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魃王
二爷爷领我们去了三爷爷的屋子。
他轻轻的转动了桌子上的烛台,随后整个屋子响起了机关转动之音。
随即正厅的墙壁缓缓分开,一个漆黑的密室呈现在了我们的眼前。
看着这个密室,我只觉得十分的炫酷,心里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设计才能以这样的形式开门,而这个时候,二爷爷手捧烛台已经颤巍巍的朝着密室的方向走去。
这时候可不仅仅是我一个人吃惊,年轻人和二叔也是十分的诧异,二叔抱着我跟在年轻人的身后也进入了密室当中。
密室是一间石室,墙壁看起来古老而沧桑,但是石头的墙壁看起来无比的坚硬,在墙壁上每隔一段距离便有一个兽首的灯台,走在最前面的二爷爷依次把这灯台全部都引燃,这让昏暗的密室瞬间便亮堂了起来。
准确的说,这间密室应该是位于三爷爷房间之下,是一个隐藏起来的地下室。
通过了一个甬道之后,前面则是到达了正室当中,屋子里收拾的很干净,只是在进来之后,我看到了在正对着我们的地方端坐着一个黑袍人。
“有人!”我道。
二叔拍了拍我道:“别怕。”
此刻二爷爷已经走上前去,他跪在了那个黑袍人的身前道:“这位就是我们本地陈家的第一代老祖宗陈传义。”
说罢,二爷爷解开了这人身上的黑袍,我顿时给吓了一跳,就连二叔都因为惊吓而后退了几步。
这是一个端坐着的狰狞的干尸。
他身上有一层紧贴着骨头的黑皮,可以说就是一个身上有一层黑皮包裹的骷髅。
身上看起来只不过是清瘦而已,他的脸因为水分完全蒸发掉,黑色的皮肤又完全贴着骨头导致整张脸看起来狰狞可怕。
黑黑的眼眶。
朝天的鼻孔。
满嘴外凸的黄牙。
他两只手盘在膝前。
在他的右手上,抓着一个黑色的武器,武器造型古朴精妙,两端都尖尖的,头部看起来可能更尖锐一些,上面还点缀着一个纹理,看起来十分的好看。
“降魔杵?”年轻人好奇的道。
“老三果然没有信错人,你竟然一眼能看出这是什么东西,年轻人,你走近了来看。。”二爷爷说道。
年轻人往前走了几步,二爷爷举着烛台凑近这黑乎乎的干尸,二叔也抱着我往前走去,想要看看这干尸身上到底有什么玄机,走的近了,我看到这干尸的身上,隐隐约约有一层金色的小字,只是这些字迹都已经十分的斑驳,看起来十分的模糊。
“金字手抄灵宝经。”年轻人看了一眼之后说道。
说完,他沉吟了片刻道:“降魔杵,灵宝经,兽形八卦阵,看来这里就是八卦阵的阵眼,你们这位陈家先祖是以血为引,自成阵心以镇邪佞,他坐在这里之后一动不能动,期间只能喝水,撑过七七四十九天,阵法便能得成,而后更是活活把自己坐化在这里。”
“好见识。”二爷爷竖起了大拇指道。
年轻人笑了笑道:“这些东西对于我的山门来说都是必修课程,就是门下一位普通弟子也能烂熟于心,更何况我了,陈家这位前辈身上的手抄灵宝经,是纯金磨成细粉混上朱砂手绘,这灵宝经的金字痕迹越清晰,阵法之力便越强,字迹越模糊,阵法之威力就越弱,如今这些金字看起来几乎不可见,说明当年布下的阵法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阵法之力弱不可及,封印就无比松动。”
顿了顿,年轻人恍然大悟道:“正因为如此,陈福海才不得已以五脏为五行,强引陈家庄生机入阵,是为了加固封印。”
“三弟他不确定。。你到底会不会来。。。如果知道你要来。。他或许不会如此行事,他这样做的下场。。是让自己永世不得超生。。”二爷爷叹了口气道。
