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收了徐坤,又来何坤
过了好一会儿,李寿君这才满脸虚汗走回来。
他拉得都快虚脱了。
“咋回事啊,最近老是拉肚子!”
李寿君眼神带着异样,看了看林煞。
林煞当即满脸无辜:
“李老头,你别这样看我,无论是上次的凉粉,还是这次的米酒,我都没动手脚,我和你无冤无仇,我干嘛给你下药?再说了,这酒我不也喝了吗?我没闹肚子,就你闹肚子而已!明显就是你自己肠胃不好!”
“你看,你去如厕的时候,我自己已经喝完一瓶了,我现在依旧好好的!”
林煞将原本装黑狗血的那空酒瓶,在李寿君面前晃了晃。
这酒瓶他已经清洗干净,看不到一丝黑狗血的痕迹。
李寿君不好再说什么,不过这酒他是没法继续喝了。
“那你自己喝吧,我得给棺材上漆了。”
林煞就说:
“我来帮你一起上漆,刚说好的,你陪我喝酒,我帮你上漆,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林煞主动去帮李寿君把油漆搅拌得更加均匀。
李寿君见林煞这么积极主动,也就不再怨恨林煞:
“你小子倒是挺守信用的!”
“是个值得结交的年轻人!”
“哎哟,不行,我又要拉了……你先干活,把朱漆给我搅拌均匀点,我等会儿再来教你怎么刷!”
李寿君连忙捂着屁眼离开。
……
林煞帮李寿君刷完一整个楠木大棺材的油漆,已是日落时分。
李寿君要留他下来吃晚饭,被他婉拒了。
他在街上买了一只白切鸡,然后打道回府。
他可没忘记,出门的时候答应过小黑狗徐坤,要给它买鸡肉吃!
也是该给徐坤补补了,刚放了它那么多血,若是让它落得个贫血的后遗症,那以后要抽它的黑狗血来用,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林煞心想,这么肥美的鸡,想必徐坤应该很喜欢吃吧。
可他刚回到捡金铺,却发现,店铺里坐着一个客人。
已经等候他多时。
此人三十岁左右,胡子刮得很干净,金钱鼠尾留得很长,面容白皙,神情冷清,眉宇阴柔,举手投足间,带着一股女人的妩媚气息。
他头戴一顶“马聚源”的金边瓜皮帽,身穿一袭“瑞蚨祥”的藏青鎏银蚕丝大蟒袍,大拇指上戴着一个“绮罗玉”的墨绿大扳指。
所谓的“马聚源”、“瑞蚨祥”、“绮罗玉”,都是大京朝当下的奢侈品牌,这几个店所售服饰、服装、珠宝等物品,价格昂贵无比,动辄几十两银子起步,堪比林煞前世所在的那个世界的古驰、爱马仕等奢侈品牌。
就这穿着打扮而言,一看就是不缺钱银的主儿。
林煞以为他是个大富人家的子弟,又或者是某个宫里出来的掌权大太监。
然而,林煞上前去客气询问,却发现,他全猜错了。
“鄙人名叫何坤,是翠春楼的十二管事之一,翠春楼头牌晴儿就是鄙人一手带出来的!”
何坤在自我介绍的时候,还不忘把晴儿带上,好给自己脸上添光。
可实际上,说好听点他叫“管事”,说难听点他就叫“龟奴”。
他只不过是晴儿手底下一个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的跑腿下人而已。
而且晴儿其实也并不是什么光彩照人的女人,翠春楼的头牌,终究不过是一只鸡而已。
不过他确实可以因为晴儿而感到骄傲,他原本是一个“无田无屋无户籍”的三无穷人,比珠江飘荡的那些“疍家人”还要悲惨,沦落到青楼做龟奴才勉强混个温饱。
如果不是晴儿给他机会,他现在可能还是翠春楼里最底层的龟奴,平日里只能负责给青楼女子端屎端尿,连和正常的客人说句话的机会都没有,更别说接触到秦金玉、钱三守这样的大富豪、大乡绅,并且从他们身上赚钱。
“原来是何公子!幸会幸会!”
