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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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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寒冬过去后,大小各个部落的首领就要赶来王庭觐见魔王。

    自古以来,每一次的王庭觐见都会流血。

    这是一场暗中较量,不仅发生在王与首领之间,也发生在首领与首领之间。势力深厚的三大部落伺机而动,而那些零散的小部落则需要为自己找好阵营总之,是个挺令魔头痛的大事。

    昏耀一边做准备,一边每晚不厌其烦地在兰缪尔耳边叮嘱,近一个月都不要在窗边乱晃。

    “你要认识到自己的过分美丽,”对于这一点,魔王倒是从来不吝啬夸奖,“如果被那些外来的首领瞧见,还不知道会给我惹出什么事。”

    兰缪尔立刻小幅度地点头,展示出很乖巧的样子。

    昏耀很满意,转天就将几捆细绳和一把骨片扔到他跟前,让他编着玩打发时间。

    深渊里没有人间那么多的奇珍异宝,魔族多配骨饰。

    色泽鲜艳的石头磨成珠子,再添上兽骨、贝类,甚至是先祖的残骨。将这些用绳结串起来,挂在胸前,或是系在发辫间。

    兰缪尔从未亲自动手编过这种东西,他无从下手地捧着那些骨片,问“吾王可否允许奴隶先去向工匠请教”

    昏耀“这都不会。”

    兰缪尔“奴隶确实不会。”

    结果那天,昏耀呆在宫殿里教他编了一个下午的骨饰。

    之后一段时间,魔王总是能看到他的奴隶在认真地做工艺。

    兰缪尔会将银灰长发如魔族那样编起来,赤足跪坐在地上,简陋的麻衣也不能掩盖一身光华。

    有时不慎被尖锐的骨片划伤了,他皱眉将手指含到嘴里,用舌尖抵着伤口止血。过了会儿,仔细地确认不再流血了,再重新拿起一颗新的珠子。

    可爱,魔王悄悄偷看并心想。

    他偷看了大概半个钟,忽然觉得不妥自己怎么能天天觉得仇人可爱

    兰缪尔摆弄了半天,有一个绳结怎么也系不上。他犹豫了一下,低头用唇艰难地叼起一侧,换成双手来系。

    昏耀决定不纠结了。可爱就是可爱,这和长得美一样,是无可辩驳的事。他恨兰缪尔,不妨碍他承认这个人可爱。

    兰缪尔学得快,审美又比粗俗的魔族高出不知多少倍,等到各个部落的首领陆续出现在王庭的时候,已经能做出十分美丽的饰品。

    他将其中最精美的一串骨饰胸链献给魔王,笑着说“您可以把骨钥挂在中间了。”

    昏耀大为皱眉,心想这奴隶实在狡猾。如果把骨钥做成胸链佩戴,他岂不是天天要把骨钥带出去那也就等于要天天把兰缪尔带出去

    这家伙,嘴上装得乖巧,其实果然还是想出去

    魔王似乎没有意识到,兰缪尔从来也没说过,希望他日日贴身戴着这串骨饰。

    转天,兰缪尔就被昏耀带到了王庭觐见的大典礼上。

    当魔王带着他的人类奴隶踏入森严的大石殿时,下方无数首领和护卫们看到兰缪尔,都露出了情不自禁的惊艳之色。

    “天啊,昏耀吾王。”

    首领贞赞率先赞叹,“您的人类奴隶实在美丽”

    昏耀大笑一声“那是当然”

    他内心简直爽得不行,连建立自己的王庭时都没有过如此之大的满足感。要很努力才能保持威严,不至于在首领们面前得意地摇尾巴。

    魔族的部落之间习俗差异很大,有的首领将鳞片涂得五彩斑斓,有的首领在尾巴上系着叮当作响的骨铃,还有的盘角上插满鸟类羽毛但无一例外都是体格健壮、双角雄伟、煞气腾腾的大魔们。

    大祭司塔达将鼓声敲响,高喊“远来的首领,觐见王庭之王”

    首领们就齐声发出低吼,半跪下来,割开额心并将血涂抹在鳞尾上。

    “吾王”

    他们声如震雷,“吾王”

