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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不是问题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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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缪说,死的问题,是唯一重要的哲学问题!或许爱的问题,才是唯一重要的哲学问题。其实吧,这只是一个不是问题的命题。当一个问题太过沉重,没有人可以回答的时候,它就不能再叫做问题。而是叫命题,宿命的真题。

    没有人不渴望爱,但几乎所有的人,都对爱似懂非懂。也许,情圣是懂的吧。曾经我眼中的近代情圣,就是那个开创了清华大学哲学系的金岳霖。民国女神林徽因,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个男人。诗人徐志摩,建筑家梁思成,哲学家金岳霖。在诗歌和哲学的双重追求下,她却毅然选择了建筑。建筑的三要素,坚固,适用,美观。或许这才是,值得拥有的爱情。

    徐志摩可以为她,抛弃怀有身孕的结发妻子张幼仪。也可以因为追求未果,转而狂追陆小曼。梁思成可以爱她爱得呵护备至,也可以在她去世后,很快就和一个比自己小了27岁的女人在一起。当林徽因告诉梁思成,她同时爱上了他和金岳霖的时候。梁思成经过一夜艰难的抉择后,认真地对她说,你是自由的,如果你选择了他,我祝你们幸福。

    林徽因把这句话告诉了金岳霖,金岳霖却说,思成是真正爱你的,我不能伤害一个真正爱你的人,我应该退出。此后的金岳霖,一直跟他们比邻而居。甚至当他们吵架时,都是找他去调节。他把这份爱埋在心底,一直默默地给予林徽因,无微不至的关怀。我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爱。它竟然可以如此的包容,它竟然可以如此的超越。

    林徽因去世多年后,金岳霖也已发如霜雪。有一天,他忽然邀请至交好友到饭店赴宴,众人大惑不解。他控制着自己的情绪,慢慢地说,今天,是徽因的生日。在座的人,无不唏嘘感叹。在他八十高龄时,有人拿来一张从未见过的林徽因照片,请他辨别。他凝视许久,浊泪欲流。紧紧捏着照片,竟像小孩儿一样,求情似地说,给我吧!

    他为林徽因写的挽联是: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她就是他永远的,人间四月天。我很想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没有那样的千寻瀑?还有没有,那样的四月天?那么,谁是谁的千寻瀑,谁又是谁的四月天?看到这些片段,从来不相信永远的我,几乎差点就相信了永远。

    如果林徽因嫁给了金岳霖,那她会不会很幸福,很幸福呢?她对梁思成说过,你给了我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我将用我的一生,来偿还。可是,金岳霖呢?晓威说,他是默默地给了林徽因,所有生命中的,不能承受之轻!可是他也疑惑,金岳霖虽然因她一生未婚,但同时也有不少情人。这个又算,怎么回事儿呢?难道身和心,还可以分离?

    我不是金岳霖,也不是哲学家。可我一直都在问自己,我可以像金岳霖那样,爱着一个人吗?如果那个人,是语嫣呢,或许我可以。是的,我用了“或许”,而不是“一定”。但很多时候,“或许”和“一定”,根本就是一个意思。比如一个女孩儿对你说,或许,我不爱你了。你就要明白,她一定是,不爱你了。

    大学的爱情似乎有种宿命,一毕业就魂飞魄散,李西也没能逃过这个宿命的掌控。上学期他男友还信誓旦旦地说,毕业后要和她一起,永远留在丽江。可是刚毕业,他就一个人卷起铺盖,溜回了广州老家。李西一个人留了下来,在束河古镇的酒吧里做了一名歌手。这个世间所有的爱,几乎都败给了时空。太快和太慢,都不会美满;太长和太短,都没有希望。

    晓威循环播放了一学期的《你知道我在等你们分手吗》,终于换成了《我可以爱你吗》。自从李西去了束河,他也开始每天下午放学后,跑步去束河一趟。陪李西聊聊天,散散步,还经常给她带些零食吃。他从16点半待到19点半,然后再跑回来上晚自习。天天如此,好像不知疲倦。看他这么坚持不懈的,我都快被感动了。

    周五晚上没有晚自习,有一次他拉着我一起去束河,说去看篝火舞会。那个篝火舞会,每周五都会在束河的四方听音小广场上举行,可我从来没有去看过。经不住他的死缠烂打,于是就答应了。晚上的束河,看起来更有风致。我正要仔细品味,他却直接把我带到了李西所在的酒吧,没有一点去看篝火的意思。

