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吊桥与露营
饭后,导演组告知了他们,当天的旅行路线。
确实是吉隆镇一日游。
且规划的行程,看上去还不错。
第一站前往当地非常有名的帕巴寺打卡,第二站去参观吉布大峡谷,第三站去往喜马拉雅山的后花园,乃夏村,在那里进行午饭露营,最后返回吉隆镇感受地道的尼泊尔美食。
一行人,在拿到行程后,便开始动身前往帕巴寺。
节目组提前找好了一位临时向导,已经等在那里。
帕巴寺,这是一个被很多游客所忽略的地方。
其实,这座寺庙本身,已经有了1300多年历史。
这里曾经发生过许多重要事件,在西藏历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有那么一句话,被很多往来于此的游客所传颂。
“一条吉隆沟,半部西藏史。”
当年印度莲花僧人入藏时,途经吉隆沟,心有感慨,于是将此地命名“吉隆”。
以表达对其无上的赞美。
而吉隆沟在西藏历史上的重要地位,通过帕巴寺就能反映出来。
因为帕巴寺就是历史上,松赞干布迎娶尼泊尔尺尊公主的地方。
当然,松赞干布是原时空地球存在的人物。
蓝星上又是另一个名字,但二者的功绩地位,基本一致。
当年尼泊尔尺尊公主从吉隆进西藏时,随身携带了三座释迦摩尼佛像。
其中的瓦迪桑布之尊就留在了吉隆,被供奉在帕巴寺中。
整体去看这座寺庙,秉承了尼泊尔传统建筑风格,方形实木结构塔身,上下共分四层,这也与尺尊公主有着脱不开的关系。
唐林等人听着讲解,踩着青砖,进入大殿中,见到了那尊庄严佛像。
出来后就见有藏家人,在通过燃烧的方式,祈福祭祀。
众人于下方看过壁画,转过转经筒,差不多逛完一圈后,便告别向导,前往第二站,吉布大峡谷。
“有多远呀?”邓云柒问道。
“三公里左右。”
唐林看了眼导航,跟着询问道:“你们没有恐高吧?”
“我没有。”赵麦麦回答的很自然。
“应应该没有吧!”邓云柒则有点不自信,“林哥你问这个干嘛?”
唐林笑道:“听名字你也知道那是一处大峡谷,落差可有三百多米!”
“那我在一边玩而不行吗?”
“可我听说那里有一处25米长的吊桥,刚刚那位向导告诉我,据说当年尼泊尔公主入藏时,就是在那里与送亲队伍分别,特别有意义,所以你不打算上去看看?”
“看,看情况吧!”
旁边赵麦麦挽住了邓云柒的胳膊,“没事儿,我带着你走。”
3公里的路程,开车七八分钟就到了。
不过仅仅是这一小段路,众人就发现了不同。
远眺四周,总是能看见雪山,整个吉隆镇就像是被雪山环绕。
当众人赶到峡谷边时,一眼就看见了两座桥,连接着对面的吉布村。
一座是现代化钢筋水泥桥。
另一座,是过去老旧的钢丝吊桥,桥身上还被五彩经幡所装点。
蓝色幡条象征蓝天,白色幡条象征白云,红色幡条象征火焰,绿色幡条象征绿水,黄色幡条象征黄土或大地。
当谷风吹过,经幡飘动,信奉藏传佛教的人们就会跟随念动佛经,以向神灵传达愿望,祈求庇佑。
“来来来!上桥啦!”马致远招呼一声,颇具市井流氓风范。
“哎那个谁,你走错方向了,我们走吊桥,你去那边干嘛?”
“哼,要你管!”
邓云柒毅然决然地走向旁边水泥桥。
赵麦麦见状,收回迈向吊桥的脚步,追向邓云柒。
“麦麦,你去那边走吊桥,不用跟我。”
赵麦麦笑着摇头,挽住邓云柒,“那边风一吹,桥就晃,怪吓人的,我还是和你走这边吧。”
“好姐妹,就冲你这话,待会儿姐姐就陪你走一趟!”邓云柒鼓起勇气道。
赵麦麦眼睛眨了眨,“你真的要走?”
