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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番外1-庸俗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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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明华和洪婷婷所生的女儿,名字叫周珍珍。

    能看出来,他们很喜欢abb式的名字。

    母亲叫婷婷,女儿叫珍珍。

    周引回到周家之后,放下私人情感,尽量客观地观察了一段时间洪婷婷和周明华的相处模式。

    最后不得不承认,相较于他母亲白明珠,洪婷婷这种类型的女人,确实更适合周明华。

    周明华喜欢一切华丽高调的事物。豪车要最豪的,房子要最大的,烟酒也要贵的、能显摆的。

    品味又浮夸又俗气。

    恰好洪婷婷也爱这一挂。花花绿绿的服装打扮,艳丽无比的妆容风格,各种闪亮亮的首饰往身上堆砌。

    可她自身气质又撑不起这些华丽的装饰,像只珠光宝气的山鸡。

    他们庸俗,但自得其乐。

    就拿周明华的那部豪车来说,白明珠见了,会说:“车子这种东西,代步的工具而已,没必要买这么贵的,华而不实。”

    而洪婷婷见了,会兴奋地扑上去:“哇塞!真拉风!什么时候带我出去吹吹风?我会化个美美的妆,当你的最美副驾!明华你真宠我!”

    毋庸置疑,周明华会更喜欢洪婷婷这种反应。

    身居高位的男人,高傲惯了,更享受被追捧的感觉。

    周明华这段时间经常做梦,梦到二十年前的事。

    他和白明珠初见的那一年。

    “来,明华。”白霖生推开白家的大门。

    彼时的白家掌舵人刚过五十,还满头黑发,很显年轻。

    周明华也不过二十出头,意气风发的年纪。

    他跟在白霖生后面进门,熟络地攀谈:“这房子的装修真雅致。”

    “都是我女儿弄的,这座房子的软装设计,家具装饰什么的,都是她一手操办的。”白霖生领着周明华到处看,笑呵呵地说。

    “白小姐品味真好。”周明华顺着说。

    他能察觉出来白霖生有意把话题方向引到他女儿身上,一路上提了好几次。

    周白两家家世背景相当,门当户对,许是有意做媒。

    “刚好明珠今天在家,这会儿应该在书房,你俩可以认识认识。”白霖生很热情。

    “好。”

    房门叩响,里头传来温柔的一声女声:“请进。”

    白霖生和周明华一前一后,进到白明珠的书房里。

    书房布局简洁,占满整面墙壁的书架,书本摆放得整整齐齐。

    女人端坐在书桌前,一侧的窗子开了一半,洒进明亮的日光。

    她一张白皙清丽的脸浸在暖融融的阳光下,像块光洁通透的美玉。

    一阵清风,拂动窗帘,拂动她脸侧的发丝。

    也拂动了……周明华的心。

    二十多岁的周明华,是对白明珠心动过的,至少在那一刻。

    要不然他也不会欣然同意之后的联姻。

    白家的势力固然强大,但其实当时除了白家,还有别的龙头企业向他献殷勤,他身边也从来不缺乏爱慕他的女人,其中有不少是不输于白明珠的名门闺秀。

    但他就是毅然决然地选择了白家。

    表面上是承了白霖生的意,顺水推舟,强强联合。

    但实际上,这场联姻,并不是一丝感情都无。他的点点私心,藏在了一句冷漠的“资本结合”之下。

    “我来介绍一下,明珠啊,这位是周氏集团的经理,叫周明华。”白霖生笑着两头介绍。

    “明华啊,这位是我的女儿,叫白明珠,你们好好认识一下。”

    他说完,后知后觉感叹:“诶?你们名字中都有个‘明’诶!明珠明华,多有缘分!哈哈哈!”

    白霖生爽朗地大笑,撮合的意思不能再明显。

    “你好,白小姐。”周明华伸出手。

    “你好,周先生。”白明珠轻轻握了一下他的手。

    第一次见面,双方都有些拘谨。

    但态度上是不排斥的,对彼此的初次印象都不错。

    白霖生自觉离场,给年轻人单独的相处空间。

    周明华一个情场浪子,自是最知道该怎么开启一段感情。

    他自然地抛出话题:“白小姐刚刚在看什么书?”

    他瞥眼书桌,看到一本厚厚的书本,淡黄色的书页,密密麻麻的文字。

    “啊,一本古诗词鉴赏。”白明珠笑笑,随手拿了书签,夹在刚刚读到的那一页,“闲暇时刻的兴趣爱好,随手翻翻。”

    周明华发出邀请:“城北有一家图书馆,听说保存了很多名家典藏,白小姐想去看看吗?”

    “可以啊!”

