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第一年之前
大光耀历891年。
被封印了两百年的魔族自深渊复出。
此时的人类,已经在光明神殿与神母的庇护下安逸了太久,王国几乎要把这个深渊之下的可怖种族遗忘。只有那些白发苍苍、牙齿松动的老者,才会不厌其烦地在孙辈面前讲起恶魔的故事。
“它们的头顶有着巨大的盘角,身上遍布丑陋的鳞片,还有尖利的爪和牙齿但最可怖的是,这个种族有着一颗天生残忍邪恶的嘿,听着,听着,小东西。你再哭,晚上就有魔王来把你抓走,吞到肚子里”
“爷爷骗人爷爷骗人妈妈说,魔族早就被关在深渊里面啦,魔王早就死啦”
“噢,小东西,你不知道魔王会复生吗”
“那也会有神子大人再次杀掉它的,歌里都这么唱”
风沙裹挟着血的气息,钻过土墙之间的断壁。
“复生”的魔王正百无聊赖地坐在大帐正中,他有着曳地的漆黑长尾,以及一对过分吸引视线的残角但除此之外,他的面庞年轻,五官深邃。如果不是个生长着鳞片的异族,看到他的所有人都必然会惊叹一句英气。
此时,他正用指甲尖蘸着红墨水,在羊皮地图上画出一道血红的线从深渊,纵横到王城。
大帐外面突然响起了一阵阵哀嚎声,血味也变得更重。
那并不是在交战,而是在处刑。
自从阴冷黑暗的深渊里爬出来,踩上这富饶温暖的土地之后,这群魔族简直像是疯了,一路烧杀劫掠,根本压制不住。
昏耀狠狠处理了一批胡作非为的士兵,小错断角,大错砍头,这才勉强找回一些军纪。
“没办法,”首领贞赞坐在旁边,“我们深渊的勇士,不像人类那样懦弱贪生,可太不怕死的家伙有时候也难管”
说到这里,这位身材壮硕的中年女魔眼前一亮,说“啊,说起人类,我的亲卫昨天抓了一个好看的人类献给我。”
“哎呀,我可从没见过这么细皮嫩肉的小家伙。脾气也可爱得很,尤其是冲着我无助地哭喊的时候我都忍不住想将他带回深渊里养了。”
昏耀忽然抬头“人类也能带回去养”
他似乎一下子有了兴趣,扔下手里的地图,坐直了问“怎么养”
贞赞摇头“养不久,养不久不过嘛,能多品尝几个月也不错。”
好啊,原来贞赞也不会养。魔王扫兴地把脸转回去了。
不过也是,在绝大多数魔族眼里,人类再漂亮也是漂亮的贱皮猪,如果带到深渊,大概也就是个被当成畜生养的命运。
看来,如果想要学习怎么把人类养得久,还得自己下功夫,魔王暗想。
在王的授意下,魔族大军选择了最冒险的战略。
这群素来好战的异族,却并未在任何一座城池下久留,直接往人类国土的中央纵深而去。
昏耀将魔族大军带出深渊之前精挑细选了两个月,最后配备的全是最健壮的角马和最娴熟的骑兵。如果全力奔袭,人类军队的坐骑根本追不上。
对于这种高速行军,首领瓦铁率先不满起来。
“吾王。”他喊,“为什么不允许攻打城池我的勇士们都疲惫了,需要美酒和鲜肉”
昏耀骑在角马上,回头看向被抛在后面的城池轮廓,冷笑道“靠近深渊的那几座边城,都隐隐有光明法力的气息有人提前做过准备。你想送你的勇士们去死吗”
首领黑托尔大声嚷嚷“吾王,人类的法力有什么了不起难道还能比得过我们魔族的魔息何况就那点法力,最多就是一个防御阵。单靠我黑托尔一个,也能给它锤烂”
昏耀指了指自己的断角“有的人类早在七年前就知道来射魔王的角,深渊周围的几座城池会毫不设防”
“至于美酒和鲜肉,”魔王扬头,眯眼让日光洒在脸上,“最美的酒,最鲜的肉,都在人类的王城。那里的好东西,才配得上我们的勇士。”
那天傍晚,魔族大军在一片荒郊安营扎寨。四周没什么人烟,附近只有一座空荡荡的小神殿。
黑托尔指着金灿灿的光明神母像,率先大声嘲笑“这群愚蠢的人类贱猪,居然把神殿修得富丽堂皇,好过自己住的房子”
“现在呢,也没见什么狗屁光明神来拯救这群可怜的信徒啊”
那座神像很快被打烂了,惨兮兮地只剩半个身子。魔族们将神母金像往外面的荒郊野岭里一丢,自己轮换着坐上神台,嬉笑耍闹起来。
昏耀没掺和这场无聊的闹剧,他看扎营已毕,就骑上角马,点了十几个亲卫亲自出去勘察。
回来的时候火烧云铺满了天际,那座被魔族占领的光明神殿里,有人在颤颤巍巍地唱歌。
由于一些众所周知的过往,魔王对光明神殿总是比寻常魔族惦记得更多些。他寻思是不是哪个神职人类来不及逃走被抓了,顿时有了点兴趣。