    酒吧的建筑全是木头的,上面点缀着一些东巴图案和零星饰物,看起来古典神秘的样子。天还没黑,所以里面还是空荡荡的。一个角落里摆着一架钢琴,几个架子鼓。一眼就看见李西,正坐在旁边一把椅子上,抱着一把吉他发呆。看到我们,她微微笑了笑,向我们招了招手。

    我们走过去坐下,我问:“学姐,你为什么要在这里啊?”“我喜欢唱歌啊,听晓威说,你也很喜欢呢。”“嗯,喜欢啊。”她问我:“你会弹钢琴吗?”“不会。”“吉他呢?”“不会。”“哦,难道你不喜欢乐器吗?”“我只喜欢中国的乐器,比如洞箫古筝二胡什么的。不过,我也算会吹竖笛吧。”“竖笛?你会吹什么歌?”“额,就只会吹两首歌。”

    她好奇地追问:“什么歌呢?”“哈,一首《摇篮曲》,一首《兰花草》。还是小学五年级时,音乐老师教的。”“额,好吧。”她又问我:“那你会跳舞吗?”“额,跳舞?”“怎么啦,你不喜欢吗?”“不是,我只是特别讨厌交际舞。一个陌生男人搂着一个陌生女人,勾勾搭搭的,很多小三儿就是这样诞生的。不过我很喜欢街舞,跳起来很嗨呀,锻炼身体不错!”

    她笑问:“那你会不会跳舞呢?”“会啊。”“什么舞?”“嗯,兔子舞。”“呀,挺厉害的哦!” “哈哈,兔子舞是小学六年级时音乐老师教的。都是过去式,现在啥都不会了,只会走路!”“额,这样啊。”我说:“学姐,你今天怎么老是问这些啊?她说:“因为我知道你喜欢文学,所以觉得你应该也喜欢音乐。”“是啊。”

    “那你对文学和音乐,有什么感觉呢?”我想了下说:“我觉得,它们给人们提供了一个可以暂时栖身的,玉龙第三国。”“玉龙第三国?”“对。当你在现实世界中迷茫时,就可以向它们寻求一些生命的意义,作为依靠。但那是一时的,它们所给的意义,最终还是要和生活融为一体。否则,也只会一辈子沉浸其中,无法自拔。总的感觉是,痛,并快乐着!”

    她听了点点头:“真的是这样呢。那,你会不会写歌啊?”“学姐,我连五线谱都不认识哦。写歌词没问题,但不会谱曲啊。”她眼睛一亮:“没关系,我很想唱自己原创的歌。你帮我写几首歌词,我来谱曲,好不好?”“这个嘛,我试试!”“真的,我是说真的哦!”“真的,我从不会骗漂亮的女孩儿。”“额,为什么?”“哈,就让她们骗我吧。”“哈哈。”

    她拿来几瓶风花雪月啤酒请我们喝,然后告诉我,写三首歌词就够了。我的qq空间日志里,正好有随手写的三篇小文章,稍微改一下就可以了。她却说一首是关于丽江的,另一首关于束河,还有一首关于玉龙第三国。那晚跟李西告别后,走在飞花触水的小河道边,我问晓威:“那个,你真的喜欢学姐吗?”

    “喜欢。”“有多喜欢?”“好喜欢。”“好喜欢是多喜欢?”“好好喜欢。”“得,我不问了。这样说吧,以后你愿意为她留在丽江吗?”“愿意!”“你愿意为她去死吗?”“我不会平白无故地去死,但绝对可以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为了保护她而选择自己去死!”“那你能包容,她的过去吗?”“我,只能说,尽量!”

    旅院的传说,想忘记一个人,那就去束河。可是我来了束河,水面上都是她的身影,星空里都是她的眼睛。我没有忘记语嫣,反而记得更清。有人说爱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瞬间。忘掉一个人,却要一辈子。后半句我认同,前半句有点坑。日久生情,为心之倾;一见钟情,为色之倾。

    还有人说,爱上一个人需要多久。那么忘掉一个人,也需要多久。我不相信,因为金岳霖爱上林徽因,并没有多久。但却终其一生,也没能够忘记。晓威告诉我,念念不忘,就是因为念念,所以才不忘的。当你不念时,也就会忘了。可是他没有,也无法告诉我,怎样才能够,不念呢?

