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朔望开山门
五月初一。
按照从古至今延续千年的传统,这一天吃朔望斋,也是百姓们进庙烧香的日子。
北国的春天,总是来得比江南稍晚一些。
及到四月,冰雪才算彻底消融。
而山里的气温,因海拔更高的缘故,春天还要更晚,自然冰雪也多融了一段时间。
如此到了五月,山顶的白皑总算没了踪影,泉鸣溪涧,鸟悦松林,山中春光一片大好。
眼看通往山上的主路终于顺畅,因冰雪封闭了好几个月的法隆寺,立刻阖寺上下一起出动,轰轰烈烈大开山门。
北疆的日子不好过,在北疆当和尚的日子,更不好过。
除却大雪封寺的时间,一年能赚香火钱的日子,总共也就半年多一点。
时间紧,任务重,全寺上下两百余人嗷嗷待哺,不抓紧时间冲业绩怎么能行?
主持不思禅师一早就在大雄宝殿召开会议,传达了达摩院的会议精神。
不惜一切代价,收割……呸呸,服务好进山烧香的一众善信。
发扬普度众生的慈悲情怀,将每一名香客都当作佛陀,潜心侍奉,恭敬谦卑。
尤其在推销佛经、佛牌、檀珠、佛像等物方面,更要悉
心总结往年失败的经验和教训。
要放无畏气概。
只要有气概,香客成乞丐。
绝不允许有人随意造次,影响了法隆寺的财……不,是立寺一百多年的声誉。
一句话。
今年法隆寺上下,是连续喝粥,还是每人每日三个斋菜,就全看这一铺了。
至于会不会有香客上山,这个寺里倒是没人担心。
这里有一个问题,为何古代每到王朝更迭的乱世,总会莫名其妙冒出一堆宗教?
譬如,太平教,明教,白莲教,天理教等等。
这就说明,越是混乱地方的百姓,越是渴望信仰和精神寄托,也越是对宗教趋之若鹜。
刚好,顺城所处的位置就毗邻常年战乱之地。
一年到头,时不时就会窜进来一群来自北方的郎,将这里搅得鸡飞狗跳不得安生。
拥有这样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法隆寺中的香火想不旺盛都难。
要不然,就这鸟不拉屎的苦寒之地,再加上一群不正经的和尚,这座寺庙凭什么能屹立一百多年?
正所谓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
可见法隆
寺建寺的初代方丈,是一个拥有大智慧的人。
当然,坊间也有零星传闻,据说这位方丈是半路出家,念不好经,和同行抢不过饭碗。
最后走投无路,被迫跑到鸣泉山上结庐为舍,忽悠一群不懂佛的边民,才有了如今名声远扬的法隆寺。
不过,传说太半都是穿凿附会,和法隆寺的建寺碑文也不相符,能不能作为证据,那就只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反正几十年前,有段时间,这种说法在顺城甚喧尘上。
不过,自从法隆寺一群和尚下山,跑到始作俑者家中进行了一番‘亲切友好的交流’,这个传言就此戛然而止。
也是无心插柳,因为这件事,本地官府看到了该寺武力的强大,想引为助力,于是生起了结交的心思。
有了官府的背书,法隆寺从此开始蒸蒸日上,及到如今,终于攒下了一份不错的家业。
不过,这份家业对于寺庙高层来说,显然还不够厚实,要不然,也不会一开山门,就邀请楚嬴去烧头一炷香。
可想而知,这个地处边疆寂寂无名的寺庙,在迎来一百多年来最尊贵的客人后。
一旦宣扬出去,声势必将
更上一层楼。
用楚嬴的话来说,这群贼秃,是真特么的很会赚啊!
奈何,他不去还不行。
这其中,除了偿还法隆寺支持他干掉吴狼的恩情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
这么说吧,哪怕没有法隆寺戒律堂首座的邀请,单凭后面这个原因,此番他也必须要进山一趟。
考虑到今天进山的香客会很多,为了造成不必要的惊扰,楚嬴决定此行一切从简。
轻车熟路地扮成一名普通富家子弟,楚嬴带上秋兰、米雅、晁逊和两名装扮成家丁的亲卫,一起离开小院。
刚走出大门,就看到眼前停着一架熟悉的驴车。
郝富贵一副管家模样,正执着驴耳朵,胖脸贴在上面嘀咕着什么。
那驴仰着脑袋,一双躁动的黑眼珠左顾右盼,脚下还不安分地踏着蹄子,也不知道有没有听他说话。
“你在干什么?”
楚嬴走下台阶,疑惑地问道。
“殿下。”郝富贵连忙转身,一脸谄媚地笑,“没什么,这闷驴也不知为啥,最近总有点太欢实,奴婢嘱咐它,一会拉车时安分点。”
他话刚说完,那驴忽然唏律律嘶鸣一声,摇头甩尾,看起来精力十
分旺盛。
秋兰在一旁看了会,皱皱眉:“这驴看着怎么有点暴躁,殿下,安全起见,要不我们换匹马吧?”
“暴躁一点才有力气,咱们今天走的可是山路,秋兰姑娘不妨多担待点。”
郝富贵一边笑着,一边用力在驴背上捋了几把,似乎是希望它安静一点。
楚嬴也笑道:“确实没必要换,别担心,这头驴之所以会这样,只是因为春天来了。”
“春天来了?”
郝富贵一脸错愕地望着他。
春天来了,又到了万物交配的季节,连驴都开始发情了,我的貂蝉又在哪里?
楚嬴幽幽一叹,心中默念我的貂蝉在腰上,启唇道:“不错,它可能需要一个伴侣。”
郝富贵一时反应不过来,难以置信地道:“它……它只是一头驴,殿下又是怎么……知道它内心的想法的?”
牲畜发情这种事,正常人一眼就能看出来好不好?
楚嬴瞄了眼郝富贵的裆部,不想打击他,没有解释:“反正本宫就是知道,别问这么多,你是不可能会懂这些的?”
“为什么会不懂?”郝富贵下意识问道。
“因为你已痛失良机。”
“……”郝富贵。