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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4章 番外-来逾我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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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不换听到“开膛破肚”, 心头就是一惊,听到“肝脑涂地”,心头又是一惊, 听到“舍生忘死”, 几乎就要从地上跳起来, 几乎就要将手中的美酒泼到王怜花脸上。

    金不换道:“放屁!就算是我老子, 我也不会为他开膛破肚,肝脑涂地, 更不会为他舍生忘死,魏无牙又算得了什么!”

    王怜花笑道:“是吗?”

    金不换见王怜花如此气定神闲,心中更加惊疑不定, 说道:“你知道什么?你……你做了什么?”

    王怜花柔声道:“金兄,你虽是这世上最最狡猾、阴险、卑鄙、无耻、狠辣、恶毒的人, 但在下与你相比, 也好不到哪里。”

    金不换手心捏了一把冷汗,故作镇定地笑道:“难道你也把我卖给了别人?”

    王怜花开怀笑道:“难道金兄觉得会有人出钱买你?”

    金不换道:“那你……”

    王怜花微笑道:“我虽然没想到金兄会把我卖给魏无牙,但我受伤以后, 就想过会不会有人趁我虚弱无力之际, 对我下手。所以在金兄跟魏无牙商量把我卖个好价钱的时候, 在下就在美酒之中下了穿肠剧毒。”

    金不换额上冷汗滚滚而下, 呆了半晌, 忽然大笑道:“你……你是在骗我……我知道,你一定是在骗我!如果我已经中了剧毒,此刻怎会一点感觉都没有。”他虽然在笑,但是笑声嘶哑难听,简直像是锯子在锯木头。

    王怜花展颜一笑,说道:“是啊, 金兄此刻全无感觉,定是没有中毒了。”

    如果王怜花长篇大论地论述这毒药的效果,试图说服金不换,他就是中毒了,金不换还能对王怜花的话半信半疑,此刻金不换见王怜花如此胸有成竹,仿佛他已经是个死人,哪里还敢不相信王怜花的话。

    金不换脸色变幻不定,时而咬牙切齿,时而反手抹汗。王怜花知道他是在苦思对策,也不催促,笑吟吟地看着他。

    金不换突然扔掉酒杯,将那两个歌妓拽了过来,抓着她们的头发,逼迫她们跪在王怜花面前。

    王怜花笑道:“金兄这是做什么?”

    金不换却不回答,拔出腰间匕首,但见寒光闪动,两个歌妓同时惨叫一声,刀锋落处,靠近金不换的那个歌妓的右臂齐肩而断,落到地上,断臂处鲜血如泉水涌出。

    王怜花来不及躲,被鲜血溅了一身一脸。他脸色更加惨白,笑道:“金兄中的是在下下的剧毒,又何必冲这两个弱女子发火?”

    金不换狞笑道:“她们这两个臭婊|子,也配老子冲她们发火?王公子,你给老子下了剧毒,老子确实不敢杀你,也不敢就这样把你交给魏无牙。但是老子不敢杀你,还不敢把你的一条手臂砍下来吗?你现在就把解药给我,或者我现在就砍下你的一条手臂,跟这婊|子的手臂作个伴。”

    那个被砍掉手臂的歌妓已经痛昏过去,另一个歌妓被金不换吓破了胆子,抱着断臂歌妓的身子不住痛哭,声音极是凄切,令人毛骨悚然。

    王怜花笑道:“金兄要砍在下的胳膊,此刻就请动手。”

    金不换脸色一变,一脚踹开面前这两个歌妓,他用的力气实在太大,两个歌妓的脑袋撞在一起,登时头骨碎裂,脑浆四溅,毙命当场。

    金不换举起匕首,刀刃上还沾着鲜血,厉声道:“你以为我不敢把你的胳膊砍下来?老子偏偏就要砍下你的胳膊,再砍下你的两条腿,让你这辈子只能当个残废!”