林煞拱手行礼,摆出客气的笑容。
心想又是一只坤。
林煞之前虽未见过何坤,但是却对何坤有点印象。
这何坤不是什么好东西,秦金玉的老母亲之所以尸变,就是因为被何坤给忽悠了。
何坤给秦金玉介绍一个不靠谱的地理先生,让秦金玉把自己的老母亲葬在了一个“前不见风,后不见水”的棺葬凶地。
这种做法,十分歹毒!
“药理不明,仅杀一人,地理不明,杀人全家”,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不过就算知道何坤的蔫坏为人,林煞依旧客气接待。
来者是客。
既然有生意来了,那就没有不做的道理。
“请问何公子光临本店,是想要给谁捡骨呢?”
林煞给何坤倒了一杯茶水,还主动拿出刚买的白切鸡来,问他吃不吃。
林煞心想,徐坤喜欢吃的,想必何坤应该也喜欢吃吧,毕竟都是坤。
果然,何坤拿起了个鸡腿,斯斯文文地啃了起来,阴柔的表情透露着严肃:
“我要给我爹捡骨。”
林煞点了点头:
“哦哦,原来是令尊啊。”
“请问令尊的祥冢在何处?”
何坤却没有回答林煞这个问题,而是先问价:
“在你这边捡骨,需要多少荫金?”
何坤现在虽然已经成了半个有钱人,但是他穷怕了,所以对今钱比较斤斤计较。
就比如他以前没怎么吃过鸡肉,所以现在白切鸡摆在他面前,让他很难拒绝。
“别处都要一百文钱以上,我这五十文钱即可。”
林煞以为他的价格已经足够低,不曾想何坤却伸出三根满是肥油的手指:
“三十文钱可以吗?”
林煞当即愣住了。
愣了足足三秒。
不是,我滴坤哥,你都穿“瑞蚨祥”,戴“绮罗玉”了,五十文钱一次的捡骨仪式,你他妈还要给我砍价,而且一开口就砍骨折价?
“呵呵,何公子,您把价格压得这么低,这生意恐怕做不了啊,三十文钱也就够我吃一笼钱记客栈的肉包子而已!”
虽然林煞开坟捡骨不是奔着赚钱去的,但是何坤这么抠门,那他可不能让他轻易得逞。
“要不,您去别家店看看?”
林煞做出了送客的动作。
然后将另一个白切鸡退,扔给地上的徐坤吃。
何坤原本想连另一个鸡腿也吃了的,只可惜他慢了一步。
他赖着不走,他早去别的捡金店看过了,别的捡金店都要一百文钱起步,经验丰富的老师傅还开口要价三百文钱。
目前看来,就林煞这的价格最便宜。
“四十文钱。”
何坤讨价还价,在原来伸出三个指头的基础上,加多了一个指头。
“四十八!你发我也发!”
林煞做出了他的让步。
“四十五!不能再高了!”
何坤37度的嘴巴,吐出冷冰冰的话:
“我真没钱,再高我就出不起了。”
林煞嘴角微微一抽。
他感觉何坤在他面前装逼,而且还证据十足。
你一身名牌服饰跟我说没钱?
这和前世那些住着大房子却说自己是贫困户的马户有什么区别?
还要不要点逼脸?
这也太抠了吧!
简直比女人还斤斤计较!
不过,林煞懒得和他浪费口水:
“成成成,那就四十五文钱吧!”
反正他开坟捡骨不是为了赚钱,最近又没什么生意,就当是做好事积功德好了。
何坤见林煞妥协,阴柔的脸露出胜利的笑容:
“行,那这么说定了。”
“我先给你十文钱定金,剩余的三十五文钱,事成之后再结算。”
说着,他拿出了他那价值十两银子的高端丝绸手帕,擦了擦手上的鸡油,然后掏出十文钱放桌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