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4章
八月初,正是天气最为炎热的时候。
庄父和庄峰忙于公司事务,不在家中。
如今孩子们都大了,庄母也乐得清闲,和几个好姐妹一起去马尔代夫度假去了。也不在家里。
于是,偌大的庄宅,便只剩下夏泽、庄植、庄莎这三位小主人。
夏泽和庄植同年同月生,都是17岁的准大学生。而庄莎今年15,也即将上高一。
按理说,三人年岁相差不大,相处起来,应该会比较和谐,没有代沟才是。
可这庄莎,也不知是从小被骄纵惯了,还是受书中设定影响的缘故。总而言之,庄父庄母庄哥这一走,家里没了大人,她就越发嚣张跋扈了起来。
对待夏泽,则更是演都懒得再演,几乎就把“我讨厌你”这四个字明晃晃地写在了脸上。
比如说,阳光明媚,天气正好,夏泽去后院晒被子。结果她转头就从阳台上,把杯子里的水全倒到了人家被子上。
倒完,还特别欠揍地笑嘻嘻道:“呦,17岁了,还尿被子,羞不羞呀~”
比如说,夏泽白天学习了一天,晚上需要早睡。她就故意把她那群染了头发的,不三不四的初中同学全叫到家里,大半夜地在夏泽楼上大肆蹦迪。
再比如说,平时在家里迎头碰见。她总要鼻孔出气,对着夏泽重重“哼”上一声。哼完,才像只小天鹅一般,扬着脖子,无比得意又沾沾自喜地扬长而去。
就仿佛她“哼”上那么一下,便从此占了多大的便宜一般。
庄植不李姐。
真的很不李姐。
在《天凉王破之我才是真少爷[重生]》的原书中,庄莎其实就是一个伤害亲兄的恶毒女配形象。
原文是这样描述她的:“虽生得明艳张扬,却实在蠢出升天”。
简而言之,就是又蠢又毒。
再加上作者笔力一般,对庄莎这个角色的刻画便既刻板又平面。和无数其他小说里的恶毒女配并无二致。
没什么辨识度,因此庄植看完,很快就忘了个干净。
如今穿进书里,庄植才发现,庄莎这个人,比书里干巴巴的描述其实要丰富、精彩多了。
你说她不坏吧,可她净干缺德事儿,还为此喜不自胜。
可你说她坏吧,却又好像言过其实。仿佛更多的还是幼稚,甚至,在那幼稚中,还隐隐透了一丝可爱出来。
这种感觉非常神奇。就好像是把书拍成了剧,而演员的演技又足够精湛,直接使书里刻板单薄的人物活了过来。
不光活了过来,还有血有肉,生动异常。以至于让人对她的感情,就不再是看书时那简简单单的“讨厌”二字能够概括的了。
小姑娘年纪不大,才15岁。庄植相信她是在叛逆期,只要好好教育,就一定能重新走上“向善”之路。
而不是像书中所写的那样,朝着“恶毒女配”的道路,头也不回地撒足狂奔。
故而,他找机会,和庄莎进行了一次谈心。
庄莎小的时候,正值庄氏集团的上升期,庄父庄母为此忙得脚不沾地;而庄峰也已经上了初中,忙于功课,没工夫陪她;在加上庄家住的是别墅,没有邻居,也就没有发小这种东西。故而,从小到大,陪庄莎说话,陪庄莎玩,陪她度过整个童年的,也就只有庄植一人而已。
因着这个,她从小便特别黏庄植。夏泽回来之后,她抵触、她撒泼、她各种闹腾,一定程度上,还算得上庄家几人里理由最充分的那个。
再加上原主言语间的引导,也难怪她会那么讨厌夏泽了。
因此,庄植这一次和庄莎的谈心,并不顺利。
“什么,让我管他叫二哥哥,管你叫三哥哥?凭什么,我不要!”庄莎道。
庄植尽可能地心平气和,循循善诱道:
“他比我早出生一天,他做你二哥,我做你三哥,合情合理。”
“或者……”
“你不好意思这样叫的话,也可以像我一样,管他叫‘阿泽哥’,‘小泽哥’,都是可以的。”
“总之,不能再像之前那样,叫他‘喂’‘那个谁’‘臭姓夏的’了。既不好听,也不礼貌。”
“我不听我不听。”庄莎捂着耳朵,头跟拨浪鼓似得摇个不停。
庄莎十五岁了,在外面也跟个大人一样,说话、做事都挺成熟的了。可唯独到了他面前,就开始各种撒娇耍滑。他不依,她便抱着他的胳膊哼哼唧唧,倒当真是让庄植又头疼又怜爱。
他倒巴不得自己这个妹妹长得丑一点儿。
