    而他留下肉须的想法也很简单,那就是近距离观摩那个庞大的诡异,让瞬间爆炸的污染将自己的肉体给击溃,随后让肉体进化,而非思想进化。

    他奶奶的,说白了,就是佛婴上的愿力太多太浓,他吃了不消化,再不消化就变成神像了!

    愿力增强王锦的思想,或者说灵魂。

    而污染增强王锦的肉体。他现在的情况就是肉体强度没有灵魂强度强,导致有点支撑不住,想成仙了!

    踏马的,早知道当初就不该吞噬佛婴那个逼仔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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