    王怜花微微一笑,并不说话,竟有悠然自得之意。

    金不换咬牙切齿地瞪了他半天,举起的手在空中不住颤抖,突然间一甩手,匕首被他甩到桌上。

    王怜花微笑道:“金兄为何不动手了?”

    只听得“啪”的一声脆响,金不换抬手扇了自己一巴掌,跟着又扇了自己一巴掌,他一连打了自己二十几个耳光,叫道:“叫你瞎了眼睛,被猪油蒙了心肝,明知王公子伤势很重,需要休息,还跟王公子开这种玩笑。”

    他扑通一声,跪在血泊之中,颤声道:“王公子,我刚刚只是觉得气氛有些沉闷,想要跟你开个玩笑,什么魏无牙,什么移花宫,都是没有的事……你大人有大量,就原谅我吧,你动动手指,给我把毒解了,我这辈子都感激你,当牛做马也要报答你。”

    他此刻身上还沾着鲜血,有王怜花的手下的鲜血,有那两个妓|女的鲜血,却还若无其事地说自己只是开个玩笑,论脸皮之厚,这世上只怕再没人是他对手。

    王怜花笑道:“金兄说魏无牙和移花宫都是你跟在下开的玩笑,若是一会儿魏无牙从门口走进来,金兄也要说这是你为了哄在下开心,变的戏法吗?

    金不换反手抹汗,他手指上沾着血,这么一摸额头,额头上到处都是血,干笑道:“王公子……我……我是受魏无牙胁迫,才不得不跟他虚与委蛇,假装答应把你交给他。其实我怎么会做这种事呢,我……我可是一直在想咱们两个怎么一起脱身呢。王公子,你伸手给我解了毒,我这就带你离开这里。”

    王怜花笑道:“你要我救你,可以,不过这毒须得连服七天解药,而且每天解药都不相同,若是这七天里,你有一天没服解药,便会在第二天肠穿肚烂。”

    金不换颤声道:“你是要我这七天里都护你周全。”

    王怜花笑道:“如果金兄不想活命,当然可以现在就把我交给魏无牙。”

    金不换又去擦汗,说道:“可是……可是七天后你的伤就好了,到时你岂会放过我?”

    王怜花笑道:“会的,但是信不信,却由得你了。”

    金不换脸色变幻不定,心想自己不是好东西,王怜花也不是好东西,换了自己在这情况之下,待得伤势好转,就会将金不换这条随时会咬人的毒蛇干掉,待得王怜花伤势好转,又怎会饶过自己。反正左右都是死,自己决不能坐以待毙。

    金不换一瞥眼,见不远处横着一只酒杯,是他刚刚扔出去的。他忽然心生一计,站起身来,走到桌旁,拿起酒壶,然后走回王怜花身旁,捏住王怜花的两颊,狞笑着将酒壶中的大半壶酒灌进了王怜花的嘴里。

    王怜花猛地被金不换灌了大半壶酒,被酒水呛到,剧烈咳嗽起来,他又受了重伤,这一阵咳嗽牵动胸口内伤,吐出一大口鲜血,痛得几乎要晕过去。

    金不换将酒壶扔到地上,狞笑道:“如今你也中了这穿肠剧毒了,接下来我会看着你配制解药,你若是不想毒发身亡,就得乖乖给我解毒。”

    王怜花脸上都是鲜血,有那妓|女溅在他脸上的,也有他自己吐出来的,模样狼狈极了。但他咳嗽完了以后,就和先前一般斜倚在虎皮榻上,眉目舒展,悠闲自得,听到金不换的威胁,淡然一笑,说道:“金兄以为我在酒里下毒之前,会忘记事先服下解药吗?”

    金不换又惊又喜,说道:“你刚刚不是说要解这毒,就得连着吃上七天解药吗?你……你吃的是什么解药?”

