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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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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晚上吃过晚饭,林秋去把杨明雷拉了出来,江雪则再次莅临陈妮的宿舍。

    单对单谈了一夜的闲话,最后还是没有什么进展。

    杨明雷很有脾气,说自己的第一个演员角色一定要凭自己把自己推销出去。

    不管林秋如何跟他陈明利害——只要加入江雪的工作室,或者哪怕跟江雪开个口,她也没有不帮忙的道理,总有办法给他找到一个动作角色。

    但杨明雷就是不干,最后林秋放弃,陪他吹了八瓶啤酒。

    “秋哥你还来劝我,当初秋嫂的经纪人还是主动帮你找的角色,你咋不去?”

    林秋无语,一拳擂到他厚实的胸肌上,“有志气。”

    他也礼尚往来,“我没做过什么当大明星的梦!就想凭自己的本事出演硬片。”

    而江雪那边的情况也很简单,简单得一样没有什么谈话的余地——“远嫁是不可能远嫁的,这辈子都不会远嫁,表白又不会,只有等他的相亲对象来了再说。”

    倒不是江雪要引导陈妮学自己远嫁或者主动去找杨明雷表白,江雪其实什么都没说,陈妮自己在那儿喋喋不休地说,还把那个相亲对象的照片拿出来给江雪看。

    江雪只觉得有点头痛,怎么杨明雷相亲对象的照片能跑到陈妮的手机上?

    好嘛,作为老板,自己贴身执行经纪的心理状态,那还是要关心的。

    最后林秋和她回到屋里,各自摇了摇头。

    “他俩这样挺好的。”林秋说,“大雷子,就是硬。”

    “对对对,小妮就是韧,一个硬一个韧,绝了!绝配的绝!”

    ……

    星期一的早晨,江雪照例六点刚过就起来收拾。然后三人开车去高铁站,在中环站的brt站台分别,老公去公司,她和小妮继续新一周的行程。

    仿佛上周末的下午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已经四月,太平洋的暖湿气流带来了越来越大的雨,以及雨后越来越明媚的阳光。

    距离江雪的见面会已经越来越近了。

    她依然每天去艾米做她的新专辑。

    她的新歌已经牢牢地占据了周播放量的第一位,比第二三四加起来都多。

    而第二名是于江蓠的新单曲,第三名是宋雅的一首戏歌,第四名是一个网络歌手,田卿的倒是有三首作品排在第八、第九和第十名。

    跟佳佳之前下的断言一样,galp的人对她的态度也开始有微妙的变化了,从一般性的热情,变成了非常特别的热情。

    当初给人代言签的报价低,现在galp的设计总监反倒成了江雪的半个造型师。

    那是江雪自己想出来的主意,她让陈妮去跟金总说既然第一次代言,他们的服饰又是专门针对日常穿搭的,那不如在社交账号上每天放街拍好了。

    所谓街拍,就是艺人随意地出现在街头任何一个地方,由贴身的助理或者执行经纪人专门抓拍照片,挑选合适的照片适当‘流出’,以营造艺人的生活感。

    一来江雪全平台的账号加起来也有好几十万粉丝;二来江雪是少有的在b站活跃的艺人;三来她现在正处在活跃期,网上讨论度高;四来江雪的形象和他们这一季的女装流行款出奇地契合。

    对金总来说,这可是艺人主动抛出来的免费广告的橄榄枝,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于是特地交待自家的设计总监每天给江老师的日常穿搭操心。

    当然galp的设计团队有时候搞出来的新花样也想着让江老师帮他们试穿一下。

    就这样,江雪没花一分钱,白捞了一个免费造型师。

    她说给郝思佳听的时候,把她乐得喝水都困难。

    “雪雪我就说吧,这鬼点子你都想得出来。”

    “那是,”江雪半昂着的脸上写满了得意,“最近我是活跃期,可得好好利用利用,再说我答应你们了的,省下来请造型师的钱,跟你们分。”

    她说着就把手机拿了出来,说到做到,给陈妮分了三千,给佳佳分了一万七。

    听得手机进账的声音,郝思佳水也不喝了,立刻双手压着手机合十,趴在桌子上给江雪连拜了三下,“封建迷信我嗤之以鼻,财神殿前我长跪不起……”

    “别拜了!再拜我头上要冒光圈了。”

    正在外面办事的陈妮收到了老板的红包,点开一看是笔大钱,一排拜谢的表情就发来了。

    两人笑够了,郝思佳又严肃起来,“这样说来,你是想好以后要走什么路线了?”

    “那是当然。”

    郝思佳拍了拍手,“好好好,平民歌手林夫人,我猜对了没?”

    江雪站起来在郝思佳面前展示了一下galp设计团队最新的初夏时光系列作品,“怎样?他们这一身下来,正价才四百多块,等到打折的时候,一百多就能拿下。”

    “挺好的,”郝思佳说,“内娱的女艺人确实没有几个愿意随时随地都这么朴实的,都想撕国际大牌的商务邀约,以穿到高定为荣,以没撕到高定为耻。”

    “嘁……”

    郝思佳从来没有在江雪那平和清秀的脸上见过这么轻蔑的神态,竟然感到有几分震惊。

    “喔唷,我的雪雪,你祖家可是富可敌国的豪门啊!就是你自己家,也是资产上八位数的土豪啊,”郝思佳说,“怎么出了你这个不认祖宗的?”

    “这你就不知道了,”江雪笑了笑,“我祖家祖宗在瑞澜拜妈祖上船的时候,只有身上的一件破褂一条破裤和二十文钱,这可是族谱上白纸黑字写着的……”

    等她呱呱呱地把自己祖家祖宗如何在槟城开荒种地,辟得良田百亩,如何娶得马来老婆并开枝散叶的传奇故事讲完,郝思佳若有所思地说道,

    “行吧,你把自己的商务定位到这个级别也好,目的性也很强,这样我更好去帮你做关系。有的放矢总比广撒网的好。”

    她本来有一些别的话想说想问的,但看江雪那个样子。这些话不用说也不用问了,肯定是被秋哥给带的。

    林秋在她的眼里有种特别的气质,有点像隐世的高人那种感觉,但他又特别的真实——

    一手超神的画技,信手拈来的艺术史,虽说不是帅到掉渣说话却好听,画画的时候衣服上干干净净,啃排骨吃肉时却又粗枝大叶,还是个热心肠。

    在她看来他就是那种明明稍微钻营就能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却偏偏要选择粗茶淡饭的人。

    才二十多岁,又不像雪雪这样有着一个豪门家世,他是怎么做到这么淡泊的?

    雪雪淡泊可以解释为对纸醉金迷看惯了,腻了,厌了,他呢?

    雪雪以前在商务和自己的发展定位上并没有那么多想法,或许那时候只知道唱歌,只知道想唱歌,没有什么特别的思路。

    南环那接地气的生活可能会给人一种向阳的力量吧,不似名利场那般虚伪。

    挺好的,对她来说。

    对自己来说,也是挺好的。

    她正在思忖之间,江雪却忽然问她,“你打算啥时候回家看看?”

    “至少等郝思怡回国吧。”

    “到时候约我。”

    “好。”

    说起弟弟,想起秋哥,郝思佳忽然一下就清醒了。

    世间用钱买不到的快乐,那可就多了。

    就好像弟弟的原话——织女星和北极星几万年才换一次位置,人生百年算得了什么。

    她那时就想,等把郝思怡供出来自己也跟着佛,等老了,就回家守铺子养狗,自己要是有孩子就带孩子,要是没有就带弟弟的。

    但现在她又有了新的想法,想陪着江雪走下去,看看她到底能走到哪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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