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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一个调皮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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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人讲电话还提到自己,这感觉也不知道怎么形容,就像吃瓜吃到自己头上,莫名尴尬起来。

    “您先锻炼吧,把电话给她,我跟她说几句话。”程征又说。

    他俩差着辈儿呢,程老爷子倒也没起什么疑,朝陆凌妃招手,“丫头,过来。”

    陆凌妃假装没听到电话里爷孙两个在说些什么,下了转腰器走到他跟前,“太爷爷,有事吗?”

    程老爷子把手机递给她,“你叔叔,好些年前你见过他的,跟你说说话。”

    陆凌妃可真庆幸现在是大晚上,月色也淡,路灯光影也暗,让有老花眼的老人家看不清她脸颊的红。

    她接过手机,当着程老爷子的面,只能假模假样地喊了声手机里的人,“叔叔。”

    她有点羞,耳根都发烫了,她还是第一次喊程征叔叔呢。

    但是想到好几天前,程征说她不长记性和庄晟宁交朋友,又提到七年前他们俩人之间的事儿,她语气就没那么好了。

    像是被人绑着强迫喊的,这声“叔叔”很僵硬冷淡。

    程老爷子没管他们两个讲电话,把随身听开了又听起了曲儿,边打着太极拳。

    陆凌妃赶紧关了免提,怕程征说的话被老爷子听见。

    她喊他叔叔,程征倒也真应了她,他语气还是平平淡淡的,“今天回来看你外公?”

    她现在可是连陆家的门还没进呢,谈什么回来看陆老爷子。

    陆凌妃心里还有点不愉快,也不想跟程征说实话,就顺着他的话说:“嗯。”

    像是听出她语气里的不乐意,程征问:“还不高兴呢?”

    陆凌妃急了,他这话说得好像她总是发小脾气不高兴似的。

    她拿着手机走到旁边,一边注意着程老爷子,一边手挡着嘴巴压低嗓子不承认,“我才没有不高兴。”

    今天的程征像是很随性,他轻笑了一声没说话,像是看穿了她,陆凌妃耳朵又酥酥的。

    好像听到他轻轻呼气吐烟的声音,她摸了摸发烫的耳朵,没忍住问他:“你在瑞士吗?”

    “嗯。”程征吐出一口烟,“我在苏黎世。”

    “傅尧琛告诉你的?”他问。

    他好像走到了人多的地方,电话里有酒杯相碰的清脆声,还有男女的说话声。

    苏黎世时间比京北晚六个小时,他在应酬?

    陆凌妃竖着耳朵听那边的动静,一边回他:“晚上和朋友在餐厅吃饭的时候遇到他了,他说你出国了。”

    这时程征身旁来了位女士,她听见他和这位女士并不是用英语交流,听着是法语。

    他讲法语时候的腔调和中文不同,本来就磁性好听的嗓音,说起法语来显得人温柔许多,像是在人耳边说情话。

    都说法语是世上最浪漫的语言,陆凌妃以前从不觉得,现在却觉得好像是如此。

    但是她法语不好,听不懂程征和那位女士在说些什么,她撇撇嘴,发现并没自己想象中的了解程征。

    程征和女士说完事,竟还能接上她的话,“和谁吃饭的?”

    他倒是会抓她话里的重点啊,陆凌妃也没瞒他,“和庄晟宁。”

    本来以为程征听见她和庄晟宁一块儿吃饭,他肯定又要说教她一通的,没想到他什么也没说,只嗯了一声,“早点回去休息吧,时间不早了。”

    陆凌妃到嘴边的“你什么时候回来“,生生咽了下去,忍住没问。

    她挂了电话,把手机还给程老爷子。又陪着老爷子锻炼了一会儿身体,才回了陆家。

    程家。

    程老爷子洗完澡后,戴着老花镜给手机充电,手指头无意碰到屏幕,随后弹出了先前的通话记录,才看到他和程征的通话有二十来分钟。

    老头儿扶了扶老花镜,把手机拿得更近些,是二十来分钟,没错儿。

    他有点纳闷了,程征和陆老头家丫头聊什么了,聊得还挺久。

    此时苏黎世。

    落日的余晖洒在苏黎世湖南北两岸,屋顶仿佛镀了金,平静的湖面浮光跃金,属于这座城市的金色熠熠耀眼。

    作为欧洲最富裕的城市,苏黎世堪称欧洲亿万富翁都市,这里是金融投资者的天堂,聚集着众多顶级大富商,金融巨鳄。

    而程征就是这其中之一。

    位于班霍夫大街的金融中心,是程征发家的老巢之地。

    在京北时,顾及程老爷子和程霆的身份,他很低调。如今在苏黎世,是与在京北时不太相同的程征。

    就像现在,他西装笔挺地站在几位欧洲佬之间,长指之间夹着根雪茄,薄唇边带着浅浅的,有几分威严又有随性的笑,深邃的眼眸既柔和又犀利。

    无论是他的身型还是相貌,都一点不输这些白肤色的欧洲佬。

    这是上位者才有的从容,还有野性。

    大街上,豪车前。

    合作人之一的白人男笑着邀请程征,“cheng,去嗨一下怎么样?”

    男人是德国人,名叫leon,说的是德语。他说的嗨一下,就是字面上的意思,毕竟这里有红灯区。

    程征略显慵懒地抽着雪茄,笑了笑用德语回他:“不用了,我对这个没有兴趣。”

    leon笑他,“认识你这么久,我发现你只对钱有兴趣。cheng,你不会喜欢男人吧?”

    程征笑笑没说话,leon觉得他真的太没意思了,就挥挥手上车走人了。

    程征身旁的女人还没走,她看起来三十岁左右,金发碧眼,成熟又性感。

    她叫露易丝,是先前在程征和陆凌妃打电话时,和他聊了一会事的法国女人。

    西方人有一种自信的美,露易丝撩了下齐肩的金发,蓝眼睛有意无意送着秋波,笑容大方,“cheng,一起吃晚餐?”

    程征没接收她眼里的暧昧信息素,“抱歉,露易丝,我约了人。”

    露易丝没在意也没沮丧,她耸耸肩,“ok。”

    先前和他握手时,露易丝注意到了程征右手掌的伤疤,她对他更好奇了,便问:“cheng,你手掌的是枪伤?你以前是什么职业?”

    程征随口说:“修理工。”

    露易丝被他的话逗得哈哈笑了,她摇了摇头,“我觉得你是一个有故事的中国人。”

    她笑着又说:“cheng,刚才你讲电话时很温柔,她是你的谁?”

    这个问题倒是令程征嘴角微微勾了勾,“一个调皮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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