昏耀吩咐亲卫先回大帐,自己连坐骑都不下,直接纵马而入。
结果却令他有些扫兴。
里面唱歌的并不是这座神殿的神职。而是贞赞之前提到的人类俘虏一个长得十分白净秀气的男人,或者说男孩儿,看起来只有十八九岁。
他被套上了一身不知从哪里抢来的,光明神殿长老的雪白长袍。两个魔族摁着他,逼他跪在地上。
首领贞赞坐在原本神像所在的位置,一边喝酒,一边挥舞着马鞭,似乎是在逼这男孩唱歌。
小家伙脸颊肿得厉害,身上也被抽出了几道血印子,含着泪水的眼里满是仇恨。他倒也有几分难得的骨气,正大声唱
“在那雪山的极北,黑暗的深渊下方,
繁衍着丑陋的魔族,与至邪的魔王;
火焰将其孕育,锻出贪婪的心腔,
残忍、冷酷与狡诈,化作尖齿、硬鳞与利爪,
那本是罪与孽的血脉,恶的同胞;
神母将其封印,在迦索的边界上,
直至恶魔重生,战火烧穿了城墙;
带来死亡的阴影,无尽的悲伤,
子民渴望拯救,哭声令人断肠”
昏耀就是在这时纵马进来,挺拔的身形被夕阳镀了一层金红光边。
他穿了一身轻铠,落地时铿锵作响。原本又笑又骂的魔族们全都吓得腿软,再不敢胡闹了。
本已半醉的贞赞瞪大眼睛,像是屁股着火似的蹦了起来“吾吾王”
那人类少年也愕然瞪着昏耀,似乎没有想到传说中的“邪恶化身”是这个样子,脱口而出“你你就是魔王”
“丑陋的魔族,与至邪的魔王”
魔王随意卸了甲,把在外面听见的歌词缓缓咀嚼过一遍,幽幽道“唱得挺动听。”
贞赞的脸上当即恼羞成怒地涨红了。她对这个年轻男人还新鲜着,连他那过于文质彬彬的抗争也能看做猫抓老鼠的乐趣。
但她没有想到,如此大不敬的歌曲居然被王听了个正着,这简直是不敢想象的失礼
“该死的贱猪舌头生疮的乌鸦”她双眼血红地骂了一声,气势汹汹地抓起马鞭,“就该早早活扒了你的皮”
昏耀却不仅不在意,还拦下了贞赞的鞭子,对那少年说“继续唱。”
贞赞“吾王”
昏耀“听我的。”
少年的表情变幻两番,很快便找回了憎恶与仇恨的情绪。他冷笑一声,扯开颤抖的嗓子,继续高唱起来
“继承母神的意志,神子拉开了长弓,
射杀邪恶的魔王,在冰封的高崖上;
啊,我全知全能的神母啊,我光明的金太阳;
光芒照耀大地,
驱逐了罪与孽的血脉,恶的同胞,
子民含泪欢庆,为那到来的春光
神母啊,神母
恶的同胞,恶的同胞,
终将消亡在这大地上”
这首歌到这里,终于唱完了。
那歌词越到后面越过分,周围的魔族早已心惊肉跳、噤若寒蝉。
昏耀正眼都不瞧他一个,懒散道“挺熟练。这首歌,你唱了多少年了”
少年挺直了腰板,恨恨道“我们卡温村的村民,代代从出生起就会唱。杀了我吧,你们这些恶魔的结局,所有人都知道,不缺我这一个”
代代,昏耀不屑地嗤笑。心想这小子姑且不论,但他的父亲学会唱这首歌时,自己大约还没降生。
原来在这片阳光普照的土地,有不知道多少人从他降生前就开始唱着歌咒他死。
很可惜,神子射杀魔王的大计并未成功。那就轮到这群爱唱歌的人类,来仔细体会一番什么叫“死亡的阴影”、什么叫“无尽的悲伤”了。
首领贞赞十分不安,坚称要将这个侮辱王的家伙处以极刑。昏耀反而拍拍她的肩膀,说“行了,行了,别在我面前装模作样。你们几个首领当年咒我的时候,用词可比他恶毒得很。”
说完,魔王便径直走出去了。最后留下一句“我们不会在人间久留,难得爬出来见一次太阳,提心吊胆的干什么玩得快活点就行了。”
但最后,那个年轻男人不仅未被贞赞带回深渊,还捡回了一条命。
那是因为王城之战后,圣君兰缪尔以自身的臣服为代价,请求魔王释放所有被魔族大军俘虏的人类子民。
昏耀本来也没打算允许魔族将大批人奴带回深渊。不客气地说,与狡猾的人族相比,魔族们的脑子确实有些一根筋。
首领、祭司之类的大魔还好,那些吱哇乱叫的劣魔们只能用蠢笨来评价。让人类进入深渊,或许一时掀不起风浪,但容易埋下隐患。
因此他顺水推舟地答应了兰缪尔的请求,同时也成为了深渊里唯一拥有人类的魔族。
至于那个被贞赞首领玩过的少年,早就被昏耀丢在了记忆的不知道哪个角落里。
直到七年的波澜壮阔之后,仿佛终于风止浪息迎来结局的时候。
那首浸满了仇恨的歌曲却突然死灰复燃,像个冤魂般在魔王的脑中回荡起来
和兰缪尔在深夜独自弹拨的旋律,冰冷地重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