    那晚回去,我第一次在丽江失眠了。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直到凌晨2点多,还是没睡着。索性披上衣服搬个板凳,在阳台上坐着抽烟。把孙黄的两包烟一次狂抽完,心里已经做好迎接暴风雨的准备了。我甚至能想象到,那家伙看到空烟盒时的表情。肯定是臭嘴一张,大骂一声:“擦,你这人渣儿!

    4点多时,晓威起来去卫生间。那时天还是很黑的,只有外面几盏稀疏的路灯。他走到阳台上看见我,先是惊得退了一步,然后又上前踹了我一脚,张嘴就骂:“大爷的。半夜的不睡觉,想吓死我啊!”我二话不说,转身进了卫生间,把门反锁上。他在外面叫着:“我错了,开门,开门啊!灿哥,我真忍不住啦!”

    我抑扬顿挫地缓缓说:“你就在,阳台上,解决吧。”他不要脸地说:”那可不行啊,我这么有素质的人!”“擦,你竟然有素质?那棒子还知道无耻呢!” “好吧,你赢了,快说条件吧!”“很简单,四包烟!”“一包!”“三包!”“两包!”我心想,就知道你会这么砍价,爽快答应:“好,成交!”开了门,他立刻进去。

    我坐在小板凳上,继续抽着最后剩下的一支烟。他出了卫生间就奸笑一声,然后把卧室和阳台之间的玻璃门反锁了。我拧了几下踹了几脚都打不开,他得意地看了看我。还跳了一下圈圈舞,然后就爬上床了。等把那只烟抽完,已经快5点了,离开灯还有1个半小时。坐得时间长了,就觉得阳台有些冷。

    还好天无绝人之路,他锁了门却忘了锁窗户。我打开门边的大窗户爬了进去,上床踹了他两脚,才爬到自己床上睡觉。实在不知道怎么搞的,竟然还是睡不着。可能是哪个女孩儿太想我了吧,真是的,这大半夜的想我干嘛呢。于是又爬下床,拿起书柜上四季不空的酒瓶猛灌了几口,再慢悠悠地爬上去。

    晓威嘟囔着:“擦,原来喝酒,现在又抽烟。你小子,迟早被尼古丁和酒精给毁了!”我不理他,晕乎乎地钻进被窝。那一刻,我觉得睡觉真好。挺欣赏某人说过的一句话,生命中,没有什么绝对禁忌的东西!翘课是,抽烟是,喝酒亦是。尼古丁算什么?酒精又算什么?哥喝过地沟油,吃过瘦肉精,连三聚氰胺都不怕!

    抽烟喝酒,有害健康?我们太中史上,最伟大的历史老师张新良先生。曾转述过一个即使不能流芳百世,也会遗臭万年的黑段子。他说:很多人不喝酒不抽烟,活不到73。mxx,不喝酒只抽烟,活到83。dxx,既喝酒又抽烟,活到93。孙元良,吃喝嫖赌带抽烟,活103!

    我很认真地思考过,也许自杀并不是余生唯一的选择。或许上天早就给朕安排好了,搞个地震,弄个海啸,出个车祸,染个性病啥的。加缪还说过,现代人所必须面对的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究竟该不该,自杀!很多的哲学家,其实都讨论过这个问题:在这个世界上,应不应该自杀?这是最深入的,哲学思考,很多人都应该思考。

    如果死掉的时候,我们的身体、心灵和精神,什么都没有了!那生命,究竟有什么意义?从出生到死亡,只有很短的时间,那一切还有什么意义?哲学的问题太深奥了,就留给哲学家去思考吧,但我可以直接去实践啊!或者就自己作吧,作到死为止。让酒精和尼古丁毁了,也不算太糟糕。我的要求也不高,活到33就好。这个世界,就当我,从没来过。

    “给了你的心,你没有留住。而它却迷了路,再没回到我的胸口。”早自习时,我总是坐在一个固定的窗子旁,这是窗内台子上的一句话。每天都能看见它,每次看都有不同的感觉。这句话,真的很心碎。墙壁上,窗台上,甚至公共卫生间的隔板上,都有很多类似的文字。在其他人看来,那可能是乱涂乱划。在我看来,那都是旅院的,名胜古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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