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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冥冥之中天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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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正好是星期天。

    李振华一早就让司机开车赶到宿舍楼下。

    然后,到旁边的电话亭,拨打了方若初的bb机,并且留了言。

    然后回到面包车旁等候。

    五分钟后,方若初和叶冰芸下来了。

    方若初穿着一件白衬衣,一条黑裤子,脚踏一双半透明的塑料凉鞋,露出鲜嫩的肌肉。

    整个人神清气爽,亭亭玉立,浑身充满青春的气息。

    叶冰芸也不遑多让,两人都是一米六几的高挑美女,一下楼,就引来不少人的注目。

    “若初,冰芸,这里!”

    李振华赶紧打招手。

    方若初和叶冰芸笑着,款款而来。

    楼道上的八卦之音同时传来:

    “喂,大家快来看!有料!大美女去约会了,”

    “哇,是厂花方若初啊!怪不得胡家公子胡一彪追,方大美人不接受,原来是心上另有他人啊!”

    “不是吧,方美人谈恋爱我怎么不知道?这家伙从哪里冒出来的?”

    “那个男的是谁?竟然把我的女神扣走了,呜哇!”

    “算了吧,就你也想追我的的女神?你没有看见,那个男的有车的!就你那架破单车,也想追方大美人,下辈子吧!”

    “就是,连胡一彪都追不到的,你也想追,也不照照镜子!”

    “对,那个男估计不简单,说不定是县里哪个领导的仔!”

    说话间,方若初和叶冰芸已经钻进汽车,小何发动机器,五人扬长而去。

    “若初,你们想吃什么早餐?”车上,李振华殷勤地问。

    方若初:“随便。”

    “那,我们去卢记早餐店吃猪脚粉怎么样?”李振华挠挠头说道。

    方若初不禁扭头多看了李振华两眼。

    叶冰芸则叫了起来:“好呀,卢记猪脚粉,若初最爱吃了。咦,李乡长,你咋知道若初爱吃卢记猪脚粉的?”

    李振华笑笑,“我猜的!”

    其实,前世李振华几乎天天和方若初来卢记早餐店吃早餐,点的就是猪脚粉,两块钱一碗。

    “哇,这都猜得出,果然是心有灵犀啊,看来你们真是天生一对!”叶冰芸叹道。

    方若初的脸不禁红了一下。

    是啊,这家伙,怎么一下就说中了自己想来的这间店呢?

    难道真有民间传说中的“缘分”么?

    卢记早餐店就在糖厂大门口不远处,这里的早餐店足有十几家,做的都是糖厂职工的生意。

    这个城市的人不喜欢在家吃早餐,特别是上班族,估计有90的人都是在外面吃的。

    小何在路边泊好车后,大家就下车走进卢记。

    小何跑去排队,李振华则找了一张较大的无人坐的桌子,拉了几把椅子过来,又殷勤地请方若初和叶冰芸坐下。

    很快,猪脚粉就上来了,五碗。

    洁白的河粉上摆着一块大大的猪脚,看到就让人食欲大振。

    何勇走到一边,拿来葱花、香菜、辣椒,酱油等调味品。

    然后殷勤地往大家的粉里放。

    “我和若初的不要辣椒和香菜!”

    李振华忽然说道。

    何勇的手顿时停在半空。

    这家伙,大学时不是吃辣椒和香菜的吗?怎么不吃了?

    关键是,还说不要给方若初!

    他俩很熟了吗?

    叶冰芸也是很惊讶,她知道方若初不吃香菜和辣椒,可是李振华怎么知道?

    这可是大家第一次出来吃东西啊。

    方若初再次多看了李振华两眼。

    她心中很困惑。本来她刚要说不要香菜和辣椒,不想李振华竟然抢先帮她说话了。

    说不要辣椒还好理解,毕竟很多人怕吃辣椒。

    可是香菜,没有几个人知道自己不吃!

    李振华是咋知道的呢?

    “乡长,你书记咋知道若初不吃香菜的?”叶冰芸不禁问道。

    “猜的!”李振华讪讪道。

    他当然知道啊,两人都共同生活了几十年了。方若初的饮食喜好他可是一清二楚。

    可是又不能说。说出去大家肯定说他是神经病啊!

    方若初现在怀疑,会不会真有冥冥之中天注定一说,要不这家伙,怎么接二连三说到了自己的心坎上?

    吃完早餐后,五人上车,离开糖厂。

    十几分钟后,来到了电讯街。

    几人下了车,何勇掏出钥匙,打开卷闸门。

    一间电讯产品经营店呈现在大家面前。

    仍然是薛老板离开时的样子,满架子的货品摆在柜子里、货架上。

    “哇,还真有间商店啊!”叶冰芸惊叹。

    方若初也有些惊讶。

    她不是不相信李振华他们说的话,是惊讶于这间店竟然就这样关着门不营业!

    要知道,店铺关一天会损失很多钱!

    她虽然没有在销售行业干过,但是也知道现在的电讯产品刚刚兴起,生意很火爆。

    “你们,你们就这样放着?不请人营业?”方若初惊讶地问。

    “不就在等你们吗?”李振华笑道,“只要你们答应过来帮忙,我就马上找人重新装修,然后开张营业!你们就是店长、副店长!”

    “店长?好啊!”叶冰芸兴高采烈,“我也可以做领导了,嘻嘻!李乡长,你可要说话算数,我们辞了职,你必须请我们,若初当店长、我当副店长!”

    李振华:“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方若初:“可是我还没想清楚。我不想丢掉糖厂的工作!”

    她现在的身份还是“国家干部”,不可能轻易放弃。

    但是李振华知道,再过几年她就不是“国家干部”了。

    “你们不用辞职,可以办理停薪留职!”李振华帮忙出主意,“需要缴纳的停薪留职费我也可以帮你们出!”

    这是一个很优厚的条件,既可以保住公职,又不用花钱,还可以出来从事高薪轻松的工作。

    “对,这些费用我们可以包了、至于工资,老大也说了,可以给到一到两倍的工资,这可以了吧?”何勇也在旁边说道。

    “对,这么好的条件,你还犹豫什么呀,若初,我们一起出来吧!”叶冰芸早动心了,这的确比她在车间干好了太多!

    但是她现在必须拉上方若初。因为她看得出来,李振华主要是为了方若初来的。

    方若初还在犹豫不决,毕竟现在他在糖厂的工作,不仅仅只是一份工作,还代表这一个身份,尤其是一个“干部”的身份。

    对于普通人来说,“干部”代表着国家,代表着一种尊贵,在人们心目中地位是很高的。

    “这样,这间店你们也可以投钱进来,就算是我们几个人一起开,大家都是老板!”李振华看出方若初的犹豫,于是抛出了重磅炸弹。

    是的,打工和做老板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打工就算工资再高,也是打工的,人们普遍看不起。

    但是如果是老板完全不一样了,其地位和声望都很高。

    谁不想做老板,谁不羡慕老板。

    就是一般的政府官员,见了老板也得客客气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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