至少那样,他就能端起兄长的架势,严肃地教育她一番。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被小姑娘那水灵灵、湿漉漉的大眼睛一看,他就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好吧…”庄植最后只能慈爱地摸摸她的头,让步道,“你不想改口,我也不强迫你。只是以后,你再不许像以前那样欺负他了(,,w)ノ"(っw`。)”
“……”庄莎好久没说话,最后才撅着小嘴,勉强点了点头。
庄植这才高兴了起来。
这下好了。
终于能够安生几天了。
可千算万算,他没算到,小丫头竟然给他来阴的。
是,她是答应了他,不再欺负夏泽。
但她只承诺“自己不欺负”,不意味着“不指使别人欺负”。
事情是这样的,
这天晚上,庄植正要睡觉,忽然听见楼下传来了一阵骂骂咧咧的声音:
“大半夜地作践人,看来是真把自己当少爷了。”
“有些人啊,天生命贱,就是插上鸡毛,也变不成凤凰。”
“呵,凭你也配。”
这些声音实在刺耳,以至于庄植忍了又忍,最后还是穿着睡衣走了出去。
一出门,就见庄莎收回了瞥向楼下的目光,而后满脸笑意地回了自己房间。
楼下发生了什么,能让庄莎高兴成这样?
庄植在庄莎进房间后,上前两步,胳膊搭住扶手,朝楼下望。
然后就见夏泽正慢慢地往楼梯走。从庄植的角度,看不到他的脸,只能看到他瘦削的身体微微佝偻,一只胳膊,还紧紧地搭在自己的小腹上。
他浑身上下依旧是一身黑,只有脚上是一双拖鞋,苍白劲瘦的脚踝,就那样不经意间露了出来。
一抹芳白,再加之那分外明显的苍青色血管,在大厅金色的灯光下,竟意外有种惊心动魄的美感。
莫名地,庄植的喉结上下滚了滚。
他突然在想,如果用手握住那漂亮至极的脚踝,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夏泽身后,厨房的位置,站着一个中年妇人。
望着夏泽单薄的背影,她脸上满满的都是得意。
显然,刚才那些难听的话,都出自她的口中。
庄植望着眼前这一幕,突然就想起这是哪个情节了。
小说里面,夏泽的童年并不幸福。
他自打有记忆起,就从没见过母亲。
只有一个嗜赌如命,每天都喝得烂醉如泥的酒鬼父亲。
酒鬼父亲打他,骂他,把他吊在树上拿鞭子抽;喂他喝烈酒,吃泔水,吃老鼠药;逼他上街乞讨,然后拿走他的钱自己逍遥……
孩提时期,夏泽几乎连一口热乎饭都没吃到过。
因着这个,慢慢地,胃就坏了……
庄植还记得,书中,作者在描写夏泽重生前,庄莎苛待他的情节时,就有这么一段:
庄莎授意了家中的仆人刘姨,让她不必对夏泽这么个外姓人好。
于是在某个夜晚,夏泽胃痛难忍,实在撑不住了,去央求刘姨帮忙熬碗小米粥时,得到的,却是刘姨的恶意嘲讽。
也就是眼前这幅画面了。
只是,庄植怎么也想不到,明明自己已经穿书了,为什么,剧情还是走到了原来的轨道上?
刘姨与方才楼上的庄莎交换过视线后,知道自己办事得力,得主子赏识,便越发得意了起来。
连带着嘴上,也越发咄咄逼人:
“二少爷是何等的尊贵。你一个年纪轻轻就蹲过监狱的杀人犯,也好意思跟他比?”
“呵,凭你也配。”
那一刻,庄植的拳头攥紧了。
他不知道少年此刻的表情是什么样的,他只知道,他已经忍不了了。
大脑在烈火的燃烧下已经停止思考,身体却先一步地冲了出去。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已经跨下楼梯,一把拽住了少年的手腕。
凉。
凉得吓人。
他顾不得思考,牵着少年那修长而劲削的小臂便走了过去,站到了那刁蛮仆妇的面前:
“刘姨这话,真的好没道理。”
在刘姨震惊至极的目光中,庄植恼火道:
“你敢当着我的面,把刚刚的话再说一遍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