年轻人道:“抱歉,是我来晚了。”
“不能怪你。。三弟说,你若能来,便是大幸。。”二爷爷道。
“陈家这位前辈是玄门修道之人? 在哪座福地静修得道?”年轻人问道。
“一介散修。侥幸得真人点化,做此事了因果以求造福百姓。”二爷爷道,说罢,二爷爷再次的打开了这个干尸脚下的一块砖,这砖头下面还有一个暗格,在格子里则有一个盒子,打开之后里面是一卷画。
二爷爷捧出画轴展开,在画上是一个骑着吊睛白额虎的道门大真人,有一个人跪伏在道门大真人的脚下,虔诚的跪拜作揖,在下面还有一个印戳。
“阳平治都功印。龙虎正一天使符印,怪不得那个阴差说陈福海另有靠山,完全没有必要把那胡家仙给放在眼里,原来是得龙虎正一钦点,有这一幅画,别说是那胡家仙,就是拿到本地的云承寺也是座上之宾,本地阳神阴差见印退避三舍。如此说来,我还真的是小看了陈家,老先生,看来此事之内的还有玄机,愿闻其详。”年轻人道。
二爷爷看起来很是疲惫,二叔赶紧放下我搀扶二爷爷坐下,二爷爷喘了口气道:“陈家庄之前名为冢头,从这个冢头二字便不难看出,这里地下其实是一个墓,这墓的主人,是汉代的一个藩王,本地便是他的封地,这位藩王酷爱修道成仙,但是他走的却不是修仙大道,误入歧途,最后非但没有修成仙,而修成了魃,因为他是本地的藩王,吸尽万民血,成魃王之尊,为祸一方。”
“什么是魃?”我问道。
年轻人皱起了眉头道:“是僵尸。。。不人不鬼,不阴不阳,不入三界,不堕五行,魂散而魄滞,是为僵尸,阴差阳神见而诛之。这人吸食太多人血,又通修行之法,如果他望月而修太阴法,成僵尸王也不为过。”
二爷爷点头道:“对,他成了僵尸王,无人可制住,本地保仙为了制服他损兵折将,后呈上天师府,有天师下山伏妖,天师府三十六位天师折损大半,最后才堪堪把他给制服,其尸气滔天,不能斩杀,一旦斩杀尸气泄露本地生灵涂炭,所以只能镇压,把他镇压在地下让其尸气慢慢的外泄,我陈家先祖陈传义本是散修,有幸得天师点拨,传授异法坐化于此,陈家弟子历代尊天师教诲,镇守此地。”
“原来如此。”年轻人皱起了眉头。
他看了看二爷爷,又看了看我,他似乎是在思索着什么,他的眼神看起来非常的奇怪,奇怪到二叔都不由的把我护在身后。
“你这个眼神是什么意思。”二叔问道。
“那夺了秦雁回一缕生机的,会不会是那地下的僵尸王?封印松动之际,又有盎然生机,尸气外泄,这才有了他破封印而出寄身于活人之身,所以雁回身体里的那位,他其实不是来自地狱?” 年轻人小声嘀咕道。
他似乎是在给二叔说,又好似是在自言自语。
说完,他摇了摇头道:“不应该啊。”
他再次摇了摇头笑了笑,若有所思的问二爷爷道:“那天师府既然让陈家镇守,自然知道金字消失之际,便是那僵尸破除封印之时,以龙虎正一的做事风格,加上这个僵尸已然成王,想必肯定留下秘法对待,留待后人必要之时使用,陈家人怎么也犯不上用五脏引法来强行处理。”
二爷爷苦笑道:“你看起来年轻,却真的通晓其中所有的因果,你说的没错,天师府留下了两个东西,一是雷咒法,二就是这个降魔杵,如果有一天,先祖肉身金字消散之际,陈家后人可选一个风雨交加之夜,手捏法印口颂发掘,以降魔杵刺入那魃王的心脏,到这个时候便可功德圆满,可惜。。雷咒法。。失传了。。。”
“雷法?失传?”年轻人不可思议的道。
二爷爷点头道:“这事儿,说来惭愧,陈家镇守此地,雷法金银,一脉相传,一代只传一人,其实到我们的这一代,传的人并不是我,也不是我三弟,而是我们的兄长陈彦召。。”