“那当然!”
五分钟后。
“啊!!!!森森!森森!救我啊!!!!!”
唐林和马致远等人,很无良的笑了起来。
而守在监视器后方的唐森,不得不捂额走进场中。
“好了,你扶着我的胳膊,跟我走,别看下面。”
“不行,我,我腿迈不动!”
唐森顿时感到头疼。
这时,唐林慢悠悠的从他身边经过,悄悄说了三个字。
唐森那面瘫的表情差点没绷住,不过看着邓云柒那咋咋呼呼不敢动的样子,他心一横,走上前。
一只手揽住对方后背,另一只手穿过腿弯
一个公主抱,将邓云柒抱起,大步走向吊桥边。
这突然的一幕,把原本还在安慰邓云柒的赵麦麦给看呆了。
别说是他,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在这时都闭上了嘴。
空旷的峡谷上,似乎只剩下唐森脚步踏在桥面的声音。
而作为当事人的邓云柒,此时被唐森抱着,眼神呆呆的看着对方那张脸,完全忘记了刚才的恐怖,耳边只剩下风声,脚步声,还有,心跳声
此时坐在导演车内,看着这一幕的杜导,啧啧感叹。
可惜,这段不能播,否则他一定要给加上粉色的滤镜,还有甜到齁的音乐。
这么想着,也许以后自己开一档恋综,玩玩也不错。
一直等离开吊桥,唐森这才将邓云柒放下,“我,咳,我去和导演组说一声,让他们保密,你,你继续录制。”
“哦,好啊。”
邓云柒下意识开口,声音又嗲又软。
唐森看她一眼,迈步走向导演车。
路过唐林身边时,正好对上那张老怀心慰的笑脸。
唐森努力绷着表情,想一言不发的走过去。
错身时,却听见唐林贱兮兮的声音,“甜吧?”
唐森脚下一个踉跄,回头瞪了唐林一眼,加快脚步,离开现场。
那背影带着一股落荒而逃的窘迫感。
“哈哈哈,咱们继续,那个,摄影老师,这边还用拍照吗?”
回到车上,众人开始导航去下一站,乃夏村。
路上,邓云柒少见的有些沉默。
唐林透过后视镜发现这姑娘总是走神,偶尔嘴角还勾起一丝甜甜笑意。
妥了啊,唐林心想,准备找个机会就给自家老弟通风报信。
车队跟着导航,很快驶入盘山公路。
抬头望去,九曲十八弯,像是缩小版的盘龙谷道。
而道路尽头,就是他们此站的终点。
乃夏村,又叫乃村,藏语中的意思是,大山顶上的圣地。
海拔三千多米,北面是千仞峭壁,南边是高山断崖。
当车队众人真正驶入这座世外桃源之时。
眼前的画面,美得让人震撼。
能有多美?
从大环境上去看,乃夏村四面环山,长年有雪峰相伴。
想象一下,每天早起推开窗,第一眼便是让人心神震撼的日照金山。
而且每座雪山距离你都是如此的近。
与西藏其他地方不同,这里的雪山脚下,并非满眼荒芜,相反是翠绿的林海与茂盛的草场。
方圆十多平方公里的肥沃土地上,生活着六十九户人家。
正值8月,周围长满了青稞与油菜花,当远风从雪山而来,便会吹起层层金绿色的海浪。
这里就像是一座空中花园,如果不是亲眼所见。
你无法相信在这世界第三脊的喜马拉雅山脉中,会有这么一处充满生机的天然宝地。
也正是因此,它才得名喜马拉雅山的后花园。
头顶是雪山冰川,飞云霞光,脚下是草场湿地,佛塔经幡。
翻滚的云海,是这里每天的标配。
唐林等人下车后,硬是被眼前这景象给看呆了小半晌。
这里游客非常的少,还未得到商业开发。
行走在村中,那种原始与静谧,会让人浑身放松。
路上不时能见到几位村民,不过由于语言的问题,双方无法很好的沟通,但对方脸上的笑容,却是让交流显得非常愉快。
根据村民的推荐,唐林他们来到了视野最好的一处草场。
几头牦牛低头吃着青草,两三只家犬追逐打闹,远处佛塔上的经幡,在风中摇摆。
“啊!!这里太美了!不想走啦!”