    王怜花笑道:“自然也是能解这毒的解药。”

    金不换喜道:“好!好!王公子,你把你吃的解药给我,我现在就把你送走,保证魏无牙找不到你。”

    王怜花大笑道:“金兄当我是傻瓜吗?我现在给你解了毒,你转手就把我交给魏无牙了。”

    金不换咬牙切齿地道:“我好言求你,已经给足了你面子,你却半点不知好歹。你此刻已经落到我手里,乖乖地把解药交出来也就罢了,你不给老子解药,以为老子自己找不出来吗?”说着上前去解王怜花的衣服,连撕带扯,几下就将王怜花的上衣脱了下来,王怜花藏在怀里的东西,当然都跟着上衣一起掉到地上。

    金不换见王怜花怀里果然藏着东西,先是一喜,随即呆住。原来王怜花怀中的小瓶小盒纸包,加起来竟有二十三件,有的是瓷的,有的是金的,有的是玉的,有的是翡翠的,有的是嵌珐琅的,有的里面放着粉末,有的里面放着药丸,有的里面放着膏脂。

    这些都是什么东西,王怜花自然一清二楚,金不换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

    金不换呆了半晌,突然跪倒在地,叩首道:“求王公子救我。”

    便在此时,忽听得外面响起哐当一声,像是有人破开了最外面的机关。

    王怜花这间密室建在地下,上面修了一座坟墓,除非事先知道这座坟墓下面别有洞天,否则根本不可能找到这里来。

    王怜花心头一震,心想:“魏无牙这么快就来了?”斜眼去瞧金不换,见他脸上大有诧异和警惕之色,知道他也没有料到这时会有人来,心想:“难道不是魏无牙?那会是谁?”

    只听得咚咚几声,有人在敲屋门,然后门外一个清朗的声音说道:“有人在家吗?”声音中带着几分稚气,应该是个少年,反正无论是谁,都不可能是魏无牙。

    王怜花和金不换同时松了口气,金不换看向王怜花,说道:“王公子,咱们可要请这小子进来?”他现在有求于王怜花,非常乐意在这些小事上假装对王怜花又恭敬,又顺从。

    王怜花微笑道:“那就有劳金兄了。”

    金不换哈哈笑道:“不麻烦,一点也不麻烦,这都是我的分内之事。”

    金不换站起身来,走到门前,伸手去拉屋门,心想来人是个年纪不大的孩子,他能找到这里,已经算他有本事,但是明刀明枪地交战,他必不是自己对手。岂知屋门刚一打开,一只手已伸过来,无声无息,快捷无伦,金不换还没看清外面情形,手指已然封住他身上穴道,然后变指为爪,抓住他的身子,将他拽进屋里。

    金不换又惊又悔,恨不得扇自己几十耳光。先前他还嘲笑王怜花是个初出茅庐的小孩子,以为练过一点武功,就谁也不用怕了,结果自己先是中了王怜花下在酒里的剧毒,不得不为了自己的小命,对他百般讨好,现在又和外面这孩子刚打了个照面,就因为轻敌,被这孩子一招拿下。如今王怜花身受重伤,难以动弹,他穴道被封,不能动弹,他和王怜花岂不都成了这孩子刀俎上的鱼肉?

    那孩子将金不换抓进屋里的同时,自己也闪身进了屋中,然后关上屋门。屋里灯火通明,便在那孩子打量屋中情形的同时,王怜花和金不换也已看清他的长相。

    只见那孩子不过十五六岁年纪,眼睛又大又亮,鼻子又直又挺,嘴唇很薄,嘴角天生上翘,不笑时也带着三分笑意。

    金不换生平不知见过多少英俊潇洒的美少年,先前觉得王怜花面目俊俏,潇洒闲雅,已是世所罕见,但是与这少年相比,王怜花的俊俏风流,又算不得什么了。这少年的身上仿佛有一种魔力,别人只要看他一眼,一颗心就会被他勾住,然后再也移不开目光了。

    金不换只瞧了这少年一眼,脑海中就浮现出一个名字,问道:“阁下可是贾珂贾公子?”