    在兰缪尔看来,魔族的仪式无一例外,都充满着野性与蛮荒的气息。

    年轻的祭司端上烧热的酒,魔王先与诸位首领共饮,随后便进入分食的环节

    侍从依次献上巫骨虎的心脏、死狼的肝脏以及角马的肺脏据说,它们分别象征勇毅、智慧与不屈再由魔王亲口选出三至五位部落首领们,赐其与王分食的荣誉。

    兰缪尔站在魔王的兽骨王座后,他盯着那些血淋淋的脏器,只觉得浑身发麻。

    他忍不住小声问“生吃吗”

    昏耀刚抓起一颗滴着血的虎心,闻言回头,眯了眯眼“尝一口”

    兰缪尔脸色青白,飞快地摇头。

    昏耀笑了,他伸手,用染血的拇指随意地在人类的嘴唇上一抹,留下一道摄人心魂的殷红“真娇贵。”

    接下来的十几天,兰缪尔的脑子因接收了太多崭新事物的冲击而变得乱七八糟。

    比如,他不懂怎么前一刻还是一对一的摔跤,转眼间两个部落就一拥而上,不死不休地打起来了,旁边还有一群看热闹的魔族在兴奋地叫好;

    也不懂为什么魔族会一言不合就在野外合化起来,篝火把两条纠缠的滑腻身影照得亮堂堂的,放肆的叫声传得老远。

    这种极度野蛮的残杀与交媾刺激着兰缪尔的神经。另一个问题也接踵而至他吃不下连毛带血的生肉,也喝不了魔族的烈酒,但觐见期间居然没有别的饮食。

    幸好昏耀还算照顾他,在应付那些首领的间隙,能记得给他弄点熟食、羊奶以及粗饼。

    “觉得怎么样,是不是还是呆在宫殿里舒服”

    夜晚,魔族们渐渐散去了。昏耀搂着兰缪尔坐在噼啪燃烧的篝火旁。

    “会适应的。”兰缪尔摇头,他的面上带有疲惫之色,但神情却很平静,“奴隶已经身在深渊了。终有一日,这里也会成为我深恨而深爱的地方。”

    昏耀不说话了。

    他借着火光深深地凝望人类的侧脸,兰缪尔眼角下的那枚紫色鳞片在火光中闪烁,亮如泪滴。

    “记得时刻跟在我身边。”魔王低声道,“别乱跑,别惹事再忍几天,就结束了。”

    当时的兰缪尔还不明白,昏耀口中的“惹事”是指什么。

    直到四天后,魔族们开始了以夸耀武力为目的的肉搏角斗。

    当昏耀走上角斗场,与另一个虎背熊腰的大魔开始打起来的时候,兰缪尔忽然感觉到有魔族的鳞爪在不怀好意地摸他。

    他侧眉回头,看到一个首领满脸邪笑,眼神像渴切的毒蛇。

    而不远处的异部落魔族们,也都用一种看热闹的表情嬉笑着指指点点。

    “真是只漂亮的人皮猪。”

    那些魔族小声说“吾王太不厚道,当年怎么说也不让我们把人奴带进深渊,自己却养了这么个风情万种的小家伙”

    兰缪尔几乎不敢相信自己在遭遇什么。首领的爪子从他的脊背一路往下,在腰际狠狠掐了一把,紧接着又要往腿间的地方滑落。

    他面色冷了冷,下意识要起身,却被魔族仗着蛮力按了回去。

    “你最好别出声,贱猪。”那首领坏笑着说,“要是我们敬爱的断角魔王,被他的奴隶害得一个分心死在角斗场上,那可就有意思了。”

    “”

    兰缪尔盯着那位首领腰间别的短刀。

    心里想起的,却是昏耀强调的那句“别惹事”。

    他沉默地垂下眼眸,心想怎么算惹事

    如果魔王的奴隶被首领强行抓去合化了,是不好的事吗

    还是说,如果王的奴隶拔刀捅伤了前来觐见的首领,那才是更不好的事

    魔王的部下就在不远处,却对这里的骚动无动于衷。在深渊,奴隶被这样对待,是不是很正常

    他对昏耀承诺了“会适应的”,现在是否也是应该“适应”的范畴

    兰缪尔心里忽然十分茫然。他对深渊,对王庭,对昏耀的了解还差得太多。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但那个大魔并没来得及真将他怎样。

    昏耀结束战斗的速度显然超出了他们的预想,看到魔王向这边走来,作恶者和旁边几个嬉笑的魔族飞快作鸟兽散。

    只有兰缪尔还僵硬地坐在原地,银发凌乱,眼神迷茫地看着停在自己面前的那道身影。

    “王”他小声说。

    昏耀扯着兰缪尔的胳膊把人拽起来,森然四顾“谁刚刚碰他”

