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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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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明四十年中元,阴雨冥冥。

    钦天监早几日禀报过,今年的七月半,是乾王朝数百年来阴气最盛、最为不祥的一日。

    因此,刚登基半年的新帝特别下旨,命快要临盆的皇后在宫中待产,不必操持后宫放灯焚纸等事宜。

    所以本来就嫌每日请安麻烦的叶舜华,今日未曾开过宫门。

    在用过早膳之后,她照例喝了一碗安胎药。

    可之后不久,她便头昏脑涨,让人扶去寝殿休息了。

    但眼下才过了几个时辰,她却连头都抬不起来,被人锁了琵琶骨,挂在暗牢刑架上,身下满是鲜血,眼神木然的盯着牢门外的一双靴子,任凭火油兜头淋下。

    那双靴子用金线绣着龙纹,这世上只一人能穿得,是她的夫君,当朝天子,安宁润。

    大约一炷香之前,她醒来,不知为何连说话都没力气。

    判断自己身在牢狱中后,想叫喊呵斥,就听见了脚步声,还有拖行声。

    然后她听到了安宁润的声音。

    “现在如你所愿了,东西在哪,你可以说了吧。”

    “皇兄……糊涂了?她是你的皇后……与臣弟无关。”

    这么简单三句话,回话人说得沙哑又艰难,声音似乎有印象,但她听不出究竟是谁。

    “这么说,你不关心她的死活?”

    “既是你的……发妻,与我何干?”

    “那为何朕听你的亲信说,皇后才是你唯一的弱点?”

    “……”

    “还心怀侥幸?你以为朕看不出,你是想用这种方式来保全她?……哼,也好,来人!”

    御前侍卫手执比腕子还粗的大棍,毫不留情雨点一样,重重砸在了她的小腹上。

    眼看过不了多久就要出生的皇家嫡子,却在她的惨叫声中化为了血水和肉块。

    “安宁润!……你疯了!我是你的发……妻!我为你谋划……为你冲锋陷阵……送你登上皇位!你怎……能如此待我!”

    疼,比断骨削肉还要疼,她忍不住断断续续的嘶吼,皇帝听了也只是微微皱眉,满脸嫌弃。

    “聒噪。”

    随即尖刀入口,一心上位的侍卫,竟直接割了她的舌头呈上。

    安宁润瞧了,也只是嫌恶的挥挥手,继续向着人道:

    “这女人朕从来都不喜欢,若非看她是侯门嫡女,又对朕痴心一片,有些许姿色和利用价值,朕怎会娶她为妻?而且她的祖父叶老侯爷,手握重兵,远在南疆,实难控制……不过……念在你与朕兄弟一场,她又只是个女子,把东西交出来,朕不是不可以饶你们一命,甚至放你们远走高飞。”

    嗤笑声响了两下。

    “皇兄,若你是我,你信吗?”

    安宁润怔了片刻,突然大笑。

    “好,看来朕还是低估了你的心性,但是你莫要忘了,如今你已落在朕的手中,那东西,朕要不要都无所谓了。”

    他一招手,侍卫拎了整桶火油,劈头盖脸的泼在了叶舜华的身上。

    刺鼻的气味掺和着血腥,弥漫在整个牢房。

    他得意洋洋踱着步,语气悠然。

    “明日一早,世人都会知道,你趁着中元节夜,宫禁守卫松懈,带兵谋反杀入皇城,你手下叛军纵火行凶,至于皇后……不幸被烧死在了春休宫内。”

    他夺了侍卫手中的火把,远远的扔在了她的脚下,火舌逐渐攀身而上,她整个人成了一根灯芯,避无可避。

    她说不出话,但烈火焚身是世上最痛,皮肉迅速卷曲、收缩,她止不住的挣扎,但越是挣扎就越是惨痛。

    她“啊、啊”的厉吼着,狠狠盯着那身龙袍,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

    突然间,人群的嘈杂骚乱盖过了烧灼声,一道寒光自她看不到那人处飞出,擦着安宁润的脸皮飞过。

    一只白嫩嫩的耳朵,落在了又脏又臭的地上。

    “嘶——!啊——!传太医!废物——!一群废物!朕不是已经挑断了他的手筋脚筋吗?!连个废人都看不住!”

    “皇兄……你本就得位不正……但我原不欲反你……可你多行不义……如今又身有残疾……我看你还如何能坐稳江山!咳咳……噗——”

    在她能看到的最后一刻,晕着朱褐色的囚衣出现在她的视野,一只修长如玉竹,但却无力的手,瘫在了地上。

    她依稀注意到了,那只手拇指的内侧,有一颗针鼻大小的朱砂痣。

    另一端,她昔日最爱的九凤衔珠金丝步摇,静静的钉在墙上,还滴着猩红的帝王血。

    ——

    开明三十七年三月二十,谷雨时节,陌阳江两岸,杨花柳絮随风舞。

    江心慢悠悠漂着三两船只,其中一艘挂着明晃晃的“叶”字旗,正逆流北上,还有三日将抵达京城。

    阳光不偏不倚泻在船舱窗边,给一旁面色微冷的女子脸上,绘上了些许薄红。

    清芷端了茶来,放在桌上,绕到她的身后想给她松松肩。

    柔软的小手落在肩上,她却被刺了一下一样,马上欠身躲开。

    “不用伺候,下去吧。”

    小姐为何昨日晨起之后便这般烦躁?