    贾珂这时已经看清屋中情状,只见地上躺着三具尸体,其中一具尸体的右臂还被齐肩斩落,鲜血流了一地,虎皮榻上躺着一个少年,和自己年纪相仿,脸上颈上都沾满鲜血,全身只穿一条短裤,露出胸膛和大腿,胸口上有个紫黑色掌印,他皮肤雪白,更衬得掌印可怖,显然受了很重的内伤。

    贾珂见这少年眉目如画,俊俏难言,脸上的血污非但没有减损他的美貌,反而给他添了几分难以形容的魅力,心想:“难道是这独眼乞丐见他长得好看,就把他骗来此处,杀了他带来的人,逼他从了自己?”

    忽听得这独眼老丐说出自己的名字,贾珂登时有些恶心,心想:“这独眼乞丐一照面就认出我来,不会是打过我的主意吧。”并非贾珂自恋,实是他从小到大,所遇到的因为他的相貌而想对他下手的变态,已是车载斗量,不可胜数。屋里又是这般情形,他没法不去多想。

    贾珂侧头看向金不换,问道:“请教阁下尊姓大名?”

    金不换笑道:“在下金不换,江湖上的朋友给在下起了个外号,叫作‘见义勇为’,贾公子不是江湖中人,大概没听说过在下的名字。”

    贾珂笑道:“原来是金大侠,不知这位兄台尊姓大名?”

    金不换笑道:“这位公子姓王,名怜花。王公子和贾公子年纪相仿,又是第一次在江湖上走动,难免识人不清,交错了朋友。今天王公子请朋友来这里喝酒,结果那王八蛋不仅将王公子打成重伤,杀了王公子的仆人,和陪酒的两个妓|女,还脱了王公子的衣服,把王公子身上的值钱玩意儿都拿走了。

    幸好我回来的还算及时,那王八蛋担心自己不是我的对手,立即跑了,没来得及杀死王公子,只是将王公子怀里的几块宝石揣进了自己怀里。刚刚贾公子在外面闹出那么大的动静,我们还担心是那王八蛋又带人杀回来了呢。”

    贾珂颔首笑道:“原来是这样,只是小弟有一点想不明白。那恶贼既然是为了钱财才对王兄下手的,为何他只拿走了王兄怀中的几块宝石,却不管地上那一叠银票呢?”

    金不换一呆,他向来爱财如命,平时见到银票,一定稀罕的跟看到自己的心肝宝贝似的,绝不可能视若无睹,偏偏他适才急着要王怜花给他解毒,将王怜花怀中的物事掏出来以后,找的也是解药,那一叠银票,他是真的没有注意。甚至此刻听到贾珂提起,他才意识到原来王怜花怀中是有银票的。

    金不换干笑道:“这……这是因为……”心中急速筹思如何解释这一破绽,忽听王怜花道:“贾兄,我和金不换本来是朋友,金不换见我受伤,就将我卖给了魏无牙。魏无牙很快就会来了,你若是不想和魏无牙打交道,那便把金不换杀了,然后我带你离开这里。

    这里有一条密道,直通地下,曲曲折折走上七八里路,才会回到地面。无论贾兄要躲什么人,从这条密道离开,那人都不可能找到你。这条密道在哪里,金不换不知道,只有我知道。”

    金不换见王怜花突然发难,脸色大变,急道:“王怜花是‘云梦仙子’的儿……”一句话尚未说完,突然间寒光微闪,他心口已被匕首刺透。

    贾珂收回匕首,插回腰间,心想:“我当然知道王怜花是谁的儿子!用得着你在这里多嘴多舌!”他真后悔自己出手晚了,本来他和王怜花互利互惠,等到脱离险境,就可以和平分手,各奔东西。可是现在金不换在他面前说破王怜花的身世,除非王怜花和王云梦不在意别人知道“云梦仙子”原来尚在人世,否则王怜花怎会留下他这个知情人的性命。

    贾珂心中郁闷,脸上却不动声色,只当没有听见金不换最后那句话,走到王怜花面前,见王怜花的衣服被随便扔到血泊之中,衣服上沾满鲜血,问道:“王兄,这里可有干净的衣服?”