    周明华追人的手段纯熟,白明珠又是个情感经历约等于空白的单纯千金,几番相处,便对周明华死心塌地了。

    两人进度飞快,不日便举办了婚礼。

    周氏新晋掌权人周先生,和白家千金白小姐。绝对的上流人士。

    这两人的婚礼,规模不可能小。

    婚礼当天——宾客满座,礼炮轰鸣,纸醉金迷,蔚为壮观。

    盛大而隆重,华丽而梦幻。

    宛若一个美丽至极的童话世界。

    羡煞旁人。

    可白明珠却并不喜欢。

    她不喜欢如此高调张扬的布置,不喜欢喧嚣吵闹的、她并不熟知的宾客。

    她的父亲,和即将成为丈夫的男人都是商人,善于利用一切场景去获取利益。

    婚礼现场也不例外。

    宾客之中有不少他们生意上的伙伴。

    这些人,并不祝福她的爱情。

    整场婚礼都是不纯粹的。

    她甚至不喜欢婚礼上的那件婚纱。

    层层叠叠的蕾丝,闪闪发亮的碎钻,她觉得俗气。

    但周明华很喜欢,于是她穿了。

    婚礼之后,他们的感情越加经不起考验。

    两人找不到一点共同话题。白明珠喜爱诗词歌赋人生哲学,周明华却独爱花天酒地。

    她读到一句很喜欢的诗,兴冲冲地和他分享,他却紧皱着眉头,一脸不解地说:“这什么意思?我看不懂,你怎么老喜欢看这种枯燥乏味的东西,真无趣……”

    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他抽烟喝酒,并把这两个爱好列为人生的两大趣事,缺一不可。

    她却滴酒不沾,极度厌恶烟味,一闻到便会咳嗽不止难以呼吸。

    她体弱,自小有心脏方面的毛病,要避免过度兴奋激动。夫妻之间的同房……次数要节制。

    他却……他却对这方面很是狂热。一周,哦不,一天之中,总要连哄带骗地拉她上床,有时感觉来了,甚至不顾她的意愿。

    新婚夫妻,正值壮年,正常。

    但难免两个人心里都不太舒服。

    她不会迎合,不够热情,在他身下默默承受,弄疼了也不喊不叫,任何时候都不喊不叫。

    安静得像个空有美丽外表的木偶娃娃。

    而他最受不了这一点。

    男人生来高傲,在任何事情上面,都想得到征服感。

    白明珠的冷淡反应,让他觉得他的一腔热情像个笑话。

    他做完,点上一支烟,沉默地抽。

    女人捂住鼻子,努力屏气,断断续续地咳嗽。

    他看向她,语气无力:“白明珠,我们是夫妻。合理合法。别搞得像……”

    别搞得像是我强奸你。

    这话太残忍,周明华还是心存不忍,没说出口。

    但白明珠明白他的意思。

    床上的这些事儿,她情愿或是不情愿,反应相差不大。

    情愿的时候也像不情愿。

    任何时候都像不情愿。

    天性使然,她确实是……做不到。她做不到丈夫渴望看到的那种反应。

    次数多了,属于男人的自尊心受挫,愈加不悦。

    激不起波澜的肉体,再美丽,周明华也不喜欢。

    说到底,两人在本质上有着天差地别的不同,根本不可能成为一路人。

    白茶和烈酒,终是难以相融。

    她是阳春白雪,他是下里巴人。

    大俗大雅,本就处于相距甚远的两个极端。

    他们的婚姻,被包装成美好的童话故事,其内里,却是庸俗不堪的现实主义悲剧。

    ……

    之后的故事,大家都知道。

    周明华改不了自身的浪荡性子,外界诱惑太多,他断然抛下家中清高冷傲的阳春白雪,流连万花丛。

    白明珠这一生,只爱过周明华。可结婚才几年,他们的感情迅速走向破碎,令她不禁消沉地觉得:商业联姻,没有爱情可言,男人自始至终对她都没有真情。

    可只有周明华自己知道,他是付出过真情的。

    只是太过短暂。

    时光回溯。

    宽大的卧室,男人自梦中惊醒。

    脑海里还残留着白明珠一张稍显苍白的脸。

    他翻身,看见洪婷婷,和几米之外的粉色婴儿床。

    他原本想给小女儿取名为周珍珠。

    珍珠,明珠。

    私心太明显,还是不大合适。

    那就叫“珍珍”吧。

    洪婷婷很满意这个名字,以为他是按照她名字的格式取的。

    只有他自己知道,是因为白明珠。

    他原以为白明珠的死对他造成不了什么影响。

    他还是不太了解他自己。

    周明华起身,离开卧室。

    他来到一间书房,白明珠的书房。她嫁到周家之后,他派人把她娘家的那些书都完好无损地迁移了过来,布置得一模一样。

    他在书架前徘徊寻找,找到当年初见时,她在看的那本书。

    厚厚的一本古诗词鉴赏,封面古色古香。虽然年代悠久,但保存的很好。

    周明华随手翻着,不经意翻到有书签夹着的一页。

    是纳兰性德的一首词:《木兰花·拟古决绝词柬》。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霖铃终不怨。

    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泪水决堤得突然,泪眼朦胧之中,他恍然又见到了当年在铺满阳光的书房里安静看书的白家小姐。

    人生若只如初见,该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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