    清芷福了福身,刚要走,但还是顿了顿,小心道:

    “小姐……您和老侯爷在昌乐一待就是十年,奴婢知道您挂念老侯爷和老夫人,但是……但是让您回京毕竟是侯爷的意思,侯爷也是思念女儿……”

    思念女儿?

    她心内冷笑。

    她五岁离京,在封地昌乐长大成人,便宜爹年节寄来的家书很少提到她,这就是思念?

    掐着她及笄的日子让她回京,抵达才待了一日就议亲,迫不及待要把她嫁出去,这是思念?

    她毕竟做过半年的皇后,在潜邸时又做了三年皇子妃,帮夫君权衡利弊的时候不在少数,之前未留心就淡忘的事,如今想来再清楚不过,此次让她回京,无外乎两个原因。

    其一,叶家老侯爷叶兴盛为国浴血奋战数十年,官拜大都督府右都督,非常得先帝和今上的器重,才给封了昌乐侯的爵位,还破例给了封地。

    但老侯爷唯一的嫡子叶和光,也就是她的便宜爹,却是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文人,才能也不算出众,这么多年在朝中也没混出名堂。

    这次把她叫回来,是因为她是叶家唯一的嫡女,只有她有资格嫁入皇室,能为正妃位,好给他自己的仕途铺路。

    另一个原因,就出在吕姨娘生育的那两个女儿身上。

    庶长女叶淑华比她还大五岁,早已嫁到了刑部侍郎家,但因为是幼时养在老夫人膝下,所以性子温厚些,又是次子的妻房,在婆家根本说不上话,也就对母家没什么助益。

    剩下那个,是叶家三小姐叶韶华,只比她小一岁,是自幼养在吕氏身边,学了一身能作的本事,如今也到了可以婚配的年纪。

    而她是嫡女也是姐姐,她未嫁,叶韶华身为庶妹,就算有打算也不好表露和实施。

    且她先一步嫁入皇家为正妃,叶韶华的脸上也有光,可以仗着她这个皇子妃的颜面,勉强配一配高门嫡子。

    不止这些,就连让她一个人回来,也全都是算计。

    老侯爷是个睿智明理的人,正因为知道伴君如伴虎、功高盖主的风险,才自请带着老伴和嫡孙女离京去封地,镇守南疆,才换来这么多年叶家的太平富贵。

    要是被老侯爷知道,儿子为了仕途,把最亲的孙女推入皇家这个火坑,叶和光必然要脱一层皮,所以才美其名曰思念,怕年迈的父母受不了舟车劳顿,让她独自回来。

    整件事从头到尾都是利用,这能叫思念?

    家人都在算计她,可前世她离开了侯府,又进了虎穴。

    安宁润……

    叶舜华想到烦心处眉头紧锁,连连摆手让清芷退了出去,从随身的木匣中,拿出了厚厚几沓信件。

    如今安宁润还是二皇子,不得不说,他是真的有耐心,画皮一披就是十多年。

    在叶舜华被老侯爷带走之前,因为皇帝的恩宠信任,她身为叶家嫡女,破例被允准与皇子公主一起在宫中读书。

    所以她很小就认识了几位皇子,安宁润就是和她玩的最好的一个。

    五岁时她离京,安宁润还请了旨亲自去送,在她面前哭哭啼啼成了个泪人,观音身边的童子一般,梨花带雨细皮嫩肉的,端的是让人心疼。

    之后十年,他给她的书信每三五日就来一封,嘘寒问暖的比叶家父子的家书还要频繁。

    “虚情假意。”

    叶舜华冷笑着捏起书信,一封一封放在烛火上烧成飞灰,遥望京城的方向,抚着平坦坦的小腹,满眼恨意。

    父亲多半早已经和安宁润商量好了,要把她嫁过去。

    但这次,她绝不能让他们如意。

    重生便是为了复仇,她在京中独木难支,空有一身武艺是不成的。

    好在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那人不是叫他“皇兄”吗?一定是他的哪个弟弟。

    只要查出来那人是谁,嫁给他,就可以联手让安宁润一无所有、万劫不复。

    从何查起呢?

    她搓着手上的白玉扳指,望着岸上来往行人,默默的笑了笑。

    那颗朱砂痣。

    ——

    诸君万安(鞠躬),算起来这是第三本书了,廿五会一如既往努力去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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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愿诸君武运昌隆!廿五告退!(再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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