这个我倒是听说过,三爷爷家里在村子里的地位超然,而且二爷爷跟三爷爷俩人都是孤寡老人,俩人都没有娶媳妇儿生孩子,他们家威望最高,可是背地里却也有人说他们是“绝户”。
有人说他们是绝户,还有人说未必能绝户。
因为他们兄弟其实是三个人。
老大陈彦召,老二陈文山,老三陈福海。
二爷爷跟三爷爷不必说,这俩人老年能有如此威望,年轻的时候也都是人中龙凤。
但是按照村子里老人们的说法,他们家的老大陈彦召才是兄弟三个之中最优秀的人,身长八尺,丰神俊秀,文治武功,风流倜傥。
可惜后来好像是被抓了壮丁,再后来便生死不知下落不明。
所以别人说,如果老大陈彦召没有死于战场上,说不定会给他们这一家续上香火,二爷爷三爷爷天生好像不近女色,而那陈彦召年轻的时候就风流倜傥,隔壁赵老财家的千金都被他迷的终生未嫁。
而此时按照二爷爷的说法,天师府留给他们陈家的雷法一脉相传,而且有点传长不传幼传大不传小的封建传统,而他们大哥陈彦召又十分的优秀,自然而然的被他们的父亲选中成为新的掌雷者。
陈彦召不是被抓壮丁,而是主动入伍。
而且陈彦召本事是真的大,在军队上如鱼得水平步青云,后来更是娶了一个战区长官的女儿,彻底的扶摇而上。
当然,陈彦召靠的不是溜须拍马阿谀奉承,是真的有本事,在战场上也是奋勇杀敌的爱国将领。
在抗战期间,二爷爷还跟他的兄长多有联络,只不过两个人却属于两个对立的阵容,一个是风光无限的将军,一个则是默默扛枪的小兵。
在联合抗战期间,他们还有联系,而后便真正的成了相敌对的阵营。
最后战争结束之后,陈彦召并没有死,而是坐飞机溃逃。
从此杳无音讯。
那天师府留给陈家的雷法,就是在这个时候遗失的。
这时候,他们的父亲已经离世,那雷法是口耳相传之法,他们也不敢跟陈彦召联系,二爷爷又是个糙汉子,实在不通其法,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本是一介书生的三爷爷只能修行玄法,从此才算是成为了本地那有名的阴阳先生陈福海。
三爷爷的阴阳玄法,一部分是家传,另一部分是师传本地的一个阴阳先生孙传兴,孙传兴跟三爷爷结师徒缘分,是在特殊时期被流放来了陈家庄,成为了放牛老汉,孙传兴见三爷爷颇有资质,也不愿意自己的一身本事失传了,便悄悄的传给了三爷爷。
只是孙传兴本身便不是出自名门,据孙传兴自己说,他这一派出自成都草堂,而且他还没有把本事全部传给三爷爷便扛不住磨难上吊自杀了。
“我家老三虽然被本地人多方敬仰,其实他自己知道自己有多大的本事,他一直尝试跟龙虎正一道长们联系,求道长们再传雷法,或者亲自下山除魔,然而他写出去的信每次都石沉大海,我三弟甚至拜入本地当值保仙门下,求保仙登山传信,结果却依旧是得不到任何的回应, 我们俩年纪大了,眼见着先祖身上的金字越来越淡,那封印即将失效。”
“然而天无绝人之路,桃子被卖来之后,三弟本有心解救那个姑娘,却被保神告诫,说这是那个秦雁回的逆天之法,他更从保神那里得知,你曾昭留天下,若有秦雁回下落者,必须上报于你,本地保神不敢多管闲事,三弟他冒死给你写了信,他死之前,日夜盼望你能回复,本地保神说过,你神通广大当世圣人,你若是来了,绝不逊色于天师下山。”二爷爷道。
年轻人耸了耸肩道:“这么说来的话,那胡家仙倒是死的冤枉,早知道她这么夸我,我就留她一条性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