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合同
“我和你们班导是大学四年的好哥们,绝对不会亏待你的。”
看到林彦一副陷入沉思的样子,好像是在犹豫,冯涛便立马打出一张感情牌。
林彦看向班导,见班导点了点头。
“是这样的,林同学,和我们签约之后呢,你每个月不仅可以领到两千元的固定工资,参加公司安排的各种活动您还能有通告费的额外收入。正常的话,综合起来一个月收入超过一万不是问题。
“公司还有专门的培训机构,你可以免费在里面学到很多课堂上学习不到的知识。
“而且我们会根据你的课程来安排你的工作和培训,不会让你耽误学业。”
助理姚瑶补充道。
虽然对方说的待遇好像不错,而且看起来似乎也没什么危险。
但林彦总是感觉,有点不对劲。
“非常感谢冯总的器重,我想我需要点时间考虑一下。”
“林同学是对我们的条件有不满的地方吗,你尽管提出来,大家可以谈。”助理姚瑶道。
“没有什么不满,我只是需要好好想想。”林彦道。
冯涛笑了笑:“小林是不是还没从之前的事情里走出来,觉得这种好事砸在你的头上,感觉有些不真实?
“其实你完全不用有任何顾虑,朗星这种体量的大公司,还和你们学校有十分密切的合作,你完全不用有任何顾虑。
“身为一个男人,就要当机立断,懂得抓住机会。有些东西如果错过了,想要再挽回可就难了,你说是不是,老黄?”
林彦的班导姓黄。
班导咳嗽了一下,不置可否道:“这毕竟不是什么小事,给孩子一点考虑时间也是应该的。”
“不如你先把要签约的合同拿出来,给林彦看看。”
听到班导的话,冯涛的眉头微不可察的皱了一下。
不过对方既然要求了,他也不能藏着掖着,只好对助理道:
“小姚,把合同给小林看看。”
姚瑶从身旁的文件包里取出一份纸质合同,递给林彦。
看着那一沓厚厚的合同,林彦心里突然一动!
自己想不明白的问题,可能就在这里!
他接过合同,直接跳过废话部分,迅速地翻看起来。
没几分钟,林彦的心中便已经像被安了激光大灯一样,雪亮无比。
虽然林彦并不是什么法律系的高材生,合同中很多弯弯绕绕的条款和各种名词他也看不懂什么意思。
但是,按照以往的经验,他还是能够提取出很大一部分关键信息!
不可否认,之前姚瑶说的待遇,都没有错,合同上也写得明明白白。
底薪2000。
免费培训。
甲方承诺给乙方安排每个月不低于一万元收入的工作机会。
但是,姚瑶只是把好处说了出来。
林彦需要承担的责任和约束却只字未提!
首先,承诺给安排不低于一万元工作的后面,还有一行备注。
“如果乙方因为学习、生病或其他事宜无法进行工作,从而造成当月收入不足一万,则不属于甲方违背承诺。”
并且,合同中还明确规定:“乙方在校期间,每月工作和培训总时长不得低于100小时。寒暑假期间,每月工作和培训总时长不得低于240个小时。”
这是什么概念?
也就是说,林彦上学期间,每周周六周日两天假,每个月四周,一共八天假。
他要工作和参加培训100个小时以上。
折算下来,每天都不低于12个小时!
完全把周末安排的满满当当!
另外,寒暑假期间,就算全月不休,平均每天也要工作至少8个小时。
如果按双休算的话,每天工作和培训的时间,则至少要11个小时!
而且一旦时长不达标,每少一个小时,都会从工资里扣除相应的罚金。
其中培训虽然不收钱。
但是,有硬性的阶段指标。
达不到,一样扣钱!
如果说林彦习惯了996,每天工作11到12个小时,他咬咬牙也不是不能接受的话。
那么这份合同中以下几项条款,他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
“本合约为练习生合约,合约时长八年起。”
“如无特殊约定,乙方在职期间,所有收入(包括不限于通告收入、广告收入、演出收入、直播打赏收入等),均按照税前80归公司、20归乙方的比例分成。”
“乙方在职期间,所有作品版权,归公司所有。”
“如果双方解约,乙方不得在接下来的12个月内,签约其他经纪公司。”
“如在此期间乙方单方面与公司解约,则需要赔付公司100万元或(乙方过去12个月平均月收入-2000)(96-n)08的违约金,二者取其中高者,其中n代表乙方入职公司的总月数。”
也就是说,如果林彦入职一年,他这一年平均月收入一万。
那么他要解约的话,按照公式算,需要赔付(10000-2000)(96-12)08=537600元!
但由于53万低于100万,按合同规定,他要赔付其中高者,也就是100万的违约金。
如果他一个月平均收入两万。
则需要赔付(20000-2000)(96-12)08=1209600元。
由于120万高于100万,取高者,他则需要支付1209600元的违约金。
而且解约之后,接下来的一年内,他还不能与第二家公司签约!
除了这些林彦一眼揪出来的重点条约外,其中还林林总总附加着无数各种规定、义务、处罚等等条款。
基本上可以说,如果林彦签署了这份条约,那么接下来的八年,他就又变成了一个比社畜还社畜的社畜。
公司让他干什么,他就得干什么。
不想干,要么底薪扣光,拿不到一毛钱。
要么赔付天价违约金,然后滚蛋。
要么,祈祷自己运气顶天,被其他公司看上并出高价挖走,雪藏一年之后复出。
如果此刻站在这里的是一个普通的,却又怀揣明星梦的小伙子,就算知道合约里有这么多的不公,也大概率会签。
毕竟整个娱乐圈的新人合约,都是这样的。
甚至比这更过分的,比比皆是。
况且这是朗星娱乐。
整个梁洲的三大娱乐巨头之一。
进入其中,成名的机会要远远超过其他小的娱乐公司。
而且一个月至少一万以上的收入,也要比大多数普通人要好了。
但林彦是有系统辅助的人!
想让他被圈养八年,所有作品版权归公司?所有收入二八开?
别说来一个摇摇晃摇。
就算来一百个。
就算他现在饿死,从这里跳下去!
他也不可能签!
“这份合约,我不能接受!”
林彦直接合上合同,还给助理姚瑶。
“哪一条不接受,咱们都可以商量。”
冯涛微笑。
“哪一条都不接受。”
林彦果断道。
他不想再谈下去了,对方或许觉得这样一份合同,对于一个家境较差的普通学生来说,已经足够了。
但对林彦来说,远远不够。
双方思考问题的档次根本不在一个平面上,没法谈。
“小林,你这么说话可就没意思了。”
“我是看在你班导的面子上,才亲自过来跟你谈的,你知道平日里像你这么大的年轻人,有多少削尖了脑袋想进朗星,却根本连机会都没有吗?”
冯涛收起了笑容,他说的是实话。
“那我只能谢谢你的好意,并且说句抱歉了。”
林彦礼貌且坚决地回应。
要不是看在班导的面子上,他现在已经扭头走人了。
“不签就对了!”
就在这时,会议室的大门突然被推开。
一道高挑的紫色身影大步走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