    周围噤若寒蝉。

    魔王问他的奴隶“为什么不喊我”

    兰缪尔想了想,觉得如果实话实说自己担心影响他,以昏耀的脾气必定要别扭。所以轻声道“在适应。”

    兰缪尔并不能察觉这句话背后蕴含的威力,出口后才发现魔王的面庞瞬间变得阴鸷,眼眶里隐隐爬上了红丝。

    昏耀咬了咬牙,呼吸粗重“你”

    魔王的心脏被一种从未有过的痛楚咬了一口。

    他不知道为什么,是觉得自己的蚌壳不应该被粗暴地撬开吗,还是觉得曾经高贵圣洁的宿仇不应当顺从于这种侮辱

    是什么都无所谓了。

    昏耀喉结滚动一下,沉声问“是谁”

    兰缪尔看向刚才那位首领。

    大魔的表情有些尴尬,但也没当成多大的事,讪讪地笑道“哦,吾王不要怪罪,您的奴隶不太懂规矩,他对,他扭着屁股诱惑我”

    他向周围吹了个口哨“是吧,你们都看到了。”

    魔族们哄堂大笑,连连点头。

    昏耀向那个首领走过去时,后者还在耸肩“吾王总不至于为了一个人类奴隶,对您的血脉弟兄太过苛”

    话音未落,魔王的鳞爪就“噗嗤”一声捅穿了那家伙的脖子。

    兰缪尔倒抽一口冷气,被血浇了满身满脸。紧接着,这位首领的十几个亲卫发出如丧考妣的惨叫,纷纷拔刀杀了上来。

    这下全乱套了。昏耀把他往后一推,眼都不眨地迎上去。魔王这边的护卫们看着打起来了,也加入战局,很快尸体就横了一地。

    战斗结束时,那首领还没咽气,正捂着喷血的脖子瘫在地上爬。昏耀又走上去,将这个倒霉蛋踩在地上,慢条斯理地将其四肢和鳞尾都活生生扯断,才肯放他解脱。

    兰缪尔从没看过如此血腥又如此突兀的虐杀,脸色青白,差点没吐出来。

    那些外来部落的魔族都被吓破了胆,瑟瑟不敢动弹。

    在无数恐惧的目光之中,浑身浴血的魔王走到人类的身前。

    “兰缪尔,你要适应的是这个。”

    昏耀恨恨地将掌中的血抹在他冷汗涔涔的脸上、脖颈上和手臂上,像是惩罚,又像是要以此洗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是我,”昏耀偏执地盯着他,“不是那些渣滓。是我。”

    那天晚上,兰缪尔从篝火燃起开始劝,一直苦口婆心地劝到篝火熄灭,才总算让魔王打消了将那些最初看戏的部下们也一起砍头的想法。

    随后,昏耀把人类抓到水池子里洗浴,反复洗了三遍,才嗅不到血腥的气息。

    兰缪尔也抬起胳膊闻自己,若有所思地说“魔族好像都带一点血味,您身上也有。”

    昏耀“你又不是魔族。”

    兰缪尔无可奈何“那您往我身上抹什么血呢”

    昏耀不吱声,拿了毛巾将兰缪尔的长发擦干,又听见奴隶忧心忡忡地问“接下来您想怎么办”

    一个部落的首领和随从亲卫,全死在王庭,居然只是为了一个人类奴隶兰缪尔依据常理推断,觉得这得是个大麻烦。

    但昏耀显然不那么想,他甚至以为兰缪尔在问要如何处理尸体才妥当,于是回答“可以烧出骨头,挂在我的宝库里。”

    “”

    兰缪尔很难接话,只好闭上嘴,数着从自己额前发丝上往下掉的水珠子。它们圆润而晶亮,透过夜幕看过去很像黑色的珍珠。

    忽然,昏耀凑过来在他耳后又嗅了一下,说“好了,你还是要干干净净的。”

    很奇怪。很多年后,无论是令人作呕的猥亵,还是过分刺眼的杀戮,兰缪尔都记不清了。

    但他还记得这个在浴池的夜晚,昏耀从后面给他擦着头发。

    当第十七滴晶莹的水珠从眼前坠落的时候,那位满身血腥的魔王在他耳后认真说,他要干干净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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