邓云柒重新满血复活,她这一嗓子,喊出了所有人的心声。
汪汪!汪汪!
不远处两只狗狗发出声音,像是在给予回应。
众人笑着拿出遮阳棚,开始动手扎营。
很快一大片绿荫就出现在草地上。
接着是折叠桌,简易烤炉,以及提前备好的各种食材。
在滋滋声响中,香味开始蔓延。
众人分头行动,低下头是油亮焦黄的烤肉,抬起头,是圣洁巍峨的雪山。
这种画面如同诗画一般让人陶醉。
“知道那是什么山吗?”
马致远推开旁边流哈喇子的狗头,指着远处道。
“马叔儿,请开始你的表演!”邓云柒道。
马致远拿着翻肉的夹子,再次推开伸到炉边的狗头,说道:“我们正对面的,就是曲目古拉雪山和神女峰,又叫卓木拉日雪山,那边”
嗷呜!嗷呜!嗷呜!
狗子的惨叫,打断了马致远的介绍,他低头一看,顿时无语,“真是个傻狗,当我不让你吃,是在害你呢?!”
哈哈哈哈!
赵麦麦主动将一些坚果零食,投喂过去。
刚还被烫得惨叫的狗狗,又屁颠屁颠地跑过去。
阳光洒在草地上,遮阳棚在地上的投影,渐渐发生偏移。
吃过午饭的众人,都懒得不想去动。
六个人,各躺在一张亚麻色折叠躺椅上。
吹着山风,眼中倒映着蓝天,白云,雪山,草地
折叠桌上,煮沸的下午茶,冒着咕嘟咕嘟的小泡泡。
这是一个安静的午后。
安静到,每个人像是都陷入了思考。
就像我们一直在奔波,终于有一个机会,能够暂时停下脚步,安安静静去思考,或者放空。
某一刻。
咕噜噜~~~!
“谁呀?!刚没吃饱饭吗?!”
“对呀,谁啊?!破坏气氛!”
“就是你马叔儿!你还贼喊捉贼,真是为老不尊,老不正经,老奸巨猾!”
“老马啊,肚子坏了不能憋着,快去那边,那儿的草比较密。”刘贝宁贱笑道。
“你们够了,我这是肠鸣,肠鸣懂不懂?!”马致远歪着脑袋辩解。
“我不管,我刚刚那种奇妙的感觉,都被马叔儿你搅合没了!你说怎么办吧?!”邓云柒不愿放过。
“不只是你,小柒,我也是,刚刚那一瞬间,我感觉自己好像正在升华,可升一半,就被人拉住了腿!”刘贝宁跟着帮腔。
“我也是!”赵麦麦笑嘻嘻举手。
“哎呀,我们出来游玩呢,要讲究活力,不能老躺着,我是在提醒你们,该动一动了。”说完他拿起吉他,故作腔调道:“接下来,小生将为大家带来一曲《在路上》。”
由马致远唱综艺主题曲开头,接着其他人也开始陆续演唱。
王静和赵麦麦,虽然是演员,但也有那么一两首影视ost。
刘贝宁作为主持人,自然也是多才多艺。
等到了唐林。
邓云柒嘿嘿一笑,“林哥,来首新歌呗?”
马致远也跟着附和,“来吧,唐子,我知道你有货!”
其他人这时也全部看来。
唐林喝了口果汁,推了推墨镜,学着马致远:
“既然大家都这么说,那小生,就来一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