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妈的权限狗!
器宇轩昂的阁楼,正门中央挂着一颗红灯笼,一左一右两座石狮子脚踩着绣球,昂首望着这颗红灯笼。
此处便是总务司,总务司旁边便是飞云商会。
一座石狮子立在飞云商会的旁边,这也算是他们借了总务司的光。
李墨还未走进便听得飞云商会的家丁阿旭又在抱怨:
“哎,少爷到底又去哪了呢?”
待三人走进,他的口音又变成。
“哦!原来是两位老爷和烟绯小姐啊。”
“请问三位来此有何贵干?”
在他说话的时候李墨凝视着他的脸。
当他说到烟绯小姐的时候,他的脸色突然变的黑了一下。
煞是有趣。
站在李墨傍边的申鹤戳了戳他的肩问道:
“他为何要叫我们老爷?”
这话被耳朵尖的阿旭听了去,连忙上前解释道:
“没错,是称呼您。我这做下人的已经习惯了,毕竟飞云商会进进出出的十有八九都是大老板,嘿嘿。”
“而且我们家少爷也嘱咐过,做生意一定要学着对谁的都客气…”
“以貌取人的话,没准哪天就会惹上大人物。”
“这也是飞云商会一向遵循的商道吧,哈哈。”
申鹤听后若有所思:
“原来如此,对谁都要客气吗?”
“那,李墨老爷?”
李墨听着她的话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苦口婆心地劝说道:
“申鹤啊。”
“这种话你以后别学。”
“用你正常的口吻和我说话就好。”
申鹤点头。
烟绯看着二人,无奈地摇了摇头。
所以才说这俩人都是外行嘛。
在敌人(对手),面前还敢表现的如此放松。
也罢,就尤我烟绯律师出马,给他们展示下什么才叫真正的律法之道!
带这种想法,烟绯挺胸上前,
“阿旭先生,我们这次是有事情想要调查。”
“哦?”
阿旭扬了扬眉。
“烟绯小姐此行是来调查什么?”
“本商会如果有线索,肯定会全部奉上。”
“那么。”烟绯清了清嗓子:
“根据璃月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关于取证程序的规定。”
“与第一百零八条:关于获取物证和书证的规定。”
“我的委托人要求你事件相关人员的信息,以供司法程序的调查。”
“这是璃月方宅的刘老板所签署的契约书。关于他的另一方已经违规。”
说着她亮出了自己的璃月法典特供版,与刘老板的契约书。
阿旭接过契约书,仔细地看了一遍。
然后将契约书递了回来,和颜悦色地说道:
“关于烟绯小姐您的调查请求。”
“我们飞云商会会为您开具下属商会的调查许可。”
“请您自行去下面调查。”
“如有必要,我们飞云商会也会给予您与您的同伴必要的帮助。”
得到许可的烟绯兴高采烈地炫耀着手中的调查许可。
“走吧,许可已经开到了,我们快点去调查吧。”
“不然等下恐怕调查到天黑都调查不完。”
李墨看着烟绯手中的许可皱了皱眉。
直接就获取到了许可是不错。
但是阿旭说话的语气,怎么感觉那么官腔?
所谓官腔就是,不调查,不干事,不协助。
要是出了什么问题,那就全都是外包。
回想着阿旭口中的话,李墨有些疑惑。
“烟绯,难道就不能要求他们提供证据吗?”
“当然不能,你在想些什么?”
烟绯说的很理所当然,
“难道你会轻易地答应一个律师的调查许可吗?”
“更别说我这种璃月顶级的律师。”
“如果他们真提供证据让我调查,那保不准会调查出来什么东西。”
“其实如果不是你们,我也不会从这里入手。”
烟绯晃荡着手中的单子,掐着腰道:
“我可是很信任你们的啦。”
“放心,有我在的话就算走了些弯路,也能很快调查出来结果。”
“至于时间嘛三天,保底三天我就能把事情调查个清清楚楚。”
对于自己的调查水平,烟绯很是自信。
毕竟像她这种顶尖大律师不仅是个好律师,也是个天生嗅觉敏锐的大侦探。
只不过,对于她给出的时间李墨有些不满。
“我说烟绯啊。”
“你的调查就不能今天之内就出结果吗?”
“我最近几天的时间真的很宝贵。”
“哎。”
烟绯摇着头,摊着手,脸上的表情既惬意又无奈。
“所以才说你是外行。”
“调查这种事情可不能急于求成。”
“一般律师调查的时间,短则四五周,长则六七个月,甚至几年的都有。”
“三天的时间已经算快的啦。”
李墨盯着她得意的脸若有所思。
思索着将手伸向怀中,掏出一物。
这是凝光的通关玉牒!
他手拿着通关玉牒,
“烟绯,这个能不能查案?”
烟绯点头:
“能,但是要线索。”
他又用手指了指烟绯手中的调查令。
“这个能不能查案?”
烟绯点头:
“能,但是要时间。”
他将这两样叠在一起。
“那么这个加这个,能不能把案子在今天之内办成了?”
不给烟绯反应的机会,他直接拿着通关玉牒和调查令走到阿旭面前。
啪的一声就将这两个东西拍在了阿旭旁边的石狮子上。
“天权星凝光信使。”
“李墨。”
“在此办案!”
看着他站在飞云商会门前的英姿飒爽。
烟绯莫名其妙想到一个词。
妈的权限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