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 章 交集
时间好像过的飞逝,好像它谁都不等,一直往前。它沉默,只是在它沉默的时候,它的速度比光还要快。
半年过去了,该是大儿子阿信成婚的日子了。是的,他和那位姑娘阿芳,坠入爱河了。或许,就是缘分,两个人就这么喜结连理了。
他们结婚的时候,阿权阿莲給他们置办了一个桌子和凳子,花钱不多,大概4元钱。但是阿芳并不是很满意未来公公婆婆的“做法”。她想要新时代流行的沙发,可是那个贵,大约10元钱。这个数字,阿信的父母亲是无法出的起的,即使出的起,他们也会算这10块钱用在别的地方不是更好麽?
那天他们结婚的时候,阿信穿了租来的西装,很帅气的一个小伙子,而他的新娘穿的是红色的套装,当然,也是租来的。在他们拍摄照片之后,过了一夜,这些东西都会还给店铺。若是不还,押金是绝对不会退给你的。做生意,就是这样子的,正常。
对于阿信结婚的这件事,阿权和阿莲商量,他们以后到底住哪里。毕竟不可能一直住在这个茅草黄泥房里面吧,毕竟结婚了,就需要分家了。他们为什么没有再住那个山洞,是乡里办事的时候,发现有一个空房子,需要一笔钱,嚷阿权买下来了。只是不是什么豪宅,也比不上当年权父在的时候,但是至少也不用住在山洞里面吧。
“分家”意思是结婚了的儿子需要另立门户,而不是嚷未来媳妇跟公公婆婆住一起。
阿芳也根本不想跟阿莲阿权一起住。毕竟年轻人更加崇尚独立的生活,阿信和阿芳也算是读过书的人,大概初中,在那个年代,也算是有些知识的人。新青年对什么都好奇,但是他们喜欢独立的生活独立的看待旧时代的人,就好像他们一出生就注定这样,也是因为时代的原因,所以,尽自己独立的人事听天命是他们的想法,所以“分家”这是分定了。
小儿子跟他的嫂子打过交道。但是他们互相看到对方的时候,就发现气场不太合适。意思就是互相都不太喜欢对方。而他的二姐三姐跟阿芳也是有些“合不太来”。但是大哥喜欢嫂子不就行了么?还需要妹妹弟弟掺合所以,阿信还是有自信处理跟阿芳的事情,至于其他人,是的,在他眼里,就算是亲人,也是其他人。
目前还没有分家成功。有一次,小儿子放学回来,碰到嫂子。他叫了一句:“嫂子好。”可惜对方好像没有反应,好像没听到。她没有回答。小儿子有些不悦,但是觉得可能是她想事情听不到,就说:“嫂子!”结果阿芳怒斥道:“别叫我!你很烦!”小儿子被她吓到,就回家里,有些穆然无语。
小儿子叫阿虫,父母总是給阿虫最好的,就连他未来结婚的时候,但是这是后话了。至少他收到的结婚礼物比阿信阿芳结婚发时候多太多,所以,阿芳是很嫉妒和很不服的。
阿芳来家里第一天就发现了阿权阿莲对阿虫的“特别待遇”。女人的直觉,一般都是非常准。而人呢,通常要么最喜欢第一个孩子,要么最喜欢最小的那个孩子。在这个家里,是后者。当然,阿信也感觉到父母对他的偏心,但是他严肃的脸不会表达出来,但是私底下内心还是盘算的。自从跟阿芳结了婚,那他也有一个枕边人说“真话”了。
阿信和阿芳两个人天造地设的一对。至少脾气和吃饭都是“臭味相投”。自从跟阿权阿莲的小儿子阿虫有交集,她就不大开心。她非常希望“分家”自立门户。
分家的事情是绝对分的成功的,毕竟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长大的话都是要嫁人的,乡下经常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但是阿莲阿权不是这么想的,在他们心里,女儿和儿子一样重要。
不紧不慢的,一切都是。小儿子阿虫和阿芳的打招呼就是:互相不理睬。
有一天夜色很晚,阿信在池塘里面摸鱼,摸到几条鲫鱼,他们晚上又可以饱餐一顿。但是阿芳一点都不想给阿虫吃。而阿虫也发现了这一点。
阿虫他说:“至于么!吃你一点鱼。”
阿芳沉默了一会,就说:“你去吃你爹娘的呗,为什么吃我的。”是的,阿信的东西在她眼里就是她的。
阿虫有点无语,说:“那我就不吃了呗。”说完他背着包袱回去住的那里。
阿芳自此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反正,他们就是合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