    王怜花也假装没有听见金不换最后那句话,苦笑道:“若是这里有干净的衣服,小弟早就请贾兄去拿了。”

    贾珂有些为难,说道:“外面天寒地冻,王兄又受了重伤,总不能不穿外衣就出去。可是王兄自己的衣服和这位兄台的衣服都泡在了血里,应该是没法穿了,金不换身上的衣服又脏又臭,王兄穿在身上,若是得了什么病,就不好了。眼下能穿的衣服,就只有这位姑娘身上的衣服了。”说着把王怜花的衣服拿了起来。

    王怜花的衣服泡在血泊之中已经有些时候,早已被鲜血浸透,贾珂将衣服从地上拿起来,鲜血便顺着衣角,一滴一滴地落到地上。

    王怜花本来想穿自己的衣服,他躺在虎皮榻上,看不见地上的情形,这时见自己的衣服已经变成这副模样,登时熄了穿这件衣服的心思。

    要他穿那妓|女身上的衣服,虽然不是不行,但他终究不太乐意,说道:“一般妓|女出来陪酒,都会带上一件干净的衣服,免得弄脏了身上的衣服,就只能穿脏衣服陪客人喝酒。劳烦贾兄在屋里找找她们有没有带衣服过来。”

    贾珂点了点头,在屋里转了一圈,果然在角落里找到两个包袱。拆开包袱,就见每个包袱里都放着几件干净的衣服,除此之外,还有镜子、梳子、胭脂水粉等女子梳妆打扮时会用到的东西。

    贾珂将这几件衣服拿了出来,挑了其中两件,拿到王怜花面前。

    王怜花伸手去接衣服,但是手掌微微抬起,便虚软无力地垂了下来。

    贾珂见王怜花无力穿衣,伸手抓住他垂下的手,帮他将这两件衣服穿上。又在屋里找了一桶清水,浸湿手帕,然后走到王怜花面前,擦去他脸上颈上的血污。

    贾珂见王怜花脸色苍白异常,嘴唇也不见半点血色,俯身将地上这些小瓶小盒纸包和那一叠银票都捡了起来,撕下王怜花的手下身上的一块衣料,将这些东西包好,递给王怜花,又道:“王兄吃过伤药了么?”

    王怜花笑道:“在下自然吃过伤药了,否则现在也没有力气在这里跟贾兄说话了。贾兄,咱们现在就走吧。”

    贾珂笑道:“好。”他见王怜花连衣服都穿不了,知道他不可能自己离开,只能由自己带他离开。想要将王怜花负在背上,但想王怜花现在只怕连搂住自己脖子的力气都没有,就算把王怜花负在背上,自己的两只手一样腾不出空。何况王怜花阴险狡猾,心狠手辣,自己又已知道他的身世,他非杀死自己不可,即使王怜花此刻还不会对自己动手,自己把后背和要害都交给他,也未免太托大了。于是伸出双手,将王怜花横抱起来。

    王怜花端的是个好角色,先前被贾珂换上歌妓的衣服,不见有何挣扎,此时被贾珂横抱在双臂之中,竟也顺从无比,不仅一声不吭,脸上还露出笑容,像是非常喜欢贾珂这样抱他似的,说道:“暗门就在那只红色花瓶前面的那块地砖下面,先去架子上向左转动那只青色花瓶,转到尽头以后,墙壁上会出现一个暗格,格子里有一个铁环。将这个铁环用力推进里面,就能打开暗门了。”

    贾珂一一照做,只听得几下机括转动的轻响,眼前的这块地砖缓缓升起,露出了一个大洞,洞中还有一排石阶。

    贾珂抱着王怜花顺着石阶走进洞中,王怜花又道:“你左手边有个灯台,把灯台向上推,就能关上暗门。”

    贾珂先将王怜花的双脚放到地上,让王怜花靠在自己身上,然后去推左边墙壁上的灯台。灯台缓缓上移,地砖也缓缓下降,顷刻间地砖回到原位,入口消失,地洞中黑漆漆的,只有王怜花手里拿着的一盏油灯,发出淡淡的黄光。

    贾珂将王怜花抱了起来,向前行去,地道一路倾斜向下,行了约莫二丈,地道愈发狭窄陡峭,两边石壁也不复先前那般光滑平衡。和先前那一段相比,这一段竟像是另一伙人挖出来的。

    贾珂越看越觉奇怪,忍不住道:“王兄,你知不知道这条地道会通到哪里?”

    等了一会儿,始终没有听到回答。贾珂一惊,低头看去,就见王怜花闭着眼睛,靠在自己胸口上,他竟然已经睡着了。只是他伤势太重,胸口疼得厉害,所以在睡梦中也皱着眉头,睡得很不安稳。

    他们实在离得太近,近到王怜花的一根根睫毛,贾珂都看得清清楚楚,甚至隔着衣服,都能感到王怜花的温暖的鼻息,落到了自己身上。

    贾珂放轻脚步,让王怜花能够睡得更舒服一点。他继续往前走,越走越感惊异,这条地道确实如王怜花说的一般曲曲折折,可是他已经走了很久了,竟然还是没有往上,而是一直倾斜向下,恐怕已深入地底百丈有余。

    贾珂心想:“这条地道到底是谁挖的?又为什么要挖这样一条地道?下面究竟藏着什么东西?”他又走了十几丈,面前突然出现一面石墙,前面竟然没路了。

    贾珂不由怔住,低头去看王怜花,见王怜花兀自双目紧闭,这时却不好让他继续睡觉了。贾珂将手掌贴在王怜花的肩头,为他推宫过血。

    王怜花登时醒来,见自己竟然不知不觉睡了过去,不由一惊,抬头张望,想要看看现在身处何处,瞧见面前这堵石墙,又是一怔,说道:“你这是走到哪里来了?”

    贾珂听到这话,登时安心,看来是自己走错了路,不是只有这一个出口,说道:“是我走错路了吗?我是沿着地道走的,途中还有别的岔路吗?我都没有发现。”

    王怜花脸色却十分难看,说道:“你一路上都没有发现岔路?”

    贾珂见他这般反应,登时明白:“原来你之前也没有走过这条地道。”

    王怜花皱起眉头,说道:“我只是听人说过,必要之时,可用这条地道脱身,而且那人跟我说,这条地道是能通到地面的。这种在地下挖的地道,怎么会有岔路。”他心中一急,牵动胸口内伤,又吐了口血出来。

    贾珂安慰道:“你别着急,我还记得刚刚走过的地方,大不了咱们在这里待一晚上,明天再回那间密室。我身上带着水和干粮,足够咱们吃一晚上了。”

    如果只是这条地道根本不能通到地面,王怜花当然不会如此着急,他担心的是魏无牙。这样狭窄的地道,他们的轻功施展不开,却是魏无牙那帮老鼠的乐园,如今只能祈祷魏无牙找不到那扇暗门,发现不了这条地道了。王怜花却没法把这一担忧告诉贾珂,免得贾珂不想沦为老鼠的口粮,就把自己交给魏无牙。

    贾珂见王怜花沉默不语,立时猜到王怜花的心思,说道:“你若是担心魏无牙那些老鼠,咱们不如弄些碎石块,搭起来做一面石墙。这样老鼠过来,咱们也有法子应付。”

    王怜花喜道:“这确实是个办法。我看贾兄那柄匕首锋利无比,用来切割石头,一定也很容易。只是贾兄把石头切下来的时候,定要千万小心,若是引得地道崩塌,咱们可就要葬身于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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