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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伙长野猪肉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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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间围猎,不是人决定的。

    决定规则的是野猪。

    因为野猪十分狡猾,它们的习性便是喜欢夜间行动。

    而且极其贪吃。

    世俗界的野猪,便是如此。

    它们喜欢成群结队的出动觅食。

    大多时候十几、几十只一群,一亩地的庄稼不过两三个时辰就会被夷为平地。

    被野猪糟蹋过的田地,什么都不会剩下。

    这是因为野猪是一种杂食性动物,什么树皮草根、蛇虫鼠蚁,见到什么吃什么。

    比陈伙长可狠多了。

    在冬季食物匮乏的时候,即便是只是吃地上干枯的树叶也能存活。

    过分的是,它们的繁殖速度还很快。

    一年两胎,一胎少了五六只,多了十几只。食物充足的地方,一年生三胎都有可能。

    一公一母在一起,一年下来,就能形成一个大的野猪群。

    山猪洞围猎场,不止在灵幽小洞天这一处。

    是河北道只有这一处罢了,大唐境内却有十几处之多,而且分成不同的等级。

    有些高品阶的围猎场,甚至被视为猪妖和人族的争锋之地。

    除了山猪洞之外,和它相仿的其他妖族狩猎场同样存在,只是数量没有那么多。

    所谓狩猎场,猎人和猎物的角色,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

    优胜劣汰才是永恒的主题。

    不过灵幽小洞天内的山猪洞有猎场,是品阶最低的一种,所以对于人族修士来说,出现生命危险的可能极低。

    这类猎妖场属于大唐和妖族达成协议的一部分。

    妖族开放这样的狩猎场给人族,一是为了赚取一定的粮食和修行资源,另外也是为了消耗种群中多余的一部分,

    大唐会同意,当然也有自身的考虑。

    备战,练兵,以合理的可控制的范围内,消耗妖族的数量。

    否则,妖族很可能会选择对大唐发动兽潮袭击,来消耗低阶族群,掠夺人口土地和粮食。

    对于它们来说,甚至前者才是目的,后者只是顺带。

    十万大山养不了那么多的妖族。

    妖族千万年来有自己的生存规则,它们遵守的是古老的淘汰法则。

    优者获得更多,劣者连活着都不被允许。

    因为它们活着会耗费族群的资源。

    就像灵幽小洞天此时的这场围猎。

    在这里活下来的野猪精,回到本族之内,就可以获得比之前多数倍的资源和培养,直到进入下一个品阶的狩猎场。

    死在其中的则会成为修士们的口中之食,剩下的会被白马山庄收购,贩卖去各地。

    而被留下的读书人,就是第一批食客。

    这就是一场博弈。

    大唐什么时候做过亏本的买卖?

    哪怕只杀死一头野猪精,消耗对方实力的目的就算达到了。

    付出的粮食和有限的资源,就不算是白花。

    而野猪精被猎杀的越多,大唐就赚的越多。

    两百到三百之间的八到九品的野猪精,两百到三百以内的七品境以下的修士。

    会在这里进行一个月的猎杀与被猎杀的游戏。

    看似人族在品阶上占了便宜,然而品阶的差距,却被体型和天赋神通轻易的抹平了。

    而且双方都不是单打独斗。

    野猪精比修士们所差的,可能只有灵智了。

    可是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智谋并不一定能决定结果。

    所以,不能让野猪精占据绝对的实力上风。

    刘一勇让军卒们从四个方向去搜寻野猪精的踪迹,而且是六人一队,就是因为六个人对付一头野猪精刚好,碰到落单的就直接上。

    但是若是碰到结队而来的,就要及时退回来,一百多号兄弟们一起上。

    所以才需要有队旗在,就是为了传递消息方便,也是为了不要离开的太远,不然被野猪包围了退不回来,那就成笑话了。

    有些军卒没有见识过野猪精的厉害,搜寻的时候跃跃欲试,甚至想着猎杀一头给队正看看他们的本事。

    结果真碰上,就开始骂娘了。

    他娘的野猪精,卑鄙!

    惊人穿甲胄!

    所谓的甲胄,不是说野猪精富裕到穿戴了灵甲。

    普通妖族和大唐百姓一般,连凡铁都是稀有之物。

    而是说魁梧如小山般的野猪精,身上有一层类似盔甲的东西。

    为了应对野外恶劣的环境,野猪身上会长出又硬又长的毛发,这样能很好地保护它们在密林山丘中横冲直撞而不被外物刮伤划伤。

    它们还会去蹭松树。

    让松树的松脂粘在自己的皮毛之上。

    而且它们还很喜欢在泥坑沼泽中打滚,就这样蹭一点儿树脂,粘一点儿泥坑里的黏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反反复复的混合加工。

    时间一长,野猪身上就像披了一层又厚又结实的盔甲一样,刀剁不动,枪扎不进。

    所以百姓们有一个狩猎野兽的说法,叫做:一猪、二熊、三虎、四豹。

    一猪说的就是野猪。

    野猪排第一。

    猎人们常说:“老虎好打,野猪难缠!”。

    因为弓箭足够锋利,就能伤到老虎,却不一定能伤到野猪。

    而且老虎的弱点在腹部和后肢之间,称之为虎腰的地方。但野猪的弱点就不在这儿,它的弱点在颈部和屁股。

    难以射中,很容易被躲开。

    就算射中了,皮糙肉厚的,伤也不一定会致命。

    “娘的,有一股松香味和泥腥味!”毛三躲在树后,抽了抽鼻子,骂道,“这野猪精和野猪没什么两样。”

    “废话,要不能叫野猪精吗?”苟四低声道,“得想办法把它引过来。”

    他们两个带了渔网,准备用渔网抓野猪。

    眼前的这头野猪体型看着有七八百斤,渔网应该能用。

    在陈玄帆想着毒死野猪的时候,其他人也在琢磨着各自的招数。

    甲字队就这点好,为了口吃的,脑子转的特别快。

    陈玄帆之后放弃了,才从霍山口中得知,野猪的胃不一般,有毒的东西对它们没用。

    就算毒很厉害,一时半伙也死不了。

    他无疑是幸运的。

    毛三苟四这两个家伙就倒霉了。

    他们不知道野猪的弱点,还在等背对着他们的野猪精把大屁股转过去。

    而当野猪精转身之后,他们才发现自己之前的想法有多么的愚蠢。

    狰狞的猪脸上,一根长鼻子两边,有两颗外露的獠牙有半米多长!

    锋利如刀,泛着惨白的光。

    看上去随意就能将一个成年人穿胸而过,挑起来甩飞。

    “妈呀!快跑!”

    在毛三的示意下,拎着渔网朝着野猪精跑过去的两个军卒,一看见猪妖的这副尊容,嗷唠一嗓子举着网撒腿就往回跑。

    “三儿!苟爷!不行呀!干不过!快往回跑!”

    “伙长!救命!”

    “伙长!野猪肉来了!”

    ……

    “嗯?”陈玄帆远远的听到动静,还在纳闷,谁这么厉害?他这边火还没烧起来,那边一头野猪就干掉了。

    等听清楚喊话的人是谁,又看到他们身后滚滚烟尘,不由的骂道:“大爷的!”

    哪是野猪肉